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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神族--看我们生在凌源-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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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王雨王闯这等货色,要是放在别的地方,那绝对是为害一方的绝世坏种,无奈他遇到了我们,有道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面对我们这帮超级害人精,这小子除了感叹“既生我这个瑜,为什么生了这么多亮”以外,就只有乖乖的当小弟的份了。
第十八章
    整个三年级是我们最狂热的一年。
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当年南门外小学每年开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分班,不过我们大多数人当时都认为:这么做纯粹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当然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通过不断的将班级拆散重组,使得在南门外只要是在同一学年上学的,我们几乎每个人都互相认识,不过这样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要是想要进行班级间的群PK的时候,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个尴尬的场景:我们的对手竟然是一年前和我们并肩战斗并结下了深厚友谊的同班同学。不过我认为我们三年级开学的分班学校明显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那就是将可以说是整个凌源的歪才、怪才、破坏之王、恐怖分子坯子全都集中到了一个班,也就是我当时所在的三年四班。
单以破坏力的角度来说,四班的阵容在当时的凌源可谓是超豪华,真可以称得上是藏龙卧虎、群英汇粹,不但有王鹤张昕刘臣王鹏这样的一流牛鬼蛇神组合,还有关晓东王岩杜振国等新的地精海怪加盟,真可谓是“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这些人平常只要一个班只要有一位就会让老师头疼不已,现在这么多人聚到了一块,这对于我们班的每一位任课老师来说都是一个严酷的考验。当时不止一位老师在给我们班上课的时候拍着桌子破口大骂:“学校怎么就把你们这帮混蛋玩意凑到一块了!” 
肯定有人要问:你们这帮家伙究竟是干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竟然惹得我们可爱的人类灵魂工程师讲起粗口来呢?在这里我不妨举上几个例子,比如说,在夏天的时候下课打水仗。
当年我们在南门外小学,每到夏天,我们在下课的时候就会自发的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拎着各种武器到水房打水,然后开始作战。本来在一开始的时候,大伙只是用止血带气门芯做的水憋子或是小水枪作战,但是随着战斗的不断升级,这些武器因为“火力”不足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作战需要。很快各种高压水枪纷纷被大伙用书包给背到了学校,并且还发展出了“掷弹兵”这一兵种,而他们的武器就是各种灌了水的气球甚至是——避孕套。这种武器通常在砸到地面或是其他硬物上会发生破裂,从而溅周围的人一身水,如果要是砸到某个人的头上,除了有可能弄得他或他满头是水以外,还会使他在一段时间内出现晕眩效果。当然,在当时最广大的小学生们还是没有足够的财力能去购买在战斗中会大量消耗的“水弹”。不过某位英雄的一个“发明”很快解决了这种因为资金缺乏而导致的火力不足问题,解决的方法很简单,就是——直接用盆或桶泼。
实际上这个办法比用水弹有效多了,不但“火力”强大,而且还能进行大面积的覆盖射击,而且中招之后的下场也很悲惨——那将会变成真真正正的落汤鸡。不过这种武器在推广开来之后却产生了一个严重后果,那就是走廊中和每个班级的教室内到处都有足可以飘起书本的积水。当然老师自然不会容忍我们使用国家财产、也就是教室里的脸盆和水桶这样胡闹,理所当然的要予以制止。而且我们因为打水仗差一点就造成了严重后果。
那个事件当中的受害者是一个外号叫“向老板”的家伙,当初这家伙在打水仗的过程中树敌太多,而且手段卑劣,总是喜欢在水里面掺钢笔水,因此他的这种违反战争“潜规则”的行为几乎引起了除了他们班以外我们整个年级组所有战士的恼怒。不过这小子很狡猾,在发现自己激起公愤之后,总是神出鬼没,让大伙总是抓不到他。不过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由无数双这种眼睛组成的侦察网的能力远远超过这个世界上所有预警机和侦察机的总和,向老板虽然能逃得了一时,但是并不能使他逃过一世。终于有一天,这个倒霉的家伙在上厕所大便的时候被某个人发现,很快各个班级中的男生都拎着水桶脸盆蜂拥而出,直接将我们正在那里认真排泄农家肥的向老板堵到了那里,一个裤子都没有提上也不可能提上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他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是摆出一副木讷的表情在那里默默承受。几十桶水的连续打击下,虽然我们的向老板凭借他那超常的体重没有被水冲进化粪池,但是溅到他身上的脏水还是使他好几天吃饭不香,当然他吃饭不香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在这场“水风暴”的打击下患上了重感冒。他的家长因此找到了学校,从那以后学校开始明令禁止我们打水仗,就像不能容忍学生上课说话、不注意听讲、在作业本上乱写乱画、打架、往女生的文具盒里放毛毛虫等卑劣行径一样。
当然南门外小学的老师除了不能容忍我们打水仗之外,还有一件事情不能容忍,那就是逃课和迟到——事实上在中国没有一所像点样子的学校能够容忍学生无原因的迟到,在小学更是如此。当年南门外小学对于上课迟到的惩罚相当的严厉,最轻也要被罚上半天站,直到你罚站被罚到腿抽筋为止。作为睡懒觉一族,当年我是办公室里的常客,平均一个星期都要去上两三趟——这就是老师对我早上睡过头的惩罚。至于王鹤张昕等人,那也是“教主”级别的人物,比我也好不到那里去,经常在一清早就到办公室找我“胜利会师”。因此在南门外销学的教学楼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壮观景象,七八个甚至是十几个男生、其中有时甚至会夹杂几位娇滴滴的女孩,大伙一起站在办公室门口用自己的身体筑成一道血肉长城,像某些小区的不负责任的保安那样,在形式上保卫办公室里面老师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任何人来说,罚站那都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先不说丢脸,在长时间站立之后,光是你的腿肚子就受不了。在因为迟到而吃了几次苦头之后,痛定思痛,我们很快就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即可以节省上学的的时间,又不会耽误我们的睡觉大业,这个办法说出来可能大家认为和解决迟到毫不相干,那就是——跳墙。
在几何学上有一条定理,那就是: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最短。虽然我们大伙的家离学校的直线距离并不算远,但是由于校门安排的比较缺德,正好是和我们家相反的方向,因此虽然可能大伙的家和学校只隔着一堵围墙,但是要想堂堂正正的从大门走进学校上学的话还是要绕上很大一圈。而跳墙上学虽然麻烦一些,但是从技术角度来说对于我们这些成天活跃于房顶树上的“活猴”们,学校的围墙只能算是一道砌的比较密的矮篱笆,最重要的是这可以使我们节省最少十分钟的时间,而我们每次迟到,往往就只差这十分钟。
这种行为学校是百分之百的不允许,因此我们的这种在老师看来是“混蛋”的行为很快就被发现并被果断的制止,本来这件事只有我们几个人知道,要是这样的话也就没事了,但是当时我们本着伟大的校际主义精神,向广大深受迟到困扰的人民群众公布了这一秘密,因此在一段时间内,每天早上南门外小学的围墙上都会上演几十人甚至是一百多人一块“飞檐走壁”的壮观景象,不过这一景象却被一个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人发现。那天不知道是那个家伙跳墙的时候没有注意隐蔽和观察周围环境,结果刚跳下墙就被刚刚晨练完来到学校的校长大人看到,对于这位有着德国人一样严谨性格的人来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惹得她老人家十分的恼火。
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们的校长大人率领教导处的几位老师早早的到了学校,集体到围墙下面蹲点抓人。一时间本来非常宁静的学校墙角下顿时鸡飞狗跳,好不热闹。而我在那一天不幸被捕——我哪天刚一爬上围墙就被校长看见,“魏志东,你给我下来!”校长一声大吼,吓得我马上就从围墙上滚了下来差点就骑在一位先我一步中招的同志的脖子上。在我之后又陆续有人招被捕,其中有一个小子更是倒霉,此公跳墙独辟蹊径,从厕所翻墙而入,却不想这里也有人埋伏,心中一慌,落点没有掌握好,直接掉进了粪坑,要不是旁边有人赶紧给他拉了上来,恐怕他会成为继我国春秋时代某位国君以及某位舍己救人的大学生之后第三个在粪坑里淹死的人。不过就算是这样,他的遭遇也足以称得上是“比较”倒霉,由此他成为了南门外小学的千古笑料,至今仍有他的事迹在孩子们中间流传。
在校长带人抓跳墙飞贼的时候,全楼的老师同学都成了观众,认真的欣赏这场好戏,中国人爱看热闹的天性此时得到了完美的展现,每个人都在心里猜测,自己班上的倒霉蛋什么时候会被抓住。 
对于教学楼中的众多看客来说,我们的表现并没有让他们失望,当时包括我在内,南门外的跳墙一族一共有五十一人被捕,另有十一人提前发现了这一异常情况,因而临时改道,得以逃脱,但全部因为上课迟到而被罚站一天。可以说,当天企图跳墙的同志全军覆没,无一人幸免。学校方面这次是下定了决心,要对我们严肃处理,以期能杀鸡儆猴。
唯一让学校方面头疼的就是因为处理我们而涉及的法理问题,因为无论是《小学生日常行为准则》还是南门外小学自己的校规,里面似乎都没有规定“学生不准跳墙上下学”这一条,即使按照类比推理的原则也是无法可依。我是最早据此像老师们提出异议的人,当时我对学校方面的处理意见非常不服,坚持认为:“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当然自认为熟知王法的老师们并不接受我的这一观点,于是我和教导处的老师们理所当然的展开了一场论战。很显然,我们的人民教师虽然对上课教学生十分精通,但是对法理学却一无所知,一时间老师们被我弄了个理屈词穷。但是让我这种擅长“诡辩”且在“犯错”之后从来都不肯向“人民低头认罪”的小爬虫死硬份子逍遥法外,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面子上都有些说不过去。终于,在浪费了至少两茶缸口水累死无数脑细胞之后,老师们忍无可忍,认为在对我进行说理斗争无异于是对牛弹琴,被激怒的老师们于是马上就改变了斗争策略,对我立即施以“人民专政”。其他人见状不妙,虽然一开始都曾对我的观点随声附和,但是看到我被残酷镇压之后,一个个马上都明白了“沉默是金”的高深道理,于是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纷纷表示对于学校的处理意见没有异议。
一时间学生们除了我之外全都认罪伏法,对于这种结果,学校方面显然相当的满意,为了避免在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随后学校马上立法“《第二十二条军规》”,严令南门外小学学生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准在跳墙上下学。虽然这只是一个学校的校规,但是有一点却连国家颁布实施的法律都有所不及,那就是此校规具有诉及继往的条款,并且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因此我们也就理所当然的被列入到这一校规的打击范围之内,成为了尝试这一大法威力的倒霉蛋。不过要是几十人一块都站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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