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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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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欢坐上飞机,起飞前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他生长了十八年的大地。
  “我会回来的。”
  他握拳,在心底悄悄许诺。
  我会回来,带着属于悼亡者的梦想回来,带着让悼亡者重新展翅高飞的力量回来!
  所以,付声!
  你一定要等我!

  亚洲男孩

  “嗨,男孩,一份沙丁鱼三明治,大杯可乐!”
  “好的。”
  “喂,服务生!给我一扎啤酒!”
  “是的,稍等,先生。”
  “小帅哥,给我们来些点心。”
  “好的,女士。”
  在这家生意火爆的快餐店内,一个中国男孩穿着服务生服饰,跟个陀螺似的忙得团团转。这个男孩,就是严欢。
  他今年已经十九岁半了,马上就要二十岁,而他到美国也有近一年的时间。在结束了与贝维尔他们乐队的全美巡演后,严欢想了好些办法,才能继续在美国停留。
  而他现在,就是白天在快餐店打工,晚上在附近的酒吧卖唱。这是JOHN的提议,他说比起国内,美国这么远,一些人的触角难以伸过来,而且严欢在这里锻炼,也可以充分锻炼自己。
  因此,在结束巡演后,严欢就留在美利坚合众国。当然,签证和继续滞留的问题,都是麻烦蓝翔等人帮忙办理,后来一年期将满的时候,蓝翔索性帮严欢弄了个留学生证明,将他挂靠在美国某所三流院校名下。这样,就可以正大光明地继续停留了。
  不知道蓝翔哥他们究竟是使用什么手段帮严欢办理证件的,总之现在严欢每天只要一周去几次学校报道,其余时间都可以自由处理。除了打工之外,他绝大部分时间还是用来练习吉他和摇滚。
  刚和贝维尔过来巡演的那年,严欢一口英语说得一点都不流利,就连发音都带着不中不洋的味道。而将近一年的在外生活,他总算磨练好了自己的口语,也尝试着将悼亡者的一些中文歌曲翻译成英文。
  在JOHN的帮助下,翻译还算顺利,最初的试唱后也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可。正因为此,严欢现在才能在酒吧唱歌,而不是在街头卖艺。
  晚上八点,结束了白天在快餐店的工作。严欢跟老板打了个招呼,叼了一片三明治在嘴里,就直奔附近的酒吧而去。在这里,晚上八点半,他还有一场演出要负责。
  “呦,严!你总算来了!”
  老远地,门口站着一个彪形大汉,大汉看见严欢喜上眉梢,一把把严欢夹在胳肢窝下。
  “快点进去吧,伙计,大家都等你好久了。”
  “嘿嘿,维克多,你给我放轻点,快被你夹窒息了!”
  即使是相处了这么久,严欢还是不习惯老美这种过于热情的作风。嗨起来能把他当玩具似的,在半空中抛来抛去。而且因为亚洲人脸长得嫩,严欢几次被酒吧门口的酒保当做未成年人赶了出来。
  不过现在,大家都和他相熟,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今天可是狂欢夜!”维克多松开严欢,冲他眨着眼。“会有很多美妞过来,你还不抓住时机。”
  “谢了,我对你们美国波霸可敬谢不敏。”
  “大胸是男人的浪漫!所以说你还是个小男孩,哈哈,小处男!”
  “维克多!”
  严欢恼羞成怒,一巴掌拍在熊男背上,可是疼得到头来却是他自己。
  “我恨种族差异。”严欢泪奔。
  虽然他现在也有快一米八的个头,按维克多的说法就是还会再长,但是比起这些动辄两米两百斤的大汉,严欢还是显得太单薄了。在酒吧的乐手中,他总是被当成小弟弟来欺负。当然,在真正谈及摇滚的时候,没有人会把严欢当做黄毛小孩。
  他已经长大了,至少,在摇滚的这条路上是如此。
  “嗨,维克多,总算将严带过来了。”
  进了酒吧,一个络腮胡大叔和他们俩打招呼。
  “今天人不少,你先去做个热场吧,严。”络腮胡大叔,也就是酒吧老板对严欢道。
  严欢没有犹豫,点了头就往后台去做准备了。
  “严这小子。”维克多看着他的背影笑道:“每当谈起摇滚,都一下子变得像个大男人了。”
  “他本来就不是小鬼。”络腮胡老板抽了口雪茄,道:“一个小孩能只身一人跑到国外来?小瞧他的人都会吃大亏的,就好比某人。”
  “哈哈。”维克多讪笑。他最初和严欢相遇的时候,就是因为不服气这个脸嫩的小子。谁知最后两人比拼吉他,他却败下阵来,不服也不行。然而严欢却说,他这样的水平在国内不算什么,他乐队里的原来的吉他手比他出色一百倍。自那之后,维克多就对严欢之前的乐队万分好奇起来。
  “也不知道怎么样的乐队才能培养出这样一个小子。”维克多开始幻想。“如果都是出色的乐手的话,为什么只剩下严一个人道美国来了?”
  老板吹出烟圈。
  “世事难料啊。”
  晚上九点整,这个不夜都市刚刚步入狂欢时刻。男男女女,或游走街头,或漫步于舞台。这是属于夜晚的狂欢,属于年轻人的舞台。而骑士酒吧,就是这些舞台中的一个,不起眼而平凡,却融汇着一个年轻人的梦想。
  “今晚由我开场。”严欢道:“你说这是老板在测试我吗,JOHN?”
  “是信任。”JOHN道:“当然如果你搞砸了,我想他也不介意立马把你赶出门外。”
  严欢失笑。
  “你就不能说些好话么?”
  JOHN:“比起语言,实力才是最重要,不是吗?欢,今晚就让他们见证一下你的能力。”
  严欢不语,而心里已经做出了决定。
  夜场才刚刚开始,人们从门外蜂拥而进,肉贴着肉摩擦着身体,尽情享乐。然而当乐队舞台上的灯光亮起,所有人的目光还是不由自主地转移过去。
  “哦,一个年轻的小鬼。”有人这么想道。
  然而,还没当人们有更多或者好奇或者负面的想法,认识严欢的一小部分熟客已经欢呼起来。
  “嗨,严!今晚是你开场吗?加油啊!”
  严欢看着那个打招呼的熟人,送出一个笑容。不可否认,经过一年国外磨砺的严欢,气质上成熟了许多。配上他来自异国的黑发黑眸,以及一张俊脸,这一笑还是捕获了不少少女放心。
  “哦,这个亚洲男孩可真帅,我喜欢他的神秘气质。”
  “偶尔与小男孩调情似乎也不错。”
  在严欢登台后,人们想法各异。然而,当他用吉他拨出第一个音符,有的人便停驻下来,侧耳倾听。
  吉他独奏声,幽幽穿透空气,钻进人们的耳膜里。
  与本土狂热的摇滚节奏不同的是,这个音律蕴含着潜藏在深处的力量,又带着隐秘的旋律。
  然而当严欢开口唱出第一个字符,这帮碧眼老外们便瞪大了眼睛!见鬼,那是什么语言?这乐手竟然唱的不是英文?
  是的,今天晚上,严欢准备给众人唱一曲《黑夜里》。
  最完整的,原汁原味的中文版《黑夜里》。
  而这个即将掀起波涛的夜晚,你又在哪里呢?
  付声。

  今夜不眠

  摇滚是什么?
  你问一百个人,都不会得到正确的答案。
  因为每一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根本就没有唯一的回答,而是因人而异。而对于严欢来说,摇滚是一种痛,让他体会到被逼着成长的痛苦;更是一种乐,带着苦涩味道的快乐。
  所以在他的歌声里,可以听到截然不同的两种情绪。压抑着的痛苦,和追求着的希冀。就像是一个坠入深渊的人,他不甘,不愿,不死心,想要获得一把足够燃烧一切的火焰!
  是的,摇滚是一团火!以乐手自身作燃料的熊熊烈火!
  骑士酒吧。金发褐发棕发,白皮肤黑皮肤褐皮肤的老外们全都惊呆了。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竟然能通过一种异国语言,听到这样震撼心扉的摇滚。台上黑发少年的每一声呐喊,每一个嘶哑的低音,每一个转折的气音,都让他们浑身汗毛直竖,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心脏里钻出来,热血沸腾!
  欧美的摇滚圈向来张扬豪放,很少走低调内敛的路线,所以这些西方人很少像东方人一样,欣赏一些明媚而忧伤的曲调。即使是女歌手,也大多是走豪迈女王范。然而这一次,严欢的一首歌却给他们拓宽了新的世界。
  这一种旋律,带着含蓄的温和,也带着外放的嘶吼。它沙哑,但是不疯狂;它内敛,但并不青涩,就像是一个男孩蜕变成了一个男人,你能看到他身上稚嫩的地方,同样也有别样的味道。
  严欢的声音变得比一年前成熟许多,带着青年独特的磁性。
  一把吉他,一首歌,一个异域小帅哥。由他带来的新鲜体验逐渐调动现场的气氛,随着他一声声喊哑喉咙的嘶吼,不懂中文的老外们也随着旋律高喊起来。
  “YELI;YELI!”
  几乎没有人能听懂严欢的歌词,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听懂他的音乐!因为在歌词之外,蕴含在摇滚之中的,更重要的是情感!而严欢,已经十分出色地将他所要表达出的情绪传达给众人了!
  不屈,抗争,执着!
  背负着重任,一步步踏出泥泞。这种挣扎着前行般的歌声,这种打破束缚的曲调,彻底让观众们沸腾起来。随着第一个人喊出声,开始有更多人喊着严欢的名字!
  今晚,注定是一个不眠夜,属于严欢的不眠夜,属于摇滚的夜不眠。
  “呼,好不容易喘一口气。”
  许久,终于从舞台上挣扎着爬下来的严欢,躲过了观众们过于热情的拥抱,独自跑到了酒吧外的小巷里。
  成功了!
  他没有预想到的成功,孤注一掷的成功!
  在决定用中文开场之前,严欢根本没有想到会受到这样的欢迎。然而,结果出乎他预料,或者说并不出乎预料,这一年多来的辛苦练习,这一年多的隐忍,终于在今晚爆发。
  今晚的奇迹不是一夜获得的,而是无数个通晓的练习的结果。严欢靠在阴暗的小道墙壁上,仰头望着星空。
  “什么嘛,这国外的夜空也不必国内的亮啊。”他笑了一声,带着些许的苦涩。
  这一年的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背负着乐队解散的重担,独自踏上异乡,承受着人们不解和歧视的目光,他才终于在这里迈出了第一步。谁能知道在美国的这么多个夜晚,严欢几乎没有出去娱乐过,他连抬头看一眼头顶星空的时间都没有。而今晚,付出的努力终于开始有了回报。
  严欢笑了,笑着的时候,脸上却带着一丝落寞。
  付声,向宽,阳光。
  没有他们的成功,总觉到少了些什么。
  “JOHN。”
  严欢道:“你说,我有资格实现自己的梦想了吗?”
  “你的梦想是什么?”JOHN明知故问。
  严欢轻笑一声。“那还用说吗?当然是踏在世界最大的舞台上,和大家一起!”
  严欢的梦想,从来都不是独自一人踏上高峰。他知道,如果想要走到顶峰,只有自己一个人是不够的。
  “从前都是他们在保护我,现在至少也让我为他们做些什么。”
  他喃喃念道着,抚摸着手中的吉他。这是付声留给他的唯一一件物品,是付声曾经最喜爱的那把吉他。在他离开的那个夜晚,付声将这把吉他留了下来。严欢不知道这份馈赠意味着什么,但是他相信,这绝对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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