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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盗贼三人行-第1章

小说: 盗贼三人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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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序章
    时间和空间的延伸是无限的,在遥远的宇宙深处有一个充满着魔法元素的世界,四块神奇的大陆就镶嵌在这个蓝色的星球上。四块大陆彼此之间又有大洋相隔,而四块大陆的中间又有一座巨大的岛屿。她是由传说中的“众神之战”所留下的产物。

    传说在数万年前创世神和魔王是由圣女王“雅”所生的一对孪生兄弟,“雅”生子并不像普通的人类,“雅”是结合天地之灵气再融合自己的神力。自古有阴必有阳,有善必有恶有光明必有黑暗,“雅”所吸收的灵气也同时具有正气和邪气,本来两气还是融和的,可是再加上“雅”的神之力催化,终于又将两种极端的灵气分开了。于是正气融合神力创造了创世神,相反邪气自然融合神力创造了魔王。

    “雅”由于神力的过度消耗必须进入长期的睡眠,她又怕自己的孩子将来发生冲突,便使用究级时空魔法“时空之恋”,以燃烧自己的真元将原先的三界彻底分离,将创世神和魔王分别送到两界,成为了后来的神界和魔界,并以本来的中间界作为两界的缓冲空间,合称三界,之后便进入了沉眠。

    再说创世神和魔王也随着时间的延伸而长大成人并建立了自己的王国。也许天生就是宿敌,创世神和魔王终要分出胜负,然而圣女王燃尽自己真元的结界又岂是这么容易突破的。

    或许是孪生兄弟之间的默契吧!创世神和魔王同时想到了“两边一点”的方法,具体说来就是将中间界(当时还没有人界,所以称中间缓冲时空为中间界)比成一个气球,如果一边使力就会使气球向另一边移动,所以同时需在另一边使力用一点作为突破点,使力量更加集中,这样气球就会啪的一声爆裂了。很不错的计策(女鬼:我自己都佩服自己的歪理^_^)

    然而中间层绝对不是气球,她的强韧远远超过了他们的估计,那中间界只是不好意思的出现了两个空间穿梭洞,分别来自通往神界和魔界。这就注定了神魔大战会在中间界这个没有统治者的世界爆发战争,神族魔族的强横是无疑的,但是两边都强横就代表两边都危险,就像两只羊打架最多轻伤,而两只老虎就不会只是受伤那么简单了。结果可想而知,神族和魔族结合各自族人的所有力量动用终极攻击性魔法,神族的“曙光女神”和魔族的“暗黑爆炎术”。强大的冲击波夹带地壳的表层向四大陆的中间海域移动形成了现今的大岛——昆仑。

    而两股魔法的交集点就形成了高耸入云的昆仑第一山——神魔山。由于是魔法的交集点,此山的魔法元素特别混乱,成为武者和魔法师修炼的理想场所。神魔两族也因为终极魔法的碰撞而两败俱伤,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时空窜梭洞也在不断缩小,神魔固然想占领中间界,但也不想在这里定居,于是便纷纷撤退。然而窜梭洞缩小的速度已经不容他们全数撤回,神魔两族就将自己的下级族人留在中间界,另带时机,创世神怕自己的族人斗不过魔族的人,便又创造了人类和善良的妖精族,矮人族,魔王也创造了兽人族和魔兽。

    神魔两族的撤离造成了中间界的权利真空区,再次爆发战争也是很正常,于是“众神之战”后的“混乱世纪”又断断续续的打了几百年,最后人族凭着自己高超的智慧,超强的繁殖能力,又学会了六系魔法而称霸中间界,人类开始聚居形成了城市,接着又有了国家。从此中间界改称人间界。
第一节 绝色佳丽
    那是不属于人间的美丽,只能存在于最深最甜的梦里,出现在繁星满天的壮丽夜空,又或像在最深海里最大最明亮的宝石。

    十六,七岁含苞待放的年纪,无可挑剔的轮廓,像大自然般起伏着,无与伦比的带瓜子脸配着一双蔚蓝的大眼睛,水灵灵的像大海一般深沉又温柔,挺秀的鼻子带着一分俏皮,显得女孩富有朝气,两道略经修饰的秀眉配上不薄不厚的樱唇,使少女少了一分柔弱多了一分英气。

    婀娜体态穿着一套明艳的宫廷礼服,将女孩原本就秀长的身材衬托的更加柔和。晶莹得发亮的腻嫩肌肤比最精细的锦缎还要幼滑上一千倍,一万倍,在如瀑布般倾泻的金发中散发着神圣的光辉。少女的美已经不再需要绿叶的衬托,她就是女神,她就是美的代名词。

    终于少女轻启朱唇,宛如天籁的声应响起:“如果你爱我。”刹那间如沐浴在春风之中,倾听百鸟的鸣唱。站在少女对面的王子,跪下一只脚,轻柔的扶起少女的左手深深的一吻:“你是我心中的太阳,我的天使,我永远的爱人,我爱你。”少女像是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般微笑着说道:“我也爱你,深深的爱着,请你不要让我再拖累你了,我知道没有我你一定能逃离判军的追捕的,愿我们来世再见。”说完便转身跳下悬崖,在空中又忍不住回头深情地看了自己的爱人最后一眼。

    王子仿佛知道这件事必然会发生一样,并不显得悲伤,反而一下子紧张起来。果不其然,下面响起了一阵喊打声。

    “去死吧!小白脸。”

    “老子灭了你。”

    “快跳崖,不然要你死的很难看。”里面还夹杂着大群少女的哭声,尖叫声。

    接着一阵飞行物打向上面,不是弓箭,也不是飞矛,先是几个臭鸡蛋,王子来回晃了几下,一个也没打中,又是数十个西红柿,王子脸色微变但也不惊慌,左移右晃,上窜下滑最后非常潇洒的飞起一脚将一个西红柿踢到后台,看其娴熟的技巧就知道已经被打过多次。还没有结束,西红柿只是片头曲下面是一大堆的香蕉皮,西瓜皮,橘子皮,酒瓶,更有甚者干脆丢上来一双臭鞋。

    王子抵挡不住了,一不小心被丢到地上的西瓜皮滑一交,摔了个狗吃食,嘴啃泥,倒栽葱,观众毫不客气的将手中所有的物品都贡献在王子身上,以发泄对少女的同情爱慕和对王子的嫉妒。

    “我不干了,这次已经是这星期第三次了,团长大人求你放过我吧!”在后台上一个鼻青脸肿全身散发着一股腐臭味的王子正对一个一脸慈祥的老人哀求着。老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西服,脸上戴着小眼镜,彬彬有理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个绅士,不过也就只到看的程度。

    现在正坐在真皮沙发上,一只脚穿着擦的贼亮的皮鞋,正将另一只鞋递给旁边一个穿着普通素服的少年人。

    “凯滋,将这只也擦一下。”

    “好的,团长。”很好听的声音,显然是个很温顺的男孩,不过也就到听的程度。

    “咳,咳,巴斯克我记得你上次在酒馆闹事砸坏人家五张桌子二十三把椅子,外加十瓶白兰地,这些钱还是剧团给你垫的,扣去你这个月的工资你还欠剧团500个金币,这还不包括上星期你在市场上打翻人家鸡蛋,上上星期在兵器店弄破店主三把长剑,两个盾牌………

    算起来你欠剧团的钱即使减去零头,你也得不吃不喝干上十年才能还清。”团长不紧不慢地说着,小眼镜下不时闪出精明的眼光,说明他这个团长不是吃白饭的。

    随着团长说出的一笔笔旧帐,王子的脸越来越绿。

    “这能怪我吗?那天去酒馆本来是想轻松轻松,没跟调酒小姐聊上几句就被发现身份,二话不说就把酒泼我脸上,还骂我始乱终弃,把酒店里顾的注意力都引了过来,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先动手的,结果被满酒馆的顾客群殴半小时,害的我躺了一星期。”

    “还有,好不容易放个假,本来想去市场变逛,结果不到五分钟就被人认出,害的我被整条街的人海扁,整整追打了十条街。”

    “到兵器店买点道具,才刚进门口,老板二话不说,拿起身边的长剑就往我身上招呼,还好我眼疾手快,手脚敏捷,武功高强,,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风度翩翩………操起手边的圆盾就挡,那老板还不罢休,哼!士可仁孰不可忍,我也不是吃软饭的,拔出旁边的剑就刺了过去,不想那斯还有两下子,跟我大战三百回合不落下风,可我也不是省油的灯,跟我斗狠看我最强杀招独孤九贱,刹时间屋内剑气纵横,那老板抵挡不住终于被我打出店门。不过他的店铺好象,可能,有点不太严重的破损。可是那能怪我吗?我这是正当防卫啊!”

    “还有………………”

    “停,停!巴斯克,我不管原因怎样,最后那些店主讨债上门还不是剧团给你还的,反正你不还出这笔钱就别想走人。再说了,你还能到哪里去,不要忘了玛莎可不一定会跟你走噢。”

    “是啊!巴斯克,你就别走了,其实这里也没什么不好,薪水又高,待遇又好,又有人寿保险,又有养老保险,更主要的是你整整追了玛莎姐五年,现在总算有点眉目了,你这样走了不觉得可惜吗?”悦耳的声音再次响起。

    “你还说,要不是你这人妖一天到晚和我演爱情悲剧,我会那么惨吗?每场演出都被观众扔臭鸡蛋,西红柿,香蕉皮……你以为很爽啊?”王子对着那个擦皮鞋的少年吼到。仔细看那个少年,不得了的超级美少年,金黄的发亮的柔发一大半扎在头顶,小半散垂下来,在微风中拂舞,(凯滋:屋里哪来的微风。女鬼:要你管。)散发着让人心醉的潇洒和无拘无束。朴素的衣服没有掩盖少年的绝世容貌,不过这个少年看起来有点眼熟,具体的说就像刚才舞台上的那个少女。

    “不要骂我人妖,我可是真真正正的男子汉。我也不想演女主角,可是团长说我们剧团就我最漂亮,虽然我也这么认为。而且团长说演爱情剧特别是悲剧比较吸引观众,能使人回味无穷。”

    “团长……”

    “不用说了,巴斯克你还是努力工作早点还债吧!凯滋,皮鞋擦完了没?”

    “好了,团长,给。”

    “恩,今天你也累了回去休息吧!我也真是的,竟然叫我们剧团的首席艺人擦皮鞋。”

    “没什么了,团长,谁叫我擦皮鞋的技术高超呢!那我先走了。”

    这个少年叫凯滋·费里得,今年16岁,是明之大陆三大剧团之一—奥巴代亚剧团的当家花旦。奥巴代亚剧团是个历史悠久的剧团她驻扎在海曼斯王国第一大港口城市斯巴达。说到剧团就不得不介绍一下她的情况,奥巴代亚剧团分三个部,分别为杂技部,歌剧部,和戏剧部。团长就是之前的那个老头,下设三个部长分管三部。

    凯滋是个孤儿,从小就被团长收养。凯滋天生聪明机智5岁那年就在团长的指导下学习走钢丝,不到一个月就在钢丝上来去自由。以后钢丝越来越细,凯滋走钢丝的技巧也越来越精,到后来凯滋能够在狼蛛丝上行走如风,狼蛛丝韧性非常强,程透明状,向来是钓吨位级大鱼的必备用品。凯滋在狼蛛丝上行走如果不仔细看,几乎使人以为在半空中漂浮。团长为了使他保持这种状态命令他每天起床必须走一个小时蛛丝,而且禁止他使用保护网。凯滋开始还有些紧张,这些年下来,凯滋即使在十米高空中也是泰然自若,来去如风了。

    到了10岁团长开始教他魔术和飞镖。长教的魔术和飞镖跟普通的不同,他将魔术和飞镖的练习结合起来。凯滋的魔术主攻扑克,团长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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