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其他电子书 >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

第50章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第50章

小说: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中“缓刑”指的是死缓,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两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死缓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是一种刑罚,而缓刑是一种处刑制度。
    缓刑与死缓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前提;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两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法律课堂:
    缓刑是我国重要的刑罚制度之一,体现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刑事政策。适用缓刑,既表明了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犯罪行为的否定,又体现了对犯罪分子一定的宽大政策。在维持原判刑罚效力的基础上给犯罪分子以悔过自新的机会,充分体现了我国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有利于教育改造犯罪分子。

 … 手机访问 s。……… 【松鼠爱吃肉】整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