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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谁是谁的伤 作者:neleta-第3章

小说: 谁是谁的伤 作者:neleta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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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哔”的一声,录音结束了。黑屏之後,电脑出现一人的照片,是段华的个人照。照片上,他笑得幸福,却像追悼会上所用的照片。十秒锺过去,一行字缓缓出现。

“我希望在十年或二十年之後,有人会说:‘段华是一个傻瓜,他只是爱上了一个不能爱的人。段华从未背叛过西门,从未。’”

第二天,各大媒体的头条消息全部是:“世华”前副总裁段华,因爱生恨,在西门竹音婚礼的当晚枪杀了新娘若兰的父亲若连启。段华也被若连启的保镖射击身亡。西门竹音已於第二日下午挟新婚妻子返回纽约。




谁是谁的伤:正篇:第一章

咳咳,请大家听我说。

首先:尼子要说的是《谁是谁的伤》最後胜出~~尼子就先更这个了。因为还有许多亲们也很喜欢《妖》,所以尼子会根据自己的精力偶尔更一篇的,不顾更新的速度就绝对是蜗牛啦,还望大家能谅解,当然,如果《索瞳》的番外完结後,蜗牛的速度也许会稍微快一点,但尼子现在也不能保证。

其次:虽然尼子住在广州,但尼子不会说粤语,所以文中有哪些内容和粤语的习惯不一样,还请大家谅解。还有,虽然广州离香港很近,但尼子对香港的了解并不深,因此文中有哪些内容和香港的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也请亲们能谅解。

最後:文中会有些内容涉及篮球方面,尼子虽然做了几天功课,但对篮球还是门外汉,所以若有哪些地方不对的,还请大家能指出,希望大家谅解。

OK,下面就请大家陆续开始看《伤》吧。

────


“碰”地撞开门,陆不破火烧火燎地冲进餐厅,倒了一大杯水灌下,浇灭了他嗓子里燃起的火焰。
“啊,终於活过来了,渴死我了。”打了个水咯,陆不破极不文雅地擦擦嘴。

“小破孩儿,拜托你能不能不要总是这麽鲁莽,你老妈我刚冥想到关键的时刻,就被你打断了。”一位身材火辣的女人不悦地出现在厨房门口,鼻梁上的眼镜遮不住她的怒火。
“啊!老妈,sorry。”陆不破转身立刻冲上前抱出自己的老妈,187公分的他在160公分的老妈面前就是个巨人。
“老妈,对不起,不会真的打断了你的思绪了吧。”陆不破小心翼翼地问,他老妈是个小说家,最痛恨的就是想情节的时候被打断,而不幸的是,他这个儿子常常做出这样的事。

“哼!如果我今天还冲不破瓶颈,我就哢嚓了你,让你当太监受去!”陆唐芳芳女士狠毒地对著儿子的下身做了个哢嚓的手势,拍开儿子的手风情万种地转身离开。
一阵发抖,陆不破亦步亦趋地跟在老妈身後:“妈,你要不要这麽狠啊,怎麽说我都是你和老爸唯一的儿子吧。我成了太监,老爸岂不是要绝後了?”

“你爸才不在乎他有没有孙子抱呢。”陆唐芳芳走到客厅的沙发处坐下,茶几上摆著她的笔记本电脑。
“那要当受,也不是非要做太监吧。”

瞪了儿子一眼,陆唐芳芳靠在沙发上,郁闷地说:“老妈我正在写一篇太监文,遇到瓶颈了。儿子,帮老妈想想。”
“妈……”翻个白眼,陆不破靠在老妈香香的身上,“你儿子我好歹是个血气方刚的男子汉,你别整天在我面前受啊受的,你就不怕你儿子有一天真的成了同性恋?那多恶心?”
“啪”,刚说完,陆不破的脸上就挨了老妈一记锅贴。他捂著左脸,委屈极了。

“你知道老妈我为什麽喜欢写耽美小说吗?”
摇头,不知。
“正是因为他禁忌,伦理不接受,所以这样的感情才最真诚,才最让人陶醉。”陆唐芳芳捏捏儿子帅气的脸,“不许再说什麽同性恋恶心的话,就算有一天你真的成了同性恋,老妈我也绝不会反对。只要你别变成披著男人皮的女人就行,你老妈我雷这个。”

连翻几个白眼,陆不破为自己感到无比的悲哀。“老妈,真的?你不反对?如果我是同性恋,喜欢上一个男人,你确定不会反对?”为什麽他的老妈不能像别人家的老妈那样正常?不仅喜欢写那种小说,还喜欢在他面前念叨,他悲惨的人生啊。
陆唐芳芳眼里闪过火花,她危险地凑近儿子,不怀好意地问:“喂,儿子,你说,你是不是喜欢上男人了?”
“老妈……”陆不破再次哀嚎,“我只是问问。”

“既然没有就别来问我,等你有了再说。”拍开儿子的头,陆唐芳芳叹口气,“儿子,帮老妈想想,老妈已经好几天没动一个字了。”
对陆唐芳芳女士来说,儿子是她最好的聊天对象,可以说是百无禁忌,这让陆不破异常苦恼。谁能想象他听到的内容有多可怕?男男生子!NP总受!陆不破搓搓手臂,见老妈一脸郁闷,他叹了口气。
“这次的瓶颈很严重?”
“嗯哼。”
“唉,谁让你是我老妈呢,来吧,老妈,说说你的书吧。”
做个卷卷袖子的姿势,陆不破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听完老妈的故事大纲,又听了老妈写不下去的地方,陆不破还算认真地提出自己的看法。本来打算去冲了凉,洗洗运动了一个上午的臭汗,结果等他终於可以去洗澡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了。
“老妈,我饿死了!!!”一脚踹开老妈房间的门,陆不破再次打断某位性感女神的思路,在对方杀人的眼神下,他可怜兮兮地捂著自己的胃,“妈,我饿了。你儿子我运动了一个上午,又给你做心理指导,你好歹给我点甜头嘛。”
“小破孩儿!”愤愤地骂一句,陆唐芳芳女士下楼给儿子做中饭。嗯,其实她也饿了。

大口幸福地吃著老妈做的酸菜米线,陆不破边吃边哼哼:“还是老妈做的饭好吃。学校食堂的饭简直太难吃了。”在此要感谢陆维诚先生把唐芳芳女士从内地拐到香港。
“儿子,要不要搬回来住?”陆唐芳芳吃著问,饥饿的她抛却了女神的形象。因为丈夫很喜欢妻子的手艺,请来的厨师只负责保镖和佣人的三餐,所以主屋内是没有厨师的。当然,陆不破也爱极了老妈的手艺,他宁愿吃老妈煮的云南米线,也不喜欢去五星级酒店用餐。而在做饭这一件事上,陆不破继承了他老爸的基因,绝对的白痴。不过对於做全职太太、家庭煮妇,陆唐芳芳毫不反感。

“不要,我不要在家当你和老爸的超级电灯泡。”想也不想地拒绝,陆不破咕哝,“妈,下个月我有比赛,周末我就不回家了。”他还无法真正做到“自己”,还是住在外面的好。
“好。有时间我会和你老爸去给你加油。”
“Thank you啦。”

吃饱喝足,陆不破躺在沙发上回味,陆唐芳芳去清洗碗筷,虽然时常用“攻受”来折磨儿子,但她却从不让儿子做家务。陆不破爬起来,看老妈在厨房里忙来忙去,不让佣人帮忙,甚是感叹。想他老妈,身材火辣,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可偏偏喜欢做家庭主妇。二十岁被老爸拐到香港念书,挺著大肚子读完大学,毕业後在老爸的公司上了一年的班,就在家安心地相夫教子了。他这个老妈爱幻想,但又非常现实,很矛盾。按理说,这样的极品尤物应该喜欢上街购物,泡吧勾仔,可他老妈最喜欢的就是在家写同性恋小说,美化就是耽美小说。整天攻啊受啊挂在嘴边,也难为他老爸受得了。

也许就是因为老妈的这种性格,才会让老爸二十多年来都“守身如玉”,“爱不释手”吧。陆不破胡斯乱想著,接著又躺下,享受难得的悠闲时刻。摸摸自己的脸,他有些恍惚。帅气,绝对帅气的一张脸,不是阴柔的美少年,也不是健壮的肌肉男。虽然他老爸长得不怎麽样,可他老妈的基因好啊。而他又算得上是绝对的优良基因继承者,继承了老妈的样貌,老爸的身高,总之就是极品帅哥一枚了,唯一的缺点恐怕就是太瘦了。陆不破曾不止一次在镜子前看得闪神,这是他啊,这是他的脸。他是“他”,他又不是“他”。

“想什麽呢。”
突然头上挨了一巴掌,陆不破委屈地看过去:“老妈……再这样打下去,我非成笨蛋不可。”

“反正你也没聪明到哪里去,连无照驾驶都做得出,再笨点也没有关系。”陆唐芳芳又是一巴掌下来,陆不破赶快躲开。
“妈咪……”杀手!一出,天下我有。就见陆唐芳芳哆嗦了一下,搓搓手臂。
“你再这麽叫我,我就让你做一辈子受,没有反攻的机会!”咬牙切齿地威胁,陆唐芳芳扭著小蛮腰上楼了。
“嘿嘿。”陆不破举个胜利的手势。

晚上6点,陆不破的老爹陆维诚准时回到家。作为香港最大的娱乐公司“维信娱乐”的老板,旗下艺人无数,陆维诚却是一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式的“怪”男人。不花心,不滥情,爱老婆,爱儿子。当然,如果老婆和儿子同时需要他,他会毫不犹豫地丢下儿子。这也让一干想爬上他的床,从此星光无限的男女们捶胸顿足,痛恨不已。

7点锺,晚饭上桌。陆唐芳芳为老公和周末回家的儿子准备了丰盛的大餐。虽然做饭时仍在想著她的太监文,但丝毫没有影响到饭菜的味道。色、香、味,样样俱全。看得下午刚吃了两大碗云南米线的陆不破瞬间又变成了饿狼。

陆维诚照例坐在老婆身边,在老婆喝完汤後,为她盛上半碗饭。
“今天做什麽了?”
“码字。”
陆唐芳芳咬下老公喂到嘴边的鱼肉,然後夹起一块鸡肉喂给老公。陆不破假装没看见地低头猛吃。
“瓶颈解开了?”
“下午和小破孩儿聊了聊,好些了。”
“想不出来就别勉强。要不要出去散散心?”
“我考虑考虑。最近出版社催得紧。”
“那就让他们等。不要累坏了。”
“嗯。”

陆不破边吃边感叹,这对夫妻都结婚十九年了,还是这麽恩爱,真不知老妈有什麽魅力。不过老爸长得虽然不怎麽样,但却是绝对的疼妻子,这也是老妈为什麽会甘心在家做煮饭婆的原因吧。和妻子恩爱了十几分锺,陆维诚这才想到了儿子。
“小仔,钱够不够花?”
正七想八想的陆不破抬头:“够,足够。”
“最近有比赛吗?”
“下个月。”
“好,我会陪你妈咪去看。”
“谢谢爸。”笑笑,陆不破继续低头专心吃饭。只是“陪”老妈啊,唉,他这个老爸。

想到一件事,陆不破咽下嘴里的红烧肉。“爸,Jona的演唱会,我朋友要看,给我三张票。”
“好,明天我让秘书拿给你。”陆维诚如摸小狗般摸摸儿子的脑袋,“钱不够花记得和爹地说。”
“嗯。”陆不破很纳闷:为什麽老爸每次见他都要问他钱够不够花,难道他脸上写著“我很败家”四个字?

晚饭过後就是老爸和老妈甜蜜的时间了,陆不破当然不会去打扰,电灯泡可不是那麽好做的。缩在自己的房间里苦学中文,一边吃老妈给他买的垃圾食品──薯片。虽然老爸老妈常常恩爱地忽视他,但他却享受著其他人很难拥有的自由和父母别样的疼爱。父母不会对他有太多的要求,只要求他每天快快乐乐,在懂得做人的这一前提下,做他自己想做的任何一件事,除了开车。
 
三年前,“他”在朋友的怂恿下,没有驾照的“他”私自开车去参加朋友的生日宴,结果上路不到半个小时,他就出了严重的车祸。醒来时,他已经在床上昏迷了一年。成为植物人的“他”竟然苏醒了过来,他清楚地记得睁开眼时扑到他身上嚎啕大哭的女神。
刚醒来的他浑浑噩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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