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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红尘与土-第23章

小说: 红尘与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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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了,希望有人砸掉你的酒吧,就尽管叫110的人来!老板壮硕的身子僵硬了。那金头小子说,我老大今天碰到了仇家,要将过去的恩怨作个了断,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你只管做你的买卖去!说完,丢给老板和他伙计一个残忍的眼神便走开了。
老板只好坐在巴台后面,叹了口气,对伙计说:“遇上这群亡命徒,老天爷也没法子。”随即叫伙计通知其他伙计,好好照顾好客人,不要乱。
其实,众人都明白这边即将会发生什么事,但他们脑子里都是一个固定的想法:这些小子酒喝多了!
那女子还想像鹦鹉一样饶舌几句,却发现情形有些不对劲,她脸上的红晕在慢慢消失。她突然想赶紧离开这里,但她刚一抬腿就磕到了沙发边沿,仰面倒在沙发上。她的身体像冲了气的皮袋,在沙发上弹了几下。而与男贵妃等人快活的女子,则早就溜到了老板的身边,在老板的耳边叽咕着。
太极腿打着颤。他想离开酒吧,离开这凶险之地,然后叫几个人来,或者打电话报警,但他又不想错过一次看热闹的机会。但腿脚不听使唤,他几乎无以自主自己的行为。但他很快就被眼下这阵势弄得兴奋不已,脑袋嗡地一声热胀起来,想参与进去,但很快他又软弱下去,他自知自己没那个胆。他对自己说:“老师都说他只会做老师,只会解剖人的尸体,不会打架,不会杀人,我是老师教出来的,也不会打架了,就没办法帮他们了,希望他们原谅我!”随即又想到,当自己第一次用那把精巧的解剖刀切开那个死人的头皮,用一把电动锯子锯开他的后脑骨头,揭开了他的头骨,仔细地审视极似核桃仁的脑髓,然后沿着一条并不规矩的线往下,切开胸膛和肚子,被胸腔腹腔里花花绿绿的东西刺得眼睛发花,那气味惹得他胃里难受,要呕吐了时,他才知道,人原来就只这么回事,一把刀就把人给拆解了,牲口一样,而死亡也是这样,片刻的工夫就从一个活生生的血肉架子变成一具僵硬的尸体,是啊,人就是这么回事,简单,渺小。现在,这几个活腻了的小子大概都想成为医科大学解剖学的标本,想沉浸在富尔吗林里,供一帮表情麻木的学生解剖。可他们都是男人,如果将自己换成桑葚,他可不愿意解剖男尸的。是啊,桑葚那东西,怎么老是提到女人的尸体呢?
这些情形都是在片刻的工夫里展开的,同我们通常所见到的打斗场面区别并不大。两拨人都为这不是自己事先设计好的,而是带着意外的情景作好了最迅速的心理准备,而大篷车那帮人,也作好了使用器械的准备,在身上随时携带刀子和几把自制的小火枪,是他们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
恰在这时,音乐停止了,又一曲欢舞结束了。舞池里立即喧闹起来。
大篷车说:“你不应该到山上去,我一直都想告诉你这点,但你去了,去了的人大概都得做点什么,你知道你应该做点什么呢?”
桑葚脑袋里立即闪过那两具尸体,那男人倒挂着的样子很可笑,那女人,那僵死过去的赤裸的女人尸体,使他忍不住解开了裤子。他现在还记得当时裤子掉下去时,他已经在女人的尸体上了,现在他又觉得下身异常的难受,一股寒流总要在他想起那裸体女尸时窜上他的身子,仿佛那东西突然变成塑料管子似的。
桑葚提了提神:“老子是上了山,又怎么样?”
大篷车说:“你可是什么也看见了的,是不是?”
桑葚心里说:“老子只看见两具尸体,你他妈的也感兴趣?”嘴上却说,“你的意思是老子什么也没看见!”
大篷车说:“我一直都想弄到你,枇杷城这地方不长枇杷了,但这地方可是长胆子!”
桑葚说:“你哪儿有胆子?枇杷城巴掌大,哪儿都能弄到我,你是怕了吧?”
大篷车将嘴里的香烟吐掉:“我日你娘的老娘,我怕你娘的屁股。你他娘日的别给我装糊涂,既然你上了山,什么也看见了,你就得……。”
“就得死?”桑葚心里也害怕起来,“那你动手啊!”
蚂蝗越听越糊涂,他一边看着那个女子往一边走去,心里着急起来,一边听着两个人的话,一时弄不明白,更加着急,便问桑葚:“和尚,他杂种说你去了山上就得死,是什么意思?”
大篷车说:“这还不简单吗?和尚……”
桑葚怒从心起,指着大篷车吼道:“你他娘的是做了亏心事吧?”
大篷车的人挤成一团,慢慢朝桑葚和蚂蝗凑了过来,红头发的那小子还敲碎了一只啤酒瓶子,将瓶颈紧紧握在手里。
跳舞的人都僵在原地。
太极刚喊了一句,就被男贵妃恶狠狠的眼光给压了回去。
后来发生的事情,让老板一辈子想起就打哆嗦。他对警察说:“那是几个年轻人,唉,都是火气大得可以烧掉枇杷城的一群小地痞呢,在我酒吧里,对,就是那儿,舞池边上的那溜沙发,对,就是那儿,事情就是在那儿发生的。其实事情也并不大,好象就是为了一个跳舞的妞,就干上了。那几个人,我都认识,是酒吧里的常客,常来喝酒跳舞,至于受伤的那两个,其实是三个,有一个怕是吓着了,呆在一边,没有掺合进去,只是喊叫,他们我都不认识,只是觉得面熟,却想不起在哪儿见过。我以为只是你几拳,我几腿就了事了,可是,你们没见到哪,那伙人都有刀子,还有短火枪,我当时就想,那两个小子怕是保不了命了,刀子和火枪正对着他们。”
“谁先动的手呢?”警察问。
那老板说:“当时那阵仗啊,人都要给憋死了,跳舞的人都吓得开始往外跑,就在混乱的时候,他们就打了起来。是谁先动的手,我没看出来。”
问老板的伙计,都说给吓着了,到处都是人在跑,没看清楚。
等警察一走,老板就对伙计说:“把人抓起来审问,不就知道了?来问我,以后大篷车被放出来了,还不来找我算帐?”
伙计说:“我看大篷车不会进班房,那两个小子不就是受了点伤吗?”
伙计中的另外一个说:“只一个受了重伤,挨了几刀,还中了枪,另一个只是擦破了一点皮。”
老板说:“我也想大篷车和男贵妃有法子,他们即使进了监狱,花点钱就可以解决问题。可要是人死了,那就说不准了。”
伙计说:“他们肯定是私了。”
另一个伙计说:“警察都来管了,他们私了又能怎么样呢?”
老板突然问:“那小子是哪儿挨了枪子儿?”
伙计们一愣,很快便明白了老板话里的意思,一阵大笑后,说:“还能打到哪儿呢?嘿嘿,是小鸡鸡给铁砂蛋给端了呗!”
第十三卷
    他娘死了,在疯疯癫癫了几十年之后,死了。
死亡对于这个缺乏激情和心灵的世界来说,是一种无以弥补的损失,但对于这个已经无所指望和疯癫的女人来说,是一种解脱,对于他来说,也是如此。在她从这个古里古怪的人世抹掉自己的痕迹,截断了同所有人的联系之后,她营造的那座房子也不复存在了,几乎连废墟也快被风雨和忘怀给铲平了。但他还能在那块他长大的坡地上找到他家的地址,并且能在乱石、野草、畜粪之中说出他和他兄弟立邦所住的屋子的确切位置。后来,他家所在的地皮上野草被人锄去,理弄得平平整整的,用铁犁一遍遍犁过,粗大的泥块也被捣成了细泥,种上了麦子玉米。但这仍然无法抹去他对那块坡地久远却又别扭的记忆,他后来把这样的记忆归结为他的文人气质所致,也就是万大山所嘲笑的又阴又酸的德性,恰恰是这样的秉性使他拥有了极佳的记忆力,也使他稳重、坚韧、温和,既不伤害于人,却有不轻易屈服于人。这是人们对他的认识,他也肯定了自己的性情。当他站在山坳口,回过头去,感觉到自己可能是最后一次看看他家的老屋时,眼泪就流了出来,他最早的年华,也就是说,他在那座房子里和周围的地盘上,所活过的十八年,以及这十八年中他所熟悉的物景就要被埋没在日光里,存在于记忆里了。
他曾想让他娘在院子里拍一张相片寄给他,他始终对那座房子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情结,而且,他还想得到他娘和他的亲爹经历过的他们最初的爱情、并让他在他娘的肚子里成型的那座碾坊的照片,他在昆明的岁月,以及后来在南方流浪的日子里,经常会想到那座建在一条美妙小溪旁边的碾坊,他懂得他娘和他亲爹,最初是如何如何浪漫的,而且他深信,他娘和他亲爹也懂得浪漫,懂得即使清贫相伴,只要心灵在浪漫中跳动,那就是爱情。他渴望得到这些,那不仅仅是为了一些文字、素材和技巧上的需求。但他一直没有把这些想法写信告诉他娘,当他得知他娘疯了时,他只能在心里长叹一声,那院子,那碾坊,那清贫时节的浪漫爱情,包括他娘本身,都远远地离开他了。
当他忍受不住思乡与岁月的折磨,回到他出生的地方,方才醒悟,他其实已经回不去了:那些曾经熟悉甚至因为熟悉而厌恶的人大多作古了,同自己一般大小的人都显出了老相和粗糙,以及他们对他的生疏和敬畏。一群孩童打他眼前跑过,转了几圈又回来,在不远处怯怯地望着他,但他连一个孩子的名字都叫不出来,孩子们开始叽叽喳喳起来,他面对他们询问的眼睛,觉得自己是何等的多余,何等的尴尬。而以前感觉高大威猛的山,时下变得低矮了;那群山连绵起伏,望不到尽头,而今似乎一眼就能看穿;记忆中的那溪流淙淙而来又淙淙而去,源源不断,如今露出伤疤一般的沙地,流水几乎干涸;村子就要变成一座废墟了,老了的房子和老了的人一样,干皱猥琐,站在他家的门口看下去,村子又像一只缩水的柚子,再也没有年少时候的深幽和神秘;树木越来越少,连村口那株百年的榕树被连根挖去,只留下漏斗般的深坑。他对老婆说:“老家是回不去了,永远回不去了!一切都如此的异样,如此的陌生,如此的衰老,如此的沧桑,即使想回去也找不到感觉了。你说,怎么会这样呢?”他老婆说:“回不去了好,免得你成天在文章里泼酸水。”他本想对老婆说:“你这个低俗肤浅、丑陋不堪的烂婆娘!”尽管他知道他婆娘并不烂,也不浅薄,也不丑陋,可他确实对她因为喜欢他的文章而爱上他并同他结婚,可婚后却拿他的文章来百般嘲笑他的行为极为反感和失望。但他终于还是没把那句话说出来,改了口淡淡地说:“唉,老家更老了,老得让人绝望,一切都变得那么小,那么窄,那么低,那么暗,那么旧,那么破,那么乱,那么脆弱。那么干涩,那么……”他老婆道:“有什么想不通的?你老家在你眼里成了那么个样子,是因为你读了万卷书,行了万里路啊!”女人斜吊着嘴角,用手在伸出的舌头上蘸了一下口水,继续纳着鞋底,继续说,“可就是不见你往家捞回万儿八千的钞票!”他知道老婆在嘲笑他的无用,本想争辩几句,但突然觉得和眼前这女人是理论是说不明白的,即使说明白了,人和人之间,还是糊涂的。想到这点,他在心底又是一番感慨。
有时,他也想到万大山。他记得他娘有一天对他说:“你爹当了那么多年的土匪,会真的收心吗?我可不信。可他不是来和我们住在一起吗?这是事实,那情份你不信也得信一半呐。他杀人如麻,可事情就怪了,怎么就没见哪个仇人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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