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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吾乃食色-第61章

小说: 吾乃食色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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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们都不是快乐的。
   但是,分手,却是痛彻心扉,大家都下不了那个狠心。
   所以,就这么糊涂地过着。
   不是说,糊涂是福吗?
   那就保持这样的福气吧。
   我和威悠杰这边,桃花刚刚复苏,柴柴也不甘落后,花骨朵儿开始蠢蠢欲动。
   但是,此桃花可不是乔帮主,而是她家里帮她选的一个男人。
   模样好,家世佳,是位大学老师,工作福利好,有前途,戴着一副眼镜,那叫一个斯文败类,不,斯文有礼啊。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屁股不如人家乔帮主的翘。
   不过这种货色在当今世上还是算很不错的了。
     柴柴对这位读书人还是挺满意的。
   我悄悄问她:“你就这么把乔帮主给丢开了?”
   柴柴正色道:“我和他什么关系都没有!”
   “胡说,你都被乔帮主给看光了。”我提醒:“而且,那天人乔帮主说不定真的进入了你一厘米呢?”
   然后,柴柴让我去死。
   我没有去死,而是来到了乔帮主家里。
   我去得比较巧,或者说,我故意去得比较巧。
   当时,乔帮主正在吃饭。
   我也不客气了,自己拿起碗来,像鬼子进村似的,将桌上的菜扫荡了一圈,然后摸摸肚子,打个饱嗝,向乔帮主报告了柴柴最近的桃花状况。
   出乎我意料的是,乔帮主什么也没说,只是低头刨饭。
   我斜眼睨着他:“你别想告诉我,说你和柴柴什么关系也没有。”
   乔帮主还是低头刨饭。
   我蹙眉,开始打量他。
   本来是想从乔帮主脸上的表情揣测出他丰富的内心活动的,但是一个不小心,眼睛就溜到人家的身材上了。
   乔帮主的胸肌,那叫一个结实硬挺啊,绷得纽扣都要跳开了。
   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穿件紧身衬衣,然后稍稍一动,胸前纽扣一蹦,F罩杯就露出来了。
   那时,威悠杰的眼珠子再多,估计也不够掉的。
   嘴角痒痒的,我伸手一抹,湿的,原来是淌口水了。
   再看下去害怕自己会对乔帮主作出不好的事情,倒不是说对不起柴柴,而是依乔帮主的体格,我这条母狼的爪子估计一下就折断了。
   所以,我收回目光,再次问道:“你真的真的真的对柴柴没有感觉?”
   乔帮主继续低头刨饭。
   我恍然大悟,接着叹口气,道:“我知道你的心思了。。。。。。”
   “我喜欢那个女人,但是,我这份工作,很危险,平时休息的时间很少。如果她和我在一起,会过得很苦,所以,我宁愿她跟着那个男人。”乔帮主顿了顿,看着目瞪口呆的我,问道:“你以为,我会这么说,对吗?”
   我继续目瞪口呆地点头。

   乔帮主将碗中最后一口饭刨完,然后擦擦嘴,道:“那肯定要让你失望了。”
   接着,他起身,向门口走去。
   “你干嘛去?”我唤他。
   “去把那女人给抢回来。。。。。。记住把碗给我洗干净。”乔帮主穿上外套,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过神来,我不由得竖起大拇指。
   乔帮主,果然是男人中的男人,我就知道,你的屁股不是白翘的!
   收拾完碗筷后,我回到了自己的家。
   不得不夸赞一句,小乞丐也实在是聪明伶俐,自从上次我教了他怎么做家务之后,这间屋子就瓦亮瓦亮的,比我在家时还干净。
   不过可能我的威胁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我说的是:“如果我回来看见屋子有一点脏乱,就马上将你的脑袋给塞进马桶中。。。。。。而且,还是我刚上完没冲过的马桶!”
   记得当时我话音刚落,小乞丐的身子就抖了三抖。
   不经吓的孩子。我用苛刻的眼光,四下打量着,时不时伸手,摸了摸椅子,确实是一点灰尘也没有。
   于是,我满意了,掏出皮包,咬咬牙,拿出一张人名币,递给小乞丐,道:“这些天你辛苦了,拿去买点东西吃吃。”
   小乞丐没有接过,只是盯着我手上的钱,眉毛扬了扬。
   看来是嫌少,我的心开始淌血,但还是继续咬咬牙,再掏出一张,递给他。
   可小乞丐还是没有接。
   我蹙眉,开始教训他:“你怎么能这么不知足?你以为大人一天上班找些钱。容易吗?”
   小乞丐下颚紧了紧,他深深吸口气,那双眼睛,冒着璀璨的隐隐的怒火:“两张一块的能买什么?”
   “买两根棒棒糖,绝对能吃一上午。”我对此深有体会。
   小乞丐用嫌弃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从柜子上拿出一个银色的东西,递给我,道:“这是我昨天在屋子里捡到的,你看下,是不是你的。”
   我接过。
   那是一枚银戒,流光在上面静谧地淌过。
   并不贵重,刚刚能套进我的无名指。
   它,曾经是属于我的。
   那是我十九岁生日时,温抚寞送给我的,他说,以后会买枚真正的钻戒,真正地娶我过门。
   可是我们的关系没能等到那一天,就完结了。
   当初分手时,我以为自己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还给了温抚寞。
   但是回家后,才发现,还有个落网之鱼。
   它安静地躺在我的床头柜上。
   当时,我拿起它,倏地扔出了窗外。
   它在空中,划出条银色的线,然后落在草丛中。
   接着,在阳光下,它静谧地梗咽着。
   我不晓得自己是怎么想的,但是我下了楼,我将它捡了回来。
   我一直将它锁着。
   “昨天,我想着柜子后肯定很脏,就推开,想打扫一下,结果就发现了这个指环,我想应该是你不小心掉在后面的,就收了起来。”小乞丐道。
   他说得没错。
   在搬到这间屋子后,有一次喝醉了,我将它翻了出来,向着天花板上一扔。
   一道充满力量的碰撞后,它就这么消失了。
   那次酒醒之后,我没有再去寻找它。
   可我知道,它一直都在这间屋子里。
   “我去超市买东西了。”小乞丐似乎这么说道。
    但是我没怎么在意了。
   我将指环拿到窗前,对着阳光,看着。
   指环内侧,刻着三个字。
   寞爱色。
   温抚寞爱寒食色。
   寒食色爱温抚寞。
   课桌上,指环上,脑海中,我和温抚寞都牢牢地将这些话记刻着。
   但是无论是笔,还是刀,都敌不过时间,都敌不过错过。
   我们还是放弃了这些誓言。
   消失了这么久的东西,忽然之间,又出现了。
   是在预示着什么吗?
   我还没来得及细想,谜底就揭晓了一阵轻微的呼吸,传递到了我的身体上。
   那呼吸,可以说是悄无声息,但是我的背脊,还是感觉到了它涌动的频率。
   我浑身的血液,顿时凝滞了。
   猛地回头,我看见了威悠杰。
   是的,我看见了威悠杰。
   而且,在那瞬间,我就知道,他看见了我手上的指环。
   还有。。。。。。指环上刻的字。
   是的,我有种感觉,他看见了。
   可是威悠杰没有表现出来,他的表情,很平静,若不其事,像是镜湖的水。
   但是,那水,却看不见底。
   让人心内窒闷。
   我下意识要将指环藏住,但是这个隐藏的动作才做到一半,理智便生生地制止了它。
   我不能再让威悠杰猜忌。
   既然已经是过去的事情,就没什么好躲藏的。
   隐瞒,只能制造更多的误会。
   于是,我在脑海中斟酌了下语言,接着,将指环轻轻举起,道:“这是刚才小乞丐。。。。。。”
   但是我的解释没能继续。
   威悠杰漫不经心地打断了我的话:“我看你这么久都没回来,就来看看你,对了,前面那条街新开了一家香辣蟹,你昨天不是说想吃海鲜吗?走吧,一起去。”
   我的手,我那握住指环的手,僵在半空中,伸也不是,缩也不是。
   威悠杰的面上,依旧是看不出什么,他微微一笑,道:“还傻站着干嘛?”
   然后,他拉着我的手,一起离开。
   但是,他拉的,是另一只手。
   另一只没有拿过指环的手。
   那天吃饭时,我好几次,鼓起勇气,想要将这件事情向他说明。

   可是威悠杰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他次次都不动声色地打断了我的话。
   我想,他是在逃避。
   晚上熄灯后,莹莹月光潜入屋中,像纱一般铺在房间里。
   我一直睡不着,我还在想着下午的事情。
   我不想让我们好不容易修补起来的感情再次出现裂缝,所以,我鼓足勇气,唤了他的名字。
   可是威悠杰没有应我。
   “威悠杰,我知道你没有睡,你不用说话,只听我说就好。”这次,我没有停下,而是继续说着:“威悠杰,那枚指环,确实就像是你看见的那样,是当初温抚寞送给我的,两年前,它被我扔在了柜子后面,我便没有再管它。但是小乞丐无意中把它给找了出来,我就拿着看了一下,接着你就上来了。。。。。。威悠杰,你信我吗?”
   我没有再说话。
   房间里是寂静的,只听见我的心跳,演奏着不安的曲调。
   是的,我是不安的。
   
   

番外醒悟
    深夜的清寒一点点地渗入屋子里。
    窗外,那浓紫的天,看上去,是那么沉重。
    身边的盛悠杰忽然搂住了我的身子,紧紧地。
    他说:“我信你,食色……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真的,只要你在我身边,我什么都不在乎……”
    盛悠杰的声音中,已经没有了那种让人又爱又恨的自信。
    那寥落的寒冷就这么渗入我的心中。
    是的,盛悠杰是在逃避。
    他以为,既然自己清楚不了温抚寞在我心中留下的痕迹,那么,他就应该逃避。
    可是,这样的他,已经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盛悠杰了。
    不再是那个时而强横,时而温柔,时而霸道,时而体贴,时而体贴,时而让我恨得牙痒痒,时而让我爱得头脑发热的盛悠杰了。
    他不再快乐了。
    是的,他不再快乐了。
    心内,忽然生出一种荒芜,一寸寸地,啃噬了全部。
    是我,让他变成这样的。
    我囚禁了他的固执,我折损了他的好强。
    他的性情,被我砍得七零八落,再也拼不完整。
    他的快乐,也不再完整。
    我觉得这一切都是讽刺的,这是一个轮回。
    我因为安馨的存在而选择与温抚寞分手,而盛悠杰因为温抚寞的存在而和我产生嫌隙。
    不同的是,我争取了,我不愿意放手,所以我重新抓回了盛悠杰。
    但是,我现在开始怀疑自己这么做是否正确。
    因为,盛悠杰的眼睛,再也不会露出那种自信。
    那种属于他的独特的自信。
    一路走来,他的生活都是顺畅的,这种顺畅是他自己拼搏出来的,他着迷于这种用自己的汗水染成的顺畅。
    但是在我这里,他挫败了。
    人心是最难捉摸的东西。
    他想要的东西,我做不到。
    我发誓,我确实是尽力去做了,可是结果却不是他所满意的。
    但是,盛悠杰还是接受了。
    为了我,他还是接受了这番在他眼中是残缺的爱。
    是的,在他的眼中,温抚寞一直存在于我们之间,他曾经试图逼着我忘却,彻底地忘却,可是我没能做到。
    他本来是要离开的,可是因为我而迟疑了。
    盛悠杰看见了我的痛苦,看见了我的泪水,所以,他决定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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