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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第80章

小说: 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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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佳泽要妈妈打胎,妈妈不肯,坚持把我生了出来。
    季佳泽看我先天有病,居然骗她说我生下来的时候,就是个死胎,还把我丢给农村的一对老夫妇抚养。
    那对老夫妇死了以后,季佳泽把我接回爱之家,但是始终隐瞒着真相。
    所以我恨他,我要让他像他杀死的那个女生一样,悲惨地死掉!”
    “你恨他,我可以理解,但你为什么恨欧宇辰呢?
    为什么要烧死他?
    在夙家放入莫洛托夫汽/油/弹的人,也是你,而不是小东。”
    “的确是我,”现在已经没有必要继续隐瞒了,所以我坦诚,“但汽/油/弹是小东帮我做的。
    从我决定报复他们开始,就让妈妈把小东偷偷弄了出去,藏进下水道,让他做我的帮凶。
    我们有共同的仇恨和仇人。
    欧宇辰和季佳泽一样可恶,一样没有心肝,他眼睁睁看着夕夕被伤害,被折磨,却从来不肯帮助他。
    他们是亲生兄弟啊,所以我不能原谅他!
    我剜出女婴的心脏,就是要提醒欧宇辰,他是个没有心肝的人!”
    “你是怎么知道真相的?”夙夜不解地问。
    “我的腿受伤以后,妈妈觉得很奇怪,季佳泽居然愿意拿钱送我去医院治疗。
    后来她无意中听到季佳泽和六子说话,才知道我是她的儿子。
    从那以后,妈妈就一直陪着我,保护我,照顾我,再也没有离开过我。
    本来,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好一些,可惜,半年前医生检查出季佳泽罹患了肺癌,就这样让他病死,实在是太便宜他了。
    所以我们只好匆匆忙忙开始行动。”我不无遗憾地说,假如准备得再充分些,欧宇辰一定也逃不掉。
    “你真的以为自己是一只耳吗?”夙夜沉默了一会儿,站起身,慢慢走到我面前,他掏出手机,把手机背面对着我,示意我看。
    白钢的手机外壳,像一面打磨得光滑的镜子,里面映出一个人,只有一个人的影像——妈妈。
    脑袋突然一阵针扎似的刺痛,妈妈在这里,那么我呢?我在哪里?
    “季晓琳,你的儿子一只耳,十五年前腿部受伤入院后,感染并发症,已经死掉了。
    你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在自己的脑海里分裂出属于他的人格。”夙夜用怜悯的口气说。
    “你胡说!你胡说!”我喊道。
    夙夜摇了摇头:“虽然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是我不能原谅你伤害无辜的行为,兰姐和欧宇辰都是无辜的。”
    他转身,向铁门走去。
    “你胡说!胡说!”我气愤地攥紧拳头,冲着他的背影嚷着。
    他没有理睬我,也没有回头,毫不犹豫地跨出了铁门,随着金属的重重摩擦声,铁门在他身后缓缓阖上。
    我瞪着那铁门,气得浑身发抖。
    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造这么荒谬的谣言?!
    我明明活得好好的,居然说我死了!
    “没关系,妈妈会一直陪着你的,不用管别人说什么。”恍惚中,妈妈在对我说。
    于是,我的怒气一下子就消散了,心情无比地平静。
    我愉快地笑了。
    ***
    公安局门口。
    欧宇辰倚靠着根白色大理石廊柱,双手插在裤袋里,茫然地望着天空。
    每次参与的案件结束,夙夜都会要求和犯罪嫌疑人单独面谈,这次也不例外。
    虽然孙启森表示了反对,但是据说公安局的某位副局长发话,给夙夜开了绿灯。
    欧宇辰不喜欢公安局这种地方,确切地说,他讨厌任何带有禁锢意味的环境,那会令他联想起爱之家。
    所以,他宁肯站在这里充当门神,也不肯进会客室等着。
    秋高气爽,云淡风轻。和煦的阳光,暖暖的照在身上。
    天空湛蓝,漂浮着几朵悠悠来去的白云。
    欧宇辰的思绪,渐渐回到了十五年前。
    “夕夕!怎么办?怎么办?我跟季晓琳妈妈商量,让她帮我换房间的时候,被季佳泽爸爸听见了,他一定会打死我的!”
    “你是我哥哥,你要保护我的!
    我们俩换衣服吧,这样季佳泽就会把你当成我的!
    反正你被打惯了,再挨一顿也没什么。”
    “你要是不帮我,我就在季晓琳妈妈面前说你坏话,让所有的小朋友一起欺负你!”
    ……
    那天傍晚,欧宇辰果然被季佳泽和六子狠狠揍了一顿,还被关进了地窖。
    两天后,他被放出来的时候,欧宇夕已经被带走了。
    回来时,一只眼睛没有了。
    欧宇夕跟以前一样沉默,孤僻,每天躲在犄角旮旯里,跟谁都不说话。
    他从来没说过自己才是真正的欧宇辰,他心里也明白,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
    又或者,他已经彻底绝望了、麻木了。
    对自己、对未来。
    他万万没想到,从交换名字那一刻开始,他们的人生也交换了。
    再后来,他跳井自杀了。
    一切的一切,成了定局。
    回忆到这里,欧宇夕,哦,不,欧宇辰愉快地笑了。
    这时,对面的电控门,“叮”地一声,向两侧徐徐滑开。
    他抬眼,看见那个苍白、孱弱的少年,正慢腾腾走出来。
    于是,嘴角的笑意,不由自主地扩大了,迎上前去:“谈完了?”
    “嗯。”
    “那我们回家吧。”习惯性的,他拉住夙夜的手。

  ☆、119|3。15 /

因为他,第一次有了“连环杀手”这个词,在他被执行死刑前几个月,每天都收到约200封求爱信。
    他,就是泰德·邦迪,在警方档案中,被称为“漂亮诱惑”、“优等生杀人王子”、“校园杀手”的连环杀手鼻祖。
    被逮捕后,他承认杀死了28名女学生。但参与调查的探员,却认为他谋杀了一百多名女学生,并且制造了一百多宗强奸案。
    岁月荏苒,时空变换。
    几十年后,地球另一端、现代大都市的b市,发生一连串女学生被奸杀案,和昔日泰德·邦迪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
    从地狱里归来的杀人魔王,再次开始了他的疯狂屠杀之旅……
    ***
    嗤、嗤、嗤……
    刀子磨得雪亮雪亮,刨锛松动的一头,已经钉得很牢固,电锯也充足了电。
    校园杀手又要开始行动了。
    他的下一个目标是谁?
    是你,是她,还是她?
    这是杀戮的游戏,屠杀者和被屠杀者。
    天黑请不要出门,凌晨也不要出门。
    也许,你就是他的下一个目标。
    ***
    b市。
    十月三日,星期五,凌晨四点十一分。
    厚重的天鹅绒窗帘,阻隔了本来就稀薄的晨光。
    房间里的一切,都蒙上了层细腻的铅灰色,黯淡、迷离、暧昧不明。
    我躺在床上,歪着头,静静看着立在旁边床头柜上的闹钟。
    白色的,很普通的式样,圆圆的钟面像一轮满月。
    表盘上,用黑色粗线条勾勒出一只憨态可掬的泰迪熊。
    它用那双漆黑漆黑的眼珠,快活地瞅着我,唇角弯弯,笑得没心没肺。
    它不懂得,我有多残忍、多冷酷。
    当然,我不会残忍、冷酷地对待它。
    因为它——不是“她”。
    回给泰迪熊温和的一笑,我闭了下眼睛。
    在心里默默思忖着待会儿要做的事,尽量考虑到每一处细节,和可能遇到的意外状况。
    我知道,自己现在就站在悬崖边上,不能有任何闪失,也完全没有退路。
    所以,必须谨慎又谨慎,小心又小心。
    翻来覆去,斟酌得差不多了,才起身下了床,趿拉着拖鞋,摇摇晃晃走到窗前,哗啦一声,拉开窗帘。
    窗外雾气昭昭,天地间混沌成一片:鳞次栉比的楼宇、商铺、街道……在苍茫茫的雾霭中,若隐若现,像是神话故事里的仙宫神邸。
    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的天气,计划中的目标,还会不会像平常那样,坚持晨跑。
    不过,无论怎样,都得去碰碰运气。
    心情郁闷地又瞧了一眼窗外,我掉头,进了卫生间。
    沁凉沁凉的水扑到脸上,昏昏沉沉的脑子,顿时感觉清爽了不少。
    凝视镜子里那张眼眶发青、皮肤苍白、神情倦怠的脸孔,简直跟吸血鬼一样,我厌恶地拧紧眉毛。
    抓起挂在镜子旁边的毛巾,胡乱拭干脸上的水珠。
    挂回毛巾的时候,手指无意间蹭过墙壁,碰到什么硬刺刺的东西,抬眼一看,是一小块碎肉,已经风干了,血痂凝结成恶心的棕褐色。
    猛地倒吸了口凉气,胃里一阵翻腾,喉咙发痒,像是被一块烧得通红通红的烙铁,猝然间烫到了似的。
    我想,我知道它是什么了。
    可是,这种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是我自己不小心……我被这个想法吓到了,心脏砰砰跳,赶紧扯下一截卫生纸,把碎肉包裹着,丢进抽水马桶,使劲按下冲水开关。
    随着哗哗的落水声,它一下子就被冲进了下水道,一点影子也看不到了。
    使劲吞咽了几口唾液,勉强忍住呕吐的*和慌乱的感觉,我拍拍胸口,定定神,边仔细回忆边安慰自己,不会是我带回来的,我每次都很小心的。
    说不定是家里的厨子,不经意间甩上去的碎猪肉沫。
    我对自己说,要镇定,不要自个儿吓唬自个儿。
    我读过不少法制文章,知道许多罪/犯都是因为心虚,自己露出马脚,才被逮到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啊。
    老祖宗说的话,总是有道理的。
    回到卧室,我打开衣橱。
    里面的横杆上挂着一排衣裤,我从中取出黑色夹棉卫衣和黑色运动长裤。
    它们的外面料都是尼龙质地的,我又特意自己买了块尼龙料子,趁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摸摸加了层内衬。
    为什么要用尼龙质地的料子呢?因为它最适合犯罪了,不会在现场留下纤维。
    为什么是黑色的呢?答案更加简单,万一沾上血迹,不容易被发现。
    这些,在第一次行动前,我就已经考虑的非常清楚了。
    嗯,我素来是个粗枝大叶的人,就是所谓的单细胞生物,懒怠动脑筋。
    既然事前就知道所做的行为,有多危险多可怕,迫于形势,就只能翻来覆去的琢磨。
    小心再小心,唯恐有一丁点疏漏,招来灭顶之灾。
    这年月,大妈们都忙着去跳广场舞,会做针线活的委实不多了。
    我自然也不会,又不方便找人帮忙,更不能被人发现(被发现了一定会被怀疑的),只好一点一点学着缝。
    其实我挺笨的,手指一点也不灵活。
    缝缝拆拆、拆拆缝缝,连续熬了好几个晚上,才终于弄妥当。
    当然,我买了不止一套,也修改了不止一套。
    衣橱的最下面,叠着床夏天才会用到的夏凉被。
    我弯下腰,掀开被子的一角,露出藏在底下的运动背包。
    拎起它,我对着衣橱上的穿衣镜细细检视了一番,没发现什么不妥当的,这才往外走。
    走廊里灰蒙蒙的,光线比室内还要黯淡。
    像平常一样,我穿过客厅,直接进了厨房。
    其实我向来都是做完运动才吃早餐,刚刚在卫生间里发现的那块碎肉,勾起某些血腥的回忆,更是让我倒足了胃口。
    然而考虑到待会儿要做的事,需要消耗不少体力,不得不勉强自己先吃点东西。
    拉开冰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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