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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左手婚姻,右手爱情 作者 赫本的眼睛-第41章

小说: 左手婚姻,右手爱情 作者 赫本的眼睛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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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下头,头有点晕,我的声音说:“我需要考虑一下。”
他欣喜地搂过我,在我耳边说:“当然,我会给你时间,但是你不要让我等太久,好不好?”
我点点头,算是对他的答应。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难道我真的要和蒋杰离婚去重拾那份原本已经成为过去的爱情?我需要倾诉,我需要咨询,我需要有人帮我理顺我的思想,但是出于某种原因我没敢立刻给苏苏打电话,她会不会尖叫?但是,我需要爱,我需要燃烧,我需要激情,我需要按照我自己的意志活着。
所以我鼓起所有的勇气给蒋杰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我这边的工作还没有结束,我需要再多一点时间。我握着手机的手在出汗,我的心跳从来都没有这样虚过,因为我在撒谎,我在欺骗我的丈夫。
“那好吧。”蒋杰在电话那头简短的说,他似乎在忙,或者他的办公室里还有人在等着他商讨生意上的事情,白天的蒋杰是没有多少时间搭理我的,“你路上注意安全。”
我啪的一声合上电话,额头竟然沁出细密的汗珠。我这样算不算是出轨?当然是出轨,我靠在洗手间的门上,胸口紧张得一起一伏,这房间里面好像缺氧似的。
我迅速的收拾了行李,走出门便看到Michael站在廊前等我,我们打算去往扬中,Michael说他一定要去吃那种有毒的鱼。
“Yan;你没事吧?你看起来脸色好象不好。”他关切的抚摸了一下我的额头,“你的额头好像有点烫,你生病了吗?”
我才没有生病呢,我故作轻松的扯了一个笑容:“我没事,我只是起得太早缺少睡眠而已。”
“你确定没事吗?”他追问道。
我点点头:“我确定我没事。”
“好吧,我帮你提行李。”说着他一手拧一个包示意我,“走吧。”
女房东给我们结帐,看着我和Michael,很是好奇的问我:“这个外国小伙子长得真帅,你在哪里人似的?”
我随口答道:“大街上。”
她立刻显出十分惊讶的表情:“真的呀?他是哪国人?”
“德国人。”我淡淡地看着她,她随即表示出很大的好奇心,“你们在大街上认识的?是怎样认识的。你好厉害啊,你们这么快就谈恋爱了吗?”
我心中隐隐不快,恶作剧的回答他说:“在大街上遇到的,我说我要来西塘,他说非要跟我来,于是我就带他来了。”
女房东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咋舌道:“就这样这个外国帅哥就跟你来了?”
我笑道:“是啊,而且他要娶我。”
她简直震惊似的瞪着我俩,Michael看出好像有什么跟他有关系,便问道:“Yan; 你们在说什么?为什么她那样看着我们。”
“没什么,我跟她说你要娶我为妻。”我说。
他立刻眉开眼笑楼住我的肩膀,朝房东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用磕磕巴巴的中文加比划说:“没错,我们……要结婚。结婚!”
女房东用方言和她丈夫叽里咕噜地说了一通,我知道肯定是在说我和Michael,同时她的表情很怪异的样子,虽然我听不大懂她的方言,但是我知道她肯定是在说这个女的在大街上攀上一个老外,竟然这么快就把人家吊住了,真是……之类的话。不过我无所谓!转身之后,我认识她是谁?
我想我需要找尽一切理由去重回这一份和Michael的爱情,我知道前路千难万险等着我,但是我已经下定了决心,我从小便是这样性格,越是艰难的路,越是人反对的路,我越是一定要坚持走下去的。我重新回味了一遍蒋杰的冷酷与Michael的温情,好让自己的罪恶感稍稍减少一点。
就这样,我们辗转陆路和水路来到了扬中,和所有长江中心的小岛一样,它潮湿而温暖,郁郁葱葱。坐在出租车上,开着窗,能感觉到迎面扑来的水汽以及芬芳的江南的味道,我着迷了,暂时忘却了所有的忧虑。
我有一个叫做罗玉的闺密在扬中工作,以前我在南京工作的时候在网上认识的,算是网友,但是那时候也经常见面,一起逛街聊天,很合得来,我很喜欢她直来直去的个性。后来我回到C城,她却去了杨中,拿着骇人的高薪却被困在这个江心小岛上的一家工厂里,整天下班之后闲得穷极无聊,我来了她高兴坏了。我们一下船就看到她,她夸张地给了我一个拥抱,我感觉到她胖了一点(她以前很瘦的),但是她漂亮了,也年轻了,她以前满脸的痘痘,素面朝天,现在她的皮肤变得白皙细腻光洁,我疑心是爱情的滋润,立刻拷问她是不是恋爱了,她翻着白眼说:“难道只有爱情才能滋润女人吗?我涂了精油。”
我和她经常褒电话粥,女朋友之间互相分享一些小秘密,所以她自然知道Michael的事情,当下一见到Michael便上下左右狠狠地刮了两眼,掐了掐我的胳膊说:“眼光不错啊,可以做Global Sourcing了,连男朋友都是Global Sourcing来的。”
“你不要瞎说。”我心虚得很,赶紧把话题转移开来,“你不是说这个季节正是河豚上岸时吗?看我不好好宰你一顿!”
“我天天等你来宰,我在这都快闷坏了。”罗玉说。
我们一路说中文把Michael郁闷坏了,他那马马虎虎的中文水平只能应付出租车司机,但是罗玉的南方普通话说的又快又脆,他根本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只好可怜兮兮的看着我。其实罗玉也会讲英语,但是她故意不说,我不知道她怎么看我和Michael,但是很显然,Michael在我这个朋友的岛上是不太受欢迎的客人。
晚上罗玉把我们带到一家饭店,饭店名字我忘记了,只记得房子上一行大字很牛气:天下第一河豚网。这家饭店很有特色,楼下的鱼缸里养着几条大河豚,二楼的包间再简单不过,桌子中间挖了一个洞,洞里放了一个烧得很旺的炉子,四个凳子,此外没有任何装饰,我正在纳闷为什么号称天下第一河豚网的饭店装修如此简单,罗玉看出我的疑虑,便笑道:“来这里就是吃的,吃是唯一主题。”
Michael也好奇的看着这屋子,手不自然的摆弄着桌子上的餐具,罗玉淡淡地看着他用中文问道:“会使筷子吗?”
“啊,筷子,我会我会。”Michael赶紧猛点头。我想Michael也许能感觉到我的这个闺中好友显然并不怎么待见他,所以他坚守“言多必失”的箴言,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坐在那里决不多语一句。也许我不该带他来扬中,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很不是滋味。
不一会儿,服务员端上来一个大锅,里面盛着奶白色的一大锅汤,汤汁很浓,河豚肉被片下来了,突然又朝里面撒了一把叶子,翠绿翠绿的那种小叶子,衬着乳白色的汤汁,很有意境也很诱人。罗玉说那是一种在扬中生长的蔬菜,当地人叫做“秧草”,上海人叫“草头”。(我不知道她掰呼得对不对)
服务员准备给我们试吃以示无毒,罗玉摇摇头笑道:“算啦,吃一块就少一块,我来试给他们看好了。”看来她是这里的常客,于是我看着她笑盈盈的吃了一口,看看我,又看看Michael 说:“没毒的,开吃吧。”
这确实是我吃到过的人间美味之一,河豚肉味道十分鲜嫩,不知道经过了跹拇恚耆挥行任叮餐耆挥湍澹揖醯靡欠派弦吧⒐揭欢ㄊ蔷洌还窍闩ǖ奶乐掀〉哪勐蹋彩且坏朗炙诘暮貌耍馐强醋乓丫苡杖耍獯渎坛越炖铮蛑庇行┵翡铝恕L乐匀皇乔逑闩ê瘢与嗟南饰逗脱聿莸那逑愣贾笤谡庖还榘咨奶览铮刑谧糯渎毯头曳迹萌苏嬲媲星械母惺芰苏饨系拇骸?
自然是大快朵颐的事情,Michael小心的举箸,他没有吃过河豚,只知道这是一种有毒而鲜美的鱼,我鼓励道:“味道很鲜美的,经过处理了,没有毒了。”他将信将疑的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品尝,然后竖起大拇指大赞美味。
罗玉笑嘻嘻的夹起一块鱼皮放到Michael碗里,说:“鱼皮是有益于胃的,多吃一点。”
“真的吗?”我说这也要吃鱼皮,罗玉拉住我的手说,“唉,你吃鱼肉就行了。”
Michael吃了一块鱼皮,表情很奇怪,我赶紧问道:“鱼皮好不好吃?”
他又是点头又是摇头却不说话,我心声纳闷,夹起一块鱼皮放进嘴里,呃,鱼皮上像是长满了小刺,吃起来像咬了满嘴的荆棘似的。我嗔怪的对罗玉说:“不要老捉弄人家嘛。”
罗玉笑道:“哟,现在处处护着他嘛。干吗呀?” 

我笑而不答,罗玉说:“唉,你呀,说直话你可能不爱听,你家里那一个那么优秀为什么还要回头再找这一个呢?” 罗玉一年前去C城旅游过,见到过蒋杰。蒋杰从来对我的朋友都很热情慷慨,给罗玉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蒋杰就是这样的人,无论谁见到他第一眼都会对他印象深刻。
其实罗玉英语很棒,但是她就是不肯和我们讲英语,我不知道Michael哪里做错了,致使罗玉反感他,甚至都不愿意和他交流。吃过饭之后Michael说要回酒店往总部打个电话,大概需要半个小时,我和罗玉便在外面溜达了一圈,夜晚湿气很重,我抱着双肩觉得有些凉,罗玉变戏法似的从她的大手包里掏出一条披肩塞给我:“呶,披上吧。”
我真佩服她的大手包,她的包里永远都配备有你急需的东西,她平时没事总喜欢跟着一群驴友混来混去,随身总是带一些奇怪但是有很必备的东西,连创口贴都有。但是这就是我喜欢罗玉的原因,她总是和别人不同。我和罗玉之间的友谊也很特别,无论多长时间未见,感觉都是和当初一样的。她过得和苏苏一样潇洒,但是苏苏最起码还有一个小乐何一个咖啡店在牵挂,而罗玉,她简直和闲云野鹤一样,从一个城市跳到另一个城市生活,跟玩儿似的。苏苏是一朵铿锵玫瑰,热烈奔放、骄傲坚强;而这个罗玉,她是一朵随意的蒲公英,飞到哪里便开在哪里,朴素亲切,质朴大方,到哪里都会自在地生活。她比我大两岁,但是还没有结婚的对象,并不是说她没有人追,追她的人都从漠河排到南沙群岛了,但是她一直都没有找到那一个“Mr。 Right”; 一幅宁缺勿滥的坚决态度。别人说她怪,但是我却十分佩服她这样纯粹的执著。
“罗玉,你真的不打算结婚吗?”我随口问她。
她在路灯下面朝着我倒退着走,路灯把她的两根细长腿拉得更长了,她穿着薄薄的风衣,风把她的长发吹得零乱飞舞,我想她应该是一个三毛一样浪漫的女子,为何却没有那样浪漫多情的荷西来陪伴她?难道这世间浪漫二字只有女人才会傻傻的相信吗?
我正这样想着,忍不住朝她说:“其实三毛……”,我本来想说其实三毛和你好相似,不料罗玉却打断说:“其实我觉得你就是三毛一样的女人,一辈子都憧憬着浪漫的爱情,但是你可能一直不知道你的荷西就在你的身边。”
我大吃一惊,之后便释然了,我和罗玉经常有这样的心有灵犀,一方想到哪,另一方一定也会想到,所以经常说出同样的话让对方诧异,却又让自己忍不住开怀,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知音”吧。
“我问你干吗还不找个人结婚,你倒好,又饶到我身上来了。”我追过去轻轻打了一下。她跳着跑开了,咯咯的笑得花枝招展。她的皮靴在水泥路上咔哒咔哒地敲击。她穿着打扮从来都有很有个性,从来不穿高跟鞋,但是很喜欢穿高帮鞋,她还喜欢穿迷彩,喜欢穿带流苏的衣服,虽然她是职场“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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