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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残情-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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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不是你亲生的?”

    “是我亲生的又么样?!要吃要喝要看病要上学,这都不要钱吗?还有咱翎儿明年考大学,更是花钱的主儿,她不想法子弄钱,你要我么办?”秋虹的父亲满是一肚子的委屈与不甘心。

    “你还要不要咱娃儿活?”秋虹的母亲愤激地说道。

    “要哇,不但要活,更要好好的活,不然,咱家更冇办法。”秋虹的父亲说着,从屋里找出一把铁镐,搔搔头皮,摇摇晃晃往山坡上走了。

    “鬼东西,专门想歪心事,唉”秋虹的母亲一声长长的叹息。

    4

    路鸣从工作室回到了宿舍,小王子斜躺在沙发上看书。看来他是进入了某种痴迷状态。就连路鸣叫他三声“小王子”,他都没有反应过来。真是奇了怪了。天知道他今天是怎的了。

    “小王子,你哑了么?”路鸣因是心中有着甜蜜,以为天底下的人都和他一样是甜蜜的。他走到小王子的跟前,拍拍他的肩膀,很亲昵地问。

    一双忧郁无助的眼睛就直视着路鸣。那样子就象是一个迷路了的孤儿,在荒原找寻他亲爱的妈妈。路鸣不忍看他的这双眼睛,别过头去,说:

    “谁惹你了?”

    “《红楼梦》惹我了。”

    “一本小说怎会惹你,又不是你写的,又不是写的你,你干嘛问它的罪呢?”

    “唉,哪个懂林妹妹?哪个又懂我?真的是没人懂呀。”小王子不免有点长吁短叹。不觉悲叹道:“林妹妹那首《葬花吟》有句‘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让我感知认同,是呀,他年葬侬知是谁。阿鸣,我就那么可怜吗?”说时,小王子的眼中竟是晶莹的泪。

    “小王子,你也太多愁善感。我们在网上相识到有缘相见,到成为今天的铁哥们,我是真心为你的,你是我的小阿弟呵。”路鸣不知要如何说了。

    小王子擦拭了一把眼泪,伤感地说:“阿鸣,我说过多少遍了,我只要一个知已,一个蓝颜知已,我并不需要兄弟。你看看我的网名‘追梦飘零叶’,你就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的心没有归宿,好想有个人可以是我的避风港湾,是我心灵的最终的归宿。你看看林妹妹,她要的何尚不是归宿,是真切的爱巢呵。”

    “小王子我没有伤害你吧?”路鸣看着清瘦俊秀的小王子,不忍说出那些让小王子痛苦的话语。如果自已对小王子没有一点感情那是不真实的,可他是一个大男人呵,虽说他也是性情中人,也有柔情的一面,毕竟他有了对秋虹的刻骨铭心的爱意,虽说秋虹还不在状态。

    “你不会伤害我的。”小王子淡淡地说。

    “哦对了,我们公司现在还不要人,我问了洪总,他说现在不太好办。”路鸣岔开话题。

    “你真问过了?”小王子不大相信似的问。

    “我说了你是我的表弟,我让他想想办法。”

    “知道你问过了。我给你们公司的洪总打过手机,他告诉我了,说是你给他提及过。你们公司洪总的手机号我也是知道的,我曾去找过他,他对我的中专文凭不感兴趣。后来我就来找你,我明白,他洪总是不肯同意我去你们公司的。阿鸣,你跟他说,就是要我去扫厕所,只要和你在一起我就心满意足了。我——别无他求。”小王子柔柔弱弱地说。

    “小王子,你这是何苦呢,你在网吧搞网管也很轻松的呀。再说,你下了班你就可以到我这儿来聊天看书呀,没有什么阻隔呀。”路鸣的脸上有了淡淡的忧虑之色。

    “你再去找找洪总吧。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再说了,我懂电脑,懂平面设计,不会白吃饭的;更何况我只是要求谋求一份清洁工的工作,你们大楼的清洁工作我给你们全包了。再不,我不要工资,只管一碗饭吃就行了。”小王子加重了一点语气,好象从死亡线上才活转来似的。

    “不要这样,小王子,你会让我心生愧疚的。”路鸣心里象是有把刀在绞。

    “阿鸣,这一生我无他求,只求、只求有个人能懂我、懂我的心。或是那个人还没出世,或是那个人另有隐情。我不要他给我名分,我不要他时时想着我,我只要他能多看我一眼。真的,我别无他求。”小王子说着,脸上竟浮现了一丝醉了似的微笑。

    “我、我,”路鸣揉揉颈子,轻咳了一声,道,“我,我再去向洪总说说吧。”

    “我猜想洪总是会答应的。”小王子又微微地笑了笑。他的笑极温柔,是可以把铁人融化的那种最具魅力的微笑。

    “嗯,或许吧。”路鸣闪过他的微笑,不能肯定的说道。

    路鸣走进卫生间,过了一小会儿又走了出来,说,“小王子,你给我洗了衣了?”

    “哼,臭鞋臭袜臭裤头臭扬四海”小王子哼道。

    “哟,还是一副上联呢,那我就对‘香腮香吻香美眉香艳三江’,可成?”路鸣笑对。

    “那个要你对对子了,我是闲得慌。”小王子翻了翻白眼。

    “我可还得谢谢你啦!”路鸣搔搔头皮,有点子不太好意思。

    “反正我下班下得早,没事儿,就帮你把衣洗晒了。这点小事你也要拿到这里说?!”小王子翻着《红楼梦》,边对路鸣说道。

    “啊,要这样,我就变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了。”路鸣笑道。一股暖意从心里往外冒,他似乎懂得了小王子的那份苦情。

    “爱惜你就是爱惜我。”小王子的话带点随意,可是路鸣听到的却以为是一语双关,这下路鸣的心弦就绷得有些紧了。路鸣“嘿嘿”干笑了笑,说,“太玄乎了吧。你别太在意我呀,我会羞愧死的。”

    小王子也不去理会他的话,从身傍拿起一幅画,斜斜地抖开,漫不经心地道:“阿鸣,你看我画的么样?”

    路鸣削着一个苹果走过去一看,不由“卟哧”一声笑了。你道为何?原来小王子画的是一幅漫画,是为路鸣画的,那上面的路鸣被画成了长颈鹿的模样。更让人忍俊不禁的是,上面还有一首打油诗:

    鹿鸣路也鸣,逐鹿路不平。路鸣不如鹿,鹿鸣起风云。路长鹿同行,鹿路不同命。

    识鹿不识路,枉听鹿路鸣。

    “你呀,真有你的,嘿,你思维蛮敏捷的呀。”

    “我是在胡诌,心情坏了的坏了。”小王子打了一个哈欠,用手慌忙捂住嘴巴。

    路鸣把苹果递给小王子,说,“难得你有这份雅兴,得,我请你去吃我们琼海的烤鸭。”

    “那也好,省得我的手又沾了猪油。”小王子站起来,把书合上,说声,“走吧,好久没有吃烤鸭了,托你的福。”

    路鸣亲昵地拍拍小王子的肩,一同走出门去。
第六章 剑客风骚
    1

    阳光在头顶上照射下来,秋虹晚到了一个小时。是犯困了还是咋的?总之今天早晨秋虹不太愿意起床。只是不能不起床。因为琼海大都市别的不算太充裕,但阳光还是比较充裕的,也因此路鸣就买了一些粉呀霜的送给了秋虹。对于路鸣送的粉呀霜的,只是在秋虹心情好的时候才去涂抹,而今天不知何故竟彻底来了一个淡淡地描蓦。这是不多见的。

    “花为谁开?”女人的心事最是难猜,怕就怕“花无人戴”,那就可惜了绽开了的花呀朵儿的。和路鸣参加过一回party,秋虹感觉自已的青春竟也能闪光一回。那些路鸣的同事朋友全都为路鸣唱赞歌,因为路鸣相拥的是她秋虹呀。在那个生日晚宴上,秋虹很风光的坐在路鸣一起,那种幸福真的是好爽,从肌肤爽到心底。在秋虹的人生中,那次参加的生日晚会竟就有些难忘。好奢侈的,够她回味一生一世了。

    啤酒广场不能不去。脸上描了淡淡的妆,秋虹有点忸怩不安。哦,自已不会是去参加选美吧。是呀,整个儿一个玉美人。看看晚了一点儿时间,秋虹很奢侈的打了一回的。

    啤酒广场永远都是欢乐的海洋,在这儿没有忧郁也没有苦愁,即使是强迫自已愁绪满腹那也做不到,因为酒精,因为美人,因为笑语的感染。可秋虹不同,虽是来到了啤酒广场,可也是尴尴尬尬的有说不出的难受,说不出的无可奈何。

    秋虹一连几天都好平静,平静得她想要再呕吐一回。毕竟那只是一百多块钱的一回,毕竟钱多没有日子多,这是生活的现实这是铁的事实。

    说不清为何一连几天竟无人光顾她的所在,最起码连问个价的人都没有。啤酒和她都显得孤零零的,好似弃儿。可啤酒比她着实幸运一点,它有众多的不说话的伙伴,它们在用眼神传递心语。它们其实是很喜欢她的,她那么年轻有魅力,对待它们又是那样的温和。它们都有些不忍离开她,它们就扯着嗓门儿唱歌给她听,它们明知道她听不懂啤酒国的歌儿,它们的语言也可说是很独特的一门外来语,它们以为它们唱得很起劲,她就听到了,她就会快乐起来的。它们也理解了她和路鸣的恋情,每当路鸣来这里时,它们都很乖的排列好,行注目礼。

    在男人的眼中啤酒有滋有味,喝酒的男人别具一种风度,当他为自已欠佳的形象寻找借口之时,酒、喝酒便多多少少掩饰掉男人形象上的尴尬。于是,啤酒广场就成了男人们展示自我形象、展示自我价值、展示自已胆量的大舞台。帅得掉滓的男人应有尽有、美得呕吐的男人数不胜数,更不提搔首弄姿的男人别提多倒人的胃口。当然,这里不全是男人的世界,这里有美女在侧,反倒是这零零碎碎的美女装饰了蓝色的天空。有美人在侧相伴,就连五大郎也会变成西门庆。有美女陪自已畅饮,当然是难忘今朝风流。男人拼死挣钱干什么,为的养家糊口么?非也,最丑的男人也会为最丑的女人倾倒,他是要为他心中的美人,也许就应了那句“情人眼里出西施”。哪怕这女人东施效颦,只要他觉得好,那他就得拼了命去奋斗,把她养得光嫩水鲜。大款们钱多,不是赛自已是石崇,实质上为的是目有芳菲。花要有人戴,好花要常开,好景要常在。男人没有女人,活着干什么?!这是喝酒的男人和对酒的最好的诠释。可路鸣不喝酒,可路鸣有个喜欢的秋虹。自秋虹两次昏迷的奇遇,路鸣对这个只想凭自已的本事拯救家庭的女孩动了心。

    在物欲横流、金钱至上、道德沦丧的今日社会,路鸣对秋虹的爱是很纯情的了。只是秋虹还没有完全爱上他。不是她瞧不上路鸣,而是秋虹自已瞧不起自已。拿秋虹的话来说,她还不配拥有路鸣的爱。简单的说,她要靠自已挣钱,她没有想要依赖路鸣的心事。她目前的主要精力和心思是用在如何挣大钱上,因为母亲要治病、弟弟秋翎要上大学、还有弟妹得上学,她不努力挣钱行吗?在她的眼中,路鸣有他的世界,虽是老乡,但也要有个分寸。时而她在心里说,阿鸣,我把你当个哥行么?

    终于有人向她这边走来,不多不少,三个。一色的青春亮丽,一色的街头流行的时尚的少年俊男。因为她觉得他们好年轻好粉嫩,虽说他们比她要大,但在她看来,这三个嘴上无毛的青年小伙,充其量是影视剧里花花小公子。

    “哇,好好漂亮的MM呵!”那三人中白粉一般的男孩惊呼起来,虽免不了夸张,却也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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