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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逼战-第17章

小说: 逼战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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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会离开了,一辈子都要和你在一起。”
泪水流了出来,嗅着他的呼吸,只想一生若是这样,便已再无所求。
尾声
    那是离开他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某一天,突然就发的一个梦。
低垂的纤细的白玉般的脖子,拂动着双颊、随风遮住含羞面孔的长发……十天前才遇上的少女,绞着双手,局促的对我说了……
喜欢……
我喜欢你……
咬紧的红唇这样说着。
那个时候虽然内心深处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秋季山里的风,吹在脸上却有着几分难得的舒服。
没有人喜欢被人讨厌,也没有人会讨厌被人喜欢……所以,即使是像我这般的人听了一个豆蔻少女的真心,也觉着天空亮了一亮。
那个晚上,四个人在山里露宿,少女,少女的父兄和我这个他们的救命恩人。
那其实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恩惠,我急于去义兄在凉山的别庄,前日里接到他的信,在别庄里借住的小弟生了病,所以,我匆匆忙忙的赶了夜路上山。这父女三人遇了劫匪,一路逃窜,搂在一起躲在山壁的夹缝里才勉强死里逃生。我给了他们吃的喝的,三个人就开始叫我恩公。女儿道谢的时候对着我笑了笑,两个漂亮的酒窝,让我想起了远在家里的小莲。
娇羞着不敢看向我的少女,眼角眉梢全是说不尽的情谊……
喜欢……
那天的夜半,风刮得异常的大,我躺在篝火旁边,心里暗自冷笑……逐渐接近的脚步声,一直跟着我们的那帮强盗终于在今夜动手了。
每当我想杀人的时候,再差的天气也总会莫名其妙的就明月高挂,像盏耸立在空中的冥灯,照亮阴冥的道路,无论道路上走着的会是谁的灵魂。
那个晚上对我来说与以前的任何一个晚上没有任何的不同,所以,我杀人的时候也像以往一样没有任何顾忌。
每一条生命的消失对我来说就像是天生就拥有的一种手艺,而我……已熟能生巧。
等一切平静下来,回过头的时候,那个曾经对我说着喜欢的少女却再也不见了。
曾经吐出过“喜欢”的嘴唇叫着“魔鬼”、“走开”、“疯子”……一类的辞汇,曾经对我露出过明亮笑容的少女,扭曲了她的脸,撕扯着她的头发,望着我犹如地狱里蹦出来要她命的魔鬼。
我像以往一样走过自己制造的屠场,却出乎意料的感觉到了一点点难过。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夜晚了……
每当我梦到,我总会想……
到底“喜欢”是什么?
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呢?
像着小莲的少女早已不知去向,而小莲如今也沉沉的睡去。我再也看不见她犹如天空般明亮的笑脸,听不见她搂着我的脖子用憨憨的声音甜甜的叫着:“大哥,我好喜欢你。”
喜欢……这样的心情是我永远不能体会的,对我说过喜欢的人,不是变得恨我就是死去。
连生命也能这么容易的逝去,更何况只是一种人活着才能存在的心情。
而如今她口中的喜欢,是不是也随着她的逝去渐渐的消失在我身边了呢?
==凡=间=独=家=制=作==
今夜,又是一个月明之夜,空气中淡淡的浮动着的却是桂花的香气,我突然想起还有一个人曾经对我说了喜欢。不是像少女那样含羞带怯的,也不是像小莲那样撒娇在耍赖的,他站在一大丛的桂花中直视着我的眼睛,流着眼泪却是大声的喊出……
我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
喜欢……
我想我其实是应该早就明白他的心情的。
他一直看着我,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开始,那双眼睛就总是一眨不眨的看着我,仿佛看进了我的心里。即使是我最亲的亲人有的时候也会逃避着我的眼神。
如果对他冷淡,那双眼睛就会变得黯然;如果刻意躲避,那双眼睛就变得炽热;如果对他笑,那双眼睛就会变得欢喜;如果对他温柔,那双眼睛就会望着你仿佛天下只剩了你一个人。
我不懂,为什么,他要这么看着我?又为什么我一感受到这样的视线全身便仿佛泡进了温泉,只想一辈子这双眼睛都不要离开我。
喜欢……
这就是喜欢吗?
我不明白。
我始终不明白他对我到底意味着什么?
父母死的时候,我有弟妹;弟弟死的时候,我有小莲……亲人是我的一切,是我必须去保护的人,我总是这么想着,所以才生存下来。小莲死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值得我牵挂的人了,我想着,疯了。但是,为什么明明已经不想再醒来,最终却还是清醒过来了呢?我一直一直不明白。
唯一清楚的是那个在我身下快要死掉的他,呼唤着我的名字的时候,我突然就有了神智,脑子里想着,即使是疯了,也要让他安好了,才能疯。
“大哥,我喜欢你,你一定要记住哟。我会一直待在大哥身边,直到某一天,大哥对别人说了‘喜欢’。”
说这句话的时候,小莲刚拒绝了一个向她提亲的男人。她总是说我是个最最多情的人,所以我的身边一定要有一个只属于我自己的人,一个需要我保护的人,我的情感一定要找到一个可以归属的地方,否则,我就会痛苦。我想我总是不了解女人在想什么,即使那是我最亲的妹妹。
能够毫不犹豫的杀人的人又怎么会是个多情的人,像我这样的人也配有一天说“喜欢”吗?
一霎灯前醉不醒,恨如春梦畏分明。淡月淡云窗外雨,一声声。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不多情。又听鹧鸪啼偏了,短长亭。
新铸好的“多情”原来刻了一首词,读着虽然不懂,却又仿佛懂了几分。
那个做梦的夜晚,让我决定回到他的身边。
也许,这个“喜欢”一辈子也无法说出口,但是,这个世界上却只有他所在的地方才是我唯一该回去的地方。
<;完>;
后记
    纳兰的词就像一座玉砌小楼里凌乱的碎片,碎片就未免琐屑,诟病起来就是那几分矫揉造作了。所以通常读纳兰要把这整座的玉楼看个通透,看个彻底。其中的哀戚悲苦便成了环绕己身的一种情绪。但也正因为如此,遇上那些寥寥数语的,若是单挑出来欣赏,无意中又多了几分模糊的意境。言有尽而意无穷,从中产生联想翩翩的歧义正是古诗词的魅力所在。
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不多情。
这两句话徘徊在脑海中的时候,想到的不是窗边那位独对秋雨因为感情不在而黯然神伤的痴情之人,反而出现了一位肌肉横生,沉默寡言的无情又多情之人,这就是宋放了。这个世界对这样一个人没有任何意义可言,他生存的目的只是尽全力的保护因血缘关系而来到他身边的人,他们依附于他,又安慰于他。于是,这个人对于他保护的人是多情的,相对于伤害他珍视的人的另外那部分人则是无情的。那么一旦没有了要保护的对象,他则真正无情了。这就是我最初想要塑造出的形象。
写作的时候,我总是在思考,为什么一个人的感情可以因为对象不同而分出高低,面对同样的付出,为什么可以喜欢又可以不喜欢。到底是什么必要的因素让人们走到一起又分开。各种感情的产生是偶然或是必然?
在这样的乱七八糟的念头里,写完了的故事不可避免的总是和最初有几分扭曲,思绪散漫一向是我的毛病,勉强完成而已。
主人公念到那首词的时候说自己不懂,那是确实不懂。回过头来看,它用在这样一个故事中并不是十分合适,但是,最终我还是选择了这首让我产生创作这个故事源头的词,至少在氛围上我想那淡淡的哀愁还是合适的。
胡言乱语写了这么多,窗外的雨还是没停,这是立秋后的第一场雨。整整一天,细长而琐碎。持续了一个多月的烦热一扫而空,淅淅沥沥的雨朦胧美丽,此时再读纳兰想必又有不同的想法。然而中午看电视,说着今年夏天的异常,干旱的北方闹了水灾,多雨的南方热云密布。总觉着,天气,正在引起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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