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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笑傲之任我行-第11章

小说: 笑傲之任我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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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我行将他整顿教务的思路大致整理了一番,包括设立暗卫、青楼等信息工作,买地置产房租管民又养民等发展农业措施,还有开酒楼、客栈、钱庄、布庄……等经济措施,以及广收门徒搜集武学秘籍等军事措施,这样,便将日月神教当做一个国家机器在运行。
  
  向问天完全能够信任,这就像在执行任务时可以将后背交给战友一样的感觉。任我行知道自己不可能事事亲自躬行,向问天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才。无论是脑子的机敏程度还是衷心,向问天都是这个世界上他最能信任的。所以,任我行将向问天提拔成了左使。原先的左使东方不败已经离开,如今的右使暂时空着,等待有能之人。
  
  向问天唯一缺乏的就是眼光。这是没有办法避免的,生活背景所限制。只要任我行稍稍提点,向问天便知晓如何安排接下来的事宜。
  
  对此,任我行十分满意。尤其让他称赞甚至感动的是,向问天知晓教内人才的缺乏,竟不担忧自身地位被撼动,努力向任我行介绍各方面的人才。
  
  譬如游讯,此人爱好搜集财物,却不贪钱,为了收买人心敢于散尽千金。并且,此人嘴中极少有真话,所说的往往是别人想听的。可谓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嘴巴皮子功夫是一流。游讯这种性格,很为江湖人士所不齿,便是魔道各众,也极为厌恶。然而,任我行想要的是经济方面的人才,术业有专攻即可。在任我行的要求下,向问天便想到了这一人物。
  
  说实在的,若是可得这么一人专程做公关宣传工作,日月神教洗白的速度能够大大提高。更重要的是,游讯目前年纪还小,十八九岁正是可塑造的时候。他的恶名,也尚未传远,重新打造便可使用。而且,他爱财,却不惜财。没到关键时刻,散尽千金眼睛也不眨一眨。
  
  游讯一向独来独往,武功不算高,好的只是一身轻功。更兼他油嘴滑舌嘴里没有一句正经话,便是本派中人大抵也看不上他。游讯压根儿不在乎,那些人怎么懂得金钱与生命的妙处。若是或者,钱便是最美的。若是生命遭到威胁,钱便是换命的宝物。
  
  蓦然得到教主的传召,游讯心中忐忑不安,又是喜又是惊,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
  
  然而,和教主彻夜长谈之后,游讯整个人都焕发出一种精神焕发的状态。似乎,他真切地找到了人生的方案。
  
  任我行安排给他的任务,便是和江湖一些尚未归顺的门派洽谈,以及,与朝廷交涉。这种人,最合适了。
  
  至于广收门徒之事,任我行便交给了童百熊和十大长老。十大长老大多时候都在黑木崖镇教,未免有些悠闲。如今,给他们一大堆徒弟,也叫他们无聊的人生多一些乐趣。至于童百熊,已然知道任我行想了法子将东方不败设法释放了,忠心程度直逼向问天。他脑子简单,也只能做一做教武的事情。
  
  在任我行的多次寻找下,也在民间找了几个农业机械方面的人才。一方面,可以增强黑木崖的守卫,另一方面,也可以改进农业技术。帮助所辖之处的农民增高产量。
  
  只要将思路确立下来,向问天便可以帮助他将一项项事情提上议程。
  
  渐渐地,教派有了自身的风格,并且各样事情都有了一定的规章制度做为监督和指导。教派的发展,缓缓地按照任我行所设想的发展起来。
  
  虽然,偶尔也会听到某个红衣男子的传闻。任我行只作不知,一心管理教务。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俺觉得童百熊和东方不败之间也是JQ满满。


13

13、出行 。。。 
 
 
  教内的事情缓缓按照任我行设想的方向发展。只是,速度果真很慢,慢到一般人根本察觉不出来。
  
  任我行知道,这些事情都不能急,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步走。谁也不知道,在这么一个环境里,他的想法是不是行得通。因此,身边的事情稍微安静安静,任我行便打算出去走走,切身熟悉这个自己也许要呆很久的世界。
  
  来到这个世界好几个月,但是一直只在黑木崖呆着。趁着目前春光明媚的,也该出去透透气了。
  
  此番出去,他并不准备带任何人去。盈盈过于年幼,不忍她奔波、童百熊则性子太过鲁莽,出去太高调;向问天却是黑木崖离不开的,需要将各样事情一一打理。算下来,任我行心中比较亲近的人,竟一个也不能带走。
  
  任我行一路往南,虽然已经开春,然河北地处北方,依旧是一片荒芜。田地里焦黄一片,不见任何作物。农户家里,也大多闭了门窗,依旧在猫冬。然而,越是往南走,便越觉得暖和,可见诸如迎春花之类的已经开了,小朵小朵黄色大话大片聚集,很是喜人。
  
  偶尔,也能遇上春光明媚的日子。头顶着有着阳光的照射,整个身子便暖和了起来。到了陕西境内,已经可以看到有农户开始翻地了。
  
  这陕西的华山,却有华山派,名头不小。据说,在五岳派中,也仅次于嵩山派的名头。如今君子剑岳不群新荣升掌门,为人磊落,事事谦让,颇有风度。因此,使得华山派名头越加响。任我行哼哼冷笑,这岳不群若果真与江湖中传言那般,他便可与他和平相处。若也觊觎这独霸天下的名头,便只能你死我活了。
  
  因着华山派的名头,任我行在陕西境内耽搁了便有半个多月。
  
  他此番出来,虽则依旧是黑红亮色袍衫,但样式简单了很多,只在袖角和衣襟稍稍勾画了简单的纹路。他将头发放下,只用一根墨玉簪将头发挽着,看起来不过是一个气度昂扬的三十来岁的江湖人,并无人猜出他日月神教教主的身份来。
  
  任我行居住虽也大多选择客栈,但若是在乡间,便就近选了农户家借住,甚至窝在树上便是一晚。做特种兵的日子,经常在外留宿,多险恶的环境也有锻炼过,野外生存能力可谓是一流。
  
  若说起来,这武侠世界的野外可比起前世要简单多了,找些吃食容易得很,兔子、野猪随处可见。当然,也少不了野狼老虎豹子之类凶猛的动物。可是,以他的武功,多凶猛的动物来了也只是送死。当然,其中狼是尽量要避免冲突。狼多数是群居,伤了一头引来一群,这日子就不好过了。
  
  这日,奔波了很久,任我行已然感觉有些累了,便想找一处地儿歇着,或许能猎个把兔子,抓几尾鱼,踩几个蘑菇,好好吃一顿。恰恰,看到了一个小山头,山头下,却有一湾小溪。任我行信步走过去,边走边拾起树下的蘑菇。已经到了清明季节,又刚下过一场大学,蘑菇长得又肥又大又嫩,任我行采得很爽快。更是好运,他抓到了一只灰兔。过了一冬,灰兔有些瘦,但是聊胜于无。
  
  忽地,一阵细风,任我行闻到了一股酒味。他心中一喜,忙赶过去。
  
  前世做特种兵的时候,他身上便有一股江湖味,爱喝酒爱玩。其实,做特种兵的都知道,自己不知道在那一场任务中便可能死掉,再说做了这特种兵要么是有家不能回,有亲人不能认,要么是根本就是孤儿,不知是哪家人。所以,每个人都需要发泄,也抱着一种及时行乐的想法。只要不为女色所误,组织甚至允许他们出入声色场所。偶尔心情不好了,折腾个把局长什么的,也只是罚禁闭半天。
  
  如今到了江湖世界,任我行甚至更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尤其是这么往外走一遭,他以“任”做姓,化名“七号”,也交了那么些朋友,觉得很是畅快。
  
  爬过山头,任我行发现,喝酒的竟然是一个九、十岁小男孩。小男孩倚在一所新修过的坟头上,执着酒壶,仰头便喝。那坟头极大,新修的泥土染在小男孩的身上,小男孩也不在意。
  
  “小兄弟,何以一个人在此喝酒?”任我行走过去,问道。
  
  小男孩直起身子,看了任我行一眼,道:“若是想喝,便一块儿吧。”他将酒壶抛给任我行,说道。
  
  任我行眸子一闪,发现这小男子年纪虽小,小眼睛小鼻子薄唇的,身上的衣裳也颇为单薄简陋,脸上却有一股极为成熟的冷静感,甚至有种江湖人的爽快。没有想到这小山村竟然有此等人物,任我行心中有些好奇,道:“小兄弟,你这是在?”
  
  男孩的眸子一黯,唇角却勾处一丝笑容,道:“清明时节,也来为爹娘上上坟,希望爹娘在阴间没有赋税,没有瘟疫,希望爹娘能够吃饱穿暖。”
  
  原来是个孤儿!任我行心中一悸,竟想起了自己的身份。再看男孩,这初春季节,只穿了两件极薄的黑色粗布衫,下头的裤子,已经丝丝缕缕破了,脚上的草鞋已然破洞,露出冻得通红的脚趾头来。这男孩却不喊哭不喊冷,脸上竟然还有笑容,只能从眼中看出一丝忧伤。
  
  任我行举起酒壶,咕噜噜喝掉了大半,这才抹了抹嘴,道:“小兄弟为人爽快,赠我酒喝,我便请小兄弟吃顿饭,可好?”
  
  男孩也不退让,道:“若有这份口福,也算是我的运气。只是,不知……”
  
  任我行知道他疑惑,取□上的包裹,道:“想要吃饭的话,小兄弟你也不能偷懒,去拾点木柴来。不论干湿都可。”
  
  男孩子眸子一转,喜道:“没问题。”说罢,一把跃起,往树林里走去。
  
  任我行却快步去了小溪里,春季的鱼虽然不够大,但好在有不少小鲫鱼,炖汤也是极美味。他双手一兜,便能兜住许多,从包袱中取出一个瓷碗,专程装鱼。为免鱼不老实,他便直接去了内脏,将鱼清洗好。
  
  任我行抓好鱼之后,男孩已经拣了一大捆柴木,将整张连弄得脏兮兮的,却笑得很开心。
  
  任我行抓起柴木,唇角一勾:“看好了!”他双手一用劲,内力倾泻,很快就将柴木烤干了。男孩惊奇地看着他,嘴也合不上。
  
  毕竟是小孩子,看到男孩天真的样子,任我行觉得很得意。有了柴木,他在小溪边就地挖洞做灶台,挑选比较细得柴木和叶子,用火石点燃,又架上了一口锅。当然,没有忘记在锅里装上溪水。
  
  随后,他将兔子去皮去内脏,挖得干干净净的,就溪水洗了。然后,取了一根木棍穿上,涂上之前买的各类香料,又重新烧了一簇火,交给男孩烤起来。如此,叫男孩也能出份力吃得安心,又可让他烤烤火,身上的衣服,实在太单薄了。
  
  水开了,先后放下鲫鱼和蘑菇,不等调料放下,已经是一阵清香袭来。任我行忙又放下各类香料。
  
  很快,兔子就烤好了,当然,免不了烤焦了一部分。鲫鱼蘑菇汤则噗噜噜作响,汤已经成了乳白色,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任我行将兔子一撕两半,一人一半,又从包袱中取出两个粗碗,直接从锅里挖了汤。他速度极快,不但没有烫着手,碗里却已经满了。男孩看到,眸子更是熠熠发亮。
  
  “吃兔子,喝汤!”任我行道。
  
  “嗯!”男孩亦豪爽地说道,学着任我行的样子,大块撕着兔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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