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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镜子的另一边-第65章

小说: 镜子的另一边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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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多一次这样的亲眼印证,我的失望便多一分,进而对所谓的国家秘密特勤的冒险生涯狐疑无比。相较这种任务过程,我们警察在街头堵截流莺的过程都显得百折千回,精彩分呈。

    我甚至质疑丹的工作态度,“你就这点作案手段?是存心打混,还是有我在,不想多翻花样?真的江郎才尽,不如我背点案例给你当参考?手法太简略,易让干探摸到规律,又不符合持国天或纽约黑道仲裁的鼎鼎大名!”跟他处久了,我也开始把他当儒纳那样的搭档处理,心情不错时,少不了要刺上几句。

    他则似笑非笑,阴阳怪气地回敬我,“你以为这是真实的谎言好莱邬大片,半路上抢匹马来追贼,杀进人家大酒店里,飞跃泳池?国防部秘密特勤又怎样?真那么多姿多彩,才让人头痛!”他说:“任务不顺才会精彩。哪天要是出点纰漏,打起来保证你在一旁看得大呼过瘾。”

    那恐怕真得等到下世纪末去。

    丹做事非常仔细谨慎。

    别看我说的简单,每次行动前,他工夫全都作足,简直滴水不漏,连我这样随便看看,都收益非。持国天三个字能够这样轰动响亮,让美国官方都不得不服软,真不是没有道理的。

    身份的隐秘是最重要的一点。我要跟着丹,当然不能替他增加危险系数,我学会每次出发前都将自己身上能够证明或调查到陈栋尧三个字的线索,统统交给小邱保管,待我回来与之联系后,她才与我见面,把东西都还我。某种程度上,她真变得跟我的联络官没两样。

    小邱每次收了东西,都提醒我:“虽然你跟他达成这样的妥协是为了全局着想,但是也不要太着迷于这种罗宾汉生涯!我想你也知道,陈。那毕竟是绿林份子也就是土匪干的行当,不要忘记你是官兵,并非强盗!还有凡事警醒点,你只得自己一个人,又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那个人心思叵测,现在看看没什么,小心他什么时候突起凶念,借刀杀人。”

    那种咬牙切齿又刻意压低的紧张声音每每总是令我莞尔——她怕丹对我心存恶意,周蕙又何偿不担心我心怀叵测。

    所有人中真正对我跟着丹“秘密出动”十分忧虑紧张的人就是她。周蕙比任何人都担心我与丹不是一条心,有起事来会“趁机”谋害他。起初我跟着丹时,她就常常若有所思地瞪着我,虽然不置一词,但那种估量的眼光却着实令我觉得扎心。之韫说她尊敬信任我,我可一点都没这种感觉。她那种眼神仿佛总在质问我:危险降临之时,你真有维护过他么?还是仅仅在一边袖手旁观,专心挑拣他有无行为过当足可致罪的证据?周蕙应该知道维护嫌犯的人身安全也是警察的职责之一,不过,我想,事有特例,她不信我对丹会做同样的处理。事实上,若无与之韫的那两回长谈,对此,我自己都很难保证。好在事实胜于雄辩,随着丹与我一次次平安归来,周蕙对我的态度也渐有改观。

    因为会让小邱保管属于我的诸如CLIE宿舍卡片钥匙之类的东西,有时碰到处理好麻烦,漏夜赶回EDEN,无法回到自己小窝的窘况,丹也允许我到他与周蕙的爱巢临时“打地铺”。那里的整修工程早已完成,整层楼以他为尊,除了替自己的兄弟们各保留下一个房间外,还留得几间空房。每到那种时候,我很识相,不用这位“冷血”的顶头上司来勒令警告,也知道人家小别胜新婚,自己这颗万兆灯泡需得保持绝缘状态。

    说真的,一想到同样奔波之后,人家尚有温柔可心的美女抚慰身心,自己却形单影只,我难免也会觉得有点寂寞难平。

    不是我说,周蕙真是个贤惠温柔的好女人。也难怪她小弟要为她抱屈,她的男人虽然待她真不错,可也实在常常放她独守空闺,且连句解释交代都没有。换了是别人,老早怒号阵阵了,她却从不会给丹脸色看,经常夜里睡一半被他吵醒就起来伺候他,替他做东西吃。

    当然,这个善良的女人若知道我也在,做的夜宵自然不会少我一份,虽然只是简单的碗面水饺炒饭之类的便食,却也令我感动。只可恨,丹三次里常有两次“忘记”告诉她自己还有一个可怜的跟班。这方面,他无疑是个小气的人,丹很介意周蕙关怀除自己以外的人。不过,同样身为男人,我也能理解这种雄性动物的劣根性。

    我发誓,日后真要找女伴一定要找个象周蕙这般的,真不用有多漂亮,只要不好奇、不罗嗦、不会自以为是、脾气上好就行。到那时候,就再也不用羡慕别人。

    转眼,十一月又来。

    算一算,我加入CLIE快一年半。当初进入这个机构时,心里暗存的两张名单都已查得七七八八,政客那一头基本上完成,且已公布,CLIE这边的是否要公开,我却着实有点犹疑。

    小邱一直在催我,说:“既然已经准备就绪,是好是坏,总要拿出来看看。你知不知道现在多少人明里暗里说你早就投靠了CLIE,是警界败类,你能忍,我可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多少时候。”她讲:“真搞不懂你,还在犹豫什么?!这样迟疑踌躇,都不象是你了,陈。”

    我暗暗叹气,跟她道:“等我这次回来再说吧!”

    她大惊:“又要去了?”

    是呵!

    “上次是乌拉圭,这次又是什么地方?”

    “古巴,圣地亚哥。”

    她不语,半晌跟我说:“陈,小心一点。”

    我知道,我当然会小心。

    老规矩,我把自己身上的各种零碎东西装在袋子里,交给她,再次重申:“CLIE这边的事,等我这次回来进行,你先不要漏任何口风。”

    她点头。

    丹此次的任务,颇为复杂。

    简单说来,美国人得到情报,说某个蛰伏古巴的黑道人物无意中得到一份可被应用于生化武器效果惊人的新型药剂配方,已有不少强权独裁国家对此暗中关切不已,他不想涉入这种国家纷争,急于将药方脱手,又怕买家得到货物后来个杀人灭口,因此考虑向几个大国官方洽谈,做个出让的样子,把这烫手山芋甩掉,几番谈判,美国人自然占据优势,但此人显然有疑心病,官方派出几拨人前去交易,都没获得他的信任,由于对方曾不小心泄露出来,持国天是他觉得少数可以信赖的几个美国人之一,国防部最后只有劳动丹来出马。因为古美之间的政治关系,美国人不希望古巴官方有所涉入。因此,持国天此行全无后援,如有意外,美国方面不会加以承认。一切都要靠丹自己。

    比较成问题的是对方为何点名要持国天出动。

    不排除中间可能有特别针对丹的阴谋,美国官方特意撇清关系,除了政治上的考谅,也有允许丹放手而为的意思。他们对这方面没有把握,所以为求安全,也就不限制丹采用的方式。

    丹接受任务后,当即出行,但并没有直赴古巴。

    我们先在与墨西哥紧邻的圣迭戈落脚。

    丹在这个观光城市的海边有幢三百多坪的渡假老屋。

    他预备在这里准备自己行动需要的所有装备。

    看到他取出那套很齐全的换脸工具时,我很奇怪。

    “你还要换装么?”我问他。

    跟这他到处见识密勤生涯后,我才知道,丹竟然还是位换脸大师。为了安全,前段时间我也跟他学了点皮毛,行动时都会做个假面,这次因为任务叵朔迷离,我们更是出来时就已都化过装。

    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要我“陈,你把化装去掉吧。”

    “为什么?”

    “古巴方面对我有点敏感,官方又不会承认这次行动。你以前做过海外特遣,跟国际刑警组织的关系比较密切,以自己原本的身份出现,即使有问题,也会比较好处理。”

    对此我是无所谓,不过跟他跑来跑去也有些时日了,他还是头一次要求我以真实身份出现。特别做这样的安排自然别有用意,而这令我皱眉。我问他:“什么叫古巴方面对你有点敏感?”

    他立刻撇清:“这么说好了,全世界与美国关系紧张的国家对持国天都有点敏感。”

    我懒得跟他争,“我以本来面目出现,你呢?也要用真面目。”

    他不答反问:“你觉得目前有多少人知道持国天就是圣…拉琪尔斯…丹?”

    天晓得!

    他公布自己身份的事是多久之前的事了?信息时代,日新月异。该知道的人肯定一早就已知道,他根本无须有任何侥幸的念头。

    换而言之,他这次恐怕也得已本来面目出现。

    丹觉得:“我常在那头出入,就算用真实面孔,还是得有点迷惑性才比较方便。”

    他为自己的假面有些头痛。

    的确,要让熟悉自己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但又要有所不同,令不熟悉的或只凭资料照片的人觉得不能确定,是有点困难。

    丹试过几个造型,都不满意。

    我建议他:“戴个假发怎么样?你平时头发一向很短,突然变成长毛,一定有迷惑效果。真熟悉你的人看到也能认出来。”

    我真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发型对人的整体外观起决定性作用,有时一个简单的发色改变和刘海的变化,可以让人有截然不同的感觉。

    可是丹一听到长发,马上露出厌恶的表情。

    他一向情绪比较含蓄,一下子反应那么强烈,我虽然不明所以,还是马上闭嘴了。不过,心里却决定要把自己的头发留长。他要我以真面目出现,无非是为我的安全着想,我稍微改变一定形象,虽也不知有没有用,多少也能对他有点帮助。

    挨下去几天,我也没空再为丹的伪装伤脑筋。

    他逼我学西班牙文,因为古巴的官方语言是西班牙语。我承认这一点很重要,但忽然间要一个完全没有基础的人在短时间内掌握一种全新的语言,那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丹跟我说:“如果到我动身的那天,你的对话还有问题,那就直接回EDEN去吧!”

    我气结,但又无法可施。

    总算圣迭哥与墨西哥相邻,临时性的跨界交往很多,当地人也习惯用西班牙语为日常对话的主要语种,语言环境不错。丹在那日之后,除了西班牙话,也绝口不再说其他的任何语言,加上他大少爷如以往一样,每次都当我半个老妈子来使唤,我需要负责蛰伏期间两人日常的采买和家事,等于是被赶鸭子上架般的,终日混在一堆饶舌的拉丁系发音中晕头转向地在日常生活中恶补着西班牙文。两个礼拜下来,虽然讲话还有点结结巴巴,表达不清,听力倒是已经可以将就了。

    然后,我突然发现丹的头发已经长到肩膀。

    我们到这里的时候,两人的头发长度还是一样的。

    摸摸自己才过耳后一寸的头发,我狐疑地问他:“你什么时候决定留头发的?”他臭着脸没有理我。

    丹平时两三天就会整理一次头发,这个频率超过常人太多,似我就至少要三周才理一次。原本以为是他苛求细节,现在才突然发现,他理得这么勤,只是因为自己的头发长起来快得惊人。他那个头发如果放任不管,简直便象喷了生长激素的野草般疯长,但奇怪地是又不见他的胡子或汗毛之类的其他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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