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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爱上村长家的千金-第7章

小说: 爱上村长家的千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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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个牌子都没有,我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天下雨了,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黄鼠狼专咬病鸡呀!
我搭了个机动三轮找了个10块钱一晚的旅店,没有吃东西就躺下了,心情跟此刻的天气阴霾的厉害,感冒好象也加重了,头沉得抬不起来。不行,我不能躺着的,我的感冒是不能耽误的,要是引起其他的并发症就更糟糕了,我去诊所买了些药,吃了一包就又躺下了。
窗外的雨还在下个不停,好象越下越大了,我身上的钱已经不多了,但愿明天是个大晴天。可是老天并不帮我连着下了三天,三天来我吃了六个馒头,每天两个,我根本不敢奢望去饭馆,我的钞票是有限的。
第三天晚上,我正在被窝里玩弄手机里的游戏打发时间,电话却响了,我没有看谁来的电话就接了。是一个同学,一个三年未曾谋面的周东。他的电话让我感觉他就像是我的亲人,他的热情更叫我觉得心里热乎乎的。他说他给我家里打过电话才知道我的号码的,我什么也没有问,他就说他现在在省城过的还不错,在省城买了房子,找了不错的工作,而且还找到了合适的女朋友。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对我说这些,不过他的确让我刮目相看,一个上学最差的学生在短暂的三年时间混到这种地步实在不容易,我在电话里佩服起他来。他问我现在在哪里。我告诉他我在省城刚来几天,他要我在旅馆里等他,他很快就过来,他还说要给我介绍一份工作的,我欣喜若狂。
放下电话不久,他就打车过来了,我看到他的时候真正大吃了一惊,他的装扮就像一个老板,尤其是那油光可鉴的头发,锃亮的皮鞋让我羡慕的要死,如果能混到他的一半让我死真的都愿意的。他见到我就要带着我去吃西餐。
“稀餐?稀饭吗?”我说:“我想吃干的。”
他摇摇头,不好意思的说:“是东西南北的西,外国人吃的大餐。”
“喔!”我脸上热辣辣的,为我的不懂装懂羞愧不已。
他让我知道了麦当劳,KFC就是肯德基,那里的东西实在太好吃了,吃饱的话一顿饭竟然花掉几百块,看同学却是一点也不在乎的样子。我的心不由自主的在向他靠拢,我在省城就这么一个知己,就跟着他混了,要不了两年,也许我还会超过他呢?
如果我运气好的话!无法想象两年后的我。
我跟着他住进了他的家,一个第十层楼的三居室房子,气派的装饰,豪华的摆设跟走进了皇宫一样,还有电脑可以玩。我忍不住走到电脑前玩了一会儿游戏,此刻电脑中的游戏对我已经没有先前的诱惑了,我能克制住自己并且开始反感游戏中的暴力冲突,这又让我想起了那个黑脸大汉像网络中的游戏一样,一不小心我就被劫持分子击毙。我把到省城的经历告诉他,他表现的非常平静,他对我说社会就是这样,到处都是别人设计好的陷阱。
是的,到处都是陷阱。
“看你也并没有被网络游戏迷惑,可是你的父亲对我说你被网吧给毁了。”
我点点头:“以前特别喜欢,现在完全和它划清了界线,你看我刚才玩电脑就没有那么痴迷吧!”
“你的命蛮好的,叫我嫉妒,你能带我去你那里上班吗?”我忍不住问了一句。
“现在?”他疑惑的看我。
“是的,我的脑子太空虚了,我要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了。”
“好的,别急嘛,既然到我这里来了就先住几天,养好心情再说,你要是干了工作,一定比我发的还快,我们公司现在很多一般员工都开上宝马了,你到那里上班每天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工作赚钱,成为人上人。”
我只好点头同意,好吃好住的,比在那个潮湿的旅馆强多了,这会儿他让我跟他去抢银行,我都会义不容辞的。滴水之恩,当一涌泉相报的。
我在这里玩了一个星期,周东带着我去了桑拿间,洗脚城,KTV恋歌房,真正让我开阔了眼界,叫我明白了活着真好,有钱更好。
我挣钱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不忍心再浪费一分一秒,也许一分一秒能给我带来数不尽的财富。
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他才带着我去他的公司。奇怪,他们的公司在郊区一个小镇上,是个七拐八拐的地方,那里没有厂房,没有机器,只是一处民宅,有一大帮子工人欢迎我的到来。
是的,非常热烈。
第八章 活着 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我扯着周东的衣服轻声问:“这些人都是干什么的?”
“进厂之前都要在真理进行培训的,我刚来的时候也是一样到这里培训过。”
那帮人对于我的热情程度让我眩晕,我像一个明星一样被他们包围着,吹捧着。
我被他们带到一个类似教室的屋子里,几排长凳摆在那里,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个笔记本。周东在台上介绍着我的个人简历,他说我是高材生,学习如何的优秀,人品怎样的正直把我说的飘飘欲仙。台下不断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之后让我在台上展示自己。内向自卑的我此刻好象什么也不顾及了,在台上尽情的展示着我的个性,展示着我那并不完美的歌喉,一曲《真心英雄》唱完,台下火暴的场面叫我无法想象,那种激烈的不可名状的心情让我找到了希望的方向。
或许路就在我的脚下,从现在开始,从我站在这个台阶沙锅内开始,我要换一种新的活法。
然而,我的想法却是天真的,却是错误的。我只想着早点能够上班,能够在工作中发挥着我的作用,半个月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我还在那间小屋子里憋屈着,而我也根本就离不开这里了。我在此时才明白我现在这个地方从事的就是我的工作,干的竟然是违法的传销工作,我们销售的有衣服,营养滋补品,高级化妆品,必须发展下线卖出去产品才有钱可以赚的。我恨透了我的那个同学周东,我跟他闹翻了,知道先前住过的那套房子也不是他的,是租来当诱饵的,一旦有人来到这里,不惜一切代价先给他洗脑。那伙人好象也看出了我想逃跑的动机,就把我关在一个阴暗的小房子里,还派人轮换着为我讲解他们的策略。
起初,我也拿起电话,装装样子的,他们看得太死,我没有打电话求援的机会。在这里开始吃的还不错,每顿饭都有两菜一汤,后来干脆就吃咸菜萝卜了。
我一定要等待机会离开这里,我不能违背着良心去做对不起人的事情,更不想沉溺于这不现实的幻想中。周东已经陷得太深了,要回头已经是难事了。我跟他讲让他也放弃,可他哪里还听得进去,他对我说除了这一条路,他别无选择。为了从事这项事业他已经骗家里汇来将近一万块钱了,听他说他到目前为止也没有达到级别至尽仍是这里的业务员,把我骗到这里也是迫不得已。我不在搭理他,无论如何我都要离开这个鬼地方的。
看着每隔几天就走进来一个新的面孔,我如坐针毡,但是我得到暂时听从他们的安排,让我做什么我就老老实实的做什么,不然我要挨揍的。慢慢的,他们似乎也放松了对我的警惕,让我和他们同吃同睡了。
我在寻找等待每一个机会,终于有一天机会来临了。
那天早上,天不亮我就穿好了衣服,地铺上的七八个弟兄睡得正酣,我窃喜,同学周东却也醒来了,他就睡在我的身边的。我说我要去厕所,他也非跟着我去厕所。
我顺手捡了块半截砖头在他的眼前晃了晃。
“你到底还是要逃跑?”他咽着唾沫说:“你的良心让狗给吃了吗?我对你如此热情好吃好住的,你竟然对不起我?”
“是的。”我咬着牙镇定的说:“无论如何,我今天一定要尽快离开这里的,你要是阻拦,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我已经下定决心,我亏欠你的,我吃你的我都会吐出来还给你的。你放心好了,我是不会回家的,就算有一天在这里真的呆不下去了,我也不会对人讲你在这里的事情的。”
“你走吧!我不会勉强你的,你出去后要多加小心的,被他们看见就遭殃了。”
我扔了砖头,翻墙跑了,我的行李也不要了。
天还不亮,外边寒气逼人,已经是数九寒天了,我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我终于逃离了魔窟,从此以后,我想我不会再轻易的相信一个人了。
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几个可以信赖的人了,包括我自己。
我身上真的是身无分文了,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穷光蛋。这个时候,我想家了,那种想家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我更想母亲的,于是我就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我的手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停机了。离开家到现在,已经三个月了,三个月了,时间过得可真快整整一百多个日夜了,我却从来没有想过给家里打个电话,那部专门为我装的电话还在用吗?看来,父母真的是生我气了,连一个电话也不给我打了。
顺着长江路,我来来回回走了几趟,4路公交车上塞满了人,人们都在忙着回家过年,我却还在路上徘徊着,我也想回家,可是有路费吗?
不能回家的。是的,不能回家,不能让父亲看不起我,不能轻易就说放弃的,出来也是我自己选择的。走过长江路的尽头,我就顺着312国道走着,我的眼睛还在不停的注视着左右两旁的花圃,终于看到有一个规模大点的花圃在找搬运工。门没有关,我兴奋的走进大门,两条狼狗同时向我袭击,我拼命的往回跑,出来的一个老人只一个口哨就把狗唤住了。我向这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诉说了我来这里的不幸遭遇,希望他能收留我,只要有吃有住的给不给钱无所谓的。他同意了,我成了他的搬运工,每天的工作就是把温室里的花卉装到来这里的买主的车上,闲的时候就给花儿浇浇水。这里离市内不算很远,有时候还会去市里走走,我从心底里感谢这个养花的老板——我称呼为爷爷。他没有儿子,一个人经营着这个一万平方米的温室花卉。我的到来,让他紧缩的眉头有了笑容,我他做饭,洗衣,甚至倒尿,我就像他的孙子,他也像我的爷爷。过年的时候,他还给我买了西装,锃亮的皮鞋,我们两个人围着火锅吃着热乎乎的牛肉甭提多爽快了。大年初一,我们没有休息,我蹬着三轮车拉着他和一车的花卉到公园门口叫卖。爷爷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一个无依无靠的人还干得如此卖力,不知道目的是什么。
我曾经问过他,他说是他心里的希望,如果有一天他不在了就把自己的钱捐献给希望工程,人活着就得有一份责任心。
过了元宵节,他给我五百块钱,说是给我的酬劳,我也不想在这里帮忙了,毕竟他这里也不是很忙了,他没有说要撵我,是我自愿的。他也说过要我做他的亲孙子,我说我不需要别人的怜悯,我有手有脚的,我的心里也是有希望的。
我在离爷爷的附近租了间房子,一是为了照应爷爷,二是想自己找个事儿来养活自己,其实,我自己是在给自己下一份赌注的,要么成人,要么狗屁不是。
怕那帮搞传销的认出我,我用帽子遮住脸,拎着一个蛇皮袋子出没于垃圾中转站,居民小区,河边树林,我在用自己的双手从捡破烂开始,这也算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创业。每天天不亮就出门,晚上经常是半夜才回家,干这样的活,没有人歧视我嘲笑我,我的衣服是烂的,鞋子是露着脚指头的,浑身都是脏的,而唯一干净的就是我的脸,我要让人记住我的这副面孔,我不是在向人要饭,我在凭自己的双手吃饭,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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