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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重生之农家酿-第20章

小说: 重生之农家酿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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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淘好的米放进锅里蒸着,云歌开始切菜。
因为天热,她晒了许多香菇和金针菜,用水泡开了和新鲜的差不多,下锅翻炒了没几下就传出阵香味。茄子切成块状装盘,在锅里炸好捞出来再炒,紧接着是盐煎肉和干煸豆角,配料都是些红通通的辣椒,就连那酸辣肚丝汤也撒了不少辣椒面。
云歌又做了两个菜,才灭了灶下的火,在院子里喊了一声,开饭了。
因为前面程远在看铺子,孩子们又在后边玩耍,在院子里吼一嗓子,大家都能听得见。
云歌难得下厨,小秋蓉是第一个闻着味蹦过来的,瞧见桌子上有肉,伸手就要去抓,被云歌给瞪了回去。
秋蓉扁起嘴,委屈道:“嫂子,我洗过手了。”边说还边把小手伸出来让嫂子看。
“你婶婶和哥哥姐姐还没来,哪里轮到你这个小馋鬼。”云歌无奈极了,这丫头,被她宠得都快没边了。
“今天的菜色好丰盛。”程远咽了咽口水,虽然说平时吃得也不错,但总比不上今天这六菜一汤,有荤有素。
“那还不是因为……”楚翊来了四个字还没说出口,就看到独身过来的顾知轩,云歌脸上的笑容僵了僵,“犒赏你们的。”
秀华跟王大全夫妇俩和程杨氏中午在地窖里装酒,根本不知道楚翊来过的事,但顾知轩哪会不清楚,云歌那尴尬的表情落入他眼里,已经知事的少年不知该喜该悲。
这顿饭大家吃得都很开心,只有云歌一个人动了几筷子就没胃口了,楚翊每回来不蹭顿饭是不会走的,可是这次却连招呼都没打就走了,她满心欢喜做了一桌子菜,结果有的人根本不领情。
云歌把剩下的菜全倒了,反正这个天气也放不得,她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给楚翊这个吃货做饭了!                        
作者有话要说:在女主强大的气场之下,再极品亲戚神马的也只会是炮灰~

☆、又是一年秋收时


城里的士子们要去应考,地里的庄稼也该熟了。
收庄稼的前一天下午,云歌早早地关了店领着孩子们回到清河村。
她家里三亩地,一亩苞谷,一亩小麦,还有一亩是高粱,安阳一带地处北方,农户们都是靠天吃饭,所以这三亩地她除了偶尔拔拔草,几乎没怎么管。
幸好今天天气好,虽然说不上丰收,但交了税也够一家人吃上一年半载了。
她本意是不想两个孩子来的,尤其是顾知轩,再过两天就去要书院考试,但拗不过两个孩子,只好带着他们一道回来。
王大全两口子一大早就到了顾家地里,赶着牛车,车上还装着家伙什,他们家的粮食早就收回去晒着了,这回是帮云歌忙的,不然,这三亩地的活,他们三个小大人到天黑也干不完。
因为要打谷的缘故,三个人先是割麦子,云歌不太会使掐刀,没多久手上就磨出泡来,握得也不是很稳当,好几次差点掉到自己个脚上。
秀华看她一副不中用的样子,打发她和两个孩子把割下来的麦子往车上抱。她和王大全都是做惯农活的人,麦子割得又快又好,云歌他们三个人的运输线还没有两个人的生产线快。
因为来得早,太阳晒得不行的时候,一亩地的麦子已经割得差不多了。秀华帮着开始搬运,地里的麦子最后变成满满一大车,被王大全送回了家。
中午阳光正好,打谷场上有不少摊晒的麦子,谷壳在暴晒之后发出噼啪的声音。不少男人光着膀子在场上扬麦。云歌几人寻了片空地把麦子卸下来,准备等下午干完地里的活再来碾场。
掰苞谷不是什么技术活,全凭手上的劲,云歌前世也做过,很快上了手,不消一个时辰,苞谷就全掰完了,女人和孩子们把堆在地上的玉米搬到车上,王大全拎着头去砍玉米杆,这些已经干黄的玉米杆,晒一晒可以当柴火用。
包裹着土黄/色外壳的玉米被倒在地上,剥完壳之后还得脱粒,晒干之后才能磨成玉米面,云歌想着,幸好早就做好今晚不回去的准备了。
下午的时候,程远和程杨氏也来了,程远家里原有五亩地,程远他爹程三虎把三亩地都输给赌坊了,只剩下两亩勉强糊口,程三虎是个不长进的,但程家其他兄弟偶尔也会帮帮忙。农户就是这样,今天你帮我干活,明天我帮你,所以邻里关系都很不错。
人多起来之后,大家就兵分两路,王大全夫妇俩和秀华去地里割高粱,杨氏领着三个孩子在打谷场等着碾麦。
村里只有张金宝家有石碾和骡子,花上几文钱就可以请他们帮忙碾麦,但因为要用的人多,得按先后顺序来。
麦子晒了一整个下午,散发着温暖的气息,小秋蓉一屁股坐在小麦垛上,随手抓起一把被碾得发黄的秸秆,“什么时候才轮到我们啊。”
程远弯下腰,瞧着她被晒得通红地脸蛋,笑道:“你要是玩累了,就先回去休息吧。”
“才没有呢。”顾秋蓉摇头,一副我能行的样子。
“瞎逞强!”顾知轩冷不丁地开口,“不知道是谁,今个中午钻道牛车底下偷懒。”
几个人不约而同地笑起来,小秋蓉红着脸不吭声。
好不容易等到轮到他们用碾的时候了,杨氏早跟孩子们把周围扫了个干净。张金宝是个健谈的,见人先打招呼,“程嫂子不是今个中午碾过了,这是给谁家帮忙呢。”
杨氏笑了笑,“顾秀才家,我和小远给顾家妹子帮工呢。”
“顾家不是搬到城里去了,还种着地呢?”张金宝一边挂好石碾一边问。
“收过这一茬,地就租给大全两口子种了。”
“原来是这样。”张金宝笑了笑,又夸了几句孩子聪明之类的话,这才牵着骡子开始干活。
骡子拉着石碾走了不知道几个来回,秸秆被碾得发亮,这才算是完成了。杨氏先是谢过张金宝,又招呼孩子们一起把秸秆捋出来堆在一旁,麦粒才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天还没黑,杨氏拿着耙子把清理出来的麦粒摊开来,确保很快能晒好,这是个有趣的伙计,拉着木耙子在麦粒中走过,留下各种各样的图案,每个人都小试了一把身手。
忙完了没见云歌他们回来,杨氏领着几个孩子去了顾家的小院。
院里堆的玉米是中午刚收回来的,“我们就先把壳剥了,这带壳的玉米不能放,不然会发霉的。”
孩子们乖巧地一人端个小凳子坐在一起,在程杨氏的带领向玉米军团进发。
被扒了衣服的玉米放到一起,玉米壳顺手就放到身后,随着时间的流逝,身后的玉米壳越堆越多,起身换个地方又开始继续。
“有虫子!”小秋蓉长大了嘴巴指着壳子上蠕动地白色虫子,可是怎么听都有股惊喜地意味在里面。
果不其然,顾秋蓉揪起那条虫子放到自己掌心,悄悄跟它说起话来,“你是玉米的孩子吗?不对不对,玉米硬硬地,你这么软,那你跟它是亲戚吧,不然怎么会住到一起呢。”
云歌刚进门就看到家里玉米壳横飞,以及秋蓉跟条虫子在说话的诡异场面。
她立刻跑到顾秋蓉身边,一把揪起那虫子扔到地上,用脚踩了两下。
顾秋蓉正高高兴兴地跟新交的朋友交流心情,结果没想到新朋友突然就惨遭毒手,而罪魁祸首居然是自己的嫂子,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嫂子坏,欺负虫虫!”
云歌哑然失笑,她小时候可没有天真到跟虫子去交朋友,当然一时间也没想到这里去,等反应过来也来不及了,只好费力地解释,“你知不知道虫虫的名字?”
“啊?”顾秋蓉还挂着眼泪鼻涕,一双求知的大眼睛望向云歌。
“它叫粘虫,专门吃玉米叶子,让玉米生病,是个坏蛋。”云歌揉了揉小姑娘的头发,“我们家小蓉这么乖的孩子,肯定不会跟坏蛋做朋友,对不对?”
秋蓉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云歌又捡起地上的叶子撕成条状教她编手链,没一会儿小秋蓉就把这件事给遗忘到脑后去了。
一亩地的玉米算不上多,几个人说说笑笑间很快就剥完了。
第二天的分工也很快明确下来,程远跟顾知轩回店里去,一个看店,一个温书。扬麦和打高粱的事情就交给留下的人。
云歌隐约记得自己上辈子的小时候,麦子在脱粒机里过一遍,然后还要扬麦,才能把一些碎麦秆,没择出去的谷壳弄出去。但等到自己长大,且不说机械化代替了人力,就是她家也早就不种地专心做起酒水生意了。
扬麦是个技术活!
这是云歌初体验之后发出的第一声感慨。
一大早云歌就跟王大全夫妇到了打谷场,按照秀华前一晚的叮嘱,她从邻居家借了个木锨。
大家先把麦推成堆,然后用木锨扬起来,可惜云歌没注意风向,站得不是地方,第一下就扬了自己一身,泥土连带着麦秆碎渣进了微张的嘴里,她连忙呸呸呸了半天才将那吞了泥巴的滋味缓解下去。
结果一整天下来,她再也米碰过那把木锨,而是乖乖拿着扫把把扬道一边的谷壳扫走。
扬完麦之后,是用簸箕和筛子进一步处理,云歌瞧着那用藤条编出来的簸箕是个挺大的物件,便选了看上去轻飘飘的筛子。
没成想才筛了一会儿胳膊就酸得不行,秀华笑话她,“你还想一口吃成个胖子,装那么多不嫌累啊。”
说罢便把她装得满满的一筛子的麦子到了一半出来,“你要是站着累,就蹲下摇,把跑到上面的糠抓出来就行。”
忙碌了一整天,总算是把这些活干完了。
因为家伙什不够,被判定为无能的云歌只好在一旁看着秀华两人装袋,却忽然听到有人唤她。
“真的是你!”来人白衣翩翩,丝毫没有因为这农忙的景象而变得灰头土脸。
云歌笑了笑,“我回来收粮食,你怎么也在这?”
“这不是跟我大哥学着做生意,我也是来这里收粮食的。怎么样,要不要把你家的粮食卖给我?”
云歌这才想起来,季家是安阳城最大的粮商,她摇了摇头,“我这粮食收回去还有用。说起来,要是试验成功了,还得跟你做生意呢。”
百果香再好,毕竟也只是小众产品,特别受女性青睐罢了,想要抓出大批量的客人,自然还得做回主流的粮食酒,趁现在新粮刚上来,粮价低廉,她当然是要好好做一回试验。
季宗青轻而易举地就看出她心中所想,“怎么?打算卖粮食酒了?”
云歌点点头,既然被看出来,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我倒是认识几个酿酒师傅,季家也是长期给他们供粮,不如介绍给你认识?”
这个年代的酿酒师傅都把自己是技艺当成传家之宝,怎么会轻而易举地交付,更何况每个人的法子不同,谁愿意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她摇头拒绝,“还是算了吧,我先试试再说。”
麦子和高粱都装了袋,黄澄澄的玉米因为个头大,还没有完全晒干,但云歌可等不了这么久,她寻思着地窖的葡萄酒应该发酵好了,急着回去看呢。
“玉米搁哪晒不是一样的,咱把这玉米棒子拉到城里,就晒到院子里,等晒干了再剥就成了,还不用在村里专门耽搁。”
云歌自是有解决的办法,秀华拗不过她,想了想觉得可行,只好点头同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文里提到的所有秋收的情况都是根据某禾记忆中老家收割的情形来写的,另,无良的作者没种过高粱,所有关于高粱一笔带过。
至于为啥三种农作物一起收割,现实中来讲的话,小麦和高粱的生长期是比较长的,玉米略短,大概90天,因为某禾家种的是冬小麦,不是很懂春种秋收的具体时间,再者考虑到古代的灌溉技术以及气候环境等因素,为了方便,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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