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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洛伊斯的故事-第34章

小说: 洛伊斯的故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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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公司对他们所提出的和解要求却保持沉默,于是斯普伦格尔知道奥格勒比·诺顿的某位高级管理人员根本不是在冷静的处理问题,对原告律师来说,这是最可怕的噩梦。    
    


第二部分 长路漫漫第十章 激烈的听证会(1)  

      1991年春      
            最高法院首次承认恶意工作环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性别歧视,并明确指出公司如果没有制定并执行反性骚扰的政策,就应当因为恶意工作环境的存在而承担责任。妇女们的证言已经表明埃弗莱斯矿存在恶意的工作环境;下一步就是要证明公司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公司知道或应该知道骚扰的存在,却没有采取措施阻止其发生。    
     1991年3月12日,当黛安·霍奇和琼·亨霍尔兹走进福布斯用红砖砌成的联盟大厅时,地上灰色的积雪足足有半英尺深。斯坦·丹尼尔斯让她俩及另外两位女矿工,米歇尔·麦思茨及戴比·塞莎,提前一小时下班,与联盟的律师一起去开一个会。一个月前,斯坦听说进行集团诉讼资格听证的时间已被定于1991年5月31日,案件将要开庭,而且联盟也被列为一方被告,这使斯坦不得不采取行动。    
    会议室里,和斯坦坐在一起的两位律师分别是希格比和埃里克森,当时,黛安认为他们都是联盟雇佣的律师。直到几个月后,她才知道雷·埃里克森代理的是奥格勒比·诺顿。斯坦请妇女们坐下后,解释说洛伊斯、帕特和凯西·安德森对联盟提起了诉讼,这将使联盟失去它所有的资金,他说案件被诉到法庭根本毫无理由。他知道所有的女矿工都想要一个性骚扰政策,而联盟和公司也正在准备制定该政策。为此将成立一个包括所有女矿工的委员会,当然在座的她们也将是该委员会的成员,而且将来她们都会成为委员会的领导,负责执行这一政策。〃没有什么理由使我们不能并肩战斗,〃斯坦向她们保证,为此,她们必须在法庭上为联盟作证。四位妇女同意了。    
    斯坦给她们看了对洛伊斯和帕特的调查记录中被着重标出的部分。〃他们想让我们说那些事情根本就没发生过,〃黛安回忆说。斯坦还告诉他们,如果法官问到那些乱写乱画的东西和肮脏的图片,她们应根据1991年所看到的情况回答,因为那时工厂的墙都被粉刷过了。黛安还说,斯坦向她们保证,洛伊斯、帕特和凯西的起诉针对的仅仅是墙上钉的东西、黄色笑话和墙上乱写乱画的东西这些,矿上所有员工都会看到或听到。他说,她们的投诉根本微不足道,但却会让联盟破产而让她们自己变得富有。    
    黛安虽不了解洛伊斯和帕特诉讼的全部细节,却很怀疑斯坦的话的真实性。但即使他说的不是实话,她仍然想保住自己的工作;被裁员时的艰辛依然记忆犹新。〃我们努力证明自己的态度坚决,〃她说,〃努力保持对联盟的忠诚。〃    
    斯坦正在有条不紊地实施他的计划。早在一个星期前,他就在总经理办公室接见了马茜·斯蒂尔,马茜刚刚成为办公室一位拿固定薪水的职员。斯坦说:〃马茜,你应当为公司作证,你不再属于联盟。〃马茜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她将不再受到联盟的保护,所以,她最好对公司表现的忠诚一些。    
    她非常生气。〃那时,我才知道联盟是和公司站在一起的,于是,我马上打电话将此事告诉律师们,〃马茜说。她仍然拒绝在法庭上作证,但却同意为〃斯普伦格尔&兰〃提供她所经历的性骚扰及骚扰她的男人的名字的书面陈述,以备他们将来在法庭上使用。至少现在,马茜已经从肮脏的交易中跳了出来,但她是矿上与她比较亲密的朋友中惟一一位这样做的人,这使她与黛安和琼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而她们的友谊也差点崩溃。〃其他妇女的选择和我恰恰相反,〃她说,〃我非常孤独。〃    
    自从〃斯普伦格尔&兰〃将联盟列为被告以来,在这样一个由联盟成员对公司提起的诉讼中,联盟反而支持了公司,这一奇怪的现象已为奥格勒比·诺顿所利用。早在1989年,鲍勃·克拉斯加和杰伊·亨宁斯加德就由最初的不情愿转变为准备全力为公司辩护。克拉斯加在一个备忘录上写着,公司在这次诉讼中的损失可能高达3000万美金。一次,他知道斯坦·丹尼尔斯要来他办公室,就故意把备忘录放在桌子上,然后离开了好一会儿,以便让斯坦有足够的时间看到它。〃这是世界上最不私密的备忘录,〃克拉斯加说。备忘录上省略了一些东西,它没有说实话,实际上诉讼对公司的经济安全没有任何影响。〃但一旦谣言四起,没有人能阻止它,〃克拉斯加说,〃我们没有告诉别人说,赔偿金将由保险公司,而不是埃弗莱斯矿支付。〃克拉斯加知道如果斯坦相信诉讼会使联盟成员失去工作,联盟主席会尽全力来反对诉讼。    
    几个星期后,联盟召开了一次会议,洛伊斯没有参加。会上,斯坦拿着一份修改过的诉状说女矿工们正在起诉联盟,她们会使联盟和公司破产,然后,斯坦开始鼓动支持洛伊斯的同事反对她。1989年8月8日,洛伊斯给简·兰写信说:〃斯坦对他们说,他和联盟正与公司并肩战斗,他们一定会阻止诉讼。他还说,如果女矿工们赢了,我们会得到原本属于资历比较深的男矿工的领班的工作,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这就是洛伊斯的过错。'〃    
    克拉斯加开始逐渐佩服谣言在矿山的威力了。〃那时,〃他回忆说,〃另一群人(主管们)开始散布谣言说那些女矿工卖淫,我为女矿工辩护。但你可以想象,在铁矿山,一旦谣言兴起……那是一个很小的地方。〃关于诉讼的消息使男矿工的妻子们很不安。〃她们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克拉斯加说。    
    克拉斯加吃惊于自己居然也参与到这个诡计中来,他停下了脚步。他比洛伊斯更清楚她承担的压力是多么大。〃洛伊斯能提起诉讼,表明她既勇敢又愚蠢,〃他说。    
    在斯坦·丹尼尔斯的帮助下,公司计划找四位女矿工,黛安、琼·亨霍尔兹、米歇尔·麦思茨和戴比·塞莎,做证人。博勒对她们进行了询问,以便了解她们将来的证言。对琼和黛安的询问被安排在同一天,即1991年5月7日。那天早晨,她们和斯坦一起吃了早饭,斯坦安排联盟付给她们三百美元,作为她们当天接受询问而未去工作的补偿。询问依然在雷·埃里克森询问洛伊斯的那间会议室进行。但博勒没有太多过问黛安和琼的私生活,主要问的是她们的工作情况。她对这几位妇女相当温和,因为她知道有朝一日她们会改变主意,而成为集团诉讼中的一员。    
    这四位妇女都对博勒说她们在工作时没有遭受过性骚扰,墙上挂着的东西、脏话及黄色笑话也没有构成对她们的侮辱。她们还说不相信洛伊斯能代表埃弗莱斯矿大多数妇女的利益。琼称洛伊斯为〃爱哭的孩子,〃她总是在抱怨。〃她不喜欢灰尘,不喜欢换班,也不喜欢男矿工。〃    
    黛安说洛伊斯脸皮太薄,不适合在矿上工作。博勒问黛安:〃你是否跟她说过她应当辞职?〃    
    〃没有当面讲过,但我确实这样认为,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可以在矿上工作。〃    
    〃是不是因为她受到诉状中提到的那些事情的烦扰?〃    
    〃她比我更有女人味,这和你也不适合来矿上工作是一个道理。〃    
    


第二部分 长路漫漫第十章 激烈的听证会(2)  

        
    博勒想:〃她说的很对,我在这里忍受不了五分钟。〃对这些女人来说,那些侮辱不仅看起来很正常,而且有些还甚至认为〃能接受它〃就是一种荣誉,这让博勒很不安。〃要想生存下去,她们必须外表强悍、内心坚强,〃博勒观察到,〃在这一点上,洛伊斯看起来是最不坚强的一个,她的生存应该是最艰难的。(尽管她已经在那里工作了十五年。)之所以这样,可能因为她是一个外来人,或因为这就是她的个性,或因为在她成长的历程中没听过这样难听的话、看过对女性的这样的侮辱,但洛伊斯看起来确实不像其他女人那样坚强。〃但博勒也承认,在某种意义上,洛伊斯的勇敢或至少是坚定要超过其他妇女的总和。    
    尽管黛安同意为联盟作证、反对洛伊斯,她仍然无法不尊重洛伊斯。4月20日,也就是开庭前的三个星期,洛伊斯正在上班,黛安找到她。洛伊斯在日记上记录了她们的谈话。黛安:昨晚我看了《丝克伍事件》,这让我想到你。每个人都知道她是对的,但当工作受到威胁时,她们就都反对她了。    
    负责审理这个案件的是联邦地区法院的詹姆斯·罗森鲍姆法官,斯普伦格尔曾和他打过交道,对他评价很高。1985年,斯普伦格尔代理了一起发生在北伯灵顿的性别歧视案件,案件审理了五个月,该案的主审法官就是罗森鲍姆,斯普伦格尔认为他很公平,也很有智慧。罗森鲍姆是由罗纳德·里根总统任命的,他以工作努力、擅长审理疑难民事案件而著名,并享有博学、思想独立的名声。    
    罗森鲍姆的法庭位于双城,但埃里克森却要求在位于他的家乡德卢斯的联邦法院举行听证会。他争辩说,双方的大多数证人都住在埃弗莱斯,德卢斯离那里更近一些。斯普伦格尔要求听证会依然在双城举行,但罗森鲍姆最终还是支持了埃里克森的意见,这意味着〃斯普伦格尔&兰〃必须把所有文件和审判资料都运送到北部。    
    在听证会上要确定两件事情:第一件为是否将该案作为一个集团诉讼对待,而以前的恶意工作环境案件中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先例;第二件为是否签发禁令。    
    法律上,集团诉讼与禁令救济的确定标准都非常清晰。只有当罗森鲍姆认为该案符合《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规定的条件,才能将之定为集团诉讼:首先,他必须认为,原告足以证明由于性别问题,在埃弗莱斯矿有一群女矿工遭到了同样对待,并且诉讼结果将对她们产生同样的影响。    
    为此,斯普伦格尔将证明的是,埃弗莱斯矿的所有女矿工都面临恶意的工作环境、就业歧视和升职歧视,该案的结果对她们也都有影响。    
    第二,罗森鲍姆将确定将来的集团一方,也就是受害妇女的数量是否足够多,单独审理每个人的诉讼是否没有效率。斯普伦格尔将请法庭认定集团一方包括所有曾到埃弗莱斯求职的妇女,及自1983年12月起,即洛伊斯提起行政诉讼大约一年之前就在埃弗莱斯矿工作的女矿工,这样算来,集团总共有125位成员,其中大多数人都没有被埃弗莱斯矿聘用。剩下的人中,百分之五十以上都拿固定薪水。如果罗森鲍姆认为作为集团成员应限于像洛伊斯、凯西和帕特那样在埃弗莱斯的计时女矿工,那就总共有30人这也可以构成集团诉讼,但只是刚刚好。    
    第三,罗森鲍姆必须认定,各集团成员的诉由具有同样的法律问题和侵权事实,而这些事实都可以由同样的证据证明。斯普伦格尔将辩论称,既然妇女们都在同样的歧视环境中工作,提供的证据将证明每位妇女的诉由在本质上相同。奥格勒比·诺顿则将努力把所有的诉由分割成一个个单独的、互不相干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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