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穿越电子书 > 网王悠和日丽 瑾朔 >

第108章

网王悠和日丽 瑾朔-第108章

小说: 网王悠和日丽 瑾朔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明明不记得他,明明……对他没有一点印象,可是,为什么,他说的话,却是那样熟悉,那样熟悉?
  “真的是花开不记年啊花开不记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你的人是不同了,可是却一样的……忘记了我。”
  我对我控诉着,可是我无法解释,不是不知如何解释,而是根本无话可说。
  他明明控诉的是另外一个人,可是,却觉得是在指责我一般。
  “我明天就要离开了,可是为什么,你还是记不得我……”
  我忘记了他……
  头隐隐的作痛,渐渐剧烈起来,疼得要裂开。
  “希悠……”拉来拉我的手,可是好疼好疼,疼的我想打人骂人。
  “放开啊……”我无力的挥开他的手,因为不想伤他,所以要赶快离开。
  可是他张牙舞爪的,抓住我不放。
  我使出全身力气,推开他,踉踉跄跄的向外跑。
  然后,车灯闪过,顿时全身剧痛一片——昏迷。
  我做了一场梦,梦里如同电影一般,把故事从头到尾的讲述了一遍。
  我叫兰茜,然而,我还有另外一个名字——不二希悠。
  五年前,我和迹部是情侣,然后在某一个黄昏,我与他约定去苗岭看花,结果当晚,我出了车祸,头脑受创,失去了记忆。
  并不是完全的失去,可是,我却只记得我叫兰茜。
  无法想起过往,只要提到关于日本经历的人或事,头便剧烈的痛起来,恨不得向墙上撞。
  家人看我如此,便不得不把我接回了尼斯,从此我一人过活,远离了记忆的一片一片。
  那么迹部呢?
  我一惊,然后睁开眼睛。
  可是……
  我睁开眼睛。
  找不到了我想要找的人。
  他已经不在了。
  离开了,回到了日本,再也不来法国,再也……见不到他。
  心痛。
  心很痛。
  难过得想哭。
  我左臂贴着墙壁,难过的一点点滑了下去。
  难受,却哭不出来,仿佛我的泪已经借由别人哭干了。
  再也找不到了自己的爱人。
  ——比林说,我的心里藏着一个人。
  那个人的名字,叫迹部,迹部景吾。
  背后,突然被人抱住了,猝不及防,然后泪腺失去了控制,原本以为哭干了的眼睛迸溅出了泪水。
  “景吾,景吾……”我发疯似的叫,紧紧勒住他的腰,再也不想放开。
  “希悠,莫再忘记了我……”
  苗岭的花很美,姑娘更美。
  我斜着眼睛瞟迹部,便看见那个华丽的英俊男人立刻正过头来,装作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我笑着缠住了他的双臂。
  苗岭的花很美,所以……
  我静静吟道:“春风连朝动帘幕,又见琼瑶堆灼灼。花今与我为乡人,但愿年年对花酌。”
  曾记花开,花未待我来。
  今日看花花灼灼,明日看花花欲落。
  不如尽此花下欢,莫待春风总吹却。
  —完—

  番外5 风住尘香

  x年x月x日 晴
  我终归又踏上了这块土地。
  今天天气晴好,微微想起了幼时来此时,似乎也是如此的天气。
  秋高气爽,天空湛蓝一片,抬头可以看见飞鸟翱翔,云朵飘飘。
  不过还是不熟悉啊……
  我叹息着向前走去,一个山里的山村,一切都是那么纯朴。
  泥土的香气随着流淌的溪水弥散开来,周围绿树环绕,像极了诗书中的隐居桃园。
  不远处,农田之间,操着蜀腔的农夫们忙着耕作,欣欣向荣。
  并没有在此呆多久,我转身向着山间的一条小路向上方进发。
  啊……不小心跌了一跤,手指刚刚触及地面,便被人拦腰抱住,硬生生的拉了起来。回头,看见精市笑眯眯的脸,得意的不得了。
  哼……有什么好得意的!摔坏了我还不是你心疼?
  摸摸小腹,我继续雄赳赳气昂昂的向前走,不点身后这个男人。
  不跟上来?他敢!
  四川的山总是崎岖不平的,所以爬到了半山腰,便已经是气喘吁吁了。
  切……自己还不是打网球的吗?做什么爬了点山路便累成这样啊!回头瞧瞧精市,一副没事的样子,哼,等下山的时候就让他来背我好了,杀杀他的威风!
  半山腰有一个小木屋,几年前我来这里看过,却没想到至今仍然是这个样子。
  屋里走出一个老人,想必是方才我和精市进村时被人注意了吧,毕竟,进入这个小山村穿成我们这个样子的,也只有我们俩了吧!
  “奶奶!”我微笑的轻唤,上前扶过她——明叔的母亲。
  老人沟壑嶙峋的脸似乎有了笑意,拉着我进入屋子。
  今天来这里是为了给明叔和雪扫墓,明叔在前几年因为疾病去世,那么一个会笑的人就这么不声不息的走掉了,让我有点难过。
  刚刚露了一点忧伤,便突然被一个人抱住,温暖的怀抱,有着眷恋的味道。
  精市呢……是个好男人啊!
  想起了当初明叔初见精市的模样,明明不是我的家长,偏偏板着一张脸,把精市吓得面目全非,恭敬地像供老丈人一样对待着明叔。
  唔……那个高兴劲啊!
  不过呢,还没等我们结婚呢,明叔便离开了。
  经他的遗愿,把他葬回了四川老家,与雪葬在了一起,尘归尘,土归土,在外漂泊了这么久,两个人终于还是回归了故乡。
  不敢露出过分的表情,怕那个人一惊一乍,又不敢憋在心里,怕是……啊,不好意思了……
  还是跑到外面欺负精市好了,最近真乖,让我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一点也不还手~
  Ps:死精市,不准随意看我的日记,小心我抽你!
  x年x月y日 雨霁
  没想到来的第二天便下起了小雨,打乱了我和精市原本的计划。
  不过好在小雨不到中午便已经停了,清凉的雨滴挂在屋檐下,被光线折射的五彩琉璃,很漂亮。
  其实下着小雨也是可以扫墓的啊,不过精市不让,说是对身体不好,切……人家可是打网球的啊——算了,还是听他的吧,要不又要被念了。
  我和精市在下午时爬到了另一座山的山腰处,那里是整个村子的墓穴地,从山脚开始,便陆陆续续的看见有墓碑伫立,有老有新,年代不同。
  我和精市爬到山腰,在一棵枣树旁边看见了两块墓碑,面朝着东,仿佛可以看见每一天的朝日。
  我低头,双手手心合拢,闭上眼睛,对着雪和明叔祭拜。
  精市重复着同样的动作,嘴里默念着什么,可是听不懂。
  如是,过了好久,告别了雪和明叔,我与精市走下山去。
  远远看见碧水轻绕,潺潺流流,很美很美,于是忍不住对精市说,老了以后隐居在这种地方吧!
  男人看着我,蓝紫色的眼光如水,却是不语。
  默认了。
  小心的被精市搀着,慢慢的走下山去。
  向天拜祭,愿雪和明叔,能在另外一个世界过的幸福快乐。
  Ps:臭精市,叫你不要偷看我的日记你偏要偷看,还用水笔把那句“吓得面目全非”给划去了,你说啊,那个地方不对啊,你那是明明是比面目全非还面目全非,丑死了,我怎么会嫁给那么丑的你啊!
  x年x月z日 微霾
  哼,死精市,居然不让我吃着吃那,你不知道吗,老婆最大,何况是这么貌美似花、老早就嫁给你放弃了幸福的单身生活的老婆。
  我不点你了,你让我往东,我非要往西,你让我往上,我偏要往下。
  我偏要和你对着干,对着干对着干对着干~
  这不,让我吃饭了,我偏不吃,急死你……
  哼,又板下脸来了,我怕你不成?我就不吃……我就不吃……我就……不吃了……
  哼……
  啊啊,又不让我碰网球,说什么不利于身体健康,你也不看看我不运动运动都被你养成猪啦!
  ……又是对身体不好,我不做了不成吗?
  精市你这个迷信的,连我在床上剪东西泄愤都不行,还不让我吃羊肉……
  我X你啊……臭精市!
  啊……忙了一天了,累死我了,天怎么那么慢才黑,我已经困了啊,睡觉睡觉!
  不行……
  爬起来再添上两行:
  亲爱的宝宝,虽然妈妈才怀你两个月大,但是要听清楚妈妈的话啊——以后有了男女朋友,一定不要主动告白啊,谁告白谁吃亏啊!
  嗯……不行,再加两行:
  亲爱的宝宝,要记住啊,当年是你的精市爸爸追的妈妈呢!妈妈当年好矜持的,好说歹说才被你爸爸骗过去的。
  Ps:烂精市,你再敢划我的日记本你试试,再划得话我就和你离婚——离婚!!
  '亲爱的希悠,你的母亲大人瑾朔批语:
  孩子啊,你太深得母亲大人我的欢心了,这个样子,真的是好傲娇啊~'
  —完—

  后记

  落笔,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夏天写文格外的闷热,尤其是在晚上夜深人静时,未曾有风,唯有月光静静的洒落下来,映在墨迹未干的纸上。
  远处,传来几声猫叫,透过窗帘向外看去,原本的万家灯火,现在早已熄灭。
  汗湿了一身。
  满足,却又失落;感动,却又感伤。
  我的世界中,少了一个叫不二希悠的女孩,不用天天为她伤神、烦心,可以另寻新欢,可以跑去另外的世界,去写另外的传奇。
  这个女孩,对我笑着,拉着心爱的人的手,冲我挥手说再见,然后,消失在我的面前。
  一夜无眠。
  原本写文已困倦的精神,不知何时,抖擞了起来,于是看着月光,静静地,感受着些许细风的吹来。
  脑子里一片空白,想睡,睡不着,可是却不知在想些什么。
  没有回忆之前写过的种种情节,没有构思新文的情节,只是看着月光,静静的发呆。
  总觉得,失去了,希悠。
  早上起来,把写过的稿子分类,装订,结成了厚厚的一本,就放在书桌之上,放眼看去,厚厚的,略微一笑,才发现越来在这几年里,已经写下了这么多。
  或许,不二希悠不存在了我这个世界,却走向了我内心的另一个世界,与她所爱的人。
  看到现在,各位可能感觉到酸了(笑~),瑾是一个很喜欢写后记的人,因为后记可以随便写,把自己的心境与大家分享。
  不知道看文的各位中有没有写文的人,不知道其中有没有像瑾表现这样的人。不明白怎样处理,所以干脆把当时的复杂心境写出来,会让自己好受一点吧!
  《悠和日丽》从2008年1月24日在JJ发文以来,至2009年8月28日正文完结,历时一年零七个月,总字数417691字,应该算是瑾朔自写文以来,写过的最长的小说。
  实际上呢,这篇文在我的世界中延续的时间远没有这么短。
  算起来,应该是06年的那个冬天吧,我第一次接触到了同人小说,第一次知道了“同人”这个名词,当时迷恋网王正欢,便自然而然的诞生出这样一篇文。主角的名字叫不二有希子,当然是因为最喜欢不二的缘故,所以才把她定为了不二的妹妹'后来写文时发现好糟糕,因为把最喜欢的角色设定成了哥哥,于是就没有了爱人的份了~',故事发生的时间没有改变,希悠(应该叫有希子)来日本的原因没有变,只不过一开始希悠(有希子)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