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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刘瑜]余欢-第3章

小说: [刘瑜]余欢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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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朗和周禾坐在STARBUCKS里。是一个靠窗的座位。
     陈朗戴着她新买的墨镜,梳着一个高高的马尾辫,突然撅了一下嘴。
     “怎么了?”
     “没怎么。”
     “那你干嘛撅嘴?”
     “撅着玩呗。”
     和周禾在一起,陈朗是很累的。很累的原因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背负着一个问题:我们什么时候分手?
     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喝了一口水。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打开电脑。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微笑了一下。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起身去上厕所。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蹲在马桶上发呆。我们什么时候分手?陈朗回到座位。
     所以说和周禾在一起,陈朗是很累的。她把这个问题扛来扛去,扛得气喘吁吁。每跟他多呆一分钟,就像是多爬一级楼梯。这个问题就显得更沉重了。
     其实陈朗是喜欢周禾的。她喜欢他笑起来的样子,嘴巴咧得大大的,像幼儿园的孩子得了一张大奖状。
     她也喜欢他的笨嘴拙舌,常常被陈朗噎得一句话说不上来。一句话都说不上来,他就会气得笑起来,又像是幼儿园的孩子得了一张大奖状。
     正如陈朗对于周禾是一个谜,周禾对于陈朗也是一个谜。他中学的时候,数理化永远是全年级第一,语文英语政治什么的则永远“跟不上”。陈朗对这种奇异的结合很佩服。一个毫不谦虚地把数学物理考第一,又毫不客气地把语文政治考砸的人,应当也挺酷的吧,她想,傻得恰到好处。
     周禾对陈朗特别好,但是是那种一点也不动脑筋的好。比如他会给陈朗买米,买西瓜,买螃蟹吃;陈朗没事撅着嘴的时候,他会不厌其烦地问她怎么了;没话说的时候,他会看着陈朗,没完没了地笑;看到陈朗捧着他买的大西瓜,聚精会神地啃时,他的心里会涌起一股柔情。
     除此之外他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或者知道,也懒得迎合。他知道她喜欢看Woody Allen的电影——但Woody Allen是谁,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听她经常嘲笑好莱坞的警匪片和香港的功夫片,但是他自己一打开电视,总停在那些打打杀杀的频道,看英雄飞檐走壁,看好人打死坏人,看有情人终成眷属。他知道她喜欢音乐,好像特别喜欢一个叫Tom Waits的歌手——她会说,“你听,多好听啊”——而周禾会老老实实地去听,听半天也不知道好在哪,于是就像当年上语文课一样,毫不客气地睡了过去。然后她会叫醒他,说:你看,咱俩就是没有共同语言。周禾的脸就会暗下来,像是被摘了一张大奖状。
     周禾觉得这没什么。他是不懂那些东西,也不想懂。但是他喜欢一个女孩喜欢那些他不喜欢的东西这个事实——总得有人喜欢那些他不喜欢的东西吧,否则世界只剩下了Java和C++;也没什么劲。生物多样性嘛。他对自己不懂的东西,没有崇拜,但也没有嫉恨。他很豪爽大方,总是出现在餐馆里忠实地为各种朋友付账,但骨子里很安静、甚至有点孤僻。他是一个金融分析师,每天打交道的,都是冷冰冰的数字。而陈朗是一个精灵,永远在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里神出鬼没。
     据说她的词汇量比他大三倍——据她说。
     “我不是指英文!”她补充道,“想想看,你多久没有用过杯水车薪这个成语了!”
     “我的词汇量,对于我的思想,简直是杯水车薪?”他试探性地答。
     陈朗很喜欢她的新墨镜,就是坐在咖啡馆里,也不把它摘下来。看他时,她就透过墨镜的上方向他看去。
     坐在咖啡馆里戴墨镜的陈朗。周禾看着她,心里有一股柔情。
     “你吃不吃什么?”
     “不吃。你老问我想吃什么干嘛?”

◎5 如果你不那么闷就好了(2)

     “把你吃胖了,你就嫁不出去了。”
     “我嫁不出去对你有什么好处?”
     “嫁不出去就嫁给我呀。”
     这样的对话陈朗和周禾已经进行了无数遍。单纯、愚蠢,结尾的一句总是“嫁不出去就嫁给我呀”。陈朗每次听到这句话都很欢喜——满足了她那点简单的虚荣心。
     陈朗简直是可以爱上他的,如果他不那么沉默寡言。如果他不是老对陈朗激动的事物无动于衷。如果他不总是那样把衬衫的袖子捞起来。如果他吃东西的时候不那么狼吞虎咽。如果他也能理解Seinfeld中的George是一个天才喜剧演员。如果下次唱卡拉OK时他再也不唱那首其傻无比的“把根留住”。如果他不是没完没了地犯困打盹。如果他哪怕发起一次去一个什么地方干一点什么。如果他会无缘无故地给陈朗写一封信。如果他会突然重新布置一遍家具仅仅为了使生活有一点新意。如果他也会随手拿一份The Onion并且认识到这个无厘头小报拥有全世界最好的作家。总而言之——
     “如果你不那么闷就好了。”陈朗抬起墨镜后面的眼睛,突然委屈地对周禾说。
     周禾正犯困呢。他捧着一本金融书在看——但是他看一会儿就犯困。
     “噢。我很闷吗?”
     “你要不闷的话,闷这个词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那怎样才不闷呢?”
     “一天到晚呆在家里做饭、睡觉、看中文电视剧就不闷了。”
     陈朗突然不想说话了,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又把袖子捞起来了。
     他又一言不发了。
     他又开始犯困了。
     他又狼吞虎咽地吃东西了。
     他从来没有用纸给我写过一封信。
     他到美国以后从来没有买过一张CD。
     他从来没有建议过一次户外出游,哪怕是看一部电影。
     他到美国六年甚至都不知道Jay Leno是谁。
     他对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毫无好奇心。
     ……
     我们什么时候分手?
     陈朗越想越气。不一会儿工夫,明明是什么也没有发生,陈朗却已经气得鼻青脸肿。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算是不爱一个人,也没有必要这么大动干戈地不爱一个人。她觉得自己像一个蹩脚的医生,因为没有办法治好病人的疾病,于是急匆匆地要宣布他已经死亡。死亡多么好,死亡之后一切都变得干净。而任何一种关系都是一种疾病。比如陈朗和父母的关系,就像是胃涨气。陈朗和K的关系,就像是关节炎。陈朗和如意小蕾她们的关系,就像是感冒。陈朗和周禾的关系,就像是……对,拉肚子。
     “我们俩在一起,简直是大马褂配牛仔裤。”陈朗看着窗外,绝望地说。
     “那也挺好看的呀,没准还会成为21世纪的最新潮流呢。”周禾兴高采烈地答。

◎6 世界在他这里,扑了一个空(1)

     周禾今天一大早就出了门,他兴冲冲的,因为有一个重要使命——就是给陈朗买一打螃蟹。
     昨天陈朗说她很久没有吃螃蟹了。
     陈朗喜欢吃螃蟹。吃螃蟹的陈朗很乖,很认真,要把螃蟹的大腿小腿里的每一丝肉都掏出来,吃得干干净净。吃完之后往后一靠,说:“这个螃蟹真是死得其所啊!”
     中国城永远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周禾挤在人流中,走走停停。他走路喜欢低着头,不看人,也不看路,若有所思。
     除了螃蟹,还买点什么给她呢?她喜欢吃榨菜,还有豆苗,还有樱桃,还有……猪耳朵。想到这里,他笑了一下。
     周禾是一个很静的人。静得不但不爱说话,甚至不爱“想问题”。路上要饭的冲他要钱,他会给钱,但不会由此想到贫穷和社会正义的重大关系。碰到一个美国人侮辱中国人,他会走过去和他单挑,但不会由此产生悲愤的爱国主义。他对人好,但没有兴趣感动自己或者别人。他刚正,但并不愤世嫉俗。他想发财,但也不至于两眼放光。也许有一点忧郁,但是对此完全不自知。他说话时仅有的形容词就是“好”,“不好”——当他想表达更丰富的想法时,就使用“挺好的”,“不太好吧”。他每次在餐馆吃饭都点一样的菜,直到餐馆的小姐笑话他为止——然后开始坚持不懈地点另一个同样的菜。他对周围的世界,有种婴儿般的蒙昧。
     他今天心情很愉快,因为他有一个使命,就是给陈朗买螃蟹。等完成这个使命之后,他又可以看到陈朗陶醉地吃螃蟹,然后摇头晃脑地说:这个螃蟹真是死得其所啊。
     陈朗喜欢的东西很多,但是真正看得见、摸得着的不多。看得见、摸得着而周禾又有办法满足的就更少了。做爱算一件。买东西给她吃算一件。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他给她买的大狗熊玩具,她不喜欢,扔在桌子底下。
     “这么大,我哪有地方放!”她说。
     “我还以为女孩都喜欢这些玩意呢。”
     他给她买的大西瓜,她也不喜欢了。嘴巴撅得老高。
     “为什么你永远买一种水果?!”
     “你不是说你最喜欢的水果是西瓜吗?”
     总而言之,陈朗这个人,周禾是不明白的。但他就是喜欢她,像是中了邪。他尤其喜欢看陈朗半梦半醒的样子。眼睛眨巴眨巴着,张不开,又合不上,很艰难地挣扎着。
     “像童话里一样。”这是周禾能找到的最好的比喻句。
     “像童话里的什么一样啊?”陈朗想引诱他说点“美丽的公主”之类的甜言蜜语。
     “不知道。”
     陈朗愤愤地一翻身,接着睡了过去。
     “不知道”是周禾的口头禅。任何一个需要深想的问题,周禾就回答不知道。好像他脑子里装着一个防毒软件,而一切思考都是一种病毒。
     他不像陈朗,陈朗的大脑是一个战场,每一天都是战火纷飞、硝烟弥漫。而周禾的大脑,是一个荒原,没有动物,没有植物,甚至连时间都望而却步。时间是万能的,它可以攻打城堡,但它无法攻打荒原。世界在他这里,扑了一个空。
     终于走到了一家海鲜店,一桶一桶螃蟹摆在门口。周禾毫不犹豫地挑了一种最贵的螃蟹,买了一打。店老板在给他称螃蟹时,他向周围看去。
     一个要饭的老太太在一边使劲摇着一个搪瓷罐。周禾刻意在手里留出一块钱。
     天气有点闷,阴阴惨惨的,人们摩肩接踵地往前走,堆积成天空底下,构成一团团噪音。
     一个奇怪的问题是,陈朗是怎么突破那个防毒软件,感染了他的大脑?这个误闯荒原的汽车,在里面横冲直撞,扬起无数的尘土,风驰电掣地散布病菌。周禾不知道它是怎么闯进来的,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告辞,只知道它所到之处,民不聊生。
     似乎,这又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她漂亮、她娇媚、她善良、她精灵,而且她“可以穿着高跟鞋跑马拉松”。

◎6 世界在他这里,扑了一个空(2)

     他交了钱。懵懵懂懂地往前走,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突然意识到自己迷了路。
     这是哪啊?一个三岔路口,有一个奇怪的雕塑在一边,一堆中国老太太不紧不慢地往前走,路边的店东倒西歪的。
     我不是要去Mott街买蔬菜的吗?怎么走到了这里?
     周禾完全不认识这条路,站在那里不知所措。他问了一个路边的人,但是那个人只是看了他一眼,不说知道,也不说不知道,又接着往前走去。
     更糟的是,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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