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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狐狸要回窝-第3章

小说: 狐狸要回窝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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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天两眼一闭,双手合十,莫名其妙地念念有词:“做贼也要有做贼的底线,不能趁人之危,尤其是弱女子、尤其是弱女子、尤其是弱女子……”
“鬼打墙啊你!”小北见他病得不轻,一拳把他抡在地上,“快给老子醒醒!”
“有了!”阿天吐掉嘴里含的泥巴,“我们送回去给老大!把她送回去给老大,老大一定很高兴!简直是大功一件啊!”
想起那个不近女色、疑似断袖的老大,小北便觉头疼:“老大最烦女人。你知道的。”
阿天很是不以为然:“那是以前的货色都不够格!今天这个,一定行!信我!”
小北报以“呵呵”二字,扭头去看那姑娘,心说把她丢在这里,指不定就得让山里那只怪东西给吃掉了。老大常说,做人要讲道义,如果见死不救,好像也说不过去。
沉默的拉锯战由此开始。待到山间呼啸过一阵阴风,两人不约而同道:“带她回去吧。”
*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小北、阿天、傻川三人追随林大多年,也不知一个山贼首领怎么晓得那么多大道理,看他那面相也不像是饱读诗书的人,关键是他的确连大字也不认识几个。据街边资深算命师言道,这是孟婆汤没舔干净的具象表现。
尧光山南的神风寨,是林大的地盘,比起山北的乌云寨,他的规模的确小了那么一点。
因为规模小、小弟少,小北和阿天抬人回去的时候,特地绕了远路,以免乌云寨路过以多欺少。那些人可不懂救人又浮屠的破事,要是这姑娘被他们抢了去,还不如放在山里让怪东西吃掉。
等他们爬上山头,连月亮都不见了,只剩可怜兮兮的几点星星。
小北气喘吁吁地往寨子里招呼:“老大!救人啊!”
面对手下迟迟未归的恶劣行径,林大早已贴心地备下狼牙棒,捋着一坨杂乱的络腮胡子,坐在大堂的兽皮椅子上,抠脚。
狼牙棒才刚抄起来,就听傻川又蹦又跳地乱喊:“老大老大!小姑娘小姑娘!”
小姑娘?一嗅到女人的气息,林大手腕一松,狼牙棒磕下去就砸到大拇指。他抱起伤脚,以金鸡独立的姿势朝两人大吼:“不是说了寨子不收女人!把她给我丢出去!”
眼看傻川带着弟兄们拥上来,小北情急之下,拉着阿天跪在地上,可惜两人默契不足,那光脚姑娘的半个身子转眼就砸到地上。
“叮……”她腕上的红绳绕出一颗小铜铃,发出极轻的响动。
“慢着。”林大缓缓转身,向来对女人不屑一顾的眉眼,居然现出两分温和。他对自己此刻的反应浑然不觉,不耐烦道:“这女的,哪来的!”
关于这白衣姑娘的来历,小北和阿天添油加醋说了不少,可林大一句也没听进去。他仔细打量着,从乌发遮去半张脸,再到光溜溜的一双脚,他顿时觉得她很可怜。
不等阿天说完,林大摆手道:“带她进去。等她醒了,问了住处,再送她回去。”
简简单单的两句话,使得堂中一片死寂。众小弟都惊呆了,话说从不懂怜香惜玉的老大,这是开窍了?肯留女人住下?真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啊。
林大目测气氛不对,立马吼一句:“都聋了啊!”
一众小弟尽速逃散,小北和傻川把人送到里间躺着,只有阿天在原地站了半晌,没挪动半步。
在阿天眼里,林大是个好老大,从不亏待弟兄,全身上下唯一的缺点就是单身。这二十七八岁的年纪,在外面镇子里,早该孩子一大把了,可他就是连女人的手也没摸过。作为兄弟和小弟,真心为他着急。
林大察觉某人深远的眼神:“看什么看!都给我滚回房睡去!去去去!”
为了老大的幸福,阿天冒死谏言:“老大,我看这姑娘不错,不如留下当个压寨夫人?”一股气流急急压下,估计是巴掌要到了,他急忙抬手一挡,“老大,三思啊!你看乌云寨主那大老粗都四房夫人了,老大你可不能输啊!”
“输什么!在尧光山比的就是真刀真枪,什么时候靠女人排名次了?笑话!”林大看阿天吓得直哆嗦,顺手拎了他耳朵,“知道怕还敢废话!再有下次,别怪我把你打包送去乌云寨!上回你抢了那边的米粮,别以为我不知道!”
“是是是,老大说的是。我一定亲自送那姑娘回家,一定……”阿天真不知该不该夸他老大坐怀不乱,放着漂亮姑娘不要?这事要是让乌云寨知道了,准得笑掉大牙。
*
一天、两天、三天……已经五天了。从山里捡来的光脚姑娘,还是昏昏沉沉睡着。
小北、阿天轮流守着,终是撑不住,同时撒手不管,回房睡去了。
林大本想让傻川继续守着,毕竟寨子已有半个月没开工,再这么下去就得坐吃山空。作为神风寨的老大,他有责任。
临走前,他去偏屋里瞧了一眼,不由陷入沉思。心说这女的五天不吃不喝,气色倒是越来越好了。难不成……她是山里的妖怪?想到这里,他一个激灵退了半步。
“唔,饿了。”昏睡五天五夜的某人,终于发出一点声音。可身子往外边一翻,又睡了。
林大探着步子,慢慢靠过去,愈发觉得这姑娘长得不错,如果愿意当他的压寨夫人,那更是不错。有了这种想法,林大猛抽自己嘴巴,说是怎么也不能跟阿天那货同流合污啊。这刀口舔血的日子从来是有上顿、没下顿,哪能让个姑娘一起遭罪?
待他抽够了嘴巴,再看过去,竟发现那姑娘正眨巴着眼睛看过来,眼神清清亮亮的。
她掀开被子坐起:“干嘛打自己嘴巴?疼吗?”
林大僵硬地摇了摇头,手脚不知该往哪儿放,脑子忽地一抽:“你、你啥名字。”
她盈着媚人的笑:“葱葱。”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大家支持消灭零点击活动~【泥垢!点个收藏吧……咳咳。
本章男主角终于出场了,对,就是那个逗比小号。这段人生是男主最不堪回首的记忆……
(逗比苏望天:终于可以开始掉节cao了!子颜要开始装嫩了,实在是。。。。)
角色战力表(新增):←这文特么跟战力没关系
葱葱(子颜装嫩版):7000
林大(某人下界版):1000
小北、阿天、傻川:战五渣,忽略不计
〖注:又东三百四十里,曰尧光之山,其阳多玉,其阴多金。有兽焉,其状如人而彘鬣,穴居而冬蛰,其名曰猾褢,其音如斫木,见则县有大繇。——《山海经·南山经》〗(OS:生僻字真多)

、第四章 一个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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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关于酒品

堂堂神风寨当家亲自下山买东西,且是买女人的东西,这种丢人事要是传出去,当真是方圆十里第一笑柄。林大一路压低斗笠,把绣鞋藏着掖着,力求神鬼不觉地溜回尧光山。
刚踏上山南的地盘,阿天就从树后边冒出头,拿着根树杈把他胳肢窝下的纸包捅在地上。绣着一对兔耳朵的小白鞋,从包里滚出来。
林大脑子一片空白,待他弯腰去拾,鞋子早被阿天夺了去:“给我拿来!”
阿天端着绣鞋,嘴里啧啧不停:“老大,真看不出来你个粗人,心眼倒是挺细的。刚遇上那姑娘,连品位都升上去了?依你的脾气,不该买个狼头靴么。”
被手下指名嘲笑,林大愈发生出威严扫地的危机感。他劈手抢过绣鞋,扯了嗓门就吼:“你才买狼头靴!哪有姑娘家穿狼头靴的!”转眼见阿天还是嬉皮笑脸的碜人样,居然还像个大姑娘似的偷笑,他不由火大:“我告诉你,要是买鞋的事传出去,小心我弄死你!”
事实证明,林大的威严的确扫地了,扫得比扫帚还干净。神风寨的待人策略是称兄道弟,林大顿觉这种害人害己的东西应该趁早改掉。
山间风起,潮湿的空气似乎沾染了些许酒香。
这拂面的酒气携了一丝竹叶清香,林大嗅得一身顺畅,想到寨子里的酒也快见底,是时候该酿一些了。不过想法到了这里,林大的面色顿时铁青。
此处乃是山下,神风寨高处南峰之上,即便是兄弟喝酒,那山野酒香也不至于盘绕至此。
林大走近两步,竟在阿天的衣襟上也闻到酒味:“你拿我的酒洗衣服了?”
方才光顾着嘲笑林大,一时竟忘了正事!阿天一拍脑袋,猛然想起下山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赶快把老大找回去主持大局么!
看他战战兢兢的模样,林大不想也知道,准是出了大事。可阿天支支吾吾,半天也憋不出一个字。他这不痛快的样子,逼得林大出了剪刀脚,最后吓得瘫在地上。
他想说的是,那个叫葱葱的姑娘发酒疯了……
神风寨的兄弟大多嗜酒,而林大偏偏擅长酿酒。看重兄弟的他,常常不辞劳苦去附近的羽山盛雨水回来。羽山终年阴雨不绝,可漫山遍野也见不得一株花草,遍地尖石,前行不易。若非只有那里的水适合酿酒,林大才不去遭罪。
因为酿酒一次,他就得遭罪一个月,所以寨子里的兄弟对酒都格外珍惜,断然不会像某位姑娘,初来乍到就把酒窖里的坛子给砸了稀烂。
阿天说起酒窖的惨烈,全程面如土色。他说,葱葱分明好端端在屋子里待着,可一眨眼,人就从窗子翻了出去。那时候,刚好有兄弟在喝酒,她循着味道找去,居然也喝了起来。
喝酒无伤大雅,可酒品的问题就很值得斟酌了。
三两口清酒下肚,葱葱的脸就红了,走起路来东倒西歪。有人想扶上一把,她居然一拳给砸晕了。随后就又唱又跳,蹦跶去了酒窖……
林大听着听着,顿时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葱葱力气大,他是见识过的,可这发酒疯嘛……他凌乱地想再问上一句:这丫头到底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
“哐当”一声巨响,一只酒坛砸在林大跟前。
“这酒不好喝!一点……也不好喝!”葱葱拎着一壶酒,晃晃悠悠地逛到林大身边,绯红的脸溢出一层媚人光泽,眼底波光流转,把他望着,“你说过的,如果酒不好喝,我就能砸掉,你再帮我酿新的。”
望着她的眼朦朦胧胧,月光照下来,犹如酒水甘洌。林大一时迷了神,呆呆看了许久,才稳稳扶住摇摇欲坠的她:“一个小姑娘喝什么酒啊。”
葱葱一下子怒了,往他胸口一顶,拎着酒壶晃开。皱着眉心,又喝了一口:“我不是小姑娘!老娘我可比你大两千岁呢!你个臭小子,快喊姐!快!喊来听听!”
酒精淌入血液,滚入四肢百骸,葱葱感觉骨子里似乎渗出了点东西,酸溜溜的,硌在身上很不好受。费力地睁开眼,顿觉天旋地转。
白光铺陈的茫茫仙泽,渐次散开,一湾平如镜面的水潭,拂过一层涟漪,潭边的花开了,落下来,浮在水雾上,起起伏伏,终是漂在水里。潭水映出一双人影,一个男子单手搂了身边的女子,凭空化了朵玉簪给她:“你要是喜欢,改天为你种上一株。”
水面映出的人像不甚清晰,只听那女子的声音颇为耳熟:“把凡界的花种上你的净度无央殿,不怕天帝说你品位低劣么?”
水潭霎时浮起重重水汽,白雾蒙上恍如隔世的仙景,变作一幕白光,转瞬即散。
“喂!醉了回屋睡去!”林大的声音如一道惊雷,在她耳畔炸开。
“嗯?”葱葱恍恍惚惚地醒来,揉揉发胀的眼角,不知怎么就搓出泪来。回想刚才瞧见的仙景,八成是看多了哥哥带回的凡界小说,一闭眼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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