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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

傲剑凌云-第404章

小说: 傲剑凌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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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这道剑气,生生的将水流隔开!



凌逍手中剑向上一挑!



哗!



被圈起来的大片江水,竟然被凌逍这一剑给挑上空丰!



被挑起的地方,竟然在一瞬间,露出了水底菲坚硬的河床!



紧接着,凌逍的身子如同闪电一般,冲进那被他挑起的江水当中,然后将所有细鳞银鱼收入戒指当中!



开心得哈哈大笑起来,就如同一个恶作剧得逞的颌童般。



事实上,凌逍若是早用这种方法,这条江水里面的细鳞银鱼恐怕早就被他抓差不多了,不过凡事过犹不及,差不多也就行了,抓的这些,足够增加他数万年的功力,这种能量的最大好处,是横向发展的!



也就是说,哪怕增加的是十万年的能量,对凌逍的境界,也几乎没有影响!



换言之,凌逍若是不断的吃这种细鳞银鱼,完全可以吃到自己所能承受的极限,到那时候,凌逍的真元力,几乎可以达到一个恐怖的数字!



但依然还是出窍期巅峰!



这半年,凌逍在恢复了实力之后,依旧没有急着突破,他一直希望。能在这圣域里面,找到一个强大的尸身,炼制成容纳自己第二元神的分身!到时候,就算面对强大的敌人,也拥有足以自保的能力!



在这藏龙卧虎的圣域里面,第一件事情。并不是发展自己的势力,而是“自保!”



凌逍的身体,也随着在这条无名大江里面的修炼,变得充满了爆炸式的力量,肌肉隆起,皮肤翘黑,看起来,跟之前那个白面小生模样的年轻人,有了本质上的区别。



这也是凌逍故意想要的效果,单单易容,还不能让他完全心安,要彻底改变自己的形象,才能真正躲过仇家的追杀!



尽管这段时间,凌逍对圣域里面的势力没有任何了解,但他依然很清楚一点,自己目前,绝对不是欧阳家的对手。说的严重点的话,目前的凌逍,连被欧阳家当做对手的资格都没有!



这绝非他妄自菲薄,事实如此。



圣域南州四季如春,因为灵气的充足,几乎看不出四季变化的迹象,但这个时候,时间己经距离凌逍进入圣域过去了一年的时间。



凌逍站在这座无名山峰之巅,抬头看着升起的那轮红日,金色的光芒照在凌逍的脸上,蒙上了一层圣洁的光芒。



一年的时间,凌逍的实力在一次有了一个本质的飞跃,大量的细鳞银鱼被他吃掉,体丨内积蓄的能量,也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字!



元婴期之上的修真者,等级的差异。主要来自于境界上的差异!并非说你能量积蓄得多,就一定强大!但对于凌逍同阶的对手来说,遇上凌逍,绝对是个噩梦!



因为凌逍目前体丨内的真元,在战斗中几乎是用之不竭!就算再次遇到欧阳辉这样的高阶剑神,相信只要不是一哄而上,凌逍有五成的把握将对手斩杀!若是进入分神期,境界上再有一个本质的提升,秒杀欧阳辉这样的剑神,也绝非不可能的事情!



这就是境界!



这就好比一只强壮的蚂蚁,它比身边的蚂蚁全都强大!拥有很大的力量,可以举起自身几十倍的重物。



但若是用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去压它,那么这只蚂蚁的下场只有一个,被压扁了!



这就是修真者实力提升的境界,带来的后果,如果说出窍期的修真者就是那只强大的蚂蚁的话,那么分神期的境界,就是那块石头!



但元婴期的修真者,在出窍期的眼中,同样如此!



境界的巨大差距,绝对不是努力就能填补的。只有一种东西能够改变这种境况。



法宝!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凌逍能够战胜比自己强大很多的敌人的根本原因!



要么是法宝,要么就是使用超越自己目前境界的强大剑技,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是时候离开这个地方了,凌逍的心里想着。



凌逍斩了一株参天巨树,这株巨树足有十几米粗,凌逍从中截断,留下十几米长的一截树干,然后扔进这条江里,自己则坐在这树干之上,任由这衬干向下急速冲去,安坐如山。



数日后,凌逍来到一处平原上一座小城,小城不大,到是挺热闹的,凌逍逛了一会,就感觉到,这里跟人界没有太多不同,要说不同,只能说这看似喧闹的集市上,很多东西,都是修炼的人才能用上的。



跟人界那种卖肉卖菜的集市,卖的东西不同罢了。



凌逍留心的看着,他要尽快适应圣域这里面的风土民情。



这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一阵呼喝的声音,刚刚还热闹无比的集市上,乱哄哄的人群,几乎在一瞬间全部向着两边靠去,留下一条七八米宽的路来。



这些人的速度极快,由此可见,圣域跟人界还是有着很大不同的,若是人界的集市,就算皇帝的车架到来,人们也不能这么快的闪开。



所以,还站在路中央的凌逍看起来,就有些扎眼了。



有人大声提醒道:“那小子,你还不躲开,冲到南宫小姐的车架,死了白死!”



凌逍不是反应慢,而是在纳闷,什么人能有如此威势,远远的一阵乎喝,这边立马就有反应,听见有人提醒自己,凌逍的身子一跃,跳到一免紧接着,一阵马蹄声响起,那边过来一队人马,马上骑士各个一脸冷傲表情,其中一个骑着一拼纯黑健马的青年在一群骑着杂色马的骑士中间显得最为突出。若说其他青年骑由的脸上是冷傲的话,那么这青年的脸上则没有半点表情,看也不看那些让出道来的人们一眼,那神情,仿佛这些人就如同楼蚁一般!



不是装出来的,而是骨子里面,就带着那种睥睨的气势!



这群骑士后面,还有一辆四匹纯白色,长着独角的健马拉着的豪华马车,马车十分巨大,像是一座可以移动的房子!



雕粱画栋,颜色鲜艳,做工精细,极致精美!



那四匹白色独角马浑身没有一根杂毛,看起来无比神骏,拉着这巨大的马车竟然毫不吃力!寻常人若能得到一匹,恐怕都会当宝一样供起来,在这里,竟然只能用来拉车。可见主人家的奢华!



马车的窗帘紧闭着,并没有那种美女掀起窗帘“好奇的膘望那种事情发生。



马蹄声,车枯辗声滚滚而过,片刻之后。这里又恢复了正常,凌逍眯着眼晴,看着那队人马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刚刚他从这队伍当中,感应到几股极为强大的气息!并非来源于那纯黑战马上的青年,那青年的气息,也就是比剑圣强一点,最多是个剑神修为的。



可在暗处,人们看不见的地方,绝对拥有几个十分强大的人!



刚刚出言提醒凌逍那人,见他还在傻愣愣的看着,不屑的说道:”傻小子,别看了!小心慕容家大少爷挖了你的眼晴!南宫小姐,可不是你这种人能够惦记的!“凌逍没有恼,而是朝着那人淡淡的一笑,也没有问什么,让准备显摆下渊博知识的那人憋得满脸通红。



什么南宫家大小姐慕容家大公子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凌逍嘴角微微一撇,心中想到,只是这一刻,他忽然思念起人界的那群亲人和红颜来。



都还好吗?



第四百一十三章 引狼入室



这队豪华的车马眨眼间就消失在闹市尽头。提醒凌消的人黔及皮肤勒黑长相憨厚的小伙子还在那驻足看着,微微叹息一声,心里想着,大概这小伙子是个外地来的,还不知道慕容家和南宫家在南州的势力,万一惹上他们,那可真是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数年前,曾有人惹到过慕容家的大公子,那人还是个中介剑神,在南州也算是一号人物,可怎么样?第二天就被人发观死在荒郊野外!



浑身上下几十处伤痕,最可怕的还不是这个“而是这几十处伤痕,没有一处是利器伤的!



也就是说,这名剑神境界的强者,很有可能是被人赤手空拳的活活打死的!虽说剑神在圣域里面算不上顶尖高手,可也不是谁都能够欺负的角色,这样的死法,未免有些过于凄惨。



关于慕容家强势的证据,远不止这些,当地的人,随便哪个都能说出几桩慕容家和南宫家强势的事迹来。



那人想了想,还是忍不住提醒凌逍道:“兄弟,你是外地来的人吧?”凌逍微微点头,问道:”怎么?“”不怎么,就是看你的样子,忍不住提醒你,南宫家和慕容家,在整个圣域南州那都是响当当的家族,不管你抱着什么心思,哪怕去投靠人家…都得看你有没有那个实力!依我说,还是算了吧!看你的样子,应该也多少有点实力的,观在老哥这里有个事儿,不知道你愿意做不?“这人虽然嘴巴爱说,但从面相上都可以看出,这是个实在人。



凌逍观如今的目的正是稻光养晦,潜心修炼,如果能找到个事情做,自然也无不可,不过这人似乎有些过于热心了点。有点无事献殷勤的味道,凌逍不动声色的点点头。



这人说道:“这附近,有条晶石矿脉,嘿,晶石矿你知道吧?在那里,有个监工的活儿,管着二三十人,虽然属于底层,可好歹是个小、头目!不用你干活!只需要把那些人看好,提防他们把晶石盗走就行了,嘿,其实呀,那些人也没那么大的胆子,所以说,这个活,可是十分轻闲的!而且,三个月还给一块下品晶石做报酬,还管吃住,多好哇!”凌逍虽然不太清楚三个月一块下品晶石的报酬能有多好,但心中却是微微一动:晶石矿脉?脸上却没有露出任何感激的神色,反而有些警惕的问道:”这么好的事情,为什么找我?咱们似乎……不认识吧?“凌逍此刻的模样,是个三十来岁,皮肤默黑的小、伙子,配合他这种表情,反而有林让人信服的感觉。看起来憨憨的,但实际上有点奸诈。



这个看起来只有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见凌逍意动的模样,脸上顿时露出笑容,实际上,这凌逍不是他第一个找的人,之前那些,要么认为他脑子有病,要么被自己说的这个东家给吓走,有钱赚是好事,但也得有命花啊!”这里不方便谈话,咱们找个酒馆“边喝边聊,怎么样?”这中年人嘿嘿一笑,露出两颗黄板牙,一脸诚恳,拉着凌逍的胳膊,就来到跟前一家酒楼。然后大声叫道:“小二,给来四个冷的四个热的!再来一壶好酒,要快!”



“好嘞!”



一个年轻的伙计似乎认识这中年人,响亮的应了一声,然后飞快的下去准奄中年人笑着说道:“这里是我的家乡,我叫毛七,看你年龄似乎也不大,也是圣域里长大的吧?不嫌弃的话,你可以叫我一声七哥,我这人呢,最是讲义气……”。



“说点实在的吧。”



凌逍打断自我感觉良好的毛七,目光灼灼的看着他:“为什么会找上我?”



“嘿嘿,如果我说我一看老弟你就天赋异禀……你肯定不信。是这样,原本那个小头目呢,是我的小舅子,我好容易给他安排到那里去,一年能得到四块下品晶石啊!那是多大一笔财富?小兄弟,看你穿着,之前你应该是没用过晶石,实话跟你说,一块晶石,在他这家酒楼,天天吃最好的!都足够你吃一整年的!四块……足够娶几个漂亮的女人了,那个混蛋却不务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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