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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人类理解研究-第18章

小说: 人类理解研究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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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是只凭经验才能知道,你在某种方式下,带某种调子和抑扬来发出那个声音时,意思是叫它么?
  在这些事例中,我们可以说,动物就在直接刺激它的感官的那些物象以外,推断出另一种事实来。我们也可以看到,动物所以能根据当下的物象来料想它所见为常伴着相似物象而来的那种事情,它那种推断也正是根据于过去的经验。
  第二点,动物的这种推断一定不能建立在任何论证过程或推理过程上,它一定不能借推理来断言,相似的事情必然跟着相似的物象而来,自然的作用永远是有规则的。因为这里如有任何这一类论证,那它们也一定是太深奥的,不是那样不完全的理解所能观察出的,因为要想把它们发现出来,观察出来,就很需要一个哲学天才的绝大细心和注意。因此,动物在这些推断中一定不是受推理作用所指导的;儿童们也不是这样的;一般人类在其寻常行动中和结论中也不是这样的;就是哲学家也不是这样的;他们在活动的生活方面,大部分也和俗人一样,也是被同一通则所支配的。自然一定供给了他们以应用较广而作用较快的另一种原则,而且由因测果的这个推测作用,在人生中既然有这样大的影响,那自然一定不会把它交给那样不确定的一种推理过程,论证过程。这种说法在人类一方面纵然是可疑的,而在动物界一方面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不过这个结论在动物方面一经稳定地建立起来,我们正有有力理由依照一切类推规则断言,它应该毫无例外地为人们所普遍承认。只有习惯可以使动物由刺激它们的感官的各种物象来推测其恒常的伴随,并且使它们的想像在所谓信念的特殊方式下根据一个物象的出现,来构想另一个。在我们所观察到的一切事情方面,不论是高等的,或低等的,它们这种作用,只有这种解释法,并没有别的解释法①。
  ①关于事实或原因的一切推理既然只是由习惯来的,因此,我们正可以问,人类的推理为什么远远胜过动物,而且在人类自身方面有的人也比别人更善于推理?同一的习惯对于一切动物和人没有同一的影响么?
  我们这里要简略地来解释人类理解间的那种显著的差异。在解释了这一层以后,人和动物间差异的原因就很容易了解。
  一、我们如果活了一些时候,并且熟悉了自然的一律性,则我们便养成一个概括的习惯,根据这个习惯,我们就常把已知的转移到未知的上边,并且来构想后者和前者相似。借这个概括的习惯的原则,我们甚至于认定单单一种实验为推论的基础,而且那个实验如果做得很精确,曾经免除了不相干的各种情节,则我们也会相当确实地料想有相似的事情。因此,观察各种事物的结果,乃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但是一个人的注意、记忆和观察,既然可以远远超越另一个人,这就使人类的推理发生了很大的差异。
  二、如果有一些复杂的原因来产生一个结果,则某一个人心或者比别个人心较为广大,较能把握住全体物象,较能正确地来推测结果。
  三、有的人往往比别人能进行较长的一串推论。
  四、许多人在思想久了以后,观念就纷乱起来,容易将此作彼。这种弱点也是有各种程度的。
  五、结果所依靠的那种情节往往同别的外来的情节相混。要想把它们来分开,往往要费很大的注意,精确和遐想。
  六、由特殊观察来构成概括公理的这种过程,是一种精细的作用;但是人心既然不能面面看到,而且它又仓卒、又狭窄,所以它之在这方面发生错误,乃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
  七、我们既根据相似关系来进行推论,所以一个人如果有较多的经验,并且较容易想到各种相似情节,那他也就较善于推理。
  八、由成见、教育、情感和党派而来的偏见,其作用也是因人而异的。
  九、我们如果相信人类的证据,则书籍和谈话也可以扩大人的经验和思想,这种情形也是因人而异的。
  我们自然容易进一步发现出使人类理解互相差异的别的情节来。
  不过动物的大部分知识虽然是由观察来的,可是还有一大部分知识,是它们由自然的手中得来的。这种知识远过于它们在平常情形下所具有的才能,而且它们在这方面也并不能借最久的实践和经验有所进步。这些知识我们叫它们为“本能”(Instincts),我们对它们一向表示惊羡,认它们是很特殊的一种东西,认它们为人类理解的一切探讨所不能解释的。但是我们这种惊异是会消灭或减少的,如果我们知道,我们和畜类所共的那种实验的推理,虽是全部生活所依据的,可是它也不是别的,只是在我们内在活动而为我们所不知晓的一种本能或机械的力量。这种本能在其主要的作用中并不借助于观念的关系或比较,因为这只是我们智慧官能的特有对象。教人类来躲避火的那种作用,正是一种本能,它正如以孵卵的艺术来教鸟的那种本能一样,正如以育雏房的全部结构来精确地教鸟的那种本能一样;两种本能虽不一样,其为本能则是一致的。

第十章 神迹

  第一节
  在梯洛岑博士(Dr.Tillotson)的著作内有反对“神肉实在说”、(RealPresence)的一种论证。对那样不值得认真反驳的一种学说,他那个论证也就够简洁,够精美,够有力了,别的较好的论证也就难以再找到了。那个博学的教长说,人人都承认,那种权威,不论根据圣经或传说,都只是建立在圣徒们的证据上的,因为只有他们亲眼见过我们“救主”为证明他的神圣使命而行的那些神迹。因此,我们对基督教真理所有的明验,不及我们对自己感官的真理所有的明验那样可靠;因为即在原始建立宗教的人方面,前一种明验也不比后一种大。那种明验如果再传给他们的信徒们,则它分明又要减弱一等。任何人之相信那些证据,都不及他们相信自己感官的直接对象。一个较弱的明验也从不能消灭较强的明验,因此,神肉实在说纵然在圣经中明白给我们显示出来,而我们要相信它,那也是和正确的推论规则恰恰相反的。这种教条所根据的圣经和传说,我们如果只当它们是外部的证据看,而且我们如果不曾借圣灵的直接感动来心领神会它们,那它们的明验便没有感官的明验那样强烈。因此,那种教条是和我们的感官相冲突的。
  这类论证是最中肯的,它至少定会把最僭越的迷信和偏执平息了,使我们免遭它们的鲁莽的诱惑。我敢自诩说,我也发明了一种与此相似的论证,而且我想,那个论证如果是正确的话,它在聪明而博学的人们方面,一定会永久防止住一切迷信的蛊惑,因此,世界只要存在,那个论证是永久有用的。因为我想世界只要存在,则在神圣的和世俗的历史中,一定常有神迹和怪异的记载。
  在关于实际事情的推论方面,经验虽是我们的唯一的指导者,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种指导者不能永久是无误的,在一些情形下,它是容易使我们陷于错误的。在英国的风土之下,某人如果预料在六月中的任何一个星期,比在十二月中的任何一个星期,天气较为晴美,那他的推论自然是正确的,而且也契合于经验,不过结果他也许会看到,自己竟然错了。不过,我们可以说,他没有理由来抱怨经验,因为经验往往事前就借各种相反事情(我们可以借精勤的观察知道这一层)告知我们以它们的不确定性。一切结果并不同样确定地由它们的假设的原因而来。有些事情,在各国各代,人们都见它们是恒常在一块相会合的;有些事情是变化较多的,往往会挫沮我们的预期。因此,在关于实际事实的推论中,由最高度的确信到最低的可然证据,其间的信念程度是极参差不齐的。
  因此,一个聪明人就使他的信念和证据适成比例。在建立于无误的经验上的那些结论中,他以最高度的确信来预期将来的事情,他并且以他过去的经验作为那种事情将来要存在的证据。在别的情形下,他的推论就得较为谨慎一些。他要衡量各种相反的实验,他要考察那一造是被较多的实验所证实的,在找寻出那一造以后,他就带怀疑踌躇之态来倾向于那一造;即在最终他确定了自己的判断以后,那种明验也超不过我们所谓可然性(Probability)。因此,可然性的含义就是在相反的各种实验和观察中有一造胜过其余一造,并且照那种优势产生出某种程度的一种明验来。如果一造有一百次实验或例证,另一造只有五十次,那我们对于任何事情的预期是很不定的;但是一百次一律的实验中如果只含有一个相反的实验,那我们就会合理地生起颇强的信念来。在一切情节下,我们必须把相反的各种实验平衡一下,并且从大数中减去小数,以便知晓较大明验的精确力量。
  要把这些原则应用到一个特殊的例证上,那我们可以说,任何种推论都不及由他人证据得来的那种推论,都不及由亲身观察者的报告得来的那种推论更为寻常,更为有用,更为人生所必需。这种推论,有的人或者不承认它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上的。我并不为字面来辩论。我们只可以说,我们所以相信这一类的论证,并非由于别的原则,只是因为我们观察过人类证据的真实,并且观察过事实和证人的报告常是相契合的。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概括的公理说,各种物象之间并没有可以发现出的联系,而且我们由此及彼的一切推测,都只是建立在我们所经验到的它们的恒常而有规则的会合上。由此看来,我们不应该说,这个公理不能适用于人类的证据方面,因为人类证据和任何事情间的联系,也同别的联系一样是没有必然性的。记性如果不是有几分持久力的;人们如果都没有一种爱好真理的趋向,一种忠实无欺的秉性;他们如果在被人发现出自己的虚伪以后,都感不到羞耻;而且我们的经验也不曾证明这些性质是深植于人类天性中的;那我们就丝毫也不能相信人类的证据。一个精神错乱的人,或以虚伪和凶恶著称的人,对我们是没有丝毫权威的。
  由证人和人类报告得来的证据既然凭借于过去的经验,那么这种证据就是跟着经验变的,而且它之能成为证明或可然性,也只是看某种特殊的报告和某种特殊的物象,其会合是恒常的,还是不定的。在这类判断中,有许多情节是应该考察到的;在决定这方面所起的争执时,我们所凭借的最后标准总是由经验和观察来的。这种经验如果在一方面不是完全一律的,那我们由此所生的判断中一定含有不可避免的相反情节,在其中一定有相反的论证可以抵消它的力量,一如在其他一切证据方面一样。我们对于他人的报告,往往要犹疑踌躇。我们要比较能引起疑虑和不定的那些互相反对的情节。我们如果发现了占优势的一造,那我们就倾向于它;不过我们的信念仍是会按照它的反对方的力量而减弱的。
  在现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的证据可以由几种原因发生矛盾:或则由于有相反的证据与它对立;或则由于证人的品格不良,数目不多;或则由于他们提出证据的方式可疑;或则由于这些情节结合在一块。在各个证人互相矛盾时,在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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