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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网游之与光同尘-第72章

小说: 网游之与光同尘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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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不清醒的不知道,要是林郁真的按他指点的做,对程曦消极抵抗,程曦可能就不是收拾他这么简单了。

好在林郁虽然没什么心机,可是自带“无意识反击”功能。

“是的,酒精会让人失去理智的。”林郁认真地跟他说:“其实我建议你等明天清醒之后再考虑你和秦陆的事。”

南仲远的笑容僵住了:“什么?”

“你跑出去见秦陆之前,我看到你喝了酒,酒精会让人精神兴奋,做出很多平时不敢做的事。”林郁严肃地跟他讲道理:“但是就算这样,是觉得你还是应该对秦陆负责。”



虽然程曦威胁说要收拾林郁,但是等聚会结束,有着良好作息习惯的林郁同学已经困得东倒西歪了——这还是在程曦毫不留情地讽刺南仲远“一个破生日搞这么久是不是寂寞空虚,快关了店去见你小情儿”的前提下。

云顶小食离学校不远,程曦也没有开车,带着林郁往回走,他帮林郁提着双肩包,像提着一个玩具。

走了两步,林郁不见了。

程曦回头看,洒满月光的路面上,林郁正一步一步地往自己这边挪,只是太慢了,又困,眼睛都睁不开,头还一点一点的。

程曦又好气又好笑,把双肩包套在肩膀上,走了过去,揉了揉林郁头发,在他面前蹲了下来。

“快上来。”

林郁慢吞吞地爬到他背上。

经常打篮球的男生,有着宽阔结实的背,穿的只是普通的白T恤,就算在透着寒意的午夜,身上也带着阳光的味道。林郁昏昏沉沉地趴在他背上,感觉自己像躺在宽阔的原野上,阳光温暖地照下来,没有什么比躺在地上更让人安心。

林郁虽然不矮,却很瘦,又是从来不运动的白斩鸡,连骨头都是轻的,程曦背着他走一点也不费力。

林郁的下巴枕在程曦肩膀上,他的呼吸很浅,很轻,温暖的呼吸落在程曦颈侧,程曦觉得有点痒,偏头看了看,月光照下来,安稳枕着自己肩膀睡着的青年有着俊秀的轮廓,睡着的时候温柔得像孩子一样。

程曦翘起了嘴角,轻轻地骂了声“笨蛋。”不知道是在骂自己背着的笨蛋,还是骂竟然会被这个笨蛋的话气到的自己。

和白小胥认为的烂人不同,他虽然谈过很多次恋爱,但对于两情相悦这个字,仍然是首次触及。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对这个总是脱线的家伙动心,也许是在线下聚会散场的时候,看见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路牌下面,也许是无数次摸着他头发,心里忽然也跟着柔软下来的时候,也许更早,早在那天晚上,他因为一卷苏绣跑到瘦西湖,月光如水,小浣花站在水里低头去看水里的鱼,看见他来了,连忙直起身来,在附近频道里说:你好。

人心其实是玄之又玄的东西,说不清道不明,而他其实是很果断的人,不和喜欢的人谈恋爱确实是他的准则,不过他也没遇见过喜欢的人。所以他只是不和喜欢他的人谈恋爱而已。

他不喜欢亏欠,不喜欢女生的眼泪,所以从来不给人希望,唯独对林郁是个例外。

他喜欢林郁的眼神,全身心信任着的,无论他说什么都相信的眼神。他喜欢林郁这个人,真挚直接,有时候却有着出人意料的温暖,他喜欢林郁信仰的东西,和努力计算数据时候的表情,林郁是这个世界上极少数的那些人,他虽然笨拙,却也是以自己的方式,在很努力地善待着这个世界。

所以程曦没有疏远他,不仅没有疏远,反而主动接近,一次次的,明里暗里,有意无意,很多次他都没有真正谋划过什么,而是本能地想把这个人留在身边。程曦并不想对林郁做什么,只想给他倒杯饮料,摸摸他的头,看着他坐在自己房间里认真地玩着游戏,就已经够了。

他不去想这背后是什么。

只是,这世界上的事,都要有面对的那一天。

他人生难得逃避,只这一次,用不明不白的借口把这个叫林郁的人困在身边,偷得两个月相处的时间。

他从不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人,他想要的东西最后都得不到,他清楚这一点,也不会掩耳盗铃地安慰自己林郁会是个意外。

他知道,想要什么东西,就要自己去抢,这个世界对他从未慷慨过,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回宿舍的路很短,他背着林郁爬上宿舍的楼梯,开门的时候,林郁迷迷糊糊地哼了两声,像是要醒过来,最后却只是含糊不清地叫了声:“程曦啊……”

“我在。”

然而他比谁都清楚,他不会永远都在。



把林郁安顿好,脱了鞋子,盖上被子,替他摘了眼镜。

并没有多惊讶,午睡的时候他曾经有过惊鸿一瞥,满室阳光灿烂,刚睡醒的少年有着他见过的最清澈干净的一双眼睛。

他知道很多事,就像林郁一直藏着在背的GRE词汇,就像林郁一直没有仔细形容却仍然可以从只言片语中想象到的林家父母,就像林郁从来不说自己的专业水平,他也知道,以林郁的计算能力,绝对是S大最顶尖的学生之一。

打开电脑的时候,邮箱提醒有新邮件。

是晏斯梵发来的,他曾经托他查一点东西。

邮件并不大,寥寥几行字而已,其实就像林郁说的,那些曾经照耀一个时代的人,最后也不过是历史上的几行字而已。就这样已经非常了不起。

程曦很快就看完了,拖进垃圾箱删掉,

并不算太意外。

林郁的父亲是林子铮,院士,98年化工部改组,他挂在其中一家化工企业名下,现在还在Q大做着客座教授,只是太学术了,没有什么名气。他母亲的名字程曦听过,沈白鸿,在收藏界那群老头子中显得意外地年轻,却是名气很大的收藏家,并非学院派,而是无师自通的民间高手,常常把所谓的专家衬得相形见绌。她的收藏相当浩瀚,名下有一座私人博物馆,就建在S城。程曦曾经在南仲远那里看过一眼她在电视上做的一期节目,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她讲的是真传,上至士大夫的金石书画,下到民间的风俗人情,一通百通,不用佶屈聱牙的专业术语和诗词,娓娓道来,老妪能解。连南仲远都感慨说,只有像她这样,在自己从事的行业达到这种了如指掌的程度,才配得上专家那两个字。

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的林郁,以后大概也会成为在自己专业领域很优秀的人。

其实,他现在也已经是很优秀的人了。

82利息

程曦走之前;S城的桂花已经开完了。

南仲远还特地请他们去秦陆家吃了顿饭,至于为什么要在秦陆家吃饭;他的理由是这样的“只有在秦陆家里;我才能做出温暖的饭菜……”

对此程曦的回应是冷哼一声:“是发春的饭菜吧?”

南仲远心情好;也不回他;仍然是笑眯眯的,走前还不忘和小鱼挥手:“小鱼记得到时候要来啊。”

林郁认真地点头,在他心目中;因为秦陆是他的好朋友,所以他要对秦陆喜欢的南仲远好一点。

其实林郁本来想带白小胥一起去吃的;因为白小胥经常说吃东西心情会变好,但是白小胥问了时间之后说没空,他有事情要做,林郁问他是什么事,白小胥咬牙切齿地说“去教训一个变态。”

林郁给他科普了一下精神病人受法律保护后的常识之后,很不放心地离开了。好在白小胥不像林郁一样对运动没天赋,他业余兴趣广得很,除了没事练瑜伽之外,据说小时候被同学欺负还练了跆拳道,按理来说是不会吃亏的。

去秦陆家那天下了小雨,秋雨下起来,空气也清新许多,程曦嫌跑车不好开,弄了辆SUV来,看见水坑就直接轧过去,虽然关了窗,林郁还是吓得缩了一下,程曦哈哈大笑。

雨后天空一碧如洗,空气里有潮湿泥土混合着青草的味道,秦陆家的桂花树已经开完了,叶子是深翠色,南仲远蹲在树下的石凳上择菜,一边还心情很好地哼着歌。今天时间足够,他准备了不少费时费力的菜式,前两天有朋友从东北回来,给他带了条桂鱼,他小心翼翼地养了两天,巴巴地带到秦陆家来献宝,准备做松鼠桂鱼,剥冬笋切花菇处理配菜,一样一样在小石桌子上码好。秦陆接了林郁程曦他们进来,端了茶水水果,自觉地洗了手过来帮他剥虾仁,南仲远切了一片藕片递到秦陆嘴边,秦陆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接了。南仲远顿时翘起嘴角,眼睛里的笑意都要飞出来。

他们明明认识不到两个月,却默契地像认识了半辈子,南仲远站在流理台前面片鱼,围裙的系带松开了。叫秦陆,秦陆蹲在地上剥鹌鹑蛋,他伸手揽着南仲远,手绕到他背后,帮他系上了。南仲远举着带着鱼腥味的手,笑眯眯地看着他给自己系围裙。

南仲远平素看起来稳重,其实玩心重得很,他把桂鱼骨头片出来,鱼肉打了花刀,用盐和料酒加了鸡蛋清腌好,秦奶奶不太喜欢清淡口味,他改良了一下做法。做完这些,他有些无聊地张望一下,发现秦陆蹲在地上剥鹌鹑蛋,秦陆个子高,弯着腰的时候脊背线条尤其好看,这场面看起来又听话又养眼,南仲远心情大好,轻轻踢了一下秦陆。

秦陆回头,皱着眉头看他,他正在做事,给了南仲远一个“你敢再踢一下”的警告眼神就转过头继续做事了。

南仲远转回来,在装花雕的坛子里一层一层地铺好笋片、香菇、刺参、虾仁、瑶柱、鹿筋、鱼翅、鲍鱼……,弄好了佛跳墙的材料,又转头看秦陆,趁秦陆不注意的时候,又在他身上踢了一下。

谁知道秦陆的手快得吓人,伸手就抓住了他脚踝,把他往自己的方向一拖,迅速起身抵住他胸口,先把他摔下来的去势稳住,然后一把捉住他后颈,另一只手臂勾着他的腰,把他的脸按到离地面不到十厘米的地方。

“我错了我错了,”南仲远深谙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火速认错:“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秦陆不为所动,面无表情地继续按着他。

“你讲点道理好不好,”南仲远忧伤地叹气:“你这么按着我,就没人做菜了,还有客人在的……”

秦陆冷冷地哼了一声。

“好了好了,我不威胁你了,你放开我好吧?”南仲远求饶:“你再不放手锅都要烧穿了。”

秦陆面无表情地松开手,看也不看南仲远一眼,又蹲下去剥鹌鹑蛋了。

南仲远忧伤地揉了揉被掐红的后脖子,认命地继续做菜,一边做菜一边小声嘟囔:“掐这么重,不就是踢了两脚吗?怎么算都还回来了。”

然后,在他剥荸荠的时候,屁股上还是被某人不轻不重地踢了一脚。

起身去拿更多的鹌鹑蛋来剥的廘战大人简洁地说了两个字:

“利息。”



虽然主厨大人因为手贱被人殴打还收了利息,但晚上的菜色还是不错的。

也许确实是有着好心情的缘故,这次的菜比以前都好吃很多,松鼠桂鱼的肉嫩且白,蒜瓣一样一码一码的,淋上香菇和冬笋丁的汤汁,让人食指大动。程大少爷御笔钦点的佛跳墙也做得很好,揭开罐盖时整个院子里都是鲜香味,因为加了干鲍和瑶柱的缘故,又是南仲远特地煨炖了四个小时的老汤,汤汁鲜得让人差点把舌头都吞下去,林郁喜欢吃鹿筋和鱼肚,程曦就先舀到自己碗里,再给他挑出来,南仲远顿时趁机找回场子:“程少,怎么样啊?入不入得了您老法眼啊?”

程曦不为所动:“马马虎虎吧。”

“难得啊,程少竟然也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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