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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微热-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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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了!
  「你不是不想说吗?」孟誉臣有些错愕,不晓得他在闹什么孩子气般的别扭。
  「我也不是不想说……」内心剧烈挣扎一番,靳琰尊终於下定决心地凑近他身边,压低声音道:「老实跟你说吧,我妈是做小的,也就是所谓的『细姨』!我老爸他……他在五十岁高龄的时候纳了我妈……」他停顿了下,见孟誉臣神色如常地听著,大大松了口气,继续道:
  「听我妈说,我外公非常爱赌博,当时在外头欠了一屁股债,被黑道逼债逼的走投无路,外公为了还钱,就把当时号称北县大美女的我妈『卖』给我爸,刚好那时候我爸的第一任老婆患了癌症才刚死不久,我妈就这样顺利入了籍,当了我爸的续弦太太,虽然我爸非常疼她,不过,我妈的地位在靳家的亲戚眼中当然是比不上我爸第一个老婆……」何止比不上,简直视她如同从外头买来的女佣差不多!
  「本来我爸那些亲戚们都不看好我爸会老来得子,但是我妈的肚子争气,我还是健健康康地蹦出来了,嘿,结果底下一堆亲戚开始紧张,怕我这个靳家的最小儿子会最得人疼,我爸死了後,会分得到靳家最多的财产……哼!我跟我妈才不希罕!他们要就拿去啊!」靳琰尊满脸讥诮,接著道:
  「过去我真是受够了!为了不想要的财产,我跟我妈一直莫名其妙遭受一堆白眼,有时候我还会无缘无故被亲戚小孩暗地里栽赃欺负,我妈常叫我要忍耐,但是有一天我终於受不了了,升国二的那一年,我将一个常抬脚踹我、骂我妈是狐狸精,辈分比我小但是大我几岁的亲戚儿子用棍子揍到医院躺了二个月……因为我打断他的腿,然後就离家出走了。」
  「那个人变残废了吗?」孟誉臣淡淡问道。
  靳琰尊一愣,咧嘴露出得意笑容,笑道:「嘿!真可惜,答案是没有。不过,他跛脚了好几个礼拜就是。後来,虽然我爸还是将我找了回去,但是我已经坚决不想回去那个遍地满是『势利眼』的家族里去了,所以,我读到国二的时候就一个人找房子搬出来住了。完毕。」
  「非常精采的故事,尤其是你打断别人的腿然後离家出走的那一段。」孟誉臣中肯地下评语。
  「哼!他要是敢再惹我,我就再打断一次他的腿!」靳琰尊闷哼一声,随即咧嘴而笑,发觉自己会喜欢上孟誉臣还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他很会「安慰」人。
  以往,只要向朋友不经意提起他在靳家不堪回首的回忆,他就会心情郁闷上好几天。然而,只有说给孟誉臣听的时候不一样,他随便三言两语就能逗得自己心怀大开,让他觉得自己过往的种种根本没什么大下了的,他真是个会安慰人的天才!
  「那你咧?你家里的情况如何?你是外地来的,所以一个人住外面?」靳琰尊兴致勃勃地询问。
  「比起你来,就无趣多了,不值得听。」孟誉臣中垂眼眸,轻描淡写地道。
  「没关系,就算很无趣我也想听!」靳琰尊连声追问,他不想说他就更加好奇了。
  孟誉臣怎拗得过他的缠劲,经过他再三追问最後还是说了:「我爸妈是侨居在美国的华商,我在洛杉矶出生,在旧金山的华人街长大……」
  「嗄?你是归国华侨?」靳琰尊一脸愕然。
  他有些……不,是非常难以置信孟誉臣竟然会是从美国归台的ABC,因为他的性格沉稳冷静,独来独往、不爱跟人打交道,根本就跟外国人爽朗、外向的形象差了十万八千里嘛!一个人的本性果然是天生的,环境也难以改变呀……他不禁如是想。
  孟誉臣点点头,「嗯,我十七岁时,彻底厌倦了那边的生活,所以独自来到台湾靠一位亲戚的帮忙,顺利参加这边的高中入学考试,现在一个人生活,就这样而已,很普通,没什么精采故事……」
  靳琰尊再度一睑吃惊地打断他,「呃,等等,你刚刚说你十七岁来台湾,那、那你现在不就……」
  孟誉臣看他一眼,老实道:「嗯……我已经成年了,最近刚好满二十岁。」
  他居然整整大了自己四岁!靳琰尊张大眼瞪著他。
  「你已经二十岁了……还在读高中?」
  孟誉臣眯了眯眼,「……你在暗暗讽刺我什么吗?未成年的小鬼头。」
  糟糕!一时问溜了嘴!靳琰尊马上打哈哈蒙混过去,「不,哈哈,老实说我是有点惊讶,不过我真的没有那个意思啦!哈哈……对了,你怎会大老远跑来台湾读书?难不成你也是离家出走?」呼!暗捏一把冶汗,应该蒙混过去了吧?
  「都猜错了,我跟你不同,不是离家出走,而是……被赶出家门。」孟誉臣轻哼,掩不住满脸自嘲。
  靳琰尊一愣,「为什么?」
  孟誉臣沉默了会,缓缓涩然一笑道:「因为我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所以受到一点小惩罚……」或许,该说是受到报应?
  「什么?你说你爱上谁?!」靳琰尊全身的血液差点冻结,失声惊问。
  他的询问声之大,在人声鼎沸的生鲜市场里头,仍是有如石破天惊,震的欧巴桑们都频频回头,对两人议论纷纷起来。
  孟誉臣抬起头,一头雾水地瞥著他,「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吗?每个人总是会有初恋吧?」
  「我才没有大惊小怪!而且,你又没跟我说过你已经有初恋了!」靳琰尊错愕不已,口气又酸又涩的。说不吃味是骗人的!毕竟孟誉臣可是自己的初恋耶!
  孟誉臣从他语气立刻明白他是打翻一缸醋坛子了,不禁摇头失笑,安抚道:「你不用担心,那是以前我年轻不懂事才会喜欢上他,离开美国後,我已经很久没想起他了,连他的长相也早就忘得一乾二净了!」
  「真的吗?」靳琰尊用怀疑的眼神盯著他,非常不安。人家都说初恋情人最是难忘……
  孟誉臣坦然耸肩道:「信不信随便你。」
  无从怀疑起,靳琰尊不得不姑且相信他说的话,悻悻然道:「好吧!我就相信你已经忘记『她』了,要不然我就……」就扭断那人的头!
  「要不然你就怎样?」孟誉臣挑眉,很好奇。
  「哈!我当然……不会对那人怎样。」靳琰尊哈哈假笑一声,一抹冷酷自眼眸中一闪而过。
  他现在才发现自己独占欲极端强烈,而且善妒,绝不容许孟誉臣心底有别人的影子存在!若是有,就杀、杀、杀,杀无赦!
  呵,他真是不懂得说谎,心底想什么就反应在睑上。老实说,孟誉臣挺欣赏也喜欢他的直性子,不像那人,阴沉难测,捉摸不定……不过,他才不怕靳琰尊会对那人怎样,因为他跟那人很早就失去联络了,他不可能再度出现自己面前,这两人绝对没机会打起来的。
  「好了,我们也该回去了,若是没有坐上九点二十那班公车,就没有车子回去那边了。」
  靳琰尊瞄一眼他手中菜篮子里头的食物,低声道:「你买的这些菜,等一下我付一半的钱给你。」
  孟誉臣本想去结帐,闻言停下脚步,挑眉看他。「你要付『一半的钱』是什么意思?」
  「呃,因为你煮的饭我也有吃啊……」
  「等等,我买的这些菜大概可以吃一个礼拜没问题,所以你的『真正』意思是,你打算以後都到我那边吃我煮的东西?」孟誉臣微蹙眉。
  得寸进尺总要有个限度吧!他应该明确拒绝这种麻烦事的,可是,他却迟迟开不了口……孟誉臣清秀的眉头皱的更深。
  「嗯,可以吗?」靳琰尊小心翼翼地点点头,细细观察他的脸色。他知道自己的要求太厚脸皮,可是他完全想不出有什么其他可以大大去找他,而不会被他拒绝门外的好藉口了。
  见孟誉臣没有第一时间拒绝,只是皱著眉头不讲话,靳琰尊顿时嗅到一丝丝希望,死命要求道:「拜托啦!我天天吃路边摊的食物都快吃到吐了……」表情非常哀怨。
  凝视他渴求的表情良久,孟誉臣懊恼地耙耙头发,叹口气道:「真不晓得我为什么要答应你。」
  「什么?」靳琰尊一时还不了解他说的是什么意思,等终於弄明白了,开心的差点跳起来,连声问道:「你答应了?真的可以吗?」
  他以为会被当场拒绝呢!不明白为何才经过—;夜的时间,孟誉臣就不再冷漠的对他,这让他「受宠若惊」,开心极了。
  孟誉臣白他一眼,「别高兴的太早,以後碗盘都你负责洗。」
  「没问题!」
  就算要他帮他拖地板或是洗衣服都行!
  见他喜得简直要飞上了天,孟誉臣也不禁露出—;抹莞尔笑容,耸耸肩,去付了帐,当然,装了满满两大袋的食物都是由自愿当服务小弟的靳琰尊提的。
第七章
    今晚两人满载而归,险险赶上最晚一班的回程公车。
  昏昏暗暗的车身内,只有稀稀少少的客人。
  盂誉臣依旧坐任靠窗的位置,靳琰尊在他身边坐下,将手上两袋食物及书袋放椅子—;旁的走道上,然後,伸出温热手掌,「理所当然」地握住孟誉臣放在腿上稍嫌冰冷的手。
  他现在终於可以了解为何总会看到街上三三两两的情侣不约而同手牵著手走路,因为,握著喜欢的对象的手,那种瞬间渗透了全身细胞的—;股又甜又踏实的感觉真的令人爱不释手!
  表面上,他看起来非常镇定平常地握著孟誉臣的手,但其实他骨子里紧张了厂,深怕他会不高兴或是将手缩回去,也不敢偏过头去看他这时的表情,典型的想做又怕受伤害。
  感觉手又被握住,孟誉臣垂下眼眸,不置可否,神情倒是平静。蓦地,轻轻打了声呵欠,觉得有点累,头颅一偏,便斜靠在他身旁人的肩头处休息。
  啊!他他他……靠在我身上!靳琰尊惊慌地瞠大眼,不敢置信他今天居然会这么幸运!脑子霎时像烂泥巴似地搅和在一起,完全无法理解他的好运从哪飞出来的,身体僵硬得跟化石一样。
  「放轻松点,你的肩膀硬硬的靠起来不舒服……」或许是困了,孟誉臣低哑的嗓音带了股诱人的磁性。
  「是……」仔细听,靳琰尊回答的嗓音竟有些颤抖。他深呼吸了好几回才渐渐放松身体,不再紧张地绷著。
  孟誉臣这才又满意地轻轻合上眼,继续休息。
  「我想睡一下,到了再叫醒我。」
  「嗯。」靳琰尊轻轻点头,心如擂鼓,连呼吸都不敢太用力。
  喜欢的人就靠在自己身上!一股甜滋滋的感觉缓缓溢满心胸,令他好半晌说不出话来。
  他睡著了吗?过了一会儿,靳琰尊轻轻偏头看他,双眸紧闭,挺直的鼻梁下方,是两片薄薄的红唇,散发诱人一亲芳泽的性感……即使他用指腹不住来回磨擦著他修长指骨间冰冷而乾燥的肌肤,他依旧没有清醒的迹象,连眉头皱都不皱一下。
  睡著了吗?紧盯著他,靳琰尊再—;次无声疑问。
  瞪视著眼前二片仿佛拥有无限诱惑魔力的唇瓣,靳琰尊吞了吞口水,润泽突然有些乾涩的喉咙。
  原本往後梳的浏海垂落孟誉臣的额前,发尖随著车身的晃动,轻轻来回搔著细长浓密的眼睫,混合著乾爽体味及淡淡发香的味道幽幽飘散在他的四周,强烈刺激著一旁靳琰尊的嗅觉感官。
  他对臣,到底是存著一份怎样的情感呢?
  那天,温暖晨曦的照耀下,他与臣在学校南面树林初次相见的情景,现在想起来,还是感到有些滑稽好笑。
  是踩烂孟誉臣眼镜的瞬间,就注定了他必须以「一见锺情」的代价来偿还吗?或是,有其他不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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