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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奉旨休夫-第96章

小说: 奉旨休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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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很害怕,害怕有一天我绝望了,会撕掉网,杀掉鱼儿,也许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玄色喜欢原小非哥哥。”我这么说。   
  他“哦”了一声,笑了笑,在一边帮我整理书本。   
  我的手轻轻地在桌子上敲击,“明天要交给太傅的作业找不到了,大概又要被罚了。”   
  他一遍遍翻着桌子上的东西,“会找到的,今天下午我还看见你在写。”外面的天已经黑得一塌糊涂,我笑得像一只猫,“找不到就算了,顶多会挨几下打。”   
  他解下身侧的剑放在一边,上面的情人结从他的手背掠过。我看着他,眯起7 眼睛,“这么晚了啊,又要睡不着了。”   
  他忽然高兴地扬着手里的东西,“找到了。这下你可以好好睡觉了。” 
    我托着腮,“不行了,已经过了时辰,我一定会睡不着,即使睡着了,也会做噩梦。”我骗他的,我把作业藏在隐蔽的地方,让他在我面前一遍遍地找,我这样做只是为了能留着他。   
  我不得不用这种手段。我喜欢看他为我忙碌的样子,哪怕是一瞬间,不管是在做什么。   
  他说我长大了,他想要离开我,这是我不允许的。   
  妹妹玄色长大了,有了喜欢的人,整天蹦蹦跳跳地跟在原小非的身边,看着让人羡慕。老妈意外地跟我聊天,最后她问我:“真的想好了吗?不会反悔?”原来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我的想法,唯有他不明白。   
  春桥阿姨终于嫁给了颜回叔叔,喜宴上,老妈喝得醉醉蘸,还大喊大叫地说:“颜回,你终于开窍了。”   
  那么蓝玉,你什么时候会开窍呢?   
  其实我也想到处走走,只是放不下那个人,他会跟我一起走吗?恐怕不会吧,他习惯站在屋檐下,寸步不离。可能是有一天绝望了,又或者是真的想看清楚自己的心,我决定离开家,到很远的地方去。   
  走的那天,他看着我,没有挽留,只是说:“要注意安全,勤捎信,如果不适应,就早点回来。”   
  我不停地点头微笑,最后转过身去,因为怕眼泪会流下来。   
  我一个人背着行囊,不知道到底要去哪里,只能跟着自己的心随遇而安,但愿有一天所有的心情都能平复下来。   
  走了很多地方,有时候走累了,就在那里生活,过着平淡的日子,在附近的书馆教一些孩子读书。   
  有时候在黑夜里望着窗外的一片星空,忽然很想念那个雍容的皇宫,怀念家里的每一个人,思念令我牵挂的他,他在干什么,也会像我这样想家吗?想想也就算了,我还是会继续生活下去,我恨不得和外面的一切都断绝联系,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安抚自己的心。   
  人会慢慢地长大,往事会过去,会变淡,一直到看不见,一切都是这样的。   
  我总会想起小时候的那些事。小时候曾经想让他知道,我已经长大了,想让他知道,我说的喜欢是什么意思,为此我还故意扯坏自己的衣裳,然后在他面前宽衣解带,让他帮忙缝补掉下来的衣带,他不肯,让我换件衣服再去上学。   
  我会故意地撒娇说:“前一天功课没有复习好,今天妈妈会检查。”“这件衣服是妈妈最喜欢的衣服,也许穿了它,妈妈就不会打得太狠。”他会为难地皱起眉毛,叹口气说:“哦,你妈妈喜欢啊,那就穿着吧。”如果妈妈喜欢那就穿着吧。不管我再怎么努力,他听见的、看见的只有妈妈。   
  那一年,村子里给我介绍了几个年纪相仿的书生,相邻的大婶也劝我嫁作人妇,那一瞬间我也想过,如果我忽然嫁给了一个陌生人,他知道这个消息会如何?会继续像长辈一样关怀我?会不会有一丝的失落?   
  我也只是想一想。   
  后来我离开了那个村子。可能平静的生活不适合忘记过去的所有,我该试试其他的生活方式。   
  又过了一年,我去了个更远的地方,在陌生的城里做一个小小的捕快。我经常去面对那些恶贯满盈的逃犯,整日打打杀杀,还挂了几次彩,渐渐地,受伤、流血好像成了家常便饭。   
  一次一个不小心,面颊上留下了一道伤痕。郎中说,这伤痕恐怕去不掉了,女娃娃家的脸,唉!太可惜了。   
  伤痕,伤痕,留着吧,他不会在乎吧,也许顶多会责怪我几句,毕竟我是他从小带大的孩子,一向被他保护得好好的,临出门前他还嘱咐我要注意安全。他说的那些,我一件都没有做到。我故意避开他说的所有问题,从未向家里递过信函,报过平安。现在又留下了永远都无法磨灭的疤痕。   
  为什么这一次,我好期待让他看见,看见面颊上这道长长的伤疤,就好像是让他看见我的心一样。相同的伤,心上的伤甚至更加的深刻。   
  居然又安定下来,可能喜欢独自一个人上路,我总爱单独去执行各种任务。也可能是喜欢这种有目的的生活,这样很少有时间去想过去和未来。   
  有一日我喝醉了酒,竟然看见他从人群中走过来,腰间的剑柄上还是鲜红的情人结,于是我直起身看着他微笑。   
  我的长发被风吹散,露出面颊上的伤痕,他的眼睛定格在那长长的剑痕上,目光有一丝波动。   
  我无所谓地笑着。   
  他伸出手,像往常一样整理好了我的衣服,然后他说:“糖糖,玩够了吧,什么时候回来?〃    
  我的眼泪忽然流下来,我低下头把脸埋在他的手心里。   
  我喜欢他,可是他却不知道我喜欢他。那种喜欢,就像老爸喜欢老妈一样。而他不明白。   
  太阳渐渐升起,熟悉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中,树叶上的露水掉落在我干燥的脸上。   
  原来一切,都只是一场一碰就碎的梦而已。我在这个梦里,已经沉迷太久,久得已经失去了自己。   
  “姑娘,这一次回来得好快。”狱卒向我打招呼。   
  我伸手把捆好的犯人推进阴暗潮湿的牢狱,关好牢门,我看见手上留下一片模糊的血迹,“又受伤了,真麻烦。”   
  为了这个狠角色,我埋伏了两天才下手,结果打斗中还是上了他的当,差点一只手就这么没了,要不是有人出来帮忙,我兴许不只没有了手,当时就会送了命。   
  狱卒把牢门锁好,我才整理了一下衣襟,我深吸一口气,慢慢回头笑着看身后的男人。   
  我以为自己是醉了,像往常一样出现了幻觉,见到了他。   
  就连自己为什么会稀里糊涂地出现在客栈,我也认为是喝醉了,自己走回来的,完全没有想到他真的来了。   
  他买早饭还没有回来,我就收拾行囊寻线索去了。   
  原以为游历一圈回去,会让他大吃一惊:发现糖糖已经长大了。谁知道他会忽然出现,看见了毫无防备的我。   
  他看着我,清澈的眼睛里第一次有了情绪,“为什么不给家里捎信?〃 我看着自己的手,“哦,在外面一玩就忘了。”   
  他说:“你这是玩吗?如果今天我不在,你怎么办?〃    
  我抬起头,冲着他莞尔一笑,“其实今天你不在,我也能把这个家伙解决掉。”牢狱里的家伙发出不屑的笑声。   
  他看着我。   
  我笑着说:“你还记得我妈妈讲的(倚天屠龙记)的故事吗?其中有一招叫与天同寿。”   
  他的剑明显地发出清脆的一声响,情人结在半空中飘荡,“你…… ”我故意装作没有看见他的表情,“这样的话,他就死定了。”   
  “胡闹,”他终于忍无可忍,拉住我的手腕,“跟我回去。”   
  我任他拉着出了牢狱,迎着刺眼的光,我差点就流出眼泪来。   
  “手受伤了,让我看看。”   
  我说:“没什么,洗洗涂点药就好了。”   
  他盯着我看了半天,“会留疤的,”他沉思了一下,“跟我去西丰国,找你碧君阿姨。”   
  我笑笑,“找了也没用,反正早晚都会再受伤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其实我是心不由己,仿佛只有每天累到腿脚哆嗦,才能心情好一些,才能不去想他的脸,不去想他的神色。   
  从小我就喜欢腻着他,一开始只是觉得我们俩都是老妈和老爸之间的局外人,后来看着他的脸,他的神色,我逐渐地心疼起来。   
  为什么他不快乐?他也笑,但是他不快乐,我想改变却无能为力,在他的人生中,我不是主角,甚至连配角都不是。   
  想到这里,我拢了拢头发,“我去接下一个任务,回去以后告诉老爸老妈,我没事。”   
  “糖糖。”他叫我的名字,我停住了脚步。   
  “跟我回去吧,你妈妈很担心你。”   
  我故意没有回头,然后笑了一声,“没关系,不过是受了些伤,留了疤,这都是磨炼出来的,是人值得自豪的象征。”   
  我能想象到他秀丽的眉毛皱在一起,他叹口气,“这是为了什么呢?〃 我笑笑,“因为我想快点长大。”   
  我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我不喜欢“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这句诗,它时时刻刻提醒我,我和他之间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   
  我继续往前走,他还是跟了过来,陪着我去找下一个目标。   
  我未出手的时候,他已经先拔出了剑,我第一次看到他舞剑的身影,怪不得老妈总是想让他鲜衣怒马,仗剑江湖。   
  这么多年,他没得到过什么好处,正是因为他什么都没有得到过,所以才不觉得难过。   
  我靠在树上,冲着他笑,“我跟你回去。”我知道,我要回去了。   
  一路上他很少跟我说话,我们即便亲热地聊上几句,也很难像以前一样,我挎着他的胳膊,腻在他怀里。时间是能改变一切,唯独改变不了他心里的那个人,我知道这个道理,何况在他身边,也不会有任何的意义,所以我才离开家,四处游历。   
  簧火依然跳跃,我蜷缩着睡去。我坚持露营,是为了第二天一睁开眼睛就能看见日出,也是为了让他看见发抖的我,心生怜惜,把我抱在怀里。   
  回到家,因为我受了伤,所有人都很激动。   
  应付完了老妈,等老爸哄着她睡下,我才又一次有机会面对优雅的老爸。老爸看着我,目光轻轻地流转,然后笑了。   
  我说:“老爸,你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我想通了,你会不会给我那个东西?〃    
  一个决定可以让所有的人万劫不复,那又如何,我还是要去做。我已经 
受够了他脸上的那种神情,每次看到我都心如刀绞。   
    所有的办法我都试了,我闯不进他的心里,因为他将自己禁锢在小小的空间里,不肯出来。渔夫网鱼,有时候是件很难的事,如果那条鱼不去咬饵,而我又想得到它,看来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鱼死网破。   
  我的最后一个办法,就是用那种可以忘情的蛊毒,在他的眼角种上一颗滴泪痣。   
  我再一次出去游历,临走前我告诉他,“两年内我会回来,”我还说,“蓝玉,我喜欢你。”   
  临走前,老爸说,药是自己求来的,别人没有权利帮你,也无权干涉,蛊毒反噬你是知道的,你要自己想清楚。   
  我知道,从种蛊的那一刻起,我就要忍得住寂寞,忍受住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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