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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肯君盼顾(童话故事之金鹅)-第2章

小说: 肯君盼顾(童话故事之金鹅)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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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

“被某个冒失鬼重重地撞了一下,又被另外一个冒失鬼乱碰,我真倒霉。”

“嘎——”一声轻响,跑车停了下来,朴裴俊打开车里的灯,转过头仔细看她的鼻子,“很疼吗?”

车灯从头顶上照下来,再投入他的乌黑双眸中,绽化出一个又一个五颜六色的光圈,这一刹那,朴允儿觉得有点意乱情迷。

透过那些光圈她看见自己在他瞳中的映影,白皙而安静,鼻子里闻到清爽的薰衣草香,这个男人身上永远没有她所讨厌的味道。

“还好,表面上看来并不是太严重,可惜车上没有药,回家再说。”

“恩”

他微微一笑,转回身继续开车。车灯一关,那些迷乱的、诱惑的、美丽的光圈就通通不见了,朴允儿长长地吁日气,吹得额前的刘海飘起来,又落下。

“我最近很忙,没时间陪你,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你也知道自己对我照顾不周?我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看你怎么跟我爸妈交代。”刚说完这话,朴允儿就开始后悔,果然,朴裴俊的神情黯淡了下来。于是她连忙转移话题,“对了,你认不认识今天晚会上有个叫承安的年轻人?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承安?” 朴裴俊沉吟了一下,“是莫承安吗?”

“原来是姓莫?他是干什么的?什么来头?”

“电子大亨莫冀龙的第三个儿子,刚从美国留学回来,其他的就不知道了。你怎么会问起他?”

扑克儿漫不经心地说道:“他长得帅啊。”看见他一脸惊讶地转过头,目光充满了探索与好奇,她便回了个甜甜的笑容给他,“当然,你比他更帅!

朴裴俊有点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换了话题道:“你的工作还习惯吗?”

“也就是那样了,老板是个墨守成规的人,没什么激进精神,我的搭档又是个天字第一号大花痴,只要拿张帅哥的照片摆在她面前,这一天就别指望她会工作了。惟—一个我欣赏的容前辈上个星期也辞职了,说是要去海外进修,镀镀金,所以整个策划就全部落在了我肩上。”朴允儿摊摊手,换上一副委屈的小媳妇模样,“叔叔你看,才一个星期,我就老了十岁啊!

“不错啊,那就不用当我侄女了,当我妹妹吧。”

淡淡一句戏谑,听在她耳里,却砰然心跳。朴允儿咬了咬下唇,脸上热热的,幸好车内光线黯淡,他看不到她在脸红。

“如果有什么我能帮得上的,尽管说。”

朴允儿定了定心绪,缓缓地说道:“我把我新游戏的女主角,起名叫白雪青,她是一个被诅咒的亡国公主,不会说话。”

“白雪青?这名字很别致。”

“你也这样觉得吗?其实倒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而是某大着杂志时翻见的,觉得很好,就拿来用了。反正中国同名同姓的人多得是。”

“这也可以吗?”他淡淡地笑着,有点取笑的味道。

朴允儿顿时不高兴了,“我知道你笑我没创意,反正我是个白痴,当然比不上你这个天才。”

“拜托,你有必要者拿天才与白痴这个例子来划清我们的界线吗?其实这个名字真的很不错,把游戏情节告诉我吧。”

“不说,才不要告诉你!

“说吧。我想听。”

好奇怪,因为他的取笑而觉得生气,已经下决心不再述说这款游戏的任何信息,但他那么简单的三个字“我想听”,就足足将她所有的骄傲和矜持全都抛诸脑后。她肯定是中了他的某种魔咒,一定是这样,在她十四岁的那个冬天,第一次见到他时,就被那魔咒施中,再也逃不开,跑不掉。

“嗯……大致情节是A组他们负责的,我们负责游戏里的爱情部分。也就是说,需要一段爱情发展当支线来串连整个故事。”

“没有爱情的RPG游戏,就像不加糖的果汁,虽然香,但味道不够。”

朴允儿歪了歪嘴,“可惜我和我的拍档有分歧——”

“怎么说?”

“陆小湘说悲剧爱情才够动人,能够使得整部游戏都隽化为经典。”

“比如仙剑?”

“可是我喜欢喜剧,我要大团圆收场。毕竟玩游戏不是为了自虐,而是为了快乐,为了放松,不是吗?如果一款游戏能够让玩家在通关后由衷的从心里升起幸福的感觉,难道不比那些玩了游戏后若有所失痛哭流涕的更有意义吗?”

朴裴俊的眼睛亮了起来,“很有道理!叔叔支持你,放胆去做吧!”

“好啊,如果成功了你当第一个玩家!”

“何止如此,我一定发动我所有的朋友去买。”

“谢谢叔叔,我就知道你是最好最好最好的人啦!”

在笑声中,跑车拐过一片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红外线感应门自动打了开去,露出里面红砖白瓦的一栋二层楼别墅,虽然不大,却极为精致,细微到路灯灯柱上的花纹,每扇窗框上方的白玉浮雕,都可以明显地看出主人是下了番心思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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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静悄悄的好像没人啊?程姐呢?”熄火,下车。

“她老家来电话,说她女儿病得很厉害,我看她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就准了她半个月的假让她回去了。”扑克儿开始四处找钥匙,摸遍了口袋都没找到,最后还是朴裴俊从大衣口袋里掏出钥匙开了门。

进得门内,寒凛的空气让朴裴俊一怔,“怎么搞的?家里比外面还冷?”

“呀,我忘记开暖气了!

“你还忘了关窗。”他走过去将两扇大开着的窗子关上,再拧开暖气开关,环顾被风吹得一片狼藉的大厅,忍不住摇头,“我才几天没回家,就变成这个样子,真让人不放心。”

“十一天。”朴允儿小声地嚼咕着,抗议他虚报不在家的天数。

不过朴裴俊没有听见,他正望着厨房洗漱台上横七竖八的方便面包装袋发怔,“这又是什么?你不要告诉我自从程姐走后你连饭都没得吃。”

“我是不想告诉你的,可你自己看见了我也没办法。”

“你不会出去吃吗?”

“懒得去嘛!再说,一个人在饭店里吃饭,多没面子。”

“幸好我今天回来了,晚会里只有点心和酒,你肯定没有吃饱,肚子饿不饿?想不想吃东西?”

“你做,我就吃。”房间里渐渐温暖了起来,朴允儿将大衣和围巾往沙发上一扔,再把自己也往沙发上一扔,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过了半天也没听见朴裴俊再说什么,于是她好奇地撑起半个身子探头看,原来他正围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

朴允儿就那样默默地看着他打鸡蛋、切菜、洗碗,像个家庭主妇,心中升起很温柔的感觉。

这是商界天才朴裴俊风光背后的另一面,真实。质朴、生活化,而且,是只有她才能看见的另一面。

大家都说有钱的男人容易变坏,然而那么多年了,朴裴俊似乎都没怎么改变。他待人温和,彬彬有礼,丝毫没有富家子弟的骄纵;他聪明含蓄,谦虚谨慎,从不为了彰显个性而锋芒毕露;他细心体贴,善解人意,必定是个百分百的好情人。

老天,他几近完美!除了——

他对她那该死的理所当然的令人恨得牙痒痒却又没法指责的态度,完全是叔叔对侄女的态度:关心,爱护,稍稍的宠溺,但不平等。

是的,不平等。在他眼里,她只是个小孩子,一个因父母早逝而不得不受其监护的小孩子。

“在想什么?来,我先帮你敷药。”一句话把朴允儿从神游间拉回来,她发现朴裴俊拿了家用小药箱在她身边坐下。

他用一只手托着她的下巴,用另一只手为她上药,药膏冰凉凉的,抹在鼻子上很舒服。而那药味中另有股诱人的香味,朴允儿深吸了几下,“好香,是什么?”

“你的晚餐,我的公主。”

“我好像闻到咖胆牛肉的味道了!还有煎蛋!”

“恭喜你,你的鼻子受了这样的伤后还如猫般灵敏。是咖胆牛肉饭和火腿煎蛋,还有个罗宋汤,再过两分钟就好。”

朴允儿一把搂住他的脖子撒娇道:“哦,叔叔你最好了,我希望你天天不上班在家做饭给我吃!”

“那你的帝嘉就完蛋了。”

“帝嘉现在是叔叔的,和我没关系,我只要照顾好自己的胃就好了。”朴允儿从沙发上跳起来,迫不及待地冲进厨房偷吃,边吃边夸:“MYGOD!味道好极了!为什么你无论做什么事都做得那么好?你有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好的?跟你这样的天才住一块我真会自卑而死。”

朴裴俊的目光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他看着好似恶狼扑食一般毫无吃相的朴克儿,忽然站起来解开自己的围裙道:“你吃完后早点休息,知不知道?”

朴允儿回头,看见他在穿大衣,顿时睁大了眼睛,“你干什么去?”

“我还是不放心斯然,她刚回来,对这里的环境不太熟悉,现在时间还来得及,我去送她回家。”

“不会把?叔叔!往么大冷天你——”

惊叫声中,朴裴俊已穿好衣服系好围巾走了出去,临了又回头嘱咐了一句:“记得早点休息,明天我打电话给你。”

“咯”的一声轻响,金属门合上了,将寒冷与那个人的背影都挡在了外面。

朴允儿愣愣地看着大门,半响才回过头来,盘中的食物忽然间变得索然无味。

“讨厌!讨厌讨厌讨厌厂‘双手一横,将餐盘扫落于地,呕眼嘟嘟,陶瓷碎了一地。那些碎片在灯光下光可鉴人,一闪一闪的,像是被打碎了的记忆。

“每次都是这样……每次都是这样……好不容易开开心心高高兴兴的,非要把人家的心情变坏!裴俊我讨厌你!我最最最讨厌你了!”

那个男人,在没有姓朴、没有成为他叔叔前,本来叫裴俊,姓裴,名俊。

第2章



朴允儿一直觉得上帝对她真的很不错,给了她相当完美的人生。

虽然她的牙齿参差不齐,眼睛又深度近视,但这根本无损于她秀丽娇俏的容颜;虽然她的化学成绩差得一塌糊涂,但是英语和中文都顶刮刮,扯扯平也就将就了;又出身于名门望族,世代书香门地,到了父亲这辈开始下海经商,正好赶上深圳、珠海、汕头三大沿海城市的崛起,从事房地产起家的他大大地赚了一笔,从此开创了帝嘉的辉煌时代;她的妈妈是国内屈指可数的服装设计师,对她慈祥有余、威严不足,在一起时更像是姐妹,童年生活过得很快乐,要多幸福就有多幸福。

然而,上帝果然不会一味偏心到底,十四年的恩赐换来另一个代价的开始,完美的城堡大门被打开,那个人突兀而来,是骑士,还是恶魔?朴允儿发现自己开始说不清楚。

再回想一下,不对,并不是十四岁时才开始,更早两年时,那风儿便穿过城堡的门缝带来了宿命的影子,只是那时还不曾发觉。

第一次听见裴俊这两个字,是十二岁期中考试的前夕。

半夜起来想喝水,不料杯子却是空的,于是捧了宝杯下楼去倒水,路过爸爸的书房时,发现房门半开着,里面透出浅黄色的灯光,那光照在半壁墙上,影现出两个人的身影。怎么这么晚了,爸爸妈妈还在书房里没去睡觉?

揉揉眼睛准备下楼,书房里传出的语声却让她不由自主地停步,“不管怎么说,裴伯伯以前救过爸爸的命,他们是生死之交,现在他病逝了,爸爸领养他的儿子是合情合理的!”

“鸣东,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不是不赞成爸爸这样做,可那孩子才十九岁,爸爸都年近六旬的人了,当他父亲会不会太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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