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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爱过流星·风前几人老-第43章

小说: 爱过流星·风前几人老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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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里彷佛受到一股重击,不行了,鼻子突然感受到一股PH值小

    于7的气息,再不平静下来,也许泪水会决堤。

    我是学水利工程的,防洪是我吃饭的家伙,绝不能让水流越过堤

    防而漫淹,即使只是泪水。

    “好,我答应你,我尽量不喝咖啡,”

    “那顺便答应我以后不要熬夜。”

    “还有以后别日夜颠倒了。”

    “还有早餐一定要吃。”

    “还有别太刻意偏爱蓝色,那会使你看起来很忧郁。”

    “还有……”

    气氛突然变得很奇怪,好像有点在交待后事的感觉,我不想让她

    继续,只好说:“我去帮你倒杯水吧!免得你口渴。”

    “痞子,饮水机远吗?如果远我就不喝水了。”

    从这里到置放饮水机的转角,男人平均要走67步,女人则要85步,

    加上装水的时间,平均只要花1。8至2。1分钟,不算远。

    “不会的,很近。”

    “痞子,赶快回来,我不想一个人,好吗?我很怕孤单。”

    我这次没有回答。

    低著头,加快了脚步。

    “痞子,吃宵夜去吧!学弟请吃鹅肉。”是阿泰在叫我。

    三更半夜,很多研究生都会相约一起出去吃点东西。有时会喝点

    酒,因为大家都有一肚子的悲愤。

    以前我常喝酒,但这两个月来倒是都不喝了。

    “等我10分钟,我喝杯咖啡。”

    到今天为止,轻舞飞扬已经离开我快两个月了。

    我总是在每天深夜的三点一刻,上了线,关掉所有的Page,让jht

    静静地陪著FlyinDance10分钟。

    虽然现实生活中的她,已不再能轻舞飞扬,但我仍然希望网路世

    界的她,能继续FlyinginDancing。阿泰常骂我傻,人都走了,还

    干这种无聊事做啥?可是即使她已不在人世,我仍然不忍心让她的灵

    魂觉得孤单,因为她说过的,她怕孤单。

    “痞子,你不是戒掉咖啡了吗?”阿泰好奇地问著。

    其实我一直记得那晚她的嘱咐,所以从那时起,我也就不再喝咖

    啡了。

    但今夜的我,却有一股想喝咖啡的冲动,而且我要多煮一杯给她。

    因为今天是3月15,她满22岁的日子,

    我记得1月17那天,台北的雨下得好大。

    当我赶到荣总时,他们告诉我说,凌晨三点一刻,从医院里飞走

    了一只咖啡色的蝴蝶,然后我就什么也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我在277

    号公车的站牌下,站了一整天。

    小雯说得没错,台北实在好冷,老妹就比较笨了,竟然问我为何

    脸上会这么湿?难道她不知道那天台北的雨实在很大?,

    这两个月以来,我很努力地不去想起她。

    毕竟饭还是得吃,觉还是得睡,课还是得上,论文还是得赶。

    我希望自己不会无时无刻地想起她,而这种希望,就好像我希望

    天空不是蓝色的;就好像我希望树木不是绿色的;就好像我希望星星

    不在黑夜里闪耀;就好像我希望太阳不在白天时高照。

    基本上,我是在希望一种不会发生的情况。

    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我还是扮演著第二种人的角色。

    而我哭过吗?,Noway!,我说过了,我是防洪工程的高手,将

    来长江三峡下游的防洪措施,搞不好我还会参与。

    如果心里一有pH值小于7的感觉,我就会赶紧上线去看joke板,

    让一些无聊低级黄色的笑话,转移我的注意力。

    所以一切都跟去年9月多以前还没遇见她时一样,阿泰仍然风流

    多情,而我依旧乏味无趣。

    只是研究室窗外的那支野猫,似乎都不叫了,

    上了线,关掉Page,准备去饮水机装水煮咖啡,三楼的饮水机坏

    了,只好到二楼去装水。

    在等待盛水的时间里,我看到了一封放在研究生信箱的信件。

    我是博士班的学生,信箱在三楼,二楼是硕士班研究生的信箱。

    信封外面的收件地址只写:成大水利工程研究所,而收件人更怪,

    写的是:“痞子蔡”。

    我想不出系上还有那一个人有这种天怒人怨的绰号,所以应该是

    寄给我的信。

    我拆开一看,里面有张信纸,还有另外一个咖啡色的信封。

    信上写的是:

    “蔡同学你好:

    我是轻舞飞扬的室友。很抱歉,我并不知道你的大名。

    我也不方便称呼你为痞子,因为这是她的专利。

    前几天她家人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这封咖啡色的信,托我转交。

    我只知道你的系所,只得硬著头皮,碰碰运气了。

    也许轻舞飞扬在天之灵会保佑你发现这封信。

    那么,祝你幸运了

    小雯”

    信是在一个多月前寄的。

    我想小雯在写这封信时,一定掉了很多眼泪,因为信纸上到处是

    湿了又乾的痕迹。

    而那封咖啡色的信,信封上有著另一种娟秀的字体,写著,“To:

    痞子蔡(我的青蛙王子)”,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轻舞飞扬的字迹。

    没想到她的字,也会轻轻地舞著,

    我忍住颤抖的手,慢慢地拆开这封咖啡色的信。

    面有张照片和南台戏院1997年12月31日下午2点20分11排13号的

    票根,票根上在“痞子蔡”的签名旁,她又签下了“轻舞飞扬”。

    另外还有一张蓝色的信纸,信纸上有我熟悉的DolceVita香水味

    道,照片上的她,站在一片青绿的草原上。并穿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

    的那套咖啡色系的衣服,也就是像炭烧咖啡的鞋袜,像摩卡咖啡的小

    喇叭裤,像蓝山咖啡的毛线衣,还背著那个像Cappuccino咖啡的背包,

    照片后面写著:

    “Dearjht:

    咖啡色是双鱼的我,蓝色是天蝎的你

    咖啡色的信封内装著蓝色的信纸,知道我的意思了吗?:

    看到我这杯香浓的咖啡,你会想喝吗?

    口水千万要吸住了,别滴下来哟!:P

    FlyinDance”

    我闪过一丝苦涩的笑容。我想我会滴下来的,应该不是口水。而

    蓝色信纸的内容很简单: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女友。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可以。

    所以,是的。我爱你……

    轻舞飞扬”

    我的胸口很轻易地被撕裂,眼泪迅速地如洪水般溃决我的防洪工

    程。骄傲无情的我,再也抵挡不住满脸的泪水,她终于也改了我的plan,

    并讨回了我积欠她的,两个月的泪水。

    后来奥斯卡金像奖揭晓,“铁达尼号”囊括最佳影片等11项大奖。

    但是Rose并没有拿到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连老Rose也是一样,

    与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擦身而过。

    原来在电影里悲惨的,在人生中也未必不倒霉。

    而现实生活中的Jack,到底应不应该对Rose“Neverletgo”呢?

    也许他不必担心这个问题,因为那支美丽的咖啡色蝴蝶,永远在他心

    中翩翩飞舞著。

    jht于1998/5/29

    ——TheEnd——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后记】※

    敲完了“TheEnd”键,看看手表,凌晨四点了。如果是在两个

    多月前,这时我早躺在床上了,但在过去这两个多月以来,这种时间

    算是还早。

    从1998年3月22,到5月29,共花了两个月零八天去完成长达34

    篇的连载,平均两天一篇的速度,算快吗?我不知道。因为我以前没

    写过这么长的东西。

    我写作的时间不算长,如果我们谈论的重点是小说或Story的话,

    去年12月18才完成第一篇处男作:“7…11之恋”,post在连线小说板

    上,收到一些朋友的鼓励,我才有了所谓的“信心”。这是短篇作品,

    我尝试以男女双方不同的思考角度去看待同一件事情。事实上我那时

    正迷上短篇小说,对长篇小说并无创作的兴趣。与其说是没有创作的

    兴趣,倒不如说是没有创作的能力。

    接着是去年12月28完成12集的“围巾”,这算是中篇作品吧!我

    想。只花了叁天便写完,却在隔了将近一个月才post,而且一次post

    完。为何会如此呢?我也不清楚。也许我觉得这篇比较不像是小说吧!

    因为我是站在女孩的角度所写,所以那时很多人以为我是女的,我喜

    欢这种误会。

    然后我就没再写了,即使往后的日子里仍然常有所谓的“灵感”

    浮上脑海。

    因为我现阶段存活的目的是完成毕业论文,拿到一个学位的光环,

    而不是在网路小说板上听到掌声。

    如果集一百个网友的掌声,可以换取一个口试委员的签名的话,

    那麽我当然会毫不犹豫地写下任何一个故事,但那是痴人说梦。

    所以我还是乖乖地求解艰涩的偏微分方程式,并在板上扮演读者

    的角色。

    我常在很多篇小说中得到感动,但我一直不曾告诉这些作者们我

    的感动。

    我也常期许自己能效法这些前辈们,写出一篇篇令人感动的文章。

    但我并没有很好的文学底子,实在不敢自暴其短。

    所以很多朋友说我笔触清淡,平易近人,事实上我也只能如此。

    这是能力问题,而不是风格问题。

    “余岂好淡哉,余不得已也”。

    在1998年3月15的深夜,研究室的窗外传来了野猫的叫春声还有

    雨声。

    我决定写下《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这个故事。

    其实光看篇名就知道我是个不谙创作的菜鸟,连名字都不会取。

    但我决定尊重当时脑海里所冒出的这几句话:“如果每个人的内

    心,都像是锁了很多秘密的仓库。那么如果你够幸运的话,在你一生

    当中,你会碰到几个握有可以打开你内心仓库的钥匙。但很多人终其

    一生,内心的仓库却始终未曾被开启。”

    我以我的一个好朋友(姑且称他为L君)的故事为骨干,以我对

    网路的观感为血肉,并以一种我不太了解的东西为灵魂,那种东西叫

    爱情,然后写下这篇文章。

    如果不是因为自从post完第34集后,板上很多朋友和我信箱中的

    一堆信件来询问有关“真实性”的问题,我想我并不会写这篇后记。

    因为在虚幻的网路世界里谈真实性的问题,是一件很矛盾的事。

    但“无风波不成江湖,无矛盾不成网路”。

    所以我只好将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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