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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1章

剑桥中国史-第8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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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在中国投资的地理分配,1902、1914、1931年表25 (百万美元;括号内为百分数)
资料来源:雷默:《中国的外国投资》,第73页。
1931年以前,直接投资大量集中在条约口岸,特别是上海,如表25所示。日本人在30年代努力把满洲发展成一个工业基地,上面已讨论过了;外资工厂在制造业部门所占份额,表9和表10中有提示。在许多评论者看来,外资企业和中国企业中的外国投资(这常常等于控制)应对中国现代工业发展的受阻负主要责任。用这种观点看,中国公司根本无法同外国公司竞争,因为后者有更多的收入,更好的技术和管理,享有治外法权和免税特权,不受中国官场的劫掠。与这种“压迫论点”相反,侯继明指出,在1937年以前的那些年里,华资现代企业不但没有被挤垮,而且在现代部分中保持一个“非常稳定”的份额。①表26对外贸易额和指数,1912—1936年续表
*单位:百万海关两;从1933年起,价值用元计算,如括号内所示。
资料来源:萧亮林(音):《中国的对外贸易统计,1864—1949年》,第23—24、274—275页;郑友贵(音):《中国的对外贸易与工业发展》,第259页。
虽然可以辩解说,没有外国公司的竞争可能发展得更快,但这决不意味着,没有对外贸易和外国投资的“外在冲击”,中国19世纪的现代前经济有能力走上发展的道路。①除了铁路建设和工业借款外,很难说中国政府借的外债对中国经济有什么好处。这些外债相对高的还本付息费用(利息、贴现、佣金)超过了从中得到的小利益。对1912—1937年间举借的外债根据借债目的所作的一个分析,似乎支持外债对经济无用的结论。②约占外债总数的8。9%(用1913年的物价计算)是为军事目的和偿付赔款借的。另外有43。3%指定用于一般行政目的,主要就是外债的付息。虽然占36。9%的铁路借款是一笔潜在的生产投资,但它的用途受到地方性内战和动乱以及借款合同条款的限制,后者通过划定范围阻止有效的集中管理,几条铁路各自为政,从而不能联营或得到统一管理的其他好处。电话和电报借款是占10。8%的工业借款中最大的一部分。
鉴于缺乏有用的国民收入数据,对民国时期的外贸交易额与国民收入之间的比率只能作粗略的估计。1933年,这年的国内产值有一个可以接受的估量,进口和出口的价值加起来等于国内生产总值的7%。不过,这是在外贸不算少的满洲丧失之后,并且在大萧条开始之后。在20年代后期,中国的对外贸易可能略大于国民收入的10%。这是一个相对低的比例,但在国际上比较,从中国的幅员、发展的水平、与主要海运路线的距离、丰富的资源和巨大的国内市场来看,并不算反常。表26列出1912—1936年中国对外贸易的价值与指数。
以当时物价计算,从19世纪80年代到1900年,进口和出口都有缓慢的增长,从1901到1918年增长加快,然后从1919到1931年,增长速度明显加快。按数量而不按价值估量,贸易的增长就不那么快。在19世纪的最后20年,进口相当稳定;从1900年起有一种稳定的上升趋势,只是被第一次世界大战所中断,我们已经指出,这次战争使中国工业有某种发展的余地。大约从1907年起,出口稳定地增长。可利用的数据表明,简单进出口交换比率的趋势对中国不利(见表26),但这仅对中国经济与世界市场联系的程度有意义,这种联系是对外贸易发展的结果。对中国来说,这种联系不像对其他许多“不发达”国家那么重要。
表27 国际收支差额,1903、1930、1935年(百万元)
资料来源:李卓明:《国际贸易》,载H。F。麦克奈尔编:《中国》,第501页。
表28 对外贸易的结构(现值百分比)
资料来源:郑友贵(音):《中国的对外贸易与工业发展》,第32、34页。
表29 对外贸易在贸易伙伴中的分配(现值百分比)
资料来源:郑友贵(音):《中国的对外贸易与工业发展》,第20、48—49页。
在民国的所有年份,跟19世纪80年代以来的情况一样,中国的对外贸易以入超为特点,经常帐户结余始终是入超。中国支撑商品入口超过商品出口的能力,看来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华侨年复一年地流回本国的汇款,以及新的外国投资。不过,一切可以得到的关于中国国际收支差额的估计,即使在汇款和投资都考虑到以后,都包括一个相当数目的“未予说明的”项目。
表27中对1903、1930和1935年的估计,是分别由H。B。莫尔斯、C。F。雷默和中国银行作出的。
在19世纪中叶,中国的主要出口货是丝和茶。它们在1871年占出口总值的92%,在19世纪80年代降到80%,1898年降到50%,自那以后继续下降如表28所示。在20世纪中,虽然仍以自然资源产品为大宗,但中国的出口相当多样化了。新的主要出口货是大豆及其制品,主要产于满洲。愈益重要的还有出口日本的铁矿石和煤,以及日本人在中国的纱厂运往日本的棉纱。
鸦片是最重要的进口中国的货物,直到19世纪90年代它才被棉布和棉纱超过。大约在1900年,棉布和棉纱构成进口总值的40%。中国华资棉纺厂和外资棉纺厂的发展,导致棉纺织品进口的下降。为了供应这些新纱厂,中国变成了一个相当大的原棉进口国。到1936年,国内的棉花生产差不多可以满足需要;但在1945年以后的时期,原棉再度严重短缺,这说明了农业生产的下降和内战对运输的破坏。大体上,工业原料和装备在进口总值中的比例稳定但缓慢地增长,而这样一些消费品如棉织品、烟卷和火柴则下降。在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大米、小麦和面粉在进口货中曾上升到重要地位,但随着1935和1936年的经济复苏又下降。农村特别是城市的人口增长,停滞的农业产量,落后的运输,使得供应中国城市人口的任务始终是一个难题。
表29列出中国和其主要供货人和买主的贸易的比例。在1906和1936年间,贸易渐渐多样化,如分配到“其他”项目的百分比的增长所示(从香港进口的急剧下降,是1932年实行新的发货票规定的结果,这种规定想要确定经过香港运往中国的货物的真正来源国)。英国、日本和美国是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日本贸易在满洲和华北居支配地位,在南方最小。英国与此相反。美国贸易在30年代中期超过所有其他国家,集中于华中。1931年后日本份额的下降在某种程度上是测量“满洲事件”后中国人抵制效果的尺度。
剩下的问题是上述对外贸易和外国投资模式对中国经济的全面影响。我们曾明确指出,这些影响总体上比在其他许多“不发达”经济中小得多。但在许多中国和外国的观察家看来,它们对形成中国现代史的过程是最为关键的影响。我们认为,现在的困难是如何从外国对20世纪中国复杂的总影响中分离出纯粹的经济因素。①中国因近代与西方的相遇而改变了,正是获得经济利益的希望首先把外国人及其生活方式带到了中央王国。外国的经济活动,对在中华帝国的边缘形成一个华资和外资企业的贸易与制造业的小小现代部门,起了主要作用。但中国经济总体上没有大的变化;顶多不过是出现了一种“局部的发展”。外国对现代经济部门的主要作用,建立在强制的低关税和治外法权的特权上,受到本国高度发达的工业经济的支持,并得力于从赔款和偿还给外国债权人的借款中吸吮资本。但所有这些对中国经济的停滞只应受到部分的责难。过此就是掩盖意识形态和政治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是西方冲击的最深刻的后果,它几十年来阻挠一种有能力替换过去的儒家帝国模式、并利用现代工业技术所固有的经济发展可能性的新的政治一体化的出现。
中国的经济,至少在本章所涉及的年代,在中国历史戏剧的展开中没有占据舞台的中心。它只是配角中的一个——也许只有几句精选的台词——听候皇帝、官僚、外交家、将军、宣传家和党的组织者的吩咐。
① 罗伯特·F。德恩伯格:《外国人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见珀金斯编:《中国现代经济》,第28—30页。
① C。F。雷默:《中国的外国投资》,第170—171页。
① 侯继明:《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第17—22页。
① 同上书,第138—141页。
① 德恩伯格:《外国人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第39—40页。
② 侯继明:《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第29页。
① 见本书第3章,费惟恺:《外国在华的存在》。
第3章 外国在华的存在
外国在民国初期扎下根来,这表现在许多方面:领土、人民、通过条约或单方面要求取得的权利、武装力量、外交、宗教、商业、新闻业、海盗般的冒险以及种族的态度。本文在下面将扼要地论述外国人对中国的政体、经济、社会和心态进行冲击的各主要形式的一些方面。外国的存在在生理、智力和精神方面引起的结果仍不是本文所能总结的范围。
外国的网络体系
不像印度、东南亚(泰国除外)和非洲的大部分地方,中国没有被在19世纪后半期强行进入虚弱的清帝国的外国列强所瓜分和统治。中国太大,任何一个强国不能独吞;它似乎又是极其令人眼花缭乱的战利品,不可能进行满意的分脏。结果,中国的主权受到损害,但是它从来没有濒于消灭。外国人始终承认存在他不得不与之进行斗争的中央或地方的中国权力。但是,在中国领土的一些地方,为了外国要求者的利益,以及由于过于虚弱的中国无力拒绝的要求,那种权力正式地被削弱甚至放弃了。这些地方是形式不同的条约港口、租界、租借地和列强的势力范围。
条约港口
“条约港口”(treaty port)是一个变化不定的名词。“港口”的精确界说是一件引起争议的事,因为授予外国人以居住权和贸易权的南京条约(1842年)的英文本更广义地写成“cities andtowns”(城和镇)。但是,上海、广州、福州、厦门和宁波是海港,这是没有问题的。到1893年,增辟了28个地方进行对外贸易,在1894至1917年又增辟了59处,在1917年总数达92处。其中有的是内地城市或在中国陆上边境的一些地方;另一些是沿海港口或满洲的铁路交叉点;许多增辟的地方则是长江或西江江畔的港口。总起来,他们通称为商埠。从法律上说,开放对外通商的港口分为三类:“条约港口”本身,即由于某项国际条约或协定而开辟的港口;中国政府无条约义务而自愿开辟的“开放港口”;“停靠港”,外国轮船获准在那里登岸或载运乘客,并在某些限制下载货,但是外国人不得在那里居住。到了1915年,这92处中只有48处保持海关关卡,这个事实说明,许多地方在中国的国际贸易中没有发挥重要作用。
在“条约港口”本身,中国的主权在两个重要方面被削弱了:首先,外国国民在其领事的治外法权的管辖下,在这些地方可以居住,拥有财产和从事工商业(而且可以带护照在内地旅行,但在法律上除传教士外,不能在内地居住);其次,在某个条约港口已经卸下的外国货,付了一次进口税(按照中国不能控制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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