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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混-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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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叫刘优,内蒙的;江西的李敬远;湖北的郑志发,后来大家都叫他发哥。现在每个人都客客气气,有礼貌的很,拿出各自带来的地方特产让其他人享有。只有我什么都拿不出来,压根就没带什么特产,等第二天发现包里有一袋荔枝时,都已经烂了。剑云拿着娇子牌香烟分给每个人,不过吸烟的就我和他,自然其他人都婉言谢绝,同一个台词:这个东西我不会,谢谢。

  晚饭,六个人一起吃得,我又要了一个馒头,虽然并不好吃,而且还可以用难以下咽来形容,但我还是想吃,可能是怀念池玉吧。

  每个人饭量不尽相同,每个人都要了两个菜,我配了个馒头,剑云二两米饭,刘优,郑志发都是三两米饭,张孝友三两米饭外加一个饼,最夸张地是李敬远,要了四两饭,还有个馒头。后来相处久了才知道六个人当中最能吃得是发哥,平均每顿四两饭,以个馒头。饭后其他四人都回了宿舍,我跟着剑云到校外找网吧去了。

  网吧就在校门口对面,可我俩似乎走了好长的路,拐了好几个圈。网吧里 ,交上三十多块,办了个会员证。开了QQ,嘀嘀,嘀嘀,一堆的消息:到北京了吧,路上还顺利吧;学校怎么样?美女多吗?;北京漂亮不?……一个在熟悉不过的头像闪动:021**,这是我宿舍的电话,又时间的话就给我打一个吧!这是池玉给我的留言。不知怎么的嘴里冒出一阵苦涩。对这显示器发了十秒钟的呆。打下:我到北京了,其他还好,就是天气又点凉了,学校还行,挺漂亮,美女不多,所以有可能会经常想起!还不知我宿舍的电话号,因为根本就还没装上,等装上了再告诉你吧,我会给你打的,你要是有什么事就QQ上跟我说吧。

  忽然间觉得没什么意思,更主要是旁边的一个家伙居然把鞋给脱了,那味道要命的很,心里骂了句,操你妈的!也只能在心里骂,这可是人家的地盘阿,人生地不熟的,惹不起。

  剑云坐在我后面,跟他说想回去了,他也说觉得没意思,对这这破机器发呆还不如回去睡觉。于是,一同结帐下机。

  到了宿舍才知道,有人说晚上要开个会。

  会上,班级共三十来人。整个过程我没什么心思听他们说什么,对这些新同学也没什么印象,大体上觉得,虽然这三十来号人形状各异,似乎有半数以上都戴着眼镜。那眼睛可是在十年里头被课本,习题磨练出来的呀。多美的一双眼睛,要是被两片玻璃或透明塑料挡在前面,都失色不少。可悲啊,中国的知识分子。从小到大,我们就为了好成绩,可累坏了自己的眼睛。

  宿舍里,晚上十二点才熄灯,十点多我们就回来了。在宿舍里一个个都显得十分健谈,从秦始皇聊到毛泽东,从北极讲道南极,从鲁迅说到公牛,再说到母牛,……顺便还不停的吹嘘着自己老家有多好多好,就我跟剑云没说多少话,偶尔冒出的词儿,不是“操你妈”就是“###”。众人怒目言之,在宿舍请不要说脏话。顿时,我俩无语。没想到一个月后,宿舍里的谈话范围就缩小了很多,从一个女生的头发说到此女生的体重,从一个女生谈到另一个女生,大家渐渐发现,女生才是男生们讨论的永恒话题。应证了一句话,从女生身上找话题,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挤就有。师兄们说,男生们聊起女生,好比北京的沙子,只要一吹风就有。而且一个月后,人人出口成脏,一句话十个词里头,###或操你妈就占了三四个,譬如,A说到:B你会开车吗?B只需回答:我会,或我不会即可。可B君这样回答:我###都会开。我实在无法相信他的###还能能开车。

  剑云拉了一下我衣角,出去吸根烟吧,这里空气不好!我知道他也受不了这里的气氛。我俩坐在走廊一头的楼梯上。这楼梯根本没人走,有电梯嘛。

  他给我递了根娇子。

  我说,我有呢,北京的中南海还不错。

  你就先吸我的吧,以后吸北京烟的酒会多的是。剑云说到。说得也是,突然间怀念起“白狼”了。

  点上烟,看剑云吸烟的样子,烟夹在食指,中指之间,吸得时候手掌半摊着,好像在捂住嘴巴。记不得在哪本书上看到这么一句话:这种吸烟手势的人,说起话来能让人信服,因为他说的每句话都回经过相当严密的思考。

  我们聊了不少,讲的大多是高中的生活,听得出他的真诚,并无那些吹嘘的味道。等我们有些困意的时候,回到宿舍床上,可一时却睡不着了。脑袋很沉,好像是想家了。

  这是第一天的大学生活,虽然过去快大半年了,在脑里却像昨天发生的一样。

  
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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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学的几天里,日子过得倒是蛮充实的。每天在TOSHIBA电梯里做几个来回上下。99%以上的时间里,电梯平稳升降。但小概率事件并不是说不发生。有一次我和室友们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电梯刚开始慢慢上升,上升,刚刚显示过12的时候,两秒钟后,“哐”的一声,停了,估计是卡在了12层与13层之间。五分钟后才将我们安全送到十四楼。剑云拿出了纸和笔,差一点没写遗书。

  有次早上,我跟剑云起晚了。7:45起的,八点就上课了。匆匆洗漱,我的速度要比剑云的快些,因为,虽然我俩每天早上都要洗头,但我洗完头只需要甩几下,不需要梳头,剑云则需要梳理老半天。我就先跑去等电梯。一般在这个时候,有课的早已经坐到教室里了,没课的都不会起这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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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一会儿就到了,我一人在电梯里等着。剑云匆匆赶到,在电梯门口前突然停下,说了句:“呀!人好满啊。林威,咱们等下一趟吧。”电梯里分明就只有我一个人。妈的,这混蛋看鬼片看多了,唬弄到我头上来了。我冲了出来,一顿暴打,解了气。但代价是,电梯跑了,我俩迟到了。

  刚进教室,正好高数老师叫到我的名字“林威”。

  我急忙应声“到。”

  “哟,刚刚到呢,来做做黑板上的这道题吧。”然后她用温和的目光看着我,伴着亲切的微笑。这位老师,五十上下的小老太,是我所有课程老师里最让我喜欢的一位。因为,她不收作业,不点名,不拖课,是个人民爱戴的好教师。大学里类似这样的老师占了多数,该上课时准时到,下课铃一响就拍拍屁股走人。我就喜欢这样的老师。

  不过有些老师,责任心强,隔三差五的点名,每节课布置一次作业,而且老是喜欢拖课。有一个植物老师,四十出头的中年大姐,事事都喜欢过问。一次早上我吃了食堂里的包子。上课便觉得肚内翻江倒海,咕咕作响,放了几个屁,突然肛门处似乎有一股势不可挡得洪水,正要涌闸而出。我站了起来,绷紧闸口,努力不让他人看出我的窘相,慢慢走向门口。老师突然叫住我:“这位同学,出去也不说一声,像什么话!”我本想开口说,老师,我憋得不行了,快要拉出来了,上个厕所行吗?可是觉得丹田处一阵更大的骚动。迎着那双吃人般的眼睛,勇敢地大步走向门口。

  第二节课上,又一次潮涌。此次已经学乖了的我,举起了手。

  “老师”

  正如滔滔江水,黄河泛滥般在台上念着书本上的内容的时候被我打断,老师愤愤地问:“这位同学有什么疑问吗?”

  “我,我要上厕所!”,我支吾的说道。

  教室里一阵哄笑。

  老师顿时语塞,十秒钟后说:“走吧,走吧。”

  从此后,此老师上课时见到学生突然走出教室也没敢多问什么。

  我背着书包,站在黑板前拿着粉笔,对着题发了大约半分钟的呆。然后,转过对着可敬的高数老师说:“这个题,基本上很难,我几乎解不出来。”

  小老太对我笑了一下,“可见,上节课的内容你基本上没听,好了,下去吧。”

  我心里欢呼,真是个好老太啊。

  说说我住的那栋宿舍楼。每当入夜时,每个窗口发出明亮的白光,百家灯火,气势可不一般。楼旁边的田径场夜如白昼。因此,直到宿舍楼熄灯前,仍然有人在球场上飞奔。有一次在校外喝了点酒,正往回走。远远看见毅力在周围净是一片小平房的王子楼。浑身上下透着逼人的光亮,扎一看明晃晃的。像个什么???揉揉眼,妈呀!那不就是个水晶棺材吗!说它像水晶棺材真的有点对不住学校领导。对不起他们对我们的关心,斥巨资建起的现代化公寓楼,被我说成像棺材。估计校领导要是知道我这么说,一气之下就把握给开除了。

  一年后当我们要搬家到另一个校区时,突然发现我对这棺材还是有点感情的,虽然,在里面睡了一年,我的灵魂都要快死了,只剩下行尸走肉般的躯壳!

  要说我对这宿舍楼的不满,除了长的有点像棺材,还有那日产的电梯外。最让我气愤的是,这个楼居然不让女生进入。要是女生能自由进出男生楼,那么男生宿舍的卫生状况就将会大大的改善。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要是女生能进男生宿舍,隔三差五的,男生们在女生面前就不原意显出脏乱的一面。经常,我跟剑云桌上总是堆满山那么高的待洗的脏衣服。

  有人说,男人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脏,比如洗脸时,只是轻轻用毛巾擦擦脸庞,日积月累,耳后一片土壤肥沃,而且洗脸居然可以不湿手背。衣服,袜子不到最后时刻决不轻易洗掉,往往等到发现明天没干净的袜子穿的时候,才想起该洗袜子了。但,在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更多的做法是,在地上选出较为干净,臭味较少的一双,然后套在也已一个多星期没沾过水的脚上。刚听到有人这么说的时候,亲切感油然而生。对说这句话的某女生顿生好感,从未有女生此般了解我们男生,佩服!佩服!不过后来才知道,她也是从书上看到的,只是想从我这里得到证实而已,真是天昏地暗,感觉拔光了衣服站在她面前一样,我作为男人,在自尊上被她强Jian了。我立马反驳:其实,那也没什么,都习惯了。而且还有个好处,要是没那些袜子的功力,十四层虽高,还是会有蚊子的。

  有一次,我在保安的眼皮底下将一女生带进宿舍楼,并巧妙的躲过了摄像头的监视 。那女生个儿矮,沿着墙壁走就可以了。电梯里,只要站在摄像头下方就相当安全。女生进入我宿舍前,我让她在门外站了一会。然后自己匆匆进宿舍收拾了一番,等到自己感觉还蛮好的时候,才让她进来。可女生在进门的一刹,作势晕倒,用手捂住鼻子,嘴巴,大喊一声,好臭啊!走廊上,无数房间门口瞬间露出一两个头。

  要说对宿舍楼的感情,那毕竟是一起相处了九个多月。而且除了大一第一学期上半学期外,其余的三个半学期,平均每天都得在宿舍里呆上十七,八个小时。都说了,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何况我又是个重感情的人呢!

  第一个半学期之所以很少在宿舍里呆着,因为那时候对大学还是充满热情,入社团,打篮球赛,参加班机活动。那时的林威是个实实在在奋发向上的好青年。每晚在宿舍高声歌唱,从BEYOND唱到周杰伦。

  刚开学没几天,校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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