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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爱情帖-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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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晚饭时古善行说:“你饿了大半天,不吃东西就快要晕倒。”

    “那是我的事。”

    “晚饭后还要上的土高呢!”

    “哼!”

    “你晕倒,俄病我也不会心痛。你替我省钱,我也不会感激。如果你认为绝食可以打动我,那你梦想了。”

    他叫了客雪糕新地,想吃,又说太饱,他推到我面前:“反正已付了钱.你吃了吧!”

    真想把一杯冰淇淋倒在他头上,这人刻薄死了。不过,那雪糕实在配搭得漂亮,绿色嘟喱,士多啤梨雪糕,白色鲜忌廉围了KIWIFRUIT,上面再加一果鲜红车厘于。

    实在太可爱了!

    他瓢了一羹送到我嘴里,哎!好香,我一手抢过匙羹自己吃。

    或者古善行说得对,就算我天天不吃东西,他也不会改变初衷不来烦我。我饿晕他又不痛心,那我挨饿到底为了什幺?

    绝食能打动他的心?

    天天挨饿,人轻飘飘,古善行还骂我网球技术差。这个人,肯定没有半点怜香惜玉之心,绝食又怎可以令他动心罢手。

    既然感动不了他,饿就未免太多余了,这个人若想赶他走,除非有人比他强,但目前又没人比他强。他又强又高又大,拳头又厉害,报警吧2又控告他什幺?

    赶不走,祖迪又说过他表哥很富有,那就不必省了,吃过雪糕又叫龙虾沙律……其它什幺的。

    上的士高,各跳各的,也没看他,后来两个鬼仔加进来,我们三个人跳得很开心。

    直至古善行干涉,两只小鬼被吓走,我只好照着玻璃跳。

    一个星期,我和古善行天天见面,除了吵架互不搭话。不过每天起床,更衣,到楼下,上古善行的跑车,吃早餐,运动,中饭,看戏,闲逛逛,晚饭,上的土高或到海边吹海风,竟又成为习惯。

    而且比起以前每天不同一个男朋友,生活似乎又充实些。

    “我明天要去祖母家,好久没去了。”

    他当然不相信,第二天一样来,直至祖母家的司机开车来了,他开车一直跟我到祖母家。

    下一次我说去看外婆,他的人和车就没有出现了。

    上一次我怕他闹进祖母家去,除了祖母还有家人,总不能令祖母难堪没面子。

    这一次他没有跟着来,我便在外婆家住了三天。

    这三天很自由,很自在,没有束缚感,不过,很奇怪,第二天晚饭后,竟然想起他来。

    大概天天见惯了。

    每天对着一个漂亮的小子,突然看不见了,自然有失落感。

    第三天回家,老远已看见古善行的法拉利。

    奇怪,竟然感到一阵兴奋。

    车一停,他跑上来,开了车门,拉着我的手,把我拖下去。

    他的眼睛告诉我,他焦急而喜悦:“我以为你不回来了?”

    “为什幺?这是我的家。”

    “因为你害怕我,所以想逃避。”

    “你有什幺好怕的?我从小到大没有怕过人。”

    “我知道,否则你也不会那幺大女人主义。”他拉我:“到我的车去,我们到海边看海景。”

    “时候不早了,我想回家,反正你明天一定会来!”

    “明天是明天的事,现在我就要和你一起去海边。”他不由分说又拉又拥把我塞进汽车。

    这令我反感,刚才的兴奋都没有了,他不是大男人主义,是霸道,事无大小都要女人顺着他,依从他。

    小女人会迷他,因为凡事可依赖他,但我独立性强,对男孩子不是不依赖,但绝不能千依百顺。

    而且,能令我对他依赖的男人,必须有极好的条件令我口服心服。古善行这样开硬弓,我是不接受的。

    以前我会挣扎下车,现在已经知道挣扎无效,因为他经常锁上车门,人怎能和钢铁斗?

    不斗,反而安然坐着。

    “我等了你三天,你也应该陪我。”

    我又没叫你等。但我没有说出口。

    “小仙说你去了外婆家,又不肯给你外婆家的地址和电话,我还以为你们主仆俩串谋骗我!”

    串谋?花那幺大脑筋?你是什幺人?犯得着?哼!臭美,不要鼻子,荒谬……

    “天天见你对你竟毫无好感,谁喜欢大女人,但是三天不见你,又好象几天没喝牛奶。”

    牛奶?我瞄他一眼。这是什幺意思?

    “我在美国习惯了每天喝六杯牛奶,少喝一天都好象胃里空空!”

    喝那幺多牛奶,怪不得皮肤像牛奶一样洁白。

    “喂!你怎幺上了车就没有开过腔?我知道你不是哑巴!”

    我就是不开口,以示抗议。

    “说话呀,我最怕唱独脚戏。”

    他边开车边看我:“在外婆家被那些表哥表弟迷昏了?”

    我抿抿嘴。

    吱!汽车突然停在路边,幸而是深夜,后面没有车,前面也没有车:“我不喜欢带个哑巴出去,你开口,再不开口我……”

    “你揍我?”

    “哈!”他点一下头,蛮满意:“你终于怕揍开口了!”

    “我根本不相信你敢揍我,所以我不会怕。”我轻蔑地说:“不开口是因为不满意你的行为。”

    “你现在开口表示你已经不介意!”

    “我介意,因为你自私自利,强横无理,要强迫别人做她不喜欢的事。”

    “我喜欢柔如小猫,驯如小兔的女孩子,我说什幺,她便做什幺。”

    “那你一辈子都不会喜欢我,不满意的话我不说,不高兴的事不做。”

    “我没说过要喜欢你!”

    “那你天天来找我,把时间全花在我身上干什幺?”

    “追求你,要追到手不花点时间怎幺行?种花吧!由放下种子到开花,也要花不少时间。”

    “你不喜欢我,追求我干什幺?”

    “满足感!人人追求你都败北,多少人为你伤心失望?如果我追到你,证明你没有什幺了不起,只是那些人差劲吧。”

    “包括祖迪?”

    “晤!他根本是大傻瓜,世界上可爱的女孩子多的是。为什幺要那幺死心塌地?而且对手又多,不烦幺?像他这样的人才。找个九分的应该不难,何必跟人争,争就没有意思。”

    “只有你一个去争就有意思?”

    “我根本没争过,我一出现,你的裙下臣都被我吓跑了,谁跟我争?”

    “在全无对手之下,”你成绩如何?”

    “不错,也没有多少天,你不是乖乖地坐在我身边?”

    “是你把我强拉上车来的。”

    “现在车停了,你可以下车,又没有人绑住你,拉住你!”

    我推车门,门推不开。开关控制器在他手中,他根本锁上车,怎样走?

    “你,卑鄙!”

    “走不得,是不是?这就要怪你自己没有吸引力。如果你有魅力,我必然会事事依你,你说一声开门,我马上开锁。”

    他边说边开动车子,跑车来了一个U转,走回头路,显然不再去海边。

    “你天天对着个没有吸引力的人,你会不闷不烦吗?”

    “烦!又烦又闷。但为了达到追求你的目的,闷,也要挨下去!”

    “你以为你可以把我追到了?”

    “当然!”

    “凭什幺?”

    “凭我自己,你从未遇过一个像我条件那幺好的人,你终于要向我投降!”

    “我遇过,比你更好!”我忽然想起我第一个男朋友,虽然那时大家都小,我念F3,他刚考大学入考试,也许我们不是真的恋爱拍拖。但是,他是真的喜欢我,而最后,他也说他爱我。

    “比我更好?”他冷哼冷笑。

    “是的,他比你更好!”或者他没有古善行那幺强壮,但他条件真好,十分漂亮可爱。而且,他性情温柔,对感情负责,对我十分关心体贴。

    “这样好的人在哪儿?”他还是冷笑:“今晚做梦跟他相会?”

    “他能入梦就好了!”我突然心里好难过,像压住一块大石,人透不过气来,那是童年,但是我不会忘记。虽然我们只拉过手,虽然我来不及爱他,但每次回想起来,我都想哭。

    “哼!波姬小丝追到洛杉矶,我拒绝接见。”

    “什幺?”

    “我是说你吹牛,如果你有一个那幺好的男朋友,你就不再用左挑右选,早就带出来到处亮相,好令那些无聊分子死心!”

    “他在天堂我怎能拉他下来?”我叫着,差点哭了。

    “天堂?哪一个天堂?甜心天堂还是梦幻天堂?”他补上一句:“我在报章看到的,是舞厅。他是哪儿的舞男?我愿意花钱看看……”

    “你卑鄙,骯脏,你这狗……”握起拳头打他,眼泪禁不住涌了出来,也不管是他的手,或是他的头,他的膊……狂叫乱打……

    “停手,停手,前面有对头车,你再不停手大家都没命……”

    我停手蒙眬一看,一辆车迎面飞过来,心一冷,人失去知觉。

    我终于吐出一口气,发觉自己竟然躺在古善行的怀里,他一手抱住我,一手在抚我的脸。

    呀!天!

    “你没事吧?”他柔声问,样子一点也不可恶。

    “这儿是什幺地方?”

    “你说呢?”他温柔不霸道时,是很可爱。

    “不是天堂就是地狱,不会有第三个地方。”我叹着气:“刚才那辆车……唉!我害了你,也害了别人,对方多少人?”

    “你真的在第三个地方——地球。刚才你及时停手,我也及时闪避,真是一线之差。结果,我们没事,那辆车也没事,平安大吉!”

    “既然安全没事,你抱住我干什幺?”我连忙钻出他的怀抱。

    “刚才你晕过去了!”

    “一定是那辆车,看见对面飞来一辆车,一吓就晕了。”

    “你不是因为吓晕的,吓晕怎会流眼泪。”

    “谁流眼泪?上天下地也用不着淌泪。”

    “你还逞强?”他把白手帕递到我面前:“看,都湿了,什幺事令你伤心?”

    我打开皮包拿出手帕,抹把睑,醒醒鼻子:“我不能忍受你侮辱他!”

    “我侮辱了谁?我什幺人都没有提过。”他莫明其妙。

    “我第一个男朋友,我十二岁交的第一个男朋友!”

    “那个比我更好的,你不是吹牛?真有其人?他人呢?”

    我的头垂得很低很低:“已经去世好几年了。他是好人,好人一定会上天堂!”

    “真有其事?宛司!”他轻抚我的头发:“对不起,真对不起!我太过分了,说了一堆无聊话,又不尊重死人,他年纪有多大?怎……怎会去世的?”

    “他是我堂兄的同学,比我大几岁,他高大英俊,真的像个白马王子,他在祖母家见过我一次,以后便常找机会接近我,几乎一年我们都是一大班人去玩,他人虽高大,但害羞得像个小男生,看见女孩便面红。直到第二年,我们才偶然单独去吃杯雪糕,看场电影,他又到我家帮助我温习功课。他对我很好很关心,有好玩的,他带给我,好吃的也留给我,虽然那时候我还不懂得什幺恋爱拍拖,但是我很高兴和他在一起。而他,根本是懂的,堂兄都说他追求我,爱上我,但他常常对我欲言又止,我也没有特别注意。后来不知怎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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