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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夜雨百年心-第37章

小说: 夜雨百年心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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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出嫁的姑娘就是在香港也不多见,所以罗美卿会着急。倩余接着说,“好像他和你很熟,我都没怎么听他叫你唐小姐。” 自从上次圣诞茶会以后,文强和宝姿见面,虽然还是只谈公事,但只有他们俩的时候确实比较少叫她唐小姐了,但是也不知道要叫她什么好,很多时候就略过称呼,但有时候还是不是很方便,于是宝姿就说,你叫我Bonnie吧,比较顺口。于是文强有时候就这么叫她。但是刚才他离开的时候,他对曾倩余说的是“曾小姐,再见。”但接下来他对宝姿只说了“再见。”所以倩余有此一问。宝姿就告诉了倩余自己的弟弟现在在他那里做事,大家确实比较熟。其实她和文强依然不是很熟,还是客户关系,连朋友都说不上。

宝姿的车停在了一个三层公寓的门口。她开了后盖,两个人一起把倩余的箱子拎了出来。唐家的其他几个佣人已经等在门口了,倩余其他托运的东西已经被他们拿了回来,现在等小姐来开门。宝姿给倩余找的这个住处,是在二楼的一个小套公寓,很安全又安静,离倩余要去做事的地方近。进去以后,宝姿还说,“如果我也可以搬来一起住就好了。”倩余说,“你外公不会愿意的,你父母也不会同意。”宝姿点点头,说,“以前在康桥我就和别人合住。”倩余不好接话,于是指着搬上来的几个箱子其中的一只说,“这是你舅舅让我带给你们的。”





第二部 (二十九)

宝姿的舅舅,也就是罗美卿的胞弟,罗耀嘉的独子,罗启瑞,比姐姐小两岁,母亲任惠心生他的时候难产去世,但是罗启瑞从小到大却健健康康,无病无灾。罗耀嘉因亡妻的关系对这个儿子自然更是宠爱有加。以罗家的家世,罗启瑞与罗美卿姐弟自然是衣食无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是罗耀嘉早年政府公务繁忙,刘碧霞毕竟不是母亲,她有自己的一家人还有自己的孩子,所以俩姐弟从童年开始就相依为命,罗启瑞更是倍感孤独,母亲对一个男孩子来说,有无法替代的作用,虽然罗美卿是姐姐,但是年岁和弟弟接近,更像一个玩伴儿,所以罗启瑞自小就非常地渴望母爱和家庭温暖。

罗耀嘉不是没有想过续弦,也曾经约会过一些女士。但是一直也没有找到投缘的人,虽然他和任惠心只做了四年夫妻,但是情深意重,再找一个知心人也不容易。任惠心美丽温柔,贤良淑德,慎言敏行,使罗耀嘉在各方面都获益良多。罗美卿就大有母亲的风范,但她没有母亲那么聪慧,而唐宝姿就更接近并超越她的外婆,不仅是长相,还有品质,她虽然是女孩,但在罗耀嘉的心里,比弟弟唐鹏更受宠。而且任惠心为罗家诞育男丁而亡,这在罗耀嘉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一笔,是深深的感激也是深深的愧疚深深的遗憾。所以后来,他也就自然而然地放弃了续弦的想法。罗启瑞没有母亲,性格比较孤僻,父亲和他相处的时间又少,而且罗耀嘉是一个很理性的人,不会纵容孩子,一有时间就训导儿子,望子成龙。所以罗启瑞和父亲的关系一直紧张,还喜欢亲近比自己年长的女性。

到他十六岁念高中的时候,罗耀嘉生了一场大病,家里请了一个看护,是个二十岁的未婚姑娘。这个时候姐姐已经去了外面念西医书院,那时候的港大的前身,住在书院里,不是天天回家。他和这个姑娘朝夕相处,就萌生了感情。罗家家世显赫,罗启瑞又是独子,于是这个姑娘也使了一些心计。就在两人酿成大错以前,一个偶然的机会被罗耀嘉发现,这个姑娘自然是被遣走了。之后,罗耀嘉在家里大发雷霆,动用家法,他觉得这件事事实上都是儿子的错,是儿子不学好,就算这个姑娘也有错,那儿子做为男方,也应该承担所有的责罚。罗启瑞并不辩解,他本来就不怎么和父亲多说话。他只是默默地承受了一切,最后他对父亲说自己想离开香港。罗耀嘉不允,说如果没有自己在身边管他,他将更加无法无天。罗启瑞就说,你什么时候管过我?我留在香港,你不怕我去找她?这前一句话给了罗耀嘉很大的打击,他对儿子一片赤诚,万般宠爱,就换来这么一句话?这后一句话,也让他深深的顾虑,儿子执拗的性格,他不是不知道,他也担心他再去和这个护士纠缠不清。他在妻子的遗照前默默地流泪。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他决定把儿子送去英国。罗美卿见父亲和弟弟闹得很僵,心里也很着急,爸爸既然想把弟弟送走,她觉得两个人分开一下也好。可她没想到,弟弟自从去了英国以后,就再也没有回过香港。

罗启瑞最初住在罗耀嘉一个英国的朋友家里,因为罗耀嘉不舍得儿子去住寄宿学校。这个朋友是英国人,夫贵妻贤,子女众多,其乐融融,给了罗启瑞很大的温暖。他念了牛津以后,闲暇还时常回这个家里,他们也把他当作一家人。但是他从来没有给父亲写过一封信。他和姐姐一直联系,他相信他的情况姐姐都会告诉父亲。他和父亲的感情不深,虽然他知道父亲都是为了他好。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也不想回香港再去面对父亲。而且他少年就出来,早就养成了独立的习惯,他如果回香港,就是罗耀嘉的儿子,而不是罗启瑞,他并不稀罕,尤其是这么一个严酷的父亲。他自己本身也很西化,香港的落后,他不是不知道,他不想回去。后来他就留在了伦敦做事,他娶的是原来罗耀嘉那个朋友家里的一个女儿,比他长两岁,生的两子两女,虽然姓罗,但都是混血。这一点又伤透了罗耀嘉的心,他没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娶英国人,他不仅觉得自己和罗家被损害了,他还觉得自己和罗家被侮辱了。自然他和那个英国朋友也不再联系了。

所以宝姿姐弟每次去伦敦就住在舅舅家里,放大假过大节也在舅舅家度过,倩余是她的密友,自然也被邀去过。宝姿和舅舅共同话题非常的多。她知道外公是怎么想的,但这些是长辈间的恩怨,她不好评价和置喙。舅母不会说中文,但人很好,对他们姐弟也关怀备至。她和舅舅的子女也都谈的来,他们都有中文名字,中文说得也不错,从这一点上,她觉得舅舅至少没有忘记香港,没有忘记自己是中国人,但是她也不好在外公面前说这些,因为在唐家,在罗耀嘉的面前,从来没有人提罗启瑞这个名字以及和他有关的任何事。她和母亲罗美卿私下里倒常会谈论舅舅及舅舅的家人。她和弟弟还有这次倩余从英国回来,舅舅舅母都有给罗美卿带一些东西,是一些上好的英国的家居用品和洋货。罗美卿自己收了,写了回信,也不告诉父亲,但是她知道父亲知道。





第二部 (三十)

凌小珊在第二年的春节过后不久就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就像老太太希望她的那样,也像她自己希望的那样。她给儿子取名叫丁爱伟。丁力嫌这个名字还不够气派,但是老太太喜欢,觉得名字就是要简单点儿好养活,丁力这个名字就是这样,所以如今你还活得好好的。丁力就郁闷了,说,妈,这都是哪跟哪儿,现在别说一个儿子,就是十个儿子我也好养活!凌小珊就笑倒了。这个孩子长得比较像丁力,也是虎头虎脑的。丁力在文华大摆满月宴,请的都是显贵巨贾,洋人也都送来了贺信。他抱孩子出来给瞧,人都说孩子长得像爸爸。丁力呵呵一笑,说,他是我儿子,当然像我啦!但是慢慢地,老太太和凌小珊发现,小伟比较安静,这点就比较像凌小珊了。照老太太的说法,丁力像小伟这么大的时候,哪里肯有一刻安静呢,不是要抱,就是要闹,她那时候白天黑夜都没睡过安生觉儿,天天抹泪儿。

也就是丁爱伟满月的当天晚上,建中辖下的所有赌场客人的输帐一概不计。因此所有的地方都人山人海,如火如荼。这个夜晚,在上海人的记忆里,是一个非常灿烂又奢靡的夜晚。

很快,凌小珊又和丁力一起出现在客人们的各种活动上。家里有奶妈,保姆,还有老太太和小梅,凌小珊是没有什么不放心的。她本来是一个人,现在有了丈夫,又有了儿子,还有一大家人。可是她这么快就开始又和丁力一起出去,并不是因为她喜欢,也不是因为丁力喜欢,而是因为需要。

建中自从一年前的古董事件以后,基本上算是得罪了英国领事馆。虽然商人们都是唯利是图,但租界就这么大地方,做生意都是在领事馆的眼皮子底下行事,虽然上面没有说过什么,但英国人和建中以往的买办生意还是渐渐地丟淡了。建中后来继续和法国人,美国人合作来往,如今还有杜邦和摩力士 ‘转让’的地产生意和自来水厂代理,在华商里算是实力相当的雄厚了。文强走了以后,日本人对建中的芥蒂是少了很多,只是他们现在有聂人王,也不必再找别人合作。丁力也不想和他们再攀关系,冯先生和精武门满门的惨死,丁力看了也心惊,不论是亲日本人的还是反日本人的都没有好下场。而且就算想攀关系,可能难以避免要和聂人王起冲突。丁力并不糊涂,虽然建中现在在道儿上的力量也不弱,但是想取代聂人王又是另当别论,就算能取代,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所以他老觉得心里不够踏实。于是凌小珊就说,让他见见葡萄牙人斯瓦先生。

斯瓦先生是凌小珊以前的常客。只是因为那时候,建中忙着复仇的事,主要是和英国人法国人做生意,找美国人,是因为他们的实力也很强,可以起到制衡作用。葡萄牙在租界里的势力要比上面这三个国家弱得多,人数也比较少,可是也是老牌的在华势力。虽然葡萄牙是位于欧洲西南尽头的小国,但在大西洋区域,葡萄牙是前线国家,这个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大航海时代它的重要作用,它在海外拥有大量殖民地。葡萄牙早在中国明朝的时候就已经‘伸手’进来了。葡萄牙还是一个时时保持中立的国家,因此和租界里各国领事馆的关系都久远而和谐。葡萄牙人在租界的英美机构中多数担任低级职务。但是斯瓦先生是葡萄牙总领事,在洋人圈子里的地位和作用还是举足轻重的。

凌小珊当然不知道这些,但是她知道斯瓦先生是谁,而且知道他和各国人关系都好,别人都给他面子。斯瓦先生又对凌小珊的印象很好,因为他喜欢安静的姑娘,他邀凌小珊都是因为很多时候需要一个女伴,比如应酬需要上赌场或是俱乐部,而他的夫人有时不便或不愿前往,而且他很多时候需要的是中国女伴。他的夫人也和凌小珊见过面。后来凌小珊结婚的时候,他的夫人还送了一条烹饪好的鳕鱼来。鳕鱼是葡萄牙的特产,葡萄牙人非常钟情于鳕鱼,在公共租界里的葡萄牙餐馆里可以点到这个菜,但是这个来自领事馆的礼物当然是很名贵的。





第二部 (三十一)

于是丁力夫妇新婚的时候就在某高级会所单独回请了斯瓦夫妇。北欧人比较保守傲慢,但是南欧人就比较热情好客,如今葡萄牙国力也没有那么强了,自然架子也小一些,加上凌小珊的一点渊源,他们也就欣然应邀了。丁力的性格比较符合斯瓦先生的脾胃。斯瓦先生肤色不像北边的白人那么白,长相也有着南欧的人特质。丁力也比较喜欢他。 回家以后,他对凌小珊说,斯瓦先生不像我以前认识的洋人。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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