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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安琪儿写照-第9章

小说: 安琪儿写照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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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困难是哪一环?”

    “一年一度的年终报告。”

    “呵,有压力。”

    “嗯,人手不够的缘故,半夜惊醒,时常为此事辗转反侧,虽然职位卑微,也各有各之忧虑。请把酱油递给我好吗。”不想说太多。

    但吃得十分多。

    他总记得帮我递这个那个,十分细心。

    饭后叫一大盆水果,这还是我第一次吃红毛丹。

    散场他又要送我们,便应允,因我并不是最后落车的~个人。但忽然之间小王同陈小姐要去发电报,车里只剩我同他。

    我没有紧张。我的遗憾是从来没遇到一名令我惆怅的,或是心跳加速。

    或是欢喜若狂的男士。

    我看他一眼。

    他说:“有你这样独立的女朋友,一定很开心。”他在打听我的私事。

    “有些男人比较喜欢依人小鸟。”我并没有透露什么。

    “小鸟是要喂养的,社会不景气,少人愿负担。”

    我禁不住笑起来。

    他说:“况且,养养就变河马了。”语气失望,不似开玩笑。

    在家吃得好睡得好,不必担心生活,自然发胖,其实是很苦闷的生涯,不值得羡慕。我没搭腔。

    像他们那种年纪的男性,大多数不太尊重女性,表面上很大方,骨干里仍觉得养得起女人是他们的光荣。

    在这里便有个距离,俗称代沟。

    他不明白何以我沉默下来,但是不要紧,他毋须明白,因为到了家,我下车。

    我用锁匙在自己那边进门,静下来仔细听,隔壁没有讯息。

    咦,还没有回来?

    从中门进去,果然,没有人。

    呵,我做初一,他做十五,都九点多,什么地方去了?

    我伏在窗框看楼下的停车位。

    车子开出去了。

    真不划算,两个人负担的车子他一个人用。

    奇怪,这么晚到哪儿去?真有他的。

    不去理他,自顾自卸妆沐浴,到上床人还没回来,明明十分疲倦,却睡不着,心中挂念。

    到底是有感情的,我感慨,平常没事,这种温文的清绪很容易被疏忽,似令夜,不过因为他迟回来,感受就不一样。

    他极少超时不回,与我一样,下了班老是匆匆回公寓报到。

    起床去看他有没有留下字条,没有。

    作死,我很生气,无端叫人睡不得。又回到床上。

    忽然觉得名份重要,因为女友无资格生气,而妻子至少可以拍拍桌子。

    但真等到要拍桌子的时候,还是不拍的好,妻又怎样呢,感情的事,变了就是变了,是他祖宗也不管用。

    天要下雨,男人要不回家,一点办法也没有,这是妈妈说的。气着不禁笑出来,然后听见他开门的声音,赶紧装睡。

    他打开中门看我一下。

    一则我真的疲倦,不想说话,二则不想盘问他,于是心安理得的睡去。

    如果他不回来,我又怎么办?

    也许还是结婚的好。

    廿五岁结婚,以后担子可重了。最理想结婚年龄是三十余。不过那时有没有人要,可真是大问题。

    第二天一早听见他在每间房间里巡回演出,连忙起身陪他。

    我看他一眼。破例为他做荷包蛋。

    这人很麻木,也不觉得什么特殊恩宠,双眼瞪牢财经版消息。

    我在厨房花尽九牛五虎之力,浪费十来只鸡蛋,才煎成不散黄之荷包蛋。

    假如通往男人之心的路是他的胃,那我连门儿都没有。我是世上最坏的厨子,我不是厨子。

    他上班我洗头。最怕头发有油腻味,不小心给老板及同事闻见,名誉扫地。

    一阵子有位中年太太来采访我,坐在我身边说话,头发有股异味,是油腻与体臭混合品,这还不止,张开嘴,口气也臭不可当,令我别转面孔。坐半日,她忽然取出刺鼻的药油,在太阳穴上点一点,姿势还顶骄矜,想表示她也可以弱不禁风。

    假使长期在家中耽着会变成这个模样,情愿在写字闲做苦工,是,有时抱病也得支撑,但至少经过修饰,端庄、自信,并且维持整洁,不住用嗽口水、古龙水,泡泡澡,香皂,使旁人觉得愉快。

    出来做事的人到底是两样的。

    头发濡湿便赶着出门,每天早上都不相信会得做完写字台上的工作,但毕竟每日下班也都做完了。

    薪水并不好,许多妇女坐在金铺里,捏住十两八两黄金买进卖出,卖出买进,运气好也能比我们赚得多,但这不是读书人可以做的。

    人一读书便有头巾气,许多事做不出来,白白丧失利益,所以有俗语云,百无一用是书生。

    他最喜欢皱皱眉头说:“这不大好吧,”于是我便即刻听话,不去做不大好的事,像穿暴露衣裳。化浓妆,迟睡。

    说是非,发脾气……

    不是不委屈的。

    他的香烟始终没戒掉,我却已被他改造。我怕烦,而他不,我罗嗦,他耳朵有开关掣,他说我几句,我马上呻吟,受不了,情愿改过自新,我的脸皮薄,他的厚。

    总是他赢。

    他却说一直是我赢。

    这是唯一双方都不肯占便宜之时。

    有时冷眼看他很钝很愚蠢地在厨房忙,心中想:这家伙,要不是运气好遇上我,下半辈子不晓得怎么过呢,难为他有时还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不是样子可爱,也不会看中他。

    我还没说出口,他却讲:“唉,你看你,乱成一片,下了班就忘记白天好不好?真可怜,没有用,不是我帮你张罗的话,光是账单已令你崩溃。”

    你说多闷。

    我们从不庆祝同居纪念日,不过互相提醒一下,竟在一起渡过千多两千个日子了,他大嚷:“哗,相依为命,相依为命。”

    他是我唯一的,忠实的良朋知己。

    做丈夫他不很适合,做朋友,一流。

    壮年先生约我午餐,我推辞。

    他问:“怕男朋友不高兴?”

    我说:“不,只是我自己认为应当维持至程度的节制。”

    他叹口气,“吃顿饭而已。”

    我只是赔笑。

    “那男孩子福气真好。”

    我不忘恭维他一句:“阁下魅力惊人,不得不小心防范。”

    他也笑。

    其实是因为谈不拢。

    有空情愿留在家中把毛巾取出漂一漂白,把掉下的钮扣缝好,到超级市场研究新产品,或是与他出去吃上午茶。

    我们一人带一本书,各由各看,并不急于谈话,热恋中男女认为感情如此冷淡必然已进坟墓,其实相处日久心中已有默契,毋须急急交待,是另一种境界。

    我带的书有关心理学,有一项测验,回答百来个问题,可以探测汝与配偶是否相爱。

    我自备铅笔,做完测验,答案是:你深爱对方,如果对方感觉相同,相信你们可以白头偕老,你忍认,为他着想,并且尊重他,恭喜。

    我,爱他?

    偷偷看他一眼,可能吗,深爱他?一切不过日久产生份关切而已,因为他从来不玩花样。

    他忽然抬起来,问:“笑什么?”

    我连忙收敛笑容:“你从来不买东西给我,从来不带我去地方。”

    他笑,伸手过来放我手中,“SO?”

    奈他什么何?不知多闷。

    家里装修,令人感慨万千,把屋子都住旧了,我们真的在一起已不少时间,弄他那一边时,他搬过来我这边住,弄我这一边,我搬过去他那边睡,装修工人傻了眼,不知我们两人什么关系。

    他那边仍然是白色与原木,我则发起疯来,选许多娇艳的颜色,床是浅紫色的,他吓得不得了,看到墙纸更抽口冷气,竟是淡黄与紫色小花画小花,他提醒我:“你已过了做梦的年纪了。”

    谁说的,天天晚上都做梦,不过异床异梦,他不知道而已。

    有一次梦见所爱的至亲友好全在我住所出现,吃住都由我照呼,我一直对敏仪说:过来,过来坐我膝上。把她当小孩子。

    醒来好笑,没想到在梦中发了财,可以照顾那么多人。

    第五年纪念,他忽然说:“我们不如结婚算了。”

    我问:“为什么?”

    “我不愿有人与你争我的遗产。”

    我怀疑,“你有别的女人吗?”

    他气结,“结不结婚?”

    “结结结。”这么厌闷,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是好事。

    这时才公诸友好,我想使他们惊喜,但他们都淡淡的,玲说:“你们这么相爱,早该拉拢天窗。”

    我面孔涨红,我以为是秘密,但看他们的表情,都已早知我们同居长久,不过一直包涵,没有当面拆穿而已。

    为什一么结婚?我也不知道。

    也许双方都觉得大概是不会分手了,不如结婚。

    在众人眼中,我们居然深爱对方。自己倒不觉得,还不是吵架,不满。

    发牢骚。

    希望旁观者清是正确的。

    壮年先生一直说那男孩福气好,他很喜欢我,看得出来。“她连同其他异性吃顿饭都不肯。”他到处说。

    其实我怕累。

    人们都是这样结的婚吧。

    才早上七点钟,他那两台闹钟已开始作动,他又该起床沐浴,让我眼睁睁。非常苦恼地干躺褥子上诅咒他的生活习惯。

    没办法,都是这样,要不独身终老,那才可以清清静静,与爱猫在太阳摇椅下过日子,下午端出银器,吃英式茶点。

    我没有选择那种淡雅高贵的生活。
劫后
    我与陈小玉之间的事,路人皆知,女友清月自然也知。

    认识清月的时候,正在最苦涩期间,只要一杯啤酒在手,话题自然会转到小玉身上,吐尽苦水。

    那时同学们都说清月好耐心,会得花时间聆听一个傻瓜痴心地诉说前任女友之艳史。

    但清月就是有这种涵养。

    伤痕随着时间埋藏在心底,小玉这两个字渐渐淡出了,我与清月也顺理成章成为密友。

    年底我们打算结婚。

    这时的我,比起四年前,当然成熟肯定稳重得多,不是称赞自己,而是吃过苦的人,总会成长得快一点。

    叫我吃尽苦头的,当然是陈小玉。

    小玉并不是小家碧玉。

    陈氏在本市富甲一方,是鼎鼎大名的望族,小玉出生时,他们那种发了三代的人家便自谦一番,把这个么女叫小玉,意思是“咱们也不过是普通人家而已,非常得体。

    我对小玉,是一见钟情的,并不因为她的外型,有很多人认为她并不美,甚至过份瘦削,也不是因为她家的财产,因家父亦是一个小商人,自给自足。

    但感情这种事,不可理喻,要爱上一个人起来,身不由主,心也不由主,一看到她,两腮赤熨,说话结巴。手足无措,对方一眼便看出来。

    小玉并不爱我。

    在那数年内,她也没有放过我。

    谁不知道玩弄感情如玩蛇玩火,但到底真有那么一个呆瓜送上门来,放他走未免太可惜。

    小玉对我若即若离,使我少年的心一下搁热汤里,一下又在冰山中,痛苦得不能形容。

    那时,只要她一个眼神,我会得将灵魂卖出,而丝毫不悔,但活着而失去她的爱,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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