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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女中医-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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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医生啊,当然得把字写得清晰点,不然患者怎么能认识我写了什么药。”夏小婉应道。
    林立有些震惊,字写得漂亮是为了让患者看得清楚!
    他记得他小时候的时候,电脑还没普遍用到医院,医院里的医生开的药方完全就是鬼画符,巴不得所有人都不认识。那时候他就在想,拿药的人能看懂嘛!
    到后来医院里电脑普及了,病人才能看懂药方上的字。
    “是啊,病人看不清药方上的药,怎么查这些药。”夏小婉抬起头,仔细的说道:“有些患者对药懂一点的,看到药方会知道咱们没有乱开药。不懂药的,就算把这方子拿到其他药店去抓药,其他药店的人也能认识方子,不至于抓错药,出事情。”
    一谈到跟医相关的,夏小婉就尤为认真。
    “我是大夫,当然要让患者把病治好。再则,咱们这一行也有规矩,就算在其他铺子抓药,那些伙计也只是按方抓药,不会偷师。”
    偷师……
    林立可不认为现在这个时代,抓药的药剂师能偷得了师的。
    不少药剂师,只是对药材了解,特别是中药。但真要开药方,或者学习的话,还早得很。
    “不过话又说回来,药方本来就是治病救人的,就算被其他药铺的大夫学会了,也只会救更多的人。”这也是上一世她的爷爷说的。
    那个时代,学医也是师傅带徒弟,做师傅的,当然怕徒弟太出色,抢了自己的饭碗,所以除了很常规的教学之外,其他的,全靠徒弟自己领悟和专研。
    这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
    不是有句话叫,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么。
    既然已经有巨人在前了,何必要自己搭梯子攀爬。
    那个时代,大不列颠的医生,都有开设学堂的。
    所以爷爷才开了学堂,只要想学医的,交了学费,都一视同仁,倾尽所有,不管是自家人,还是卖身的学徒,还是教学费的学生,都能同堂上学。
    当年爷爷开了先河,甚至请了不少名医来学堂任教,当初也是花费了不少精力的。
    毕竟在那个年代,只有私塾的先生才会倾尽所有知识教学生。学生里出了当官里,私塾先生也会有脸面,能拿到更多的束脩。
    兴许是受爷爷的思想过重,夏小婉也一直认为做大夫的,也没有抢饭碗这么个说法。
    国中民众千千万,医者却少之又少。要真有本事,哪里会存在抢饭碗的事情。所以现在夏小婉看到现在的学校有开设医学院的,也颇为激动。
    “所以也就无所谓偷师与否!要是我能自己研究出一个新方子,然后被很多很多医者用了,我肯定睡觉的时候都能笑醒。”说道这里,夏小婉的情绪难得的有些激动。
    林立其实无法理解这种情绪,对于他来说,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太感兴趣的东西。
    就算自己会很多,那也是轻而易举的学会,也是必要学会的。跟兴趣和信念无关。
    所以,看到夏小婉这么认真的对学医和医术。甚至并不是为了找到一份好工作才学医。林立竟然有些羡慕嫉妒。
    “夏小婉,你怎么能对一件事情这么执着呢?”想着想着,林立就脱口而出,言语中尽是艳羡。
    夏小婉怔了怔,这还有为什么吗?
    她觉得她的一切都是为了学医,治病救人的。当然,这是在抛除亲人的因素。要遇到自己的仇人,或是有人对自己的亲人不利,不用自己的医药知识杀人都不错了,就别想让她去救人了。
    “这有什么不对的吗?”夏小婉反问。
    林立颇有些唏嘘,虽然夏小婉跟她爸学的不是一个东西,但这一点倒是很像。夏教授在电子科技信息这一块,也极为认真。不愧是父女,
    看着夏小婉写好方子,又去药柜里抓药,林立就拖着下巴看着夏小婉忙碌的样子。夏小婉左手拿着小秤,对于药材的位置很熟稔,几乎从左到又,把需要的药拿了,连药方都没看一眼。
    嗯,药方现在正摆在他的面前呢。
    药里的药材不多,也就七种,分别是,生箭耆,人参,天冬,知母,柴胡,桔梗。后面标注了汤剂。另外还有一种药,升麻,后面标注了为末炼蜜作丸药。
    夏小婉抓了药,把三包药递给林立,说道:“蜜丸等我做好后,给你。”
    林立点头,“到时候给我打电话就行。”
    等林立走了,夏小婉才拿出电话,把林立的号码存了。以后送药还得经常联系,每次都输数字也挺麻烦的。
    等夏小婉这边收拾妥帖。老钱在地上泼了一盆清水,外头的也收拾干净了。
    看到夏小婉仍旧捧着书在看,只是没有按照他说的循序渐进的看书,凛声问道:“林立的药方开了?”
    “嗯!”夏小婉抬头,回答了一声。又继续说道:“他的病实在是拖得太久,挺麻烦的。”
    如果不是久病,只几服药就能痊愈。但林立实在是拖得太久太久,竟然有十年。只能用升麻做蜜丸,继续服用。
    嗯,其实是做蜜丸很麻烦。
    原本她是不打算周末回家的,今儿干脆直接回家给林立做几个月的蜜丸的了。
    “你开的是什么方子!”
    “升陷汤!”夏小婉想都不想就回答。
    老钱轻哼,果然只会照本宣科。要是用升陷汤有用,他早就把林立的病治好了。当初他也用过升陷汤,可惜效果并不好。
    他认识林立的时候,也是两年前,倘若再早几年,用升陷汤肯定有用。
    就算夏小婉看过《医学录》,记忆力过人又如何,还不是一样的照本宣科。等林立的病没治好,也该趁机会好好的教育一番夏小婉了。
    老钱把盆子和扫帚摆好,出来的时候,看到桌上的有一张纸,想着应该是林立没有带走药方,鬼使神差的把药方拿起来看。
    只看了一眼,老钱的脸色立马变了。
    作者有话要说:医学衷中参西录里的一个病例:一人,年二十余。动则作喘,时或咳嗽。医治数年,病转增剧,皆以为劳疾不可治。其脉非微细,而指下若不觉其动。知其大气下陷,不能鼓脉外出,以成起伏之势也。投以升陷汤,加人参、天冬各三钱,连服数剂而愈。因其病久,俾于原方中减去升麻,为末炼蜜作丸药,徐服月余,以善其后。
    升陷汤原方:生箭 (六钱) 知母(三钱) 柴胡(一钱五分) 桔梗(一钱五分) 升麻(一钱)
    写林立这个例子的时候,九渣渣么有看到这个病例,当时在设置药方的时候,也么有用升麻为末炼蜜作丸药这么一点。这本书里的病例挺多的,九渣渣隔三差五的就会翻一下,还真被翻到有跟林立相似的病例。然后,今天这章果断改了药方。
    九渣渣毕竟不是学医的,所有的病例也只能往各个医书,或者其他中医师说出来的病例照搬。这一点,请菇凉们知悉。
    明天双更哦,双更(*^__^*)

☆、第34章

“夏小婉,你这方子是怎么来的!”老钱急切切的叫道。
    嗯?
    夏小婉抬头,丝毫不在意老钱的态度。
    “你说升陷汤啊;当然是从书里来的。”夏小婉如实回答。
    老钱急得直跳脚,他当然知道是书的来的。但是;书里却没有写升麻炼蜜作丸;也没写变方。升陷汤的方子他也知道啊;《医学录》上写着呢。
    可《医学录》上却没出现过这个变方。
    “《医学录》里关于升陷汤的地方我看过。没见有这种变方。”老钱几乎是吼出来的。
    “这个啊!”夏小婉说道:“升陷汤是治疗脉象沉迟微弱;但林立的脉象;可以说是非常细微了,我的手指几乎感觉不到脉搏。”
    她说道:“老钱;您之前给林立把脉的时候;因该已经感觉到了。按照林立现在的病况来看,是有人在给他调理身体的,我猜测是您。您倘若有看过《医学录》,应该用的就是升陷汤;但效果不好,又不知道该如何动方子。”
    夏小婉心里也是极为诧异,老钱竟然看过《医学录》,燕京市医院的邱老都没有看过。
    老钱的脸色一直都像是看谁都不顺眼的样子,只是眼珠子死死的盯着夏小婉。
    夏小婉继续说道:“如果更细致的描述林立的脉象,脉非微细,而指下若不觉其动,不能鼓脉外出,以成起伏之势。人参自古誉为‘百草之王’‘滋阴补生,扶正固本’的极品,但又是大补,原本我不敢用大剂量。但这段时间,我让他服用清蒸山药和浓米汤。浓米汤,本就可以媲美人参,只是用来治病的话,药性不够猛。但在用人参之前,用来调理身体,已经够了。”
    “再则,天冬,《名医别录》里有记载:去寒热,养肌肤,益气力。至于天冬,《本经》里有这么一说:主解百毒,辟温疾、障邪。嗯,其实大气下陷,自身的正气不足,有外邪侵体,就算平日里看起来不会有什么生病的症状,但外邪也可能已经潜入体内,变方中已经有人参和天冬扶正气,倘若直接在药方中继续用升麻的话,那就是浪费这味药的药性了。而用了主方后,病也好得差不多,就用服用升麻,正好可以祛除残留的外邪。升麻有毒,用蜜炼制作丸服用,效果会更好。”
    老钱细细的品味着夏小婉的话,发现夏小婉的话确实没有漏洞,且各种药材都分析得很好。特别是人参、天冬的加入,再到升麻取出原方另用做蜜丸。
    “妙,太妙了!”老钱忍不住赞出声来。
    这种变方,他竟然都没想到。
    曾经他也想过用人参和天冬这两味药,却从来都没有想过有些药,可以从原方中拿出来,做单药用。
    患者的病还没好之前,老钱也绝对不敢说这药方能完全治好林立的病。但至少,这药方比他开的,要高几个档次。
    原本他是想把林立给夏小婉看,让夏小婉知道,就算是看了不少医书,到给人治病的时候,还是得灵活运用,这靠的不是天赋,是经验。
    但现在看来,却是夏小婉给他上了一课,反倒是他太拘泥于医书上的药方,把思维给禁锢了。突然这么一想,老钱万年不变死人脸上终于脸红了。
    “咳咳!”老钱清了清嗓子,说道:“就这样吧,我先出诊,你守着诊所,要是有人来看病的话,按照药价收钱就行。嗯,要是有人开着什么奔驰,什么兰博基尼来,或者衣服料子穿得很好的话,记得来一次收五千块钱。别一次性把病给治好了。”
    夏小婉瞪了瞪眼,还能这样。
    “老钱,这跟我的理念不合。医者仁心,治病救人,就算是富人,也不能这么人家的钱。”夏小婉的神情严肃,甚至有些怒意。
    老钱怔了怔,这还是夏小婉来这里后,第一次说她自己的观点。
    老钱轻嗤一声,“那些人不差钱,还有,你的观念过时了,连我这个老头子都比不上。你啊,还年轻,不知道这世道有多恶心。对于贫者,我可以分文不取,真是还能送钱,但对于这些富人,该宰的时候,还是要狠宰。”
    说起这个,老钱好不在意。
    夏小婉摇摇头,不同意老钱的观点,“我宁可一次性把别人的病治好,直接要个三五万,也比一次要五千,故意不给人家把病治好强。”
    老钱轻哼,“那些有钱人,比你想象的抠门,一次都能治好,何必花三五万。”
    “那我就不治。”
    “但倘若你已经把他的病治好了,但他返回了,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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