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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别了,高三恋人-第27章

小说: 别了,高三恋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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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可别这么调皮了啊!小鬼!”天乐淡淡地笑,叹口气把吉他捡起,背在身上,“天色不早了。小可,我现在送你回学校好吗?” 
“不要!我不要回去!我要去你的住处!”我看着天乐的眼睛,依旧感觉彻骨的冷。 
“小可你别闹了,我现在送你回学校,听话!”天乐走过来拍拍我的头,然后拉起我的手。 
路旁是高大的梧桐树,金黄的叶子发出微微的叹息,阳光缕缕从树梢上穿透过来撒在天乐身上。 
心里温暖得潮湿着,真希望就这么拉着手走着,永远不要停,走向永恒! 
3 
高二期终考试结束后我没有回家。整个晚上我坐在一家咖啡店的靠窗口的座位上看外面,看外面美丽的雨点,思考着为什么会毫无理由地稀里糊涂地喜欢天乐,我甚至还不懂什么叫做爱情,但我喜欢天乐这的确是事实。   
一路走来不后悔(2)   
有有也没有回家,她说她想喝杯咖啡,其实我知道这个弯月眼睛的女孩是放心不下我。这让我感到很舒心,舒心得想流泪。 
有有说:“小可,或许很多事情是我们这个年龄所不能承受的,或许放弃就等于收获!” 
我听着有有的话,沉默,然后说:“我知道,人生很多时候需要放弃,知道这个理却总是学不会。说得容易,做起来真的很难。心和思想是会分开的。” 
有有看着我,眼泪突然流下来:“小可……” 
“我要去找天乐!”我嘴角上扬,眼前模糊。 
然后不顾一切地冲向雨幕,雨很大,拍在脸上很痛。 
天乐看到我很吃惊,拉我进他的屋里。 
屋里的墙壁上都是相框,大大小小。框里都是画,千姿百态的笑容,却是同一个人。 
“天乐,你是什么时候画的啊?我有这么多形式的笑啊,我怎么不知道啊?哈哈,可是我没有这么浓厚色彩的眼睛……” 
“小可!那不是你!” 
我的全身都湿透了,水直往下淌,一不小心逆流而上打湿了眼睛。 
明明知道的却不愿承认,现在亲耳听到了还是不愿相信:难道小可只是让相框里的影子面色红润?又或者小可其实什么也不是? 
“她叫林云。小可,你应该叫她姐姐。” 
“可是,天乐,我很喜欢你啊!”我看着他的眼睛,魔王Lucifar的眼睛,让我感到刺骨的寒冷。 
天乐走过来,擦干我脸上的水滴:“小可,我送你回家好吗?” 
“我不要回家!”我把痉挛的脸埋在天乐怀里,“我真的好喜欢你,我可以比林云做得更好!” 
“小可乖!我送你回家好不好?”天乐轻轻拍我的背,掌心的温暖传遍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但是天乐你要答应我,你喜欢我!” 
“好!我答应小可,我喜欢小可!” 
我笑,笑出了酸涩的眼泪,嘴角生痛。 
4 
这个寒假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专心致志的抱着一杯白开水全神贯注地发呆,这是赤名莉香想念完治的完美姿势。 
一边微笑,寂寞的样子。 
我听辛小其的《味道》,这个长相平凡的女子把每个词语都咬得伤神而松散,心酸的感觉。 
房间里满是寂寞的味道。 
我微笑,然后电话铃响,划破这个下午的安然,打碎我的寂寞微笑。 
有有的声音潮湿而抑郁:“我今天在街上看到了天乐和一个和你长得很像的女子……” 
电话机从手中滑落。 
我坐在地板上,温度怎么突然降下来了,地板冰冷。 
CD机停下来,我把CD从里面拿出来。光洁的五彩的碟面上有着丝丝裂痕,光芒闪烁。 
我看着CD,突然想试试它的坚韧程度,于是一条红线在我的手腕上蜿蜒曲折。 
我看到了红色,我感觉到了痛,我还感觉到我在飞:梁祝的蝶缘、西厢的白衣缘、红楼的石缘在眼前闪现。美丽的夜色,鲜绿的树叶,喜欢着天乐的小可和喜欢着小可的天乐在一 起…… 
可是飞的感觉只是一会儿会儿,因为血竟然止住了。我嘲笑自己的生命顽强到卑贱的程度。 
你甚至无法美丽的死去! 
一个声音跳出来。 
你干嘛要美丽得死去? 
另一个声音蹦出来。 
是啊!我干嘛要美丽地死去?我生命的价值难道仅仅是值一个叫天乐的男孩的一份虚伪的感情? 
绝对不是! 
我开始感谢上帝安拉以及所有的神仙让我的生命得以延续,而我也将好好珍惜自己! 
5 
天乐约我出去看电影,是《杀手里昂》。 
是部好片子,我看着最后玛蒂达与里昂分别的镜头哽咽住了。音乐悠然悲怆,不断刺激我的泪腺,温暖我的心,折磨我的神经。 
“我爱你,里昂。”玛蒂达说。 
“我也是。”里昂说。 
然后两人松开了手。 
散场了,我们都不说话。天乐买了个甜筒给我。我抽着鼻子慢慢地舔。 
“小可,你真是个小鬼。” 
“玛蒂达也是小鬼,可是里昂爱她。”我说。 
“是的,里昂爱她———关爱她。” 
“不,不是的。”我急急地说,“里昂一开始就爱上了玛蒂达!玛蒂达也是。” 
“里昂一开始就充当兄长的角色,而不是情人。玛蒂达爱里昂没错,可里昂却不爱她。”乐天平静地说。 
“那么玛蒂达最终将会怎样?” 
“玛蒂达将会成长!”乐天看着我,目光深邃。 
我沉默,我看到一个和我长得很像的女子走过来。我知道她是谁。 
天乐走过去,和她站在一起。 
他们看起来相当和谐,温暖的、坚强的、美丽的、平凡的美好感觉。 
我笑:“林云姐姐好!今天我和乐天哥哥看了一场电影,真是部好片子!” 
女子认真地看着我:“小可,谢谢你!没有你的出现,我和乐天永远不可能再有机会彼此谅解、彼此了解!” 
我依旧笑,真心祝福他们。 
转身,泪如雨下。 
6   
一路走来不后悔(3)   
今天是高中毕业典礼,老师说大家可以穿自己最喜欢的漂亮衣服。 
我脱下有有要我穿的紫色长裙,换上淡淡的蓝色。干净的、清爽的、无欲无求的蓝色,我现在喜欢这样的感觉。 
“紫色的比蓝色的那条好看啊!”有有拿着紫色的长裙在我身上比划。 
“可是我抓不住紫色!”我笑,“或许只有蓝色最适合我吧!” 
有有眨了眨大眼睛:“小可,那你会不会后悔啊?” 
校园里回荡着梁咏琪的歌声: 
“走吧,走吧, 
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走吧,走吧, 
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也曾伤心流泪, 
也曾黯然心碎, 
这就是爱的代价。” 
我灿烂地笑,露出整齐的洁白的牙齿:“不后悔!”   
为你点亮满天星(1)   
文/朱宇蓝 
1 
“我到楼下去买蜡烛,你要不要一支?”安子在出门时转过头问我。 
我赌气大叫:“不要不要,等我的蜡烛熄灭我就睡觉。” 
这已经是我们寝室第3天没有光明了。因为和隔壁的寝室闹别扭,她们居然不愿意交电费,硬要责怪我们寝室多用电。天知道是谁在寝室烧开水,等到老师一上来查房就马上关掉水壶藏到床底下;天知道是谁在寝室里每天使用电吹风,却责备我用电脑每夜每夜写文章。安子都无可奈何,说无非是看准了你日益丰厚的稿酬。 
于是冷战就此打响,谁也不愿意多交电费,这件事情就这样僵持了下来。我的笔记本电脑也在班上充电,丝毫不影响我的写作。这样的黑暗,也的确很适合我来用敏锐的手指寻找光明。 
没想到今天是学校检查的日子,我忘记了今天是星期四。当我的笔记本电池张扬地放在教室的插头上,小红灯微微亮着自得其乐的时候,一双野蛮的手就把它收到了自己的衣兜里。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学生会生活部部长。在学校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学生在教室里私自使用电器的几天后,竟抓到我在为我的电池充电。我怎么解释也解释不清呀,那些女生寝室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们怎么可能理解呢。 
“安子,你说怎么办呢?”我哭丧着脸递纸条向她求助。 
她也爱莫能助的画了苦脸传回来:“我看你还是好好认错,兴许还能要得回来。” 
也只有这个办法了,一下了课我就往学生会的值班室冲。值班的是隔壁班的凡一,听说过他,据说是个溜冰的高手,曾经有一次与溜冰馆的台柱过招都打了平手,只是不知道这样的人会不会通人情。要是和他们班那几个与我们合住一个大寝室的女生一样麻烦,那可就不好对付了。 
我小心翼翼地走到他身边,尽量天真的与他套近乎:“是凡一吧,刚才,学生会有没有把一个收了的充电电池交过来。” 
显然这不是个省油的灯,他只对他自己感兴趣:“哦,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从哪里听说的。” 
还好,我有好脾气,否则定会被这家伙气疯。在我们一来一回客套了百八十句以后,我已经使出浑身招数自认为可以再一次直入正题了,我又一次问道:“对了,刚才有没有交一个没收的充电电池?” 
谁知道他一脸茫然:“你说什么,什么充电电池,从来没有人交过。” 
我居然和不可理喻的人讲了一个课间,都已经上课,他给我一个这样的答案,吐血后回教室喊了“报告”。 
安子期待地看着我,我垂头丧气的摇了摇头,沮丧地走到座位上盘算怎么才可以要回我生存的惟一宝贝。 
2 
寝室里的冷战开始进一步的升级。先是安子的洗面奶失踪,接下来我的爽肤水也不见了踪影。我终于忍不住了,加上前几天开始电脑也不能再使用,气都不知道往哪里出。一脚就踹开隔壁寝室没锁的门:“你们谁动了我的爽肤水,快说出来。” 
“我说是谁呀,不就是丢了充电电池的落落吗,怎么,不见了东西就要算在我们身上。那你的充电电池呢,是不是也要我们陪呀。”那个穿着吊带衫的女生方茉莉阴阳怪气的数落我,怎么这件事情连她也知道了。 
另一个看起来乖巧的伊甜甜在蜡烛下写作业头也不抬的说:“我的沙宣没找到,是不是你拿了?” 
我实在受不了这群人的莫名其妙,皱着眉头回到了自己寝室。安子乐颠颠的跑过来,凑近我的耳朵:“艳福不浅呀,刚有人打电话给你说楼下见。” 
楼下的人让我实实在在吃了一惊,居然是那天浪费我半天口舌的凡一。 
“你来干什么?”我没好气的质问。 
“怎么,还在为那天的事情不开心。”凡一依旧微笑:“我给你带礼物来了。” 
“算了吧,什么礼物也比不上我的充电电池。”我不知道他又在打什么主意,定是和她们班的女生一样阴险。 
凡一把手从背后拿出来:“你看这是什么?” 
黑色的小方块在我面前一晃一晃,我的充电电池!如获珍宝的捧在怀里,为刚才自己的小人之心暗自愧疚:“怎么谢你才好。” 
“明天下午,等我的电话。”凡一笑笑走开了。 
急急忙忙跑上楼跟安子讲我的经历,刚才和隔壁寝室的不快也烟消云散。安子拍拍我的脑袋,咯咯的笑:“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吗?” 
一见钟情,这个词我好喜欢,是我还是他? 
第二天我们去了“白雪儿”餐厅,第三天我们去了“非常假日”餐吧,第五天他买了一双手套送我,第十三天他的脖子上围上了我为他挑的围巾…… 
是不是我已经沾上了好运。不仅仅身边忽然出现了凡一,连隔壁寝室也终于熬不过我们,开始自觉缴电费。以她们的个性,不要一两个月是不会这么轻易缴械投降的,而且我的爽肤水还有安子的洗面奶也放回了原位。我们都万万没有想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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