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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颜华错-第45章

小说: 颜华错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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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之门外。
严季欢微微眯了眯眼,却甚是气定神闲,小丫头,你以为逃到里面就没事了?
冷瑟乐不可支地回到自己房间,一想到严季欢刚刚可能出现的表情,就觉得要快要乐死了。没错,她就是要报仇,而且要新仇旧恨一起算!严季欢,既然你纠缠不清,就别怪本姑娘手下不留情!
半天没见到丁岂宁,冷瑟有些奇怪,便问丫鬟:“丁岂宁呢?又被叔叔派出去了?”平时这时候,他早就出现在她附近转悠了。
丫鬟小红道:“宁少爷从昨天开始就没出过房间,据说是在闭关练功,谁也不让打扰的。小姐,你找他有事吗?”
“哦,没事。”
冷瑟叫走了丫鬟,有些无聊,想起丁岂宁之前给她留的几本武功招式图,便依样练起来。吃过午饭,闲来无事,又决定去后院的湖边的散步。
中秋已过,天气慢慢转凉了,这个季节,最妙的莫过于赏桂花,上回冷瑟便看到湖岸有好些桂花树,正好今天闲着去看看。从蜿蜒的小径走出,前面就是凉湖,冷瑟刚要走出,突然就看到湖岸边有一男一女正相拥在一起。
她惊得连忙躲进树丛中,躲完才发现,这是在天下第二庄的后院,她躲个什么劲儿。可是等她看清那个女子,又不得不老老实实呆在树丛后头了。原来那个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她又敬又怕宁死也不敢得罪的亲堂姐冷洛韩。
堂姐和一个男人在天下第二庄后院相会?冷瑟本能觉得自己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万一被发现,肯定会被杀人灭口的吧,是的一定不会错!她正要悄悄后退几步,却见冷洛韩突然朝这个方向看过来,冷瑟惊得冷汗直冒,只能停住不动。
刚站定身子,就被一个人抓了手抱了腰,风一般飞了起来。
待冷瑟再次停下时,发觉自己已在一棵大树之上,茂密的枝干蹭着她的头和身体,却无疑不会被外界发现,十分的安全。冷瑟立刻双手抱住树枝,舒缓刚才饱受惊吓的心情。
严季欢好笑地看着冷瑟一副怕死的样子,微微扬了扬唇:“冷瑟,你要当我不存在,到什么时候?”
冷瑟压根没打算理他,紧紧闭着嘴,面无表情。
严季欢有些无奈,伸手去抓冷瑟的手,冷瑟本能一躲,右手堪堪打在最近的一根树枝上。她咬着牙缩回手,上面却明显出现了一道红色的划痕。
“冷瑟!”严季欢皱了皱眉,有些恼怒,强行把冷瑟拉了过来,看到她皱眉的样子,又有些不忍:“疼不疼?”
冷瑟终于憋不下去,大怒:“严季欢!为什么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这么倒霉?!你是不是天生的扫把星!专程来害我的吧!”
严季欢被她的气势所吓到,却突然觉得十分好笑:“你说来听听,我怎么害你。”
冷瑟生气地瞪着他,恨不得一口把他咬死,怒气冲冲道:“你要我说是吗?好啊,那我们新帐旧账一起算!头一次,你派人绑架我,打我,给我下毒,你认不认?”
那次,是因为严季欢知道有人对孟霓霄不利,想把她带回到自己身边,亲自护送她去缥缈山。结果,错抓了冷瑟……
“第二次,你推我下水,打我,还胁迫我假扮孟霓霄,你认不认?”
那次,是因为孟霓霄逃走,救错了人,无意间发现冷瑟的天赋,想到了让她假扮孟霓霄的计划。结果,冷瑟成了名副其实的替身……
“第三次……”
冷瑟咬了咬牙,思虑再三,终于还是下了决心揭开伤疤。
“第三次,缥缈山顶的夜晚,你口口声声告诉我,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孟霓霄,以他人性命逼我去做孟霓霄的替身,你认不认?”
那次,是因为……
严季欢突然停下了极其认真的思索,直直望向冷瑟:“你说什么?”
冷瑟已然撇开脸去,强忍着欲哭的冲动,怒道:“你自己做的事,还要我说吗。”冷瑟自己再清楚不过,之前那几次只是身体受伤,尚能痊愈,只有这次,是真正伤到了她的心,至今仍无法愈合。
严季欢突然将她的肩膀握住,掀掉了面纱,一字一句道:“在缥缈山顶,我什么时候见过你!”在她濒死之前,他根本就没和她见过面,更别提晚上!
冷瑟满脸愤怒:“严季欢,你既然已经做了,为什么不承认?”没想到,他竟是这样的人!冷瑟只觉得怒不可遏,几乎想立刻让眼前的人消失。早知道,她恨不得从未遇到过他!
一时间,树上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一个被冤枉,一个被伤害,四目相接,谁也没有退让的意思。
突然间,严季欢低下头,狠狠吻住了冷瑟的嘴唇。
这个吻突如其来,令冷瑟毫无防备。严季欢很快侵入了她的唇舌,冷瑟拼命想要推开他,却只引得对方更加强势地在她口中肆虐。渐渐的,她发觉自己失去了反抗的力气,脑子开始放空,全身开始发软,几乎要站不稳了。
严季欢紧紧捞住她的身体,在再次加重了这个吻以后,终于不舍地暂时离开了她柔软无比的嘴唇:“我再说一次,我没有在缥缈山的夜晚见过你,更没有说过,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孟霓霄。冷瑟,你听清楚,我很明白,从那个时候开始,甚至更早之前,我就认定你已经是我喜欢的女人,唯一喜欢的女人。”
冷瑟愣愣地看着严季欢,有点被亲傻了,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你说什么?”
严季欢丹凤眼一眯:“要我再亲一次,你才会清醒吗?”说着,他真的把脸凑过来。冷瑟慌忙把手挡在嘴前,刚刚就已经差点被亲得窒息了,她生平第一次遭遇这种事,只觉得是场可怕的灾难。当然,那种放空的感觉很妙之类的,冷瑟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如果那个人不是你,那么……”
“江痕。”严季欢眼中闪过狠厉的光,他又多了一个非要找江痕算账不可的理由。他居然,卑鄙至此!
他望着冷瑟,瞬间恢复了难得一见的柔情,伸手抚上她微红的嘴唇,勾起嘴角:“不过在那之前,我们应该先好好聊聊。”
“有什么好聊的?”冷瑟本能躲开了他的手,把头转到一边,切,搞得这么亲密干嘛,你以为你是谁啊你!
严季欢笑道:“冷瑟,你敢说你不喜欢我?”
冷瑟心猛地一跳,转头横他一眼,冷哼:“笑话,我为什么要喜欢你?”
“如果你不喜欢我的话,怎么会替我杀人,为什么为我担心,还会记得我吃素。冷瑟,你敢说你不喜欢我?”严季欢死死盯着冷瑟,那样灼热的眼神,几乎要将冷瑟看出一个洞来。
冷瑟强忍着不去看他,死咬着嘴唇:“我就是不喜欢你。”
严季欢轻笑了一声:“就算你不喜欢我,我喜欢你,也就够了。冷瑟,虽然你贪财好色一无是处,但我就是喜欢上了,如果你会因此倒一辈子的霉,那么,我就替你创造比那些更多的快乐。对你,我绝对不会放手,除非我死。”
“你!”冷瑟简直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怒,告白就告白吧,那“贪财好色一无是处”是怎么个意思!
严季欢的面容如天神一般美丽,晃得冷瑟根本无法抗拒,他微微低头,在冷瑟额上印了一个吻,郑重宣布:“从今往后,你就是我严季欢的女人。”

两情相悦时

严季欢的……女人?
冷瑟脑袋一下懵了,她来不及思考这其中的深意,已被严季欢抱住怀中,结结实实靠在那个紧实的怀抱中。
就像是一场从天而降的奇遇,两个全无交集的人,居然会喜欢上了彼此。在冷瑟十多年的生命中,这是绝无仅有却弥足珍贵的经历。而如果不是因为一开始那场绑架,谁又能料到今天居然会如此发展成如此结局。
难道,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天定?
过了一会,严季欢带她飞下了大树,牵着她的手往前走,冷瑟上有些呆傻:“你要带我去哪里?”
严季欢突然将身子定住,一瞬不瞬地望着冷瑟,冷瑟抬头看他,有些疑惑。严季欢完美无瑕的脸在阳光的照耀下恍如罩着一层金边,又像是一束圣光,衬得他整个人几乎无法直视……她突然觉得有什么不对,紧攥住他的手,瞪大眼睛大叫一声:“严季欢!你的面纱呢!”
严季欢绝美的脸上连眉毛都是舒展的,他扬唇笑了笑,道:“冷瑟,我希望能和你正大光明地在一起,而不用被揣测你的男人是个来路不明的丑八怪。”
冷瑟的脸瞬间就发白了,她又不是不记得,上次严季欢被拿掉面纱后,是何等的危险。她连忙拖着严季欢往回走,有些恼怒:“严季欢,你疯了吗?你……你竟敢拿自己生命开玩笑!我才不管别人怎么想!他们爱怎么说,就随他们去说好了……你……你这个蠢货!”
严季欢脸上的笑一闪而过,不由分说将她拉入怀中。他全然不自知,自己已然不知不觉喜欢上了这种亲密无间的感觉。他亦从来不知道,对一个人倾心至此,会是如此地轻松愉悦,就像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已被那个魂牵梦萦的名字所占据,恨不得立刻就把完整的自己统统展现给她。
“冷瑟,你想听我的故事吗?我的出生,我如何成长,以及我为什么会惧怕阳光……”那些他从没对任何人说起的秘密。
“无论说什么故事你都要先给我把面纱……”冷瑟仰起头,愤怒地瞪他,却正对上严季欢突然低头印在她唇上的一个吻。
看到冷瑟终于成功地被封了嘴,严季欢拉她到湖边坐下。冷瑟由始至终警惕地看着他,既防他突然袭击,又暗暗观察他身体是否有异常。好在,这么久的暴晒以后严季欢的面色依旧如常,并未出现什么可怕的变化。
他的手将她攥得很紧。
“我很小就记事,最初的记忆,是母亲带我生活在一个四季如春的小城里。小城很平静,我们日子一直过得也很平静,五六岁的时候,我的母亲偶尔会跟我说一些故事,她说她曾经的愿望是想当一个女侠,所以从门规森严的师门里逃出来,孤身一人闯荡江湖。最后却也没有做成女侠,反而遇到了我父亲。她将一切称之为幸福的劫数。母亲很少提父亲,我则从来没有见过他。”
“六七岁的时候,有一天,一大群衣着华贵的人突然出现在小城,他们找到了我们,带走了我和我母亲,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有人告诉我,她已经死了。随后,我开始生活在完全陌生的地方。那个地方高墙林立,那里到处都是人,但有时候又很冷清。我开始学剑,因为有人告诉我必须变强。在高墙里的日子,吃穿用度比以前好很多倍,但是我过得并不开心,除了失去母亲,每天还会有很多双眼睛监视我。即便是睡觉的时候,我也常常梦见他们在偷窥我或是拿刀杀我娘。”
“他们是谁?”冷瑟忍不住问。
严季欢淡淡道:“各种人的耳目。有的是纯粹是来监视,有的是伺机想要对我下手,还有一些是为了保护我。”
冷瑟握住了严季欢的手,他的手依旧冰凉,不似常人。她没有再说话,却将两只手都捂上去,想要尽量多给他一点温暖。
“八岁的时候,终于还是有人动了手。他们把毒掺在我的饭里,我当场发作。那种毒很厉害,我侥幸被救回来,却从此变成了一个身带剧毒的怪物。那时候,我开始知道,我所在的地方和我真正的身份,我第一次见到了我的亲生父亲,虽然他并不承认。我在那里又生活了四年,直到十二岁。有一次,我被人罚跪,跪了三天三夜,也晒了三天的太阳,差点就在世上彻底消失。从那后来,我便开始厌恶日光。你知道吗,这确实是我的心病,阳光会让我想起那个地方,想起那场让我失去一切的噩梦。可笑的是,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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