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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推理迷的守则』祸从天降-第5章

小说: 『推理迷的守则』祸从天降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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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是爬蔓儿的植物,她便找了几竿竹子,搭了个供它攀援的花架。最后剩下两三根,想留作备用,就也扔在楼顶了。”
  “可是,如果竹竿本来就该在那里,你又怎么判断留在现场的它一定和案件有关?”
  这一下回马枪,杀得A探长肃然起敬:
  “这一点,我们问过竹竿的故主。那老太信誓旦旦地说,她把竹竿紧紧地捆好了,整齐地放在天台的另一个角落。所以,不可能它自己脱出来,又被风吹到我们发现它的地方。一定是有人把它抽出来,拿过去,想派什么用场。我对这个判断有信心,因为那老太的证言非常可靠。她一看就是个严谨缜密到偏执的人,身上有一股让人不得不相信的力量。”
  “是,长成那模样、有那爱好的,我也相信。”我低头啜了口茶水,有些阴暗地说,“可是,这个案子,并不像那老太太一样,令你深信不疑吧?”
  “你什么意思?”他按下眉头,比我更阴暗。
  “你一直让我去找那个神秘男人,可是,找他干什么呢——如果你不能百分百确定他就是凶手的话?我可不想操了多少心、费了多少力、下了多少功夫,最后帮你抓到他了,你还在困惑‘人真是他杀的吗’。现在,几乎所有的线索,都在指证一个真相:有个人,就是这个男人,蹲在天台围栏上,瞧准范先生走过来的时机,用竹竿拨落22层的一只花盆,让它砸在他头上。这是谋杀!这个手法,有那么多事实证明,或者再多几条证明,也不能解开你固执的心结。你始终认为,用这种方法去谋杀,真的能成功吗?难度也太大了吧。或者退一步说,侥幸成功了,可是谁会预期它就能成功?谁会策划这么小概率的事情?比这简单的方法多了。比如说,他那么爱跟踪,之前范先生又酷爱夜生活,晚上从停车场出来,三四点钟了,深更半夜,人烟稀少,他完全可以跟在后面,在他进小区之前,一块板儿砖解决问题,费这个劲呢?正是这种潜藏在你心底的不确定性,给你制造麻烦,影响你的判断,让你意兴阑珊。要是你坚定一点,那人可能早找着了。我绝对不希望一番运筹帷幄之后,把那人带到你面前,你还是这副‘我也没把握,我估计一会儿就把你放了’的鬼样子。”
  “那好。”A探长似乎有点受不了我的语言风格,“你要怎么说服我,有人在用这么异想天开的方式犯罪?”
  “我可以引用老一辈逻辑主义革命家福尔摩斯先生的名言,说排除所有不可能,剩下的再匪夷所思也是真相;我也可以告诉你,当代日系推理小说中,比这异想天开的法子有得是。但那都没意思,我要用中国古典文化说服你。如果你接受过九年制义务教育,且用的是全国统一教材的话,你一定学过那篇课文,陈康肃公和卖油翁的故事——油如直线般滴入葫芦口而不湿铜钱,神乎其技吧?但是,‘无他,但手熟尔。’”
  “你是说,熟能生巧?”
  “不错。这个手法的实现,必然需要同样或近似环境下,反复多次的练习。关于这练习,我们有证据,小区里集中掉落的花盆。这一定是他做的,他放弃跟踪开始不定时出没,与那么多花盆的陆续砸毁,都在案发前几天,有一个时间上的重合。当然,还有个更直接的证据:如果他真的在四大楼顶进行过巡回演练的话,一定留下过脚印。案发楼除了当天最新鲜的脚印外,一定还和其他三栋楼一样,留有近几天的次新鲜的脚印。这个细节你没告诉我,是等我自己猜吗?”
  A探长搔头讪笑:
  “可你猜出来了。”
  “还有,掉落花盆的线索,你们搜集得很没水准。当你给的线索刚刚透露出这个手法时,你紧接着说到了花盆的频繁掉落事件。可我根本不用听个数——多少个不重要,就知道这里面有个固有矛盾。”
  “矛盾?”
  “使用这个手法,必须练习;而练习,就有矛盾:如果练得少了,无法保证成功率;而练得多了,砸掉太多花盆,小区中多半已有风闻,不会像你们调查时那样,大家都以为是自家个案。各家掉落的花盆,是个很有含金量的线索,而你们没有进行统计甄别筛选,而且数据也不完全。”
  “怎么讲?”
  “小区里四栋楼,按照一般规律,应该都是22层。他练习,应该只针对这最高层,21层往下想必竿长莫及。所以,1到21层,那些数据与本案无关,完全删去!”
  “可是,那为数不少……”
  “拜托,按照设定,你是个中年大叔耶,应该警察当过十来年,经手过不少案子了吧?别装得跟新手一样无知,那些证人是什么样子,你该很清楚吧?有些拼命往后躲,有用的线索也瞒着不说;另一些削尖了脑袋往前凑,没用的也一股脑倒给你。那些无关的花盆,也许是被宠物猫扑了而它很会装无辜,也许是被家里的孩子碰了而他不敢承认,甚至可能是听说警方在收集花盆的线索,而自己几个月前曾掉过一个,一时回忆起来却鲜明得好像就在近几天。哪个案子缺少过穿凿附会的人呢?”
  “但是,去掉那些,数量可就更少了。你说的,不够练习的。”
  “所以我说,数据不全呀。你一定漏掉了某些地方。我想,你所谓的25个,是指切实掉到楼下、砸成碎片的数量?”
  “对呀,当然了。”
  “这就是问题所在。既然能掉下去,这些人家想必都是裸着阳台的。而根据律师的说法,小区里有一半左右的家庭安装了玻璃和护栏。你有没有问过——仅限22层——那些装了护栏的人,他们家的花怎么样了?”
  “你在想什么呀?!”A探长完全瞠目,“有护栏挡着,里面的花盆又跌不到楼下,有拿它试验的价值吗?”
  “你仔细想想,我们的嫌疑人作练习,是在练习什么呢?第一,花盆的摆放位置和它落点之间的对应关系;第二,从花盆跌落到它掉到离地面一人多高所用的时间。这两项看似麻烦,但其实只要通过一些非常简单的最低级的初中物理力学实验,就可以得出比较精确的结论,根本无须太多练习。只要那25个排除了21层以下的之后所剩的寥寥几个,就足以胜任。需要苦练的是什么?是第三,出手瞬间的迅速,花盆翻倒的最佳受力点,选择什么样的植物最容易完成任务,这才是必须一试再试的。而试验这些,需要破坏性吗?不需要。这就是解决那个矛盾的唯一途径:他完成了足够多的练习,却没有造成相应多的破坏,所以小区居民毫无察觉。他利用那些摆在护栏里面的花来训练一击必杀,也许那数家住户这些日子每天都要把倒向护栏外的盆栽扶起来,但因为没有造成任何损失,也就不会去在意、去深究、去跟别人碎嘴子,也许只会以为花盆底不够平,或者台子有点斜,这又有什么要紧呢?”
  A探长目光闪烁,看来尚在信与不信之间。
  “这样吧,我也不指望能红口白牙地说服你,我给你两个验证的指标:其一,如果我的推断没错,那些阳台用护栏围起的家庭,他们放在那里的盆栽,也有倒向楼外的现象,而且还发生得相当多;相应的,那些阳台让玻璃封住的家庭,就完全没有这种现象,因为封死了竹竿进不去;其二,我们凶手的试炼中,还包括对植物的选择。不管是试出来的经验,还是纯理性的分析,我大胆猜测,那些砸掉的和有护栏保护没砸掉的,所有的受害花等,它们大多数的株形,你仔细观察,都是一致的!都是那种植株较高,叶片比较茂盛宽大的。这种花的重量集中在上半部,重心高而不稳,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力道,就可以应手而落,绝对是完成这个计划的上上之选。如果不采用这样的好条件,万一那魂牵梦萦的杀人时刻到来时,那花太稳当了翻倒需要的力度太大,跟你一较劲,机会转瞬即逝,可不敢冒这种险。”我督促A探长拿出记事本,“这两条,你记下来,从我这儿回去你就调查。如果不是这样,那从现在这一刻往后,我再说的什么你都别信,你就当我胡说八道!”
  也许是被我的气贯长虹震撼了,A探长乖乖地做起了记录。我不停口地推理着:
  “经过几天的集训,我们的凶手功力大增。他对花盆的落点了如指掌,能准确地估测范先生走向死亡的时间和距离,并能轻轻松松随手一拨,就让‘凶器’进入自由落体状态。实行上已经毫无问题,但还有一个前提:范先生必须自己走到那个该死的点上去!如果他就不往那儿走,你时间掐得再准,砸不着他也是枉然。按照一般人的行路习惯,大家都会贴边走,所以不用担心预备死者太往外了,却必须顾虑他可能太靠里了。如果范先生跟黄花鱼似的喜欢溜边,紧贴着阳台底下走,那可就没戏了。所以,得想个办法保证他自寻死路。这就要靠那堆纸箱子了。
  “案发那天,他特意将它带进来,还分了几层又高又广整整齐齐地垒起来,这些精力这些汗水都不是白给的,必然要有大用啊。事实上,它不可或缺。之前你描述纸箱的那段文字其实并不清楚,如果我没理解错,应该是这样的:范先生必须经过纸箱旁边,才能走到他死亡的地点,而且过了纸箱只要再走两步,距离非常之近。”得到A探长的首肯后,“你看,多么巧妙!他用纸箱把紧贴着楼外墙的那块空地给占上了,范先生自然不能再走了,要走就得从纸箱边上走。而且你说过,纸箱堆了好几层,很高,应该过人了吧?而途经其下的路人,可不知道里头是空的,面对这种比自己脑袋顶还高的大型堆积物,一般人都会下意识地再躲开点,想着‘可别倒下来砸着我’,这样他和楼相距就更远了些,就踩到了会被砸死的那条水平线上。然后,就是再走两步的事儿,谁也不会在这么短的距离内突然拐一个大角度,于是,自然而然地,他走到了那预设的宿命之点上。”
  我的两条验证,A探长早已记完了,现在正用笔无意识地在本子上划着横横竖竖的线条。
  “可是,箱子是案发当天才带进来的。作为案件可行的这么重要的前提,之前不曾测试过一次,到底能把人驱离多远,哪儿就掌握得这么恰到好处?”
  “做这么大动静的测试,不怕太嚣张吗?而且,这种‘路人会离纸箱多远’的数据,非得在这个小区收集吗?在别的地方一样可以完成吧。”
  A探长骤然停笔,笔尖荫出一轮黑迹。他缓慢地眨着眼睛,中肯地点着头:
  “确实,如果他按照你说的,做了这些前期工作的话,这种手段的成功率一定会大幅度提升。如果你再能给我一个理由,凶手选择这种麻烦手法的理由,我就会深信不疑。”
  “这个理由,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现在说了,无疑会破坏我这一套推理的整体性,所以,我将在后文中选一个恰当的时机告诉你。”
  “好吧,那我先在心里记着、存疑。”A探长最大限度地包容了我的任性,“不过,你鸡零狗碎说了这么多,也该给我点实质性的进展了吧。”
  “这个嘛,在触及核心之前,咱们还需要进行一个小小的确认:现在,犯罪手法如上所述,就是这样的,而凶手呢,就是这个人——这都是线索显示的。而我现在要问,这些线索,是真是假?会不会是伪造的呢?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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