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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巴黎圣母院]教皇之路-第68章

小说: [巴黎圣母院]教皇之路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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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给女人打扮的经验,可是来那么两三个小咒语来提升让娜本身的魅力,还是并不困难的。
    发型首饰还在其次,真正的关键还掌握在他的手中。让一块灰不溜秋的石头在自己手中焕发出宝石般的光彩,也是很有挑战性的事情啊。
    嗯哼,这个世界的传说里,不是也有巫师帮助少女夺得幸福的先例吗?
    他正耐心地等着让娜焕然一新地走出门,好在她身上施加最后一个咒语,艾瑞莎却忽然冲了出来,冒失地质问他这个问题。艾斯有些不悦地挑了挑眉:“高跟鞋本来就是给女人穿的,你有什么意见吗?”
    艾瑞莎难以置信地道:“可是这……”
    “它不符合我双脚的尺寸,却刚好符合让娜的脚,所以我送给了让娜。”艾斯话锋一转,理所当然地道。一个小咒语而已,让这双鞋变得十分契合让娜的脚并不困难,就算是现在让让娜把鞋脱下来重新测量尺寸,也揪不出什么问题来。那位鞋匠就只好自认倒霉了,谁让他把高跟鞋发明出来给男人穿呢?给男人穿也就算了,谁让他居然鼓动了路易十一把鞋送给艾斯穿了呢!
    艾斯毫无道理地给倒霉的鞋匠定了罪,心安理得地把责任推卸到了一边。高跟鞋给让娜才是最佳的配对,这双鞋也只有在女人的脚上才能穿出它独特的魅力!
    艾瑞莎还想说些什么,门却被打开了,让娜被康丝搀扶着,小心翼翼地从里面走了出来。
    因为从来没有穿过这种鞋子,让娜走起路来感觉十分别扭。艾斯打量了她一眼,上前伸出了自己的手:“挽着我走吧,让娜,是我们出场的时候了。”
    让娜迟疑地看了他一眼,挽住了他的手臂。
    魔力瞬间传达,荷鲁斯之眼悄然转动。肉|眼看不到的元素在空气中疯狂地波动着,闪耀着美丽光彩的绿宝石首饰刹那间绽放出更加炫目的光芒,又瞬间沉寂下来。紧接着而明亮起来的,却是让娜本人和她的一袭衣裙。
    站在昏暗的走廊中,让娜却仿佛浑身都在闪着光!
    ——于此同时,消失已久的图坦卡蒙又开始在艾斯脑中怒吼:
    “你居然又用荷鲁斯之眼去干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我一定要和你决斗啊啊啊啊啊!!!!”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预计能写到舞会的……不过今天买菜花了太长时间==舞会明天来,我就不告诉你们下一章是打脸啪啪啪了因为我觉得以我的尿性可能要写个两三万字……【喂
    其实我一直渴望能变身一次啊QAQ可惜颜丑无救,长着一张路人脸真是每天对镜嘤嘤嘤……
    明天尽量写多一点!作者一口气囤了四天的粮食!这四天就战更新了!!掌声酷爱响起来!~(≧▽≦)/~

  ☆、第六十七章

“你确定?”
    艾斯哑然失笑。都沦落到这种地步了;图坦卡蒙居然还敢对他叫嚣?别说是决斗了;以他灵魂的虚弱程度,现在的艾斯不去动用法则的力量,都能用一根手指碾死他。
    图坦卡蒙也是在气愤之下才说出那句话的;很快也意识到了双方的实力问题,支吾了半天;愤愤地扔下了一句“我早晚要把荷鲁斯之眼拿回来!”就再次消失不见了。
    艾斯微微摇头,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荷鲁斯之眼毕竟是埃及神殿花费了数百年时间制作出来的伪神器;如果能够好好利用;用它弑神也不在话下。图坦卡蒙又和它相伴了数千年的时光;当然对这件宝物看得很重,因此对艾斯的不善加利用而产生的愤怒,也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这件宝物在图坦卡蒙眼里十分重要;在艾斯手中就有些形同鸡肋了。从帕迪阿蒙身上就不难看出,埃及祭祀手中所掌握的是一种与魔法类似、却又不同于魔法的力量,荷鲁斯之眼显然是依照埃及人的力量体系而制作的,在他手中使用起来并没有那么方便。
    就拿它的驱动力量而言;消耗的是“灵魂的本质”。埃及人的神秘力量来自灵魂,所以荷鲁斯之眼的驱动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损害;然而艾斯的力量由身体作为根基,来自于空气中游离的元素,如果依靠灵魂的本质去驱动它,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死在力量的抽取下了。
    但是它毕竟关乎“规则”,又是一件在玛瑞斯大陆上也很罕见的伪神器,艾斯才想尽办法构造出了一个魔法阵,用魔力去代替力量的抽取、甚至用宝石去代替灵魂的损耗,但这并不是长久之道,更何况他现在已经领悟了与荷鲁斯之眼截然不同的“规则”力量,荷鲁斯之眼在他手里,已经完完全全地是个鸡肋了。
    不过……谁让荷鲁斯之眼已经成为了艾斯的所有物呢?艾斯摸了摸下巴,微笑起来,千不该万不该,图坦卡蒙不该在当初试图打艾斯的主意,让他吃点苦头什么的,也是应该的嘛。
    在见证到让娜身上所发生的“奇迹”以后,三名侍女便如同中了石化术一般,雕塑一样地呆在了当场。直到艾斯带着让娜穿过几条走廊、即将到达举办宴会的大厅时,康丝才气喘吁吁地从后面追了上来:“公……奥尔良公爵殿下!请您留步!”
    艾斯停住了脚步,微微挑眉:“什么事?”
    “我有一件事情想要请教您,”康丝喘了两口气,挡在了他的面前,勇敢地抬头直视他的双眼,“我听说您会成为让娜公主的双胞胎弟弟……那么对您的姐姐,您有什么想法?”
    让娜不禁皱起了眉:“你在说什么呀,康丝……”
    艾斯又微笑起来。康丝的行为虽然鲁莽,对让娜的关心却是不容置疑的,他毕竟不可能一直关注着让娜,那么给让娜多找几个保护者,还是很有必要的。
    “让娜是我的姐妹,而我是让娜的兄弟。”艾斯语调平缓,温和地反问道,“几天前在圣米歇尔桥头发生的事情,全巴黎不止有几千人目睹。不知道康丝小姐,你知道以诺吗?”
    以诺是梅塔特隆作为凡人的前身,挪亚的曾祖父,曾在地面上“与神同行三百年”,这一点在《旧约》中就有记载,哪怕是不熟悉犹太人宗教文化的普通人也可以轻易查到。康丝却被他说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一时间没有回过神来,转眼间便看到艾斯带着让娜从面前越过,走向了金碧辉煌的厅堂。
    按照舞会举行的规定,王室的成员一般是到最后才出场的,现在大厅里虽然已经可以听到司仪高声汇报的爵位和名字,到场的人却还不是很多。站在走廊上方向下看了一眼,艾斯的精神力向外扩散着,很快便找到了路易十一的所在。
    艾斯带着让娜出现在休息室门口时,正在交谈的王后与安娜公主母女不禁吃了一惊。顾虑到他毕竟是新到宫廷的,王后特地将艾瑞莎两人派去,等待他整装完毕后一起前往休息室,谁料艾斯压根就不按常理出牌,把两名侍女扔在了身后……刚刚王后还接到了报告,得知艾斯带着让娜和几名侍女走散了,现在居然就出现在了这里?
    一定是让娜指的路!两人心里不约而同地生出了这个念头,又将视线投在了挽着艾斯手臂的少女身上。然而这一眼看过去,却让她们脸上禁不住露出了更加吃惊的神色——上帝啊,那竟然是让娜?
    作为一名不受重视的王室公主,让娜实际上并没有得到公主应当得到的待遇。这身裙子料子并不华贵,剪裁也并不精美,还是几年前让娜作为奥尔良公爵夫人的时候让裁缝做的一身衣服,款式上早就过时了。
    然而如今,那过时的宽大袖子垂下来,却恰到好处地遮掩了让娜肢体的畸形;衣料上随着光线而游动的闪闪光泽,更让这身衣裙显得十分不凡;那精致的发型、美丽的绿宝石首饰,让让娜平凡的容貌也增添了几分光辉……以往总是缩着的肩膀,此刻竟然也向后挺直起来,站在俊美到不似凡人的艾斯身边,她竟然也显出了几分亭亭玉立,看上去十分惹眼。
    “让娜什么时候变得那么高了?”安娜禁不住困惑地道,眼尖地看到了她裙摆下露出的一抹红色,便上前一步,伸手掀起了她的裙幅。漂亮的红鞋一闪而过,安娜忍不住惊叫了一声:“为什么这双鞋子会在你脚上!?”
    作为路易十一与夏洛特王后的长女,本身又十分美丽聪慧,安娜从小就备受宠爱,父母手中有什么好东西,平时也会第一个想到她。这双高跟鞋作为宫廷鞋匠的最新发明,安娜也是曾经见到过的,只不过鞋匠本人口口声声地宣称这是给男人穿的鞋子,安娜才并没有放在心上。后来听说路易十一命令他给艾斯制作一双这样的鞋子,安娜倒是咬牙切齿了一段时间……可是现在,这双鞋子为什么会出现在让娜的脚上!
    女儿难得的失态让王后有些吃惊。她连忙走了过来,问道:“发生了什么,安娜?什么鞋子?”
    安娜却只是盯着艾斯,愤怒地质问道:“是你把这双鞋送给了让娜?为什么!”
    在她看来,这双鞋无疑表示了路易十一对艾斯的认可和重视,红色很难染到皮革上,只有身份最高贵的人才配穿这样的鞋子……可是艾斯,这个假冒圣人之名、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的埃及人,竟然把这双鞋随随便便地送了出去!
    艾斯却微微勾起了唇角,露出了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您有什么意见吗,安娜公主?”
    安娜压住心底的火气,冷冷地道:“您清楚自己究竟在做什么吗?这样的鞋子,全法国现在只有两双,而让娜脚上的这一双,正是父亲特地送给您的!”
    “既然是送给我的,那么我当然有处置的权力。”艾斯微微抬起下颔,目光从上自下垂落,姿态傲慢而自然,“难道您不觉得,这样的鞋子更适合女人拥有?”
    安娜神色一动,刚要说些什么,一声大笑便从不远处传来:“说得没错!这是应该给女人穿的鞋子!”
    通向休息室的一扇小门被推开,穿着难得正式一回的国王从外面走了进来。他刚一走进来,便迫不及待地在椅子上坐下,伸手把自己脚上穿着的一双高跟鞋脱了下来,扔在了一边:“科诺皮勒先生,麻烦您帮忙把这双鞋扔到王宫外面,告诉那些可敬的市民们,哪位姑娘的脚能穿得下这双鞋,就让她把鞋拿走吧!……该死的弗朗西斯科,竟然告诉我这是给男人穿的鞋子……我就说嘛,上帝戏人!这明明是给女人制造的!”
    他沉思片刻,屋里的其他人大气都不敢喘,让娜甚至在他刚进来的时候便瑟瑟发抖地缩在了艾斯身后,两手紧紧地抓|住了艾斯的衣襟。忽然间,路易十一又转过头来,看向艾斯:“您认为呢,公爵?”
    “它会提高人的身高,而走路却不会很方便,”艾斯干脆地回答道,“您认为什么人才适合穿这样的鞋子呢?”
    在高跟鞋发明出来的最初,因为它走路时造成的声音会干扰人的思考,一位贵族曾经发过这样的牢骚;然而没过几天,他就被一群贵族小姐以请教舞技为名围攻了一个晚上,到最后是奄奄一息地被抬回家的……
    艾斯当然并不认为高跟鞋的用途那么狭隘,不过这种回答显然会很对路易十一的胃口。为了自己双脚的幸福,他决定暂时抛弃一下自己的绅士风度。
    这句话里的贬低意味太明显,安娜顿时对着艾斯怒目而视。路易十一却显得很高兴,换上了侍从拿来的新鞋子,站起来道:“正是这样!如果穿着这样的鞋子走上战场,恐怕用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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