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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白目公主-第3章

小说: 白目公主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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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主治医生根本没人能看到,而医生口风又紧得不得了,你还是别信这套吧。”

    但柳菁菁却很坚决,“我要赌赌看。夏承远已经上了年纪,就算现在没得病,几年后就难说了,只要能撑到那时候,我女儿就是夏家唯一的合法继承人,根本不怕别人说话。”她停顿了一会,“只是,我需要你的帮助。学长,你帮不帮我?”

    他叹了一声。柳菁菁在夏家孤立无援,他怎么忍心丢下孤儿寡母不管?况且,他也无法忍受让城府深沉又擅作表面工夫的佟靖得到公司。

    “我不帮你谁帮你?”

    于是,黎正耀运用他的影响力,弄了份假的产检报告交给夏承远,并且买通了医生请他封口,让学妹腹中胎儿的真正性别从此成了秘密。

    六个月后,丁翠雯生下一个儿子,取名为佟帆,生产完的第二天,她就跟佟靖离婚独自回到娘家,小孩则由佟靖扶养。

    又过了一个月,柳菁菁也在黎正耀为她特别安排的医院真,顺利生下一个婴儿,夏承远只到医院去探望孙儿一次,隔着育婴室窗口看到护士抱着一个哭声宏亮的小胖娃,便满意地离开了完全没想到他的“孙子”是个女孩。

    他特意算了笔划,为孙子取名“夏笙”。

    佟帆和夏笙,这对同父异母的兄妹,对上一代的恩恩怨怨完全不了解,命运却在一出生时就已注定。

    二十年过去了,一直被传闻“不久人世”的夏承远始终健在,而这场乱七八糟的漫长战争,却日趋白热化。

    ※※※凤鸣轩独家制作※※※

    “啊——”

    凄厉的惨叫声震动了整栋房子,正在书房忙着读书的黎振南也被惊扰到了,他翻了个白眼放下书本,想也知道是夏笙又出状况。

    这栋洋房是夏洋志为柳菁菁买的结婚礼物,由于距离夏承远的住宅非常远,对柳菁菁而言是抚养女儿的最佳地点。从小黎振南总是每天一下课就来这里报到,负责督促夏笙认真读书,虽然现在两人都已成年,但他还是得盯着她,预防她偷懒。

    不过事实证明,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务。

    夏笙哭丧着脸冲进书房,头上还戴着一顶歪歪斜斜的纸帽子,穿着一件像睡衣的长袍,还让她绊了一跤。

    “振南——”

    “你不用再说了,我全知道。”他快速打断她,“明天就是交报告的最后期限,结果你一个字都还没动,对不对?之前夸下海口要让我刮目相看,现在全破功了,对不对?”

    她跳脚连连,“你真是太看轻我了!我也是很有心要写的,还一直在图书室里努力地翻书查资料,结果看到书架上有一本《哈利波特》,就忍不住拿下来翻一翻,一翻就看入迷了。”

    真是……黎振南感到额头的青筋在跳动。这家伙根本就不值得同情!

    然而她还有下文,“然后我忽然好想扮成巫师,所以我就拿纸来做巫师帽,又到处找布来做巫师长袍,结果……”

    “结果玩得太高兴,又把报告给忘了。”他冷冷地帮她说完。

    “呃,没错。”她傻笑,“你看,我衣服做得很像巫师袍对不对?我还差一根晓杖就可以变成巫师了,对了,还要一根扫把。”

    “是啊,扫把正好可以让你爷爷把你扫出家门。你等着被电吧,这次我爱莫能助了。”

    夏笙一脸哀求地叫唤,“振南……”

    “夏笙大‘少爷’,有件事我疑惑很久了,你到底有没有意思要继承夏家?”

    “当然有!”她挺起胸膛,“我就是为了继承夏家才出生的,只有我才有资格继承,这是我神圣的使命,就像宝马王子一样!”从她出生起,她母亲就不断在她耳边念着这几句话,不过最后一句是她自己加的,总之对她而言,继承夏家是最天经地义的事。

    最重要的是,她的人生跟宝马王子一样,就是说,她每天都在过着有如奇幻故事中公主的生活,真是太酷了!

    所以,虽然女扮男装的生活多少有些不便,她始终乐在其中。

    “好,既然是神圣的使命,为什么你做事总是拖拖拉拉、混水摸鱼”

    “因为太神圣了,所以我一个下小心就会忘记。”

    这是哪门子歪理啊!黎振南不禁气结。

    “你忘记没关系,但是我记得很清楚,一星期前我就说过绝对不会帮你写,而你也胸有成竹地说没问题,所以现在你再求我也没用了。”

    夏笙拉着他的衣角,立刻变得可怜兮兮,“振南,不要这么绝情嘛,至少我这次一开始真的有在找资料,已经有进步了,你就看在我这么有诚意的份上再帮我一次好不好?”

    他不禁火气上涌。“你还敢说?你一脸正经叫我不要打扰你,我以为你这次真的打算发愤图强,还感动得要命,结果你给我躲在图书室里玩扮装游戏!这笔帐我还没跟你算哩!”

    “振南,拜托嘛——”她仍然不死心,“我下次一定会好好做报告,让你感动到痛哭流涕,好不好?”

    他嗤之以鼻,“这句话你已经讲过几百遍,没用了!放手,别拉着我。”

    “振南,我求你!”她整个人已经散发出被遗弃小狗的光芒,“我这次是真的下决心要努力了!”

    她的双眼明亮清澈,眼中写满了诚恳,紧蹙的眉头显得焦虑无比,让黎振南的胸口不由自主地缩了一下。

    明天要是交不出报告,她的下场真的会很惨。光是想到那位严厉的老爷子暴怒的表情,他就全身恶寒。

    反正以他的能力,不用半天就可以写出完美的报告,与其搞到无法收拾的地步,还不如……

    不行!另一个声音在呐喊着。他已经被她骗过太多次,不能再上当了!

    于是他硬起心肠,用力把自己的手臂扯离她,“别做梦了,我发过毒誓,这次要是再帮你,我就改叫黎猪头!”

    这时走廊上传来叫唤声,“夏笙?你在哪?振南,你在吗?”正是夏夫人柳菁菁,她刚从一个名流贵妇的聚会上回到家中。

    夏笙听到母亲回来了,更是吓得脸色发白。

    柳菁菁为了在公公面前争一口气,对女儿的管教比公公更加严格,只是夏笙每隔几个星期才跟祖父短暂会面一次,跟母亲却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所以她怕母亲就像怕老虎一样。

    但怕归怕,她还是继续天天偷懒打混兼搞鬼,黎振南有时觉得自己还真是服了她。

    柳菁菁走进书房。由于生活富裕加上保养得当,岁月并没有在她身上刻下太多痕迹,她仍然像二十年前一样明艳动人,只是,华丽的衣饰并不能遮掩她心中长年累积的愁闷和烦恼。

    “你们都在这儿啊?”她锐利的眼睛扫过自己的女儿和黎振南,在看到女儿的奇装异服时,眉头皱了一下,不过女儿的服装向来不是她最在意的东西。

    她开门见山地问:“夏笙,爷爷交代的报告写好了没?”

    “呃……快好了。”她支支吾吾地回答。

    柳菁菁怀疑地望着女儿,“你该不会又偷懒不写报告,丢给振南帮你做吧?”

    “没有,绝对没有!”她连忙否认,一面回头用哀求的眼光注视黎振南。

    黎振南最抗拒不了她这种表情,只得轻叹一声,帮忙圆谎。

    “阿姨,您不要担心,她真的快写好了,只是有些地方要修改,找我替她看看。”

    柳菁菁的脸色仍然很严肃。“振南,你可不要帮她说谎,这不是开玩笑的。”

    她盯着女儿,好像警察在审问犯人。

    “夏笙,不要以为总裁的位置你坐定了,只要老头子稍有不高兴,他随时会把你拉下来,换上那个野种,知不知道?在老头子把股权和所有财产通通交给你之前,一刻也不能掉以轻心,懂不懂?”

    她美丽的脸孔被长年的怨念扭曲,看起来非常可怕,把夏笙吓得都快躲进墙角。

    黎振南不禁暗暗感谢上天,没让夏笙变得跟她母亲一样。“阿姨,您放心,夏笙真的快写好了。”他再次强调。

    “是吗?好,那么晚上八点之前,先把报告拿来给我看一遍。”说着就迳自回房去,只剩下两人相对无言。

    他们都很清楚,晚上八点之前,要是她没有看到报告,一定会把夏笙狠狠地修理一顿。

    过了五分钟后——

    “振南……”夏笙眼中水汪汪的一片,有如天上的星星一样闪烁。

    “好啦!我帮你写就是了。”黎振南坐下来打开电脑,感到一阵自我嫌恶。

    她顿时笑靥如花,“谢谢你!你真是大好人!”

    “时间不多了,快点出去,不要打扰我。”

    她乖乖地走出书房,走到门口又忍不住回头。“对了,振南,你可千万不要真的改名叫猪头哦!”

    他抬头对她微微一笑,书房内的气温立刻下降了两度。“夏笙。”

    “什么事?”她没有注意到他眼中的杀气,仍是天真无邪地笑着。

    “在我动手杀人之前,滚。”

    ※※※凤鸣轩独家制作※※※

    第二天早上,黎振南在自己家餐桌前坐下的时候,脸上不仅带着深深的黑眼圈,还连打了好几个呵欠。

    温柔清秀的黎太太关心地问:“怎么?昨天又熬夜了?振南,我知道你准备律师考试压力很大,可是也不能把自己弄得太累,知道吗?”

    他两眼无神地回答,“不是,我昨天是在帮夏笙写报告。写是很简单,两个小时就好了,可是我还得花一个晚上解释给她听,免得总裁问问题她答不出来,那才叫累人呢。”

    黎太太苦笑,“还真是辛苦啊。”

    “没办法,要是总裁不满意,柳阿姨一定会把夏笙天天关在家里,逼她上一堆课,再把她心肝宝贝的宝马王子全丢掉,这样夏笙不发疯才怪。”

    黎太太注视着儿子半晌,忽然噗哧笑了出来。

    黎振南一脸莫名其妙,“妈,您在笑什么?”

    “我是在想,你的改变还真大。刚认识夏笙的时候明明讨厌她讨厌得不得了,现在却是比谁都替她着想呢。”

    他怔了一下,“讨厌她。没有啊,我从没说过我讨厌她。”

    黎太太笑着喝了一口柳橙汁,“你当然没说过。你这孩子向来不会把喜欢跟讨厌随便说出口的,虽然嘴上没讲,可是只要一听到夏笙的名字,你的脸马上就沉下来,每次要去她家的时候,你都嘟着嘴半天不讲话,妈妈看得可清楚呢!”

    “有……有吗?”黎振南一头雾水,竟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有,当然有!”想到往事,她忍不住又笑了出来。

    吃完早餐回到房间,他仍是满腹疑惑。他当年真的那么讨厌夏笙吗?努力地想了很久,儿时回忆终于慢慢浮现。

    他是在十岁的时候认识夏笙的,为了把夏笙教育成男孩,必须要有个真正的男生陪在旁边当她的榜样,而他当然是最适合的人选,所以每天一下课,他就得去夏笙家,陪她一起上各式各样的家教课程,一起做功课,还要陪她玩耍。

    那个时候,去夏笙家对他面言是天大的苦差事,倒不是讨厌上课,事实上他每次上课都很认真听讲,可她却老是在旁边捣乱,功课不但不好好写,还会害他也不能专心。

    玩游戏时更惨,越被禁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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