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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懒人日记-第16章

小说: 懒人日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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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茗本来就很瘦,经过大量输血给扬名,

    更使她那单薄的身体雪上加霜。

    “你一定要活下来。”朱茗握着扬名的手。

    他的手不再那样温暖,有力。

    朱茗黯然泪下。

    忽然,警铃声大作,众多的医生与护士涌入房内,要将扬名带入急救室。

    “小姐,请放开他的手,我们要带他去急救室。”一名护士对朱茗说道。

    “不!我要和他在一起!”朱茗心中提起一股说不出的悲痛,“他会不会死?”

    “你再不让我们带他去急救,他便会死。“一名医生解释道,”小姐,快放手吧“

    “那,他一定会活下去吗?”朱茗问道,抓住扬名的手缓缓松开一线,随即再次紧紧握住,“不行,我要看着他!你要保证他会醒过来!”

    “我……尽力。”医生迟疑了数秒,将扬名带走。

    朱茗握住扬名的手不再有力,半空中垂了下来。

    似乎永远无法再握在一起一样。

    “你们一定要救活他!他一定要醒来!”

    尽力……

    这两个字,是那么不可靠!

    急救室外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护士不停出入着,朱茗茫目地看着一切。

    每次看到一个医生,她跑上去探问扬名的情况。

    医生只是摇头,并安慰她。

    这一晚,不知朱茗是怎样度过的。

    平时与扬名相处的时候,为什么时间过得那么快?

    终于,主治医生出来了。

    “他怎么样?”朱茗迫不及待地问道。

    “他……”医生迟疑了一阵,“活着是没错,不过现在的状况不太好,看来还有几天的危险期。这段时间,我不敢保证……”

    不顾医生的阻拦,朱茗撞了进去。

    洁白的房间。

    复杂的仪器。

    扬名睡在中间,

    任何人看到此刻的他,只会以为他是一个死人。

    扬名缓缓地睁开双眼。

    好半晌,他才挤出一句话,“我不会这样死的。”

    还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朱茗也微笑着,望着他,“你当然不能死,不然我找谁退货?”

    心头的大石终于松了下来。

    急救室中突然再次响起刺耳的警报,心电图已经接近一条直线。

    众多的医生与护士涌入房间,试图抢救再次不省人事的扬名。

    朱茗不再担心,他对扬名说的话,有着无比的自信。

    “我不会这样死的。”

    懒人日记…第一部…完

    后记:文章变化得我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了,希望这个结局没有人想到过。(突然发现苍白兄写的与小生的结局有异曲同工之举,真是知己。)

    在此,扬名与朱茗为中心展开的故事在此告一段落。也许结局有些不尽人意,毕竟还没有走上老路。(扬名长吁一口气,小命终于保住了)

    以前对感情的描写不够浓,在文底加上一份超重型的悲剧剧情,够份量吧?好在悬崖勒马,没有成为名副其实的悲剧。

    细心的读者也许发现,此书前后文风大变,只是因为我写文章的时候心情不同而已。不管如何,我希望以后可以出更好的作品。

    如果有建议,请留言到书评区。

    大家能看到这里,证明了对我无限的鼓励,我真感动……~

    实在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写下去,最近经历得太多,对言情已经没有多少灵感了,大家支持一下我其他的作品吧,估计很快就要出新作《豪客》,具体构思中,是武侠。

    我这本书倒地该不该继续写?这样结局到底如何?

    请各位留言到书评区,谢谢。
特别篇
    (结局:情有两种解释。)

    扬名躺在病房中;

    脸上没有血色;

    再怎么看,他也是个死人。

    只有心电图上微微的波动证明着这个生命还未消逝。

    朱茗坐在床边,静静地

    望着扬名。

    握着他的手。

    从手上,她感觉不到那种属于正常人的体温。

    但是,她觉得,他们从来没有这么接近过。

    因为扬名体内,流得是她的血。

    在她心里,以前的扬名已经死了。

    她不想现在的扬名再看到耗子,或者是严静。

    她只关心眼前这个垂危的人。

    这个体内流着她的血的人。

    她从未发现自己对他的感觉如此强烈,她不希望他死。

    她坚持医院以她的血输给扬名,

    因为扬名是她的。

    他的体内可以流他自己的血,她的血,但不允许有任何其他的血。

    值得庆幸的是,朱茗是O型的血。

    医生说,今晚是危险期,过了今晚,他就没问题了。

    医生也说,他很有可能熬不过今天。

    朱茗本来就很瘦,经过大量输血给扬名,

    更使她那单薄的身体雪上加霜。

    “你一定要活下来。”朱茗握着扬名的手。

    他的手不再那样温暖,有力。

    朱茗黯然泪下。

    忽然,警铃声大作,众多的医生与护士涌入房内,要将扬名带入急救室。

    “小姐,请放开他的手,我们要带他去急救室。”一名护士对朱茗说道。

    “不!我要和他在一起!”朱茗心中提起一股说不出的悲痛,“他会不会死?”

    “你再不让我们带他去急救,他便会死。“一名医生解释道,”小姐,快放手吧“

    “那,他一定会活下去吗?”朱茗问道,抓住扬名的手缓缓松开一线,随即再次紧紧握住,“不行,我要看着他!你要保证他会醒过来!”

    “我……尽力。”医生迟疑了数秒,将扬名带走。

    朱茗握住扬名的手不再有力,半空中垂了下来。

    似乎永远无法再握在一起一样。

    “你们一定要救活他!他一定要醒来!”

    尽力……

    这两个字,是那么不可靠!

    急救室外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护士不停出入着,朱茗茫目地看着一切。

    每次看到一个医生,她跑上去探问扬名的情况。

    医生只是摇头,并安慰她。

    这一晚,不知朱茗是怎样度过的。

    平时与扬名相处的时候,为什么时间过得那么快?

    终于,主治医生出来了。

    “他怎么样?”朱茗迫不及待地问道。

    “他……”医生迟疑了一阵,“活着是没错,不过现在的状况不太好,看来还有几天的危险期。这段时间,我不敢保证……”

    不顾医生的阻拦,朱茗撞了进去。

    洁白的房间。

    复杂的仪器。

    扬名睡在中间,

    任何人看到此刻的他,只会以为他是一个死人。

    扬名缓缓地睁开双眼。

    好半晌,他才挤出一句话,“我不会这样死的。”

    还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朱茗也微笑着,望着他,“你当然不能死,不然我找谁退货?”

    心头的大石终于松了下来。

    急救室中突然再次响起刺耳的警报,心电图已经接近一条直线。

    众多的医生与护士涌入房间,试图抢救再次不省人事的扬名。

    朱茗不再担心,他对扬名说的话,有着无比的自信。

    “我不会这样死的。”

    懒人日记…第一部…完

    后记:文章变化得我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了,希望这个结局没有人想到过。(突然发现苍白兄写的与小生的结局有异曲同工之举,真是知己。)

    在此,扬名与朱茗为中心展开的故事在此告一段落。也许结局有些不尽人意,毕竟还没有走上老路。(扬名长吁一口气,小命终于保住了)

    以前对感情的描写不够浓,在文底加上一份超重型的悲剧剧情,够份量吧?好在悬崖勒马,没有成为名副其实的悲剧。

    细心的读者也许发现,此书前后文风大变,只是因为我写文章的时候心情不同而已。不管如何,我希望以后可以出更好的作品。

    如果有建议,请留言到书评区。

    大家能看到这里,证明了对我无限的鼓励,我真感动……~

    实在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写下去,最近经历得太多,对言情已经没有多少灵感了,大家支持一下我其他的作品吧,估计很快就要出新作《豪客》,具体构思中,是武侠。

    我这本书倒地该不该继续写?这样结局到底如何?

    请各位留言到书评区,谢谢。
PROM
    PROM5…18…2003扬名这小子整天搂着朱茗好不快活,可苦了作者我!

    因此,小生在这篇中将扬名毫不留情的踢了出去,写点真正属于自己的日记,希望和大家分享分享,有意见的留言。

    这是现实,如有雷同说明你可能看见我了。

    不要怪我俗,这篇虽然有些走上言情的老套,不过是事实。无法更改。

    离考试还有一个星期,昨天晚上

    ☆☆☆P。R。O。M“舞会什么时候开始?”我问她。

    她穿着一件很长的黑色长裙,看了看手表,“还有一个小时吧。”“出发吧。”我从车上跳下来,帮她打开门。

    她微笑着,说了一声谢谢。

    我觉得这笑容有些虚假。

    不管如何,希望今天的晚会不会令我失望。

    ☆☆☆到了晚会现场,还有二十分钟。“我们来早了。”我苦笑,“走走?”“嗯。”她有些漫不经心地左右四望,还是挂着那招牌式的微笑。

    先自介绍一下,我与她只是同学关系而已,我们只认识不到一年。

    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是在一个海边公园。

    她一个人坐在草坪上,手上捧着一本书,书名是<farfromthemaddingcrowd>。我觉得她很特别。

    因为她很高,也很漂亮,而且很有气质。

    我手中也有哪样一本书。

    不知为什么,我没有上去和她说话,放弃了一个绝佳的机会。

    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大傻瓜。

    ☆☆☆我们很少说话,不为什么,我总觉得在她面前,我很不自在。

    这不像平常的我,我应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还从不拘小节。

    不知为什么,今晚的宴会,我偏偏穿了一套黑色的西服,甚至带了领带。

    我觉得自己快变得快不认识自己了。

    我们四处漫无目的地走着,没怎么说话。

    “照张像?你今天很漂亮。”我打破了沉闷的气氛。

    “谢谢,不用了,我不太喜欢摄影。”她婉转地回绝了我的提议。

    “我只是觉得,你今晚这么漂亮不照张相纪念纪念实在可惜了。”不管如何,高帽子是不会把事情弄糟的。

    “我在照相机面前有些不自在,算了。”她还是一口回绝。

    “唉。”我叹了一口气。

    “不高兴?对不起。”她向我道歉。

    “没有,我怎么会生你的气呢,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掏出摄像机的速度比西部牛仔掏出手枪的速度还快,你是防不胜防的。”

    她微微一笑,“真的?你习惯用哪只手?”“左手。”这是我今晚第一句假话,心想要是你要求我把相机放到右边则正合我意!“那好,把相机放到你左边口袋里。”她居然看透我的骗局。

    我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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