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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客串公主六十天-第4章

小说: 客串公主六十天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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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向你保证,你一定敢吃三明治的。”她笑著说。“我只听说过有人不敢吃披萨,倒没听说过有人不敢吃三明治的。”
    在琦琦鼓励的眼光下,岑凯鼓起勇气拿起三明治凑近嘴巴,然後慢慢的咬了一口。他嚼了嚼,然後微笑的对她说:“嗯,还满好吃的。”
    “听我的话准没错。”她得意洋洋的喝了口咖啡。
    “你喝什么?”他十分好奇的问。“怎么颜色是黑的?”
    “这个叫做‘咖啡’,是现代人常喝的一种饮料,你喝喝看。”她把咖啡端到他的面前。
    岑凯轻轻的啜了一口,这小小的一口咖啡让他皱起了眉,眯起了眼,扁起了嘴。
    “这什么呀!”他苦著一张脸叫著。“好苦,这是药吗?”
    她笑盈盈的说:“我说过这是咖啡了,怎么,你不喜欢?”
    他用力的摇著头,“不喜欢,太苦了。”他喝了口柳橙汁,点点头说:“还是这个好,甜甜的,一点都不苦。”
    “嘻……”琦琦又想笑了,她看著他,问道:“对了,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你这么急著找静乐公主,你和她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岑凯放下手上的三明治,看著她,缓缓的说:“静乐公主的奶娘是我的姨娘,我亲爹和亲娘在我十五岁那年相继去世,姨娘是我唯一的亲人,她不忍心让我一个人流落在外,於是用尽各种方法,透过各种管道把我接进宫去。我年幼时就习武,所以我在宫中闲来无事时就跑去偷看那些太监练武,到了十八岁,姨娘看我武功不错,就请宫中的太监主管请皇上同意,让我做那时才九岁的静乐公主的贴身护街,就这样。”
    “公主九岁,你十八岁,你和她相差九岁吔!”
    “没错。”他的思绪回到了十年前,他永远忘不了他第一次见到静乐公主的情景,那时她才六岁,还只是个小女孩,可是这个小女孩所给他的感觉不是可爱,却是美丽,美得令他惊艳,从那天起,静乐公主就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琦琦直视著他,脸上有著研究的意味。“岑凯,你喜欢静乐公主吧!”她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我……我怎么敢呢?”他霎时被她说中心事,差一点招架不住,他慌乱的解释著。“公主是何等尊贵的身分,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护卫罢了,我是怎么也配不上公主的。”
    “纵使这样,你还是喜欢公主的,对不对?”她不放松的问。
    岑凯愣了几秒,然後低著头,淡淡的说:“也许吧,我自己也不太清楚。”
    “什么也许,你根本就是喜欢她的。”琦琦肯定的说:“你要不是喜欢她,又怎么会不顾自己的性命跳下悬崖舍身相救呢?”
    “我是公主的贴身护卫,我这条命早就是公主的了,为了公主而死,是我心甘情愿的。”他朗声的说。
    琦琦呆望著他,心中顿时百味杂陈。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是羡慕静乐公主吗?还是嫉妒?还是两者都有?至於为什么要羡慕,为什么嫉妒,她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哎!寂寞的十七岁,麻烦的十七岁,难懂的十七岁,她自己都弄不清自己的感情了。
    “你和静乐公主要是生在我这个年代就好了,那么你就不用烦恼你配不上公主,你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喂,小姑娘,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并没有说公主她也喜欢我呀!”他苦笑的说。
    “什么,公主她不喜欢你?”琦琦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她替他叫屈。
    “除了身分,你有哪一点不好。人长得英俊蒲洒不说,还有一身的好功夫,又这么忠心护主,她这个公主也太没有眼光了吧!要是换成我……”她猛然闭上嘴,随即低下头去,岑凯看不到她红似苹果般的脸颊,只看到她那两扇又长又密的睫毛微微的轻颤著。
    “我的意思是……”她轻声的企图化解这份尴尬。“像你这种人,绝大部分的女人都……都不会不喜欢你的,怎么公主会……”“公主她一直当我是大哥哥一样,我和她虽然是主仆的关系,但是她待我很好,从来没有拿我当下人看待,可是……”岑凯脸上有著无奈的笑容,他低低的说:“公主毕竟是公主,我怎么能……唉!我从来不敢奢望什么,我和公主本来就是不可能的,公主喜不喜欢我根本就不重要,你知道吗?”
    “是这样子吗?”琦琦同情的看著他。“你对公主这么好,来到这裏还念念不忘要找她……”“对了,我只顾著跟你说话,倒忘了要找公主这件事了。”他低下头狼吞虎咽吃著三明治,一面口齿不清的说:“你快点吃吧,吃完好去找公主啊!”
    她又好笑又好气的看他拚命的吃东西,她不知道该怎么说他才好,这个人真是稀有动物,她该说他笨,还是该欣赏他的痴呢?
    从早上走到晚上,从太阳出来走到月亮升起,他们足足走了一天,高雄市也让他们绕遍了,他们也看了无数个年轻的女人,可是就没有一个长得像琦琦的,换句话说,就是没有静乐公主的下落。
    “怎么办?找不到公主。”岑凯坐在人家等公车坐的椅子上,一脸的愁眉苦脸。
    “也许你的公主不在高雄市,她掉到台湾省的某个地方,又或者她根本还留在唐朝,这样你怎么找也找不到她的。”琦琦边说边揉著自己痛得快没有知觉的小腿,走了一整天,她的脚好像变成不是自己的了。
    “我要再去找!”他一起身,就被琦琦用力的拉了回来。
    “我拜托你好不好?”她哀求的说。“现在已经十点多了,你要上哪儿去找人啊!今天找不到,明天再找嘛!今天就到此为止,我们回家好不好,我真的不能再走下去了!”
    “对不起。”岑凯抱歉的看著她。“是我连累了你,你把我安置在你家,收留了我,还陪我四处找寻公主的下落,你的大恩大德……”“够了,够了,客套话我不爱听。反正我家裏的房间那么多,拨一间给你住又不会死,你别把我当成是什么救命恩人的,我听了就浑身不自在。”琦琦拍拍他的肩膀,微笑的说:“你在我家爱住多久就住多久,直到你找到公主为止,你说,我这个朋友够意思吧!”
    岑凯感动极了,他忘情的伸出手握住了她柔嫩的小手,感激的说:“琦琦,你对我太好了,我……”他一向寡言木讷,拙於言词,一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
    岑凯温热的大手藉由她的手传达至她的心,顿时她的一颗心彷佛也热起来了,她轻轻的抽回自己的手,害羞的说:“我只是尽我最大的能力来帮助你,你用不著对我如此感谢的。”
    话说出口,她自己都觉得奇怪,天哪,她竟然会害羞,她竟然会在男人面前害羞?被同学取做“绝缘体”这种绰号的她,破天荒第一次对男人动心了。
    “我们……回家去吧!”为了掩饰自己的这份娇羞,她说完话拔腿就跑,却忘了自己的脚痛,在摔倒在地之前幸好岑凯奔过来扶住了她。
    “你怎么样了?”他急急的问。
    “我好像真的走不动了吔!”她不得已撒了个小谎,她不是不能走,而是懒得走,而且她真的累了,不想再走了。
    岑凯搔著头想了一下,才下定决心的说:“那我背你好了!”
    “背我?”她有些意外的看著他,她原本是想叫辆计程车的,既然他愿意背她走上一小时的路,那她只好勉为其难舍命陪君子了!
    “可是我很重的。”
    “你一点都不重。”岑凯弯下身,将她拉到背上,轻轻松松背著她向前走去。
    “你如果在我那个朝代,就称不上是美人了。美人都要丰满点才好,你还嫌太瘦了点呢!”
    “真的呀!”琦琦依偎在他的背上,关心的笑著。“如果我到唐朝去,不就可以痛痛快快、大吃大喝了吗?”
    “只怕你吃不惯,那个时代可没有什么披萨、三明治、松饼的。”
    “你说的也对。不过,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还是想到唐朝去看一看,看唐明皇、杨贵妃、还有李白、杜甫,哇,好过瘾哦!要记得带照相机去,把他们都给照起来……”她的声量愈说愈慢,愈说愈低,最後她终於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岑凯,你记得回我家的路怎么走吗?”她的眼睛已经睁不开了。
    “嗯,大概记得吧!”他的方向感是一流的,不过这裏的路那么多条,他还是不太有把握一定能找得到回去的路。
    “你最好赶快记起来,因为我……要睡了。”最後三个字留在她唇齿之间,还来不及化成声音,她已经进入梦乡了。
    岑凯回头看著她熟睡的脸,她睡得如此安详,就像个小婴儿一样。他轻轻的说:“睡吧!我的琦琦公主。”
    一样的脸孔,在他眼裏,她们都是公主,都是最美好的,都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
    下课十分钟,有人忙著去福利社,有人忙著上厕所,有人忙著K书,有人忙著找同学聊天,更有人忙著写情书、听音乐,而琦琦却什么事都不做,她忙著——发呆。
    除了发呆,她什么事都不能做,因为她的脑子襄全是同一个人的脸。怎么会这样呢?她认识岑凯不过才三天,为什么他就侵占了她全部的思想,才分开不到半天,她就开始想他了呢?
    “喂,想什么?”
    冷不防的,有个高分贝的女高音在她耳边响起,琦琦“啊!”地尖叫了起来,这一吓,把她到处游走的思绪给吓回来了。
    “死小英,干嘛大声吓我?”琦琦不由分说的先回一个粉拳给坐在她旁边的谢小英,报了仇再说。
    “哈……”谢小英笑得嘴都快咧到耳朵上了,她是个乐天派的女孩,容貌清秀,个性活泼好动,和琦琦臭味相投,在一年级时她们就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
    “看你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怎么,在想情人呀?”
    “你作白日梦啊!我哪来的情人呀?”琦琦嘟著小嘴说。
    “哼,刘德华就是你的情人,全班有谁不知道呢?”
    谢小英不是夸大其辞,班上每个人都知道琦琦是刘德华忠实的影迷兼歌迷。刘德华主演的电影,要看;刘德华的歌,要买;刘德华的相片,要买;刘德华的写真集,非买不可、非看不可;至於刘德华的人,当然是非爱不可啦!
    “我真的替你可惜哩!”谢小英连珠炮的说:“你长得这么漂亮,为什么不肯交男朋友呢?XX中学的那个姓林的已经给你写了快两年的情书了,你连一封都没有拆过,全部扔进垃圾桶了;还有那个姓赖的每天风雨无阻的在校门外等你,你连一眼都不肯施舍给人家;还有……”“Stop!”琦琦抓起谢小英的手按住她的大嘴巴。“小英,我拜托你好不好?我们现在才十七岁吔!你不觉得十七岁就谈恋爱太早了些吗?”
    “我也拜托你好不好,”谢小英做出一副快要晕倒的样子。“十七岁你还嫌早,你还算是新新人类吗?现在小学生谈恋爱时有所闻,枉费你生得一副花容月貌,却任由它年华老去,不知道好好把握,真的是有够暴殄天物的。”
    琦琦被她逗笑了。“什么暴殄天物,拜托你不要滥用成语好不好。”
    “本来就是嘛!”谢小英理直气壮的说:“我们班上最能带出去见人的除了你,就是叶姿吟了。你看人家多会‘及时行乐’啊!每天换男朋友就像换衣服一样,而你顾大小姐,长得比她还要漂亮,至今身边却连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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