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同人电子书 > [sherlock]灵与肉作者:angelplus >

第3章

[sherlock]灵与肉作者:angelplus-第3章

小说: [sherlock]灵与肉作者:angelplus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双忠诚可靠的手。
  
  我牵过他的手,并且不止一次,我铭记著那掌心里粗糙的纹路和坚强的暖度,我也铭记著我与他掌心重合时那一刻的心情,当年托苏格兰场的福,用一条手铐将我和John的距离拉近的无比亲密,我牵著他,在月亮底下翻越了一道铁门,他後来闹别扭不肯再与我十指紧扣,於是一路逃奔下来他为了跟上我的速度,都用他的小指头死死的拽紧我的衣袖,我的大衣袖子被他扯烂了肩线,我至今慷慨大方没有开口向他索赔。
  
  那是我们年轻时的某一段神奇历险,我如今36岁,可我觉得我与当初那个Sherlock Holmes不尽相同了,由於年轻时的一次中弹,我破茧了。
  
  我那时在手术床上濒临垂死,我从不相信幻象,更加没有承认过死亡白光这种东西,可我确确实实的经历过一次濒死体验,我困在那死亡的塔楼里差点走不出来,而John Watson的名字让我得到了重生。
  
  我感激他,如果可以,我愿意将数以万计的感激从心里掏出来送给他。
  
  我伸长手,十分大胆的抓住了他背在身後的一只手掌,他掌心里的温度十分的高,我紧紧的握住了他,然後紧张兮兮的抿紧嘴唇等待挨骂或者挨揍,这方面我在他面前总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我承认我不如他感情丰富,我不知道要如何正确处理感情,我只是想在这个时候牵一牵他久违的手,我很久没这麽干了,我想念那触觉了。
  
  我握住他走了两步。
  
  “Sher……Sherlock……你正在牵著我的手。”他十分不解,十分困惑,“你又在办案?这是你的一种办案方式?你在借用我的手进行一桩实验?”
  
  “都不是,John。”
  
  “可……可你正在牵著我的手。”John在旁边仰著头不停的对我发牢骚,“为什麽牵著我的手?为什麽?我不需要这样我也能走路,不是吗?你正在牵著我的手,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是的,我正在牵著你的手,我的手心和你的手心叠在了一起,除此之外,也许你能观察出更有价值的深层现象?”
  
  “可……为什麽……什麽见鬼的有价值的深层现象……”John沈寂了下去,继而他不追问了,回过头看著湖面。
  
  我叹了一口气,他不计较了,而我也终於得以轻松的观看四周的凄惨风景以及停止脊背上不停泛出的冷汗,我偷偷的用指腹刮了一下他热乎乎的手心,我知道他感觉到了。
  
  我的心情忽然间变得很好,那种大脑派不上用场的低落与沈重瞬间豁然开朗,我的脚步也不再那麽困乏,我的身体仿佛从泥沼里被树枝打捞了起来,我觉得John身上有魔法。
  
  两个小时後我们回到了贝克街,当然,他在人多的地方就从我手里挣脱了出去,我刚走进公寓,我那唠叨的老太太就告诉我楼上有委托人在等候著我,已经等了一个半小时了,她还免费的送上一碟烤饼干,让他坐在沙发里大嚼特嚼的等我现身。
  
  我埋怨的瞪了John一眼,“如果你不建议我去散步,我早就活动上了。”
  
  “嘿,混蛋,说话凭良心,你散步时那叫笑容满面的,你这是过河拆桥。”John嘟囔著反驳我,走在我前头上楼。
  
  我因混蛋这个词皱了一下眉,然後舒展开,他很久没这样叫我了,自从他二婚後,我就失去了这个昵称。
  
  上楼去,我花了三分锺把我专用的黑色皮沙发用屁股捂热,这时我也刚刚好把委托人的家庭关系和成长背景捋清楚了,John照旧捧著他那破旧的笔记本电脑在上面用搜索软件寻找他认为是线索的东西,时不时在沙发扶手的便签本上用笔摘录下他认为需要记住的细节。
  
  我盯著他。
  
  “抱歉,你能够和我们说一下你的家庭关系和成长背景吗?”John天真的回过头对著那委托人询问,他问问题的时候总是把身体往前倾,嘴角会上扬起一个幅度,展示他与生俱来的友好。
  
  我翻了一下白眼,“问点别的!”我不耐烦的说,“看在你和我一样头上长著脑袋的份上!问点我不知道的事!”我转头再看了看委托人的脸,我快看腻他了,所有的特征都那麽明显,说话又不清不楚,繁琐,罗嗦,累赘,用了大量的修饰词,模糊了紧要的关键,我迫不及待想要去案发现场寻一寻真正有用的蛛丝马迹。
  
  John疑惑不解的看著我,“见鬼,你认识他?你早就和这个委托人相识很久了?”
  
  我挑了一下眉头,我的John有时候非常的精明,比如他和菜贩子砍价还价的时候,还有他开枪判断犯人要害的时候,他在紧要关头十分的厉害,可有时候他的确非常的蠢。
  
  我久久的看著他,John用舌头舔了一下嘴唇,“我的老天,他的身世你全知道了,该死,你是演绎出来的,该死的,你一脸John Watson怎麽会蠢到家的表情盯著我。”
  
  “你能从我脸上看出这一点你还有得救。”我站起来,争分夺秒的穿上外套,重新下楼拦截出租车,我在车门前停了一下,让开一步,John傻傻的看了我一眼。
  
  “你在干什麽。”
  
  “你最喜欢的绅士风度,你先上车。”
  
  John摇摇头,钻进车子里,我摸著他的头替他挡著车顶,以免他磕坏了原本就不怎麽好使的脑袋,接著我伸手拦住了委托人也想坐进车子的举措,“你,回家,等消息。”
  
  委托人大为惊讶,“可我只说了两句!”
  
  “你说的够多了,而且你坐进来会干扰我的思考磁场,回去,现场的木地板会比你告诉我的更多。”我利落的坐进车厢里,甩上车门,把地址告知司机,让车子启动。
  
  John系上了安全带,我也学著他这麽干了。
  
  “你对委托人太凶了,他又不是你的债权人,他又不是来催债的,他是给你送报酬的,他给你带来了工作,带来忙碌,让你的生活多姿多彩。”
  
  我无暇听他唠叨的抱怨,我正在脑海里调取我的资料库,我在我那混乱的阁楼里埋首翻找支离破碎,但是相当有用的信息。
  
  “Sherlock?Sherlock!”
  
  我回过神,望著他,“怎麽了我的医生?”
  
  “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我在思考。”
  
  “抽出两分锺照顾我一下。”John忽然很严厉的说。
  
  “好吧,你说。”我拼命的寻找著脑海里暂停思考的开关,我想那个开关一定很隐秘,总之我没有找到,於是我决定一边在纷飞的案件信息里遨游,一边与他交谈,有些像左手画圆圈,右手画方形的游戏,我听著他说话,并且没有停下调用我的信息库,只要足够全神贯注,就能顺利的同时进行。
  
  “别把我当姑娘,SherlockHolmes。”
  
  我拧起眉毛,这回我找到关停思考回路的按钮了,我一口气啪嗒按下,屏蔽掉所有眼花缭乱的信息,把心思专注在John的身上,“我不明白。”
  
  John凶巴巴的看著我,“我的确死了两个老婆,可我没有变脆弱,也没有弱不禁风,你不能够那样对我,像个医生对待病人,像只母鸡对待它的黄毛小雏。”
  
  我心里想了一下,然後回答他,“首先,我不是一只母鸡,其次,我哪里把你当姑娘了?”
  
  “就像刚才!我不需要你护著我的脑袋让我上车!还有,之前在公园散步,你他妈牵著我的手走路!你说你是不是在可怜我!我不需要你的可怜!我的心理医生同情我,我的老同学也同情我,还有那警长,还有你哥哥,还有那收你房租过活的老太太,我能从每一个人身上感受到那同情!可你不能够那样对我!我可有同情过你?我可有因为你是个怪胎交不上朋友而觉得你可怜?Sherlock?曾几何时,我可有一次这样侮辱过你?”
  
  我承认我在这一秒显得有点呆滞,我在他面前快速的眨了几下眼睛,尽快让我脸上的表情变得没那麽愚蠢,我不应该是个会流露出愚蠢表情的男人,我望向车窗外,又眨了几下眼睛,接著我回过头再度看著他,“可是John,”说实在话我心里很是受伤,还有些委屈,我小时候被我哥哥抢了风头时我才会涌起这种委屈的心情,“我做这些事,并不是同情你,也不是可怜你,我做这些事,是因为我想这样做。”
  
  这下轮到John措手不及的呆在我眼前了,我能从他脸上找到我半分锺之前出现过的神情,那种呆滞的,听到了预料之外的话题时的表情。
  
  他掩饰的速度没有我快,也没有我这麽的高明,他一下子就变得坐立不安起来,他从喉咙里不舒服的干咳了两下,接著用手调整根本就不需要调整的安全带,他的目光开始游移不定,无法再停留到我脸上,他望向所有的地方,所有无聊单调的地方都能留住他的视线,除了我,他不肯再多看我一眼。
  
  弄得我有些懊恼和愧疚,我又做错了什麽?
  
  我分析著,直到下车到了现场,我还停留在分析John的阶段,可他只是在我身後背著手,左右观望四周,有一刻我觉得他才是个侦探,而我不过是个猜不透我室友内心的傻瓜蛋。

  第3章 Sherlock

  人类行为心理学不会太深奥,我从8岁起就摸懂了这门学术的诀窍和精粹,我用它演绎过很多人的内心,可运用在John的身上却经常会换取一些反效果,比如我认为一个人绝对不会生气的时刻,John就会气的要命,简直在跳脚,然後把我揍一顿,而我认为一个人应该害怕到腿软,抱头鼠窜的时刻,John则刚毅的像个英雄。
  
  他观望四周,依然不看我,即使看我,也不会超过一秒,他在那布满了灰尘的壁炉前伫立,“我不应该四处走动,是吧,Sherlock,以免破坏现场。”
  
  “恩。”我随口应了他一声,将注意力集中到我手里的放大镜上,可我摆脱不掉刚才烦恼的思绪,我直起身体,深嗅了一下空气,空气里有很多化学符号,刷刷的经过我的脑前额叶,可我此刻不在乎这些生动迷人的化学符号,在John出现之前,化学是我的全部,谜案是我的恋人。
  
  我又忍不住用视线找他。
  
  我很快找到了。
  
  他就伫立在灰尘与光线之中,他的金色发丝折射著一些光晕,他眼角的皱褶里有坚毅,有善良,有温柔也有顽强,他抿著嘴但那嘴角始终上扬,他的鼻子略显的有些大,鼻头笨拙,但点缀在他脸上显得非常的引人可爱,他用什麽也不知道的眼神检查那些窗框,那些蜘蛛网,他在故意逃避我。
  
  我听见我自己叹息了。
  
  我捏著折叠便携的放大镜在手指间旋转,我捏著它坚硬的手柄,踱步在灰尘遍布的破败家具之间,心里在思索,我对我的John干什麽了?为何他不再愿意看我?就像我是全世界最不值得他观看的那样事物。我望著这废墟里破碎的镜子,我看著我镜子里的脸。
  
  我在他心里长得如何?
  
  John曾经在博客上和那些粉丝描述过我,他描写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