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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网游之与光同尘-第93章

小说: 网游之与光同尘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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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局就打得很惊险,饮血之刃仍然是旧战术,只是其他位置都强出不少,云麓输出爆表,一直风筝,还有浣花护航,程曦勉强突到后排,把对面的云麓打残,却没有人能补上最后一刀,廘战的大被挡掉,PP准备潜行过去杀云麓,被浣花的大打出潜行状态,接上控制,一套秒掉。

逐鹿的人都是老队员了,心态很快调整好,第二局也是险象环生,本来以弓手为主的队伍是耗不过以云麓为核心的队伍,因为相比之下弓手手短,要去点人就得隔着自家的前排,基本就只能点到对面的前排。但是云麓的技能能从后排甩到这边的后排,所以打消耗战是没有前途的。

但是程曦毕竟号称全服第一弓手,躲技能躲得相当漂亮,虽然青柠果被打残,他却是满血满状态,直接配合廘战打对面前排,青柠果虽然被耗得半血但是对面无法准确把技能扔到他身上,杀不了他。程曦却配合廘战直接把对面战士点到半血,然后劈砍三连招晕住对面战士,对面浣花按捺不住,直接冲过来解晕救人,被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程曦击飞,廘战果断跟大,配合PP秒掉对面浣花,赢了第二局。

“这盘我们怎么打?”第三局读地图的时候,林郁问程曦。

“直接杀他们云麓。”程曦坐在林郁对面,两人一人腿边摆一杯红茶,壁炉里的火光温暖,照得人的轮廓都柔和起来。

“有浣花在,很难杀的。”身负刺杀重任的PP有点气馁。

“可以杀。”程曦难得耐心讲解:“他们队伍的浣花和云麓之间出问题了,没有以前那么默契同进同退,我先和对面战士换血,你们趁浣花分心时候杀云麓。”

第三盘是很精彩的一局。

程曦和对面战士纠缠,打来打去耗了半天,两边拉锯战,对面抓到逐鹿的阵型分散,战士直接侧身突走位靠前的廘战,被廘战击退,程曦冲过去切他们后排,晕住浣花,药药药跟大招,九柄长剑呼啸而下,对面浣花把盾给了自己。

于是对面云麓直接被钉在了地上,血量还剩至少八成,潜行的PP直接现身开大秒云麓,一套爆发下来打到残血,可惜浣花已经反映过来,各种控制加血都扔上来,云麓逃远,眼看PP追杀无望,绿光从天而降,PP血直接回满,负面效果移除,追上去一个影分身,抛出飞镖杀掉云麓。

对面直接崩盘了。

团队PK打了这么久,输赢倒没有以前重要了,只有PP的小弟刷了两条世界,其余人都只是点开逐鹿的天梯积分榜看看到手的三分。

饮血之刃的人一出地图就退了房间。只有云麓和浣花留在房间里,也没有说话,只是挂着两个名字,“暗夜之兆”“黎明之殇”,仍然像初次见面一样的工整。

PP在YY里说了一句:“这两个人不会正在打字吵架吧。”

他话刚说完,身为云麓的暗夜之兆就退出了房间。

黎明之殇仍然留在那里。

团队PK房位置分为两排,每一排都有八个位置,逐鹿这边是整齐划一的八个人,而另外一边,只有黎明之殇一个人孤零零地挂在那里。

就算是身为对手的逐鹿的人,也觉得有点悲凉。

【房间】烽火:其实这局不算你的失误。

他说的是实话,饮血之刃换血,新队友这么多,浣花身为团队之魂,本来就要照顾到每一个队员,是暗夜之兆自己没能习惯没有浣花贴身保护的团战。

【房间】黎明之殇:希望我的决定没错吧。

【房间】黎明之殇:你们打得很好。

【房间】子非鱼:谢谢。

【房间】黎明之殇:瞬间秒人向来是你们队伍的风格,如果能够一直保持下去的话,冥皇也不会是你们的对手。

【房间】烽火:你们的消耗流也不错。

【房间】黎明之殇: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现在算什么流,我们饮血现在都烂透了。

房间里沉默了一会。

【房间】廘战:勿忘初心。

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这个时候,他来说这句话是最合适的。

【房间】黎明之殇:勿忘初心。

【系统】黎明之殇退出了房间。

逐鹿的人,其实都不是什么成天感慨万千的人,只是在这时候,多多少少地有一种兔死狐悲的伤感。毕竟当初饮血之刃初露锋芒的时候,逐鹿也是见证者之一,最巅峰时连胜二十场,至今仍然是整个游戏里的传奇。

但是没有什么是不变的。

游戏之所以虚幻,并不是因为它脱离现实。相反的,游戏源于现实,高于现实,现实里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在游戏里照样有,现实中的攀比,金钱,在游戏里以装备和等级表现出来。但是游戏也有很多比现实美好的地方,现实里没有的美丽风景,现实里没有的规律——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就会得到经验值。每一个任务,都会告诉你应当怎么去做,赚钱,采药,钓鱼,NPC的好感度,买卖东西,都是这样简单明了地告诉你……

但是人活在现实里。

最终的最终,所有的事情都要用现实的标准来衡量,游戏里的朋友,这一秒也许还在一起刷着副本,下一秒也许就江湖不再见。今天也许还在发着私聊,明天也许就已经卖号退出游戏,所有的牵绊,只有一个脆弱的游戏ID而已,删了,就没了,就算转嫁到QQ,到手机,到现实,但是不在一起玩游戏的友谊,又能持续多久。

黎明之殇是聪明人,太聪明,所以不甘心,所以想留住这些。

可惜他不懂。

生活,就是你问它要一样东西,它却先拿走你另外一样东西。

也许这时候你才知道,哪样最重要。



林郁被程曦摸着自己头的手拉回了思绪。

“小鱼,阿云要回来了。”

107记得

易云攸这趟回来,是来处理一些易家的事务。

易家和沈家不同;虽然在庞然大物的秦家面前都只能算小富即安;但这两年沈家仍然是老样子,易家从事的酒店却遇到了机遇。蛋糕变大之后自然有人蠢蠢欲动,易云攸提前去北京;除了扮一个接手祖业之后不尊敬长辈只知道按规章办事的初生牛犊,来震慑那些不安分的亲戚之外,也确实是因为他有这个才能。

他父亲是地道的老好人;母亲是贤妻良母;他是独生子;年轻;有才能;有闯劲;一个大学读下来,身边朋友非富即贵。南家做餐饮,陆家做建筑,晏斯梵虽然性格冷漠点,有程曦这一层关系,也是关键时候能动用的人脉。

北京于程曦,是凶地,于他,却是施展身手的广阔天地,风生水起。

他回S城时,正是下午,S城正在融雪,一个大晴天,阳光照得雪光晶莹,林郁跟着程曦去接他,他随身带着秘书,高挑白皙,妆容精致,这趟回S城,除了跟这边的朋友聚一聚,更多的是彻查一下易家在这边的产业,现在易家的重心要迁到北方。南方竞争大,易家后台不算硬,挤在这边也是寸步难行,不如收拾旧河山,在北方稳扎稳打,一步步来。

林郁看见他,已经有点认不出来了。

在学校时候清爽碎发,嘴角都带着笑意,眼睛十分温柔的那个易云攸,如今剪短了头发,穿起了墨蓝色西装,衬衫领带一丝不苟,向来温文尔雅的笑容里,也多了点别的东西。

程曦倒是不惊讶,他昨天刚完成一场并购,忙到凌晨四点,睡了两个小时,开着车来接人,衬衫都没换,神色也慵懒,那秘书看了他一眼,皱了皱眉头。但程曦一笑,她又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看来在那边过得不错,”程曦懒洋洋抬起拳头和他碰了一下:“阿南已经在酒店等你请吃饭了。”

易云攸答了声好,目光落到了林郁身上:“小鱼。”

林郁正在低头研究秘书的腿上穿的丝袜是什么保温的材质为什么这么薄,被他吓了一跳,连忙抬起头来:“在!”

连程曦都笑了起来,揉了揉他头发。

“最近过得好吗?”

“还好。”林郁心不在焉地回答,他对这种装扮的易云攸还是有点反应不过来,总是有点走神。

所以他没有看见,易云攸眼底那一如当初的温柔。



午饭就在易云攸家的酒店吃的。程曦虽然在朋友里也是大少爷一样,其实并不是全无心肝,有逗比朋友弄不清状况,嚷着要易云攸请全海鲜宴吃金龙鱼,被程曦踹了两脚之后默默接受了在酒店吃的决定。那些没心没肺的家伙不清楚,程曦却心知肚明,易云攸如今算是大半个一家之主,已经不是当初可以随意挥霍的纨绔子弟。

席上南仲远也在,他被失恋弄得失魂落魄的,饭都没吃什么,只是喝酒,林郁坐在他旁边,一直在仔细观察他。

下午易云攸去查账,其余人开着车各玩各的,天气冷得很,也没折腾出什么。晚上陆沉电话过来,说在Richy定了座,给易云攸接风。

陆沉那拨人,和程曦身边这拨人,其实最开始是一起玩的,后来陆陆续续分成了两拨,个中原因除了陆沉和程曦的分道扬镳之外,还掺杂着一个陆玲珑。

南仲远当年生龙活虎的时候,曾经开过玩笑说陆沉是妹控,也不算夸大其词,陆家两兄妹是龙凤胎,感情好得很,他的视角和天下的好哥哥一样,觉得全世界没人配得上自己妹妹。

偏偏他妹妹看上了程曦。

陆沉是货真价实的富三代,看起来交友广阔,礼贤下士,其实骨子里满满的优越感。那些朋友比不上他,他自然心胸开阔。偏偏出了一个程曦,父母都不知道是谁,没根没底,周围人却对他信服得很,众星拱月一样。他当然看不惯,对程曦又是鄙夷,又是愤懑。更可恨的是他父母对程曦的态度也很暧昧,颇有几分招驸马的意思。

最终只能分道扬镳。

但这些年来,两拨人其实没断干净,毕竟S城只有这么大,好玩的地方不多,又不是什么深仇大恨,总有玩到一起的时候。而且陆沉的态度也很奇怪,他总是若即若离地和程曦这帮人保持着接触,不知道是想从这边拉人过去,还是想等着看程曦什么时候众叛亲离。



程曦整整玩了四年,早就玩腻了,可惜酒吧里面吵得很,没法补觉,只能逗林郁玩。林郁对酒精畏如蛇蝎,警惕地盯着自己前面的饮料。程曦逗他:“小鱼不喜欢这里?”

林郁摇摇头,看了他一眼,又补上一句:“不过如果你很喜欢的话,我们可以一周来一次……”

程曦眼睛里带着笑意看着他。

林郁低头犹豫道:“两次的话,也行的。”

程曦不动声色,勾住他肩膀:“三次呢?”

林郁皱起了眉头,十分为难地思考了半分钟,然后告诉程曦:“但是我要把作业带过来做。”

程曦笑得仰在沙发上,勾住林郁肩膀,把正襟危坐的林郁勾得靠在他肩上,在林郁侧脸上亲了一口。

“因为你不喜欢这里。”他在林郁耳边低声说:“所以以后我一次都不会来。”



“程大少爷最近过得不错啊?”声音很好听,只是带着点骄矜,人也不错,一身低调的顶尖奢侈品牌,从头发丝到脚尖都弥漫着某个阶层特有的气息,显然是来找程曦的:“听说你自己弄了个公司?”

事实上,陆家是能与秦家谈话的那一级的,易云攸南仲远这种的,只能算他的“伴读”,程曦这样身份尴尬的连伴读都够不上,但陆沉偏偏喜欢找程曦“聊天”,而且因为他隐约知道一些程曦身世的眉目,所以还常常夹枪带棒。当然在外人听来是正常的。

“小公司而已。”程曦翘起嘴角,手指仍然绕着林郁的发尾,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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