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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分手预言-第14章

小说: 分手预言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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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强叔进入警局当线人,顺便帮道上兄弟探一些稍息,当初简复文与小包口中那个背叛警方的线人就是他,那一次算是他的功劳之一,只是后来没成功杀掉简复文,大哥的怒气又无处发泄,所以拿强叔来开刀,要不是他开口讨人,恐怕强叔已经……

    “三少爷,我老头子是跟了黎家一辈子了,会不了解大少爷的性格?他跟当年的黎老爷一样,都是翻起脸来不认人的个性,而且聪明得很,懂得把每个人的利用价值发挥到最高……”强叔开始狂笑,露出一口又黄又烂的牙。

    “强叔?”黎轩皱眉,他不太懂强叔这么说是什么意思,难道……

    “唉,三少爷,当时大少爷根本没想杀我,他是生气你为什么没杀了简复文,还杀了自己人,虽然他没事先告诉你,不过他认为你一向很聪明,一定能马上明白过来并且协助计画……谁知道刚好相反。所以他就假装迁怒到我身上,他知道你心软,一定会求情,求情时一定会答应他提出的任何要求……老头子我是不知道大少爷到底想要什么,不过我知道他后来好像成功了。呵,世事难料,谁知道你后来喜欢上那姓简的警察,大少爷更生气了……他告诉你那姓简的得罪不少黑道大哥,所以很多人愿意出重金杀他,而他派你去,因为他觉得,你若是能真的杀了他,你就能真正独当一面了,也能够当个名符其实的组长了。”

    黎轩沉默了,他当年真的因为一时的错误判断而内疚,出声替强叔求情,黎腾提出的条件很简单、在他手底下任职,带领小队完成他交待的任何任务,而且完全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他答应了,也做到了,除了两年前复文那件案子以外。

    可是至今,他仍旧没后悔当初决定放过简复文一马,若非如此,他不可能过了两年的快乐生活。

    可如今,强叔对他说这些往事有何用意呢?

    “强叔,你知道了些什仟么?”

    “三少爷……有人跟我说看到一个该死的人没死,现在他从地府里头回来了,不知道要来干什么,你知道的,人都有危机意识,大少爷的危机意识比任何人都强烈!如果你这一次还是想玩一些偷天换日的把戏……老头子我劝你,别跟大少爷斗,你斗不过他的。老头子言尽于此,要不要听就看你的意思了,你可别怪我老人家多嘴啊。”强叔熄了一根烟,又点燃一根。

    半退隐的这几年他烟瘫愈来愈大了,一根接着一根,不过反正他没家累,什么时候死都没关系,可是年轻人的路还长,犯不着为一些情啊爱啊断送一切,他这老人家看了都替他们不值。

    黎腾这人他看得通透,得不到的,他宁可毁了也不会给别人,多年前他看着未死的二少爷是这样,多年后看着三少爷也是这样。

    若是没人让步,到最后一定是两败俱伤,到时候黎家就真的毁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说,大哥已经知道那个人没死?”其实他早该想到的,大哥那么小心,怎么可能没发现呢?一切都是他太乐观自己骗自己罢了……

    “我不知道,不过当有人知道事实的真相后,那件事就不再是秘密了,我想三少爷应该也明白这个道理才是。”

    黎轩垂下眼帘,强叔说的对,只是,他要怎么做才能保全复文呢?光是回复成黎轩这个身份根本是不够的。

    很多事,明白归明白,但做不做得到又是另一回事了。

    ·精彩内容载入中·
第九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想要保护一个人时,不是把他推得远远的,而是要让他随时待在自己的视线内,就算死也得护着他,这个道理,黎轩花了许多时间才明白。

    所以他又回到画室,之前他只知道简复文化名黎殇,应聘担任柳亦澜的贴身保镳,其他什么都不知道,甚至连他在何处落脚都不清楚,他的情报网没有“枭”那么神通广大,所以得靠自己去找,而最快的方法,就是上画室问出柳家的地址。

    画室里头的人见他好久没出现,纷纷跑来问发生什么事,黎轩也只是笑笑没答话,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问出简复文的下落。

    “你要问柳少爷的家啊?你想去拜访他吗?那可不巧了,听说柳少爷前几天给人绑票了,现在生死不明,柳家那边的人都在寻找他的下落,警方也正在积极搜索,你现在过去应该是遇上空城才对。”画室里头的人是这样回答他的。

    黎轩一愣,顿时想起柳亦漓就是遭到追杀才会请了一堆保镳,既然他已遭绑票,那么那些保镳不就要利用各种管道找到人吗?如此一来,他曝光的机会不就大大增加?

    可是,事情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劲……

    “绑票?柳亦澜遭人绑票?传闻中他不是遭人下追杀令吗?为什么不是直接下杀手而是绑走他?”没有人会做这种笨事,如果单纯要他的命,又何必先绑了他再杀他?那太费事了,不符合经济效益,除非……

    “这我们怎么知道?我们又不是警察,说不定是柳少爷太倒楣,同时被两方人马看上,一方要命,一方要钱……是说,你为什么突然这么开心他?”

    除非,想杀他的跟绑架他的是不同人马,虽然不知道对方的意图是什么,可是多了一帮人马进来攒和,恐怕简复文不用等到“枭”发现他的存在,光是柳家的事就可以把他送上死路了。

    “没事,他有东西忘在我这,我想还给他。”黎轩挤出一抹微笑,他才多久没来,这画室里的人就变得喜欢说三道四听八卦了。

    “是这样啊,那我看你还是回家去等消息吧,这几天柳家把新闻压下来,说不定过几天破案时就能看到新闻了,到时候你再上门……咦?我话还没说完耶,人呢?”

    等到画室里的人东张西凿找寻他的人影时,只看到木门微微晃动,哪里还看得到人影?

    黎轩去了一趟柳家,里头果然闹空城计,只剩下一个老人家在打扫,一整座大宅子阴森森的毫无人气。

    “老先生,请问屋子里还有人在吗?”

    “啥?年轻人你说啥?”老人家听到问话抬起头来,却是一脸迷蒙,看起来似乎是听力不好。

    “我请请问——”不得已,黎轩只好扯着喉咙大声再问一次:“屋子里有人在吗?老先生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黎殇的保镳?”

    “屋子啊?两天没人回来啦!俺没听过什么黎殇不黎殇的,年轻人,宅子主人出事啦,现在没法招待你,你回去吧。”

    没听过?应该不可能啊,黎轩还想再问些问题,老人家却不理他的呼唤回到屋子里去了。

    黎轩本想一闯柳宅,看看里头有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不料后方有车子似乎朝着柳宅开过来,看那样子好像是警车,黎轩只好作罢。

    断了柳家这条线索,黎轩不知道该上哪里去找人,脑海里又乱纷纷毫无头绪,原本他想先回“枭”报到再做打算,可是他又怕回到“枭”时已接触不到中心的情报网,到时候即使复文已经落入“枭”手中,只要大哥刻意隐瞒,他纵使有通天之能也得不到任何消息,不得已只好先回公寓再做打算。

    黎轩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公寓,一开门就见到一位意想不到的男人,那男人大概也想不到他会换了一身打扮,愣了三秒钟才摸上来。

    “小黎——”尾音拖得又臭又长,简直让人全身起鸡皮疙瘩,奇怪,这好酒又好色的男人不是正躺在医院苟延残喘吗?怎么又跑出来危害世人?

    “人家好想你,你怎么穿得跟杀手一样——”简伯宇脸色苍白,一把鼻涕一把脸泪宛如怨妇终于盼得郎归的模样。

    黎轩的脸滑下一滴冷汗,正在思考要如何避过这恐怖的一抱时,简伯宇的夺命抱抱已经到他眼前,黎轩只好侧过身子滑进门,而原本朝着他扑过来的简伯宇因为煞不住脚步,直直跑入楼梯间,又因为脚步太快拐到楼梯口所以一口气摔到楼下……

    黎轩低叹一口气,心里怀疑这男人真的接受过严格武术训练吗?照他这样子来看,就算没被人家追杀也会自己撞死跌死摔死。

    才刚踏进门就听到楼下传来重物落地的声响兼男人凄厉的哀号声,黎轩正想开上门杜绝噪音,却赫然发现门底下被人塞了一支手机。

    是小简掉的吗?应该不可能,那小子的手机早八百年前就不知道送给哪个弟弟了。怎么可能会在这里?还是小康的?黎轩捡起手机,手机上传来一股熟悉的味道……

    “怎么可能?”黎轩一愣,拿近手机一闻。

    “真的是他……”简复文的近身物品都会带着他清淡的体味,不是香也不是臭,就只是一股淡淡的男人味,别人也许不会察觉,但他绝不可能错认。

    正想着这是什么时候留下来的,手机就响了起来,黎轩迟疑一秒,接起电话。

    “喂?”

    “是我,你终于看到电话了。”电话彼端传来低沉的笑声,更像是松口气。

    “你什么时候放的?这几天你又去了哪里?”黎轩的声音有些微颤抖,像是喜极而泣,更像是放下心头的大石。

    “……你不是要赶我走?怎么这会儿又关心起我来了?电话我在离开时就放了,柳亦澜出了事,我不能不管,临出门前又放不下你,只好在门底下塞了手机,没想到你这人看起来心细,神经却也不小条。”自放下电话后他已经打了不下十通,本想试最后一次,终于让他接到了。

    这男人,不知道为了什么理由要将他推得远远的,偏偏口气又时软时硬,让人放不下心,也不知打哪里来的第六感,他就是觉得这个男人外表看起来坚强无比,实际上好几次都只差最后一道,这男人恐怕就要彻底溃堤。

    “我赶你走是为了你的安全,谁知道你真的一声不吭就走,你知道柳家惹上的不是普通流氓而是美国黑帮吗?就算这次绑架他的不是美国黑帮,恐怕也是跟柳家的仇人,你一人单枪匹马的,想跟多少人斗?你还是早点回香港吧……”

    在香港,至少没有人舆他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冲突,就不会有人找他麻烦,这样至少比待在台湾安全些。

    “黎复文,你知道吗?就算我以前真的不认识你,我的枪伤跟你没关系,可是走上台湾这一遭,一遇上你,我还是注定要沦陷。我已经喜欢上你了,如果你不是这么口是心非,我会更喜欢你。柳家的事我有分寸,我只是不希望白拿人家薪水却害人家送命,一结束这里的事,我就会回去找你问清楚我们以前究竟是怎么回事……就算你不说也没关系,反正我们都还年轻,我又没死,老天爷注定了要我们重来一次……”

    就算失去记忆,人的本质也不会变是吧?黎轩苦笑,复文以前就很喜欢擦他说话,刚开始告白时还很害羞,彼此确定心意后简直像个婆妈一样,管东管西,特别爱跟他说些肉麻的情话,还有点大男人主义地不许人家插手他的事,可是却又体贴入骨,让人无从挑剔,他的温柔更会让人上瘾。

    这种瘾头,一但上瘾,要想拔除便难如登天。

    “你——非得要这样要嘴皮子吗?”他都退让了承认在乎了,这男人还非得在口头上占他便宜,只怕今宵得意,明夜不知君踪迹。

    “……若是耍要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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