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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大唐李白风流外传-第74章

小说: 大唐李白风流外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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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明皇接过高力士递来的黑白二宝之一,轻轻地浅尝一口,顿时感到精神百倍,一阵暖流流过四肢百骸,全身毛孔全部畅通,再次情不自禁赞道:“就是玉皇大帝的琼浆玉液也不过如此。”

    贺知章说道:“臣和姚大人经过多方打听,才它知道它原来有一个我大唐最响亮的名字,就是诗仙玉液,据说是极品的扬州怪酒。至于它为何被命名为诗仙玉液,臣等就不得知了。”

    唐明皇说道:“诗仙玉液,莫非与李白有关?”

    这时姚元崇也上前说道:“不但这个与李白有关,而且另一个也与李白有关,臣等也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它的原来的名字就是诗仙精油,其味道鲜美无比。它可以直接下饭。至于它为何被命名为诗仙精油,臣等也不知。”

    这时高力士用诗仙精油给唐明皇盛了一碗饭。唐明皇平时最多能够吃两碗,今天竟然破例吃了三碗。

    唐明皇吃完之后,说道:“爱卿让我猜猜,诗仙玉液就是白宝,诗仙精油就是黑宝。”

    贺知章和姚元崇齐声赞道:“陛下果然英明!”

    贺知章然后接着说道:“对于它们竟然被人命名黑白二宝,臣等认为诚如陛下所说,诗仙精油因为色黑而被称为黑宝,而诗仙玉液由于色无而被称为白宝。其二臣等认为是因为因此显得珍贵。至于取名缘故,笔者猜想,可能是商人觉得此名,显得既响亮又形象!”

    唐明皇点点头,然后突然有些不悦问道:“李爱卿为何没有与你们一同来?”

    贺知章和姚元崇齐声说道:“我二人遍扬州、苏州等地,就是不见李白踪影。”

    唐明皇心中又不禁暗恼,心道:“这李白究竟在玩什么名堂?总是没有踪影。”

    唐明皇向高力士说道:“向大唐全境发文,宣李白到长安,让他来见朕!”

    这天吟诗来到李白的房间,喊道:“公子,公子,公子!”

    喊了半天,却没有人回应。

    吟诗找遍了桃花庄却再也没有见到李白的踪影。问刘静如、卓氏姊妹花、何岸柳姐妹、画儿四人、芳子四人甚至周丽彩等都不知道。

    原来李白自从何英来到桃花庄之后,他的日子就再就如煮沸的开水,再也没有平静。

    原因何在?

    自然是由于李白去了越境山庄一趟的缘故。

    这自然是何英引起的。

    何英见到李白如此之多红颜知己,不禁醋意大发

    只要那些她认为对李白有点意思的女人,就处处以自己是李白准夫人自居。而何亮更是跟着李白屁股后面总是“姐夫,姐夫,姐夫”叫个不停。

    她先从其它女子知道有一个让李白值得终身相守的女子—梦娟大家,自然不服气,自己也算得上大家闺秀,又有那点输于她?

    及至何英见到梦娟大家,沮丧的她不禁从心理感到自己是彻底地失败了:论风度,自己缺乏有她那种雍容大度的心胸;论气质,自己在她面前就如小家碧玉似的;能作诗,自己水平自己最清楚;论见识,自己就知道争风吃醋;论地位,自己是母亲用性命换来的,而梦娟大家早已让众女知道她在李白心目中地位。当然对于梦娟大家,知道她是正室夫人,自己是无论如何是不能得罪,只有低头侧眉恭恭敬敬。

    而让何英痛不欲生的却是汪飞虹,汪飞虹的才华相貌气质是唯一可以与梦娟大家相提并论的才貌双全的奇女子;并且她过去与李白已经订婚,现在虽然已经退婚却依然以李白的未婚妻自居。

    何英于是就在汪飞虹主仆全力打造自己是李白正宗的准夫人的架子。看到吟诗心有不甘的样子,她心中的得意劲就别提了。

    至于李白原来所认识的众女呢?

    吟诗天天要死要活。

    刘静如则提出第二个要求,要么李白把何英休了,要么必须娶她。

    卓氏姊妹花的“降龙十八扭”天天在李白身上施展,锻炼,并且越来越熟练,功夫也越来越深。

    只有小蝌蚪王香兰暂时与父母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没有参与进来。不过王品把他所开发的鲜美无比的酱油完全交给李白打理,其理自然不用去猜测。

    如此两月之后,梦娟大家说有事告辞。

    没有了梦娟大家,何英就更加得意,其准夫人的架子自然也越高。

    众女在李白面前自然闹得更加激烈。

    李白简直头都大了,却又无处抓狂。

    二百、竹林夺宝(上)



………【二百、竹林夺宝(上) 在会稽的听筑酒楼,一个相貌英俊青衣剑客在对另一个俊美白衣剑客谈道:“你知道么,】………

    二百、竹林夺宝(上)

    在会稽的听筑酒楼,一个相貌英俊青衣剑客在对另一个俊美白衣剑客谈道:“你知道么,现在江湖上流传一个最动人心弦的消息,竹林山庄举办武林夺宝大会,获得胜利者将获得《黄帝内经》!”

    那个白衣剑客目瞪口呆说道:“这《黄帝内经》据说可以通过修练成绝世内功,听说是黄帝得道飞升之后留下的内功直经呀!那我等可以去试试,就是不行也可以见识天下的武林高手呀!”

    青衣剑客点点头,说道:“我等不如现在就上路!”

    此时两个经过一个白衣男子面前,见他也佩着长剑,于是便说道:

    “兄台也是习武之人,不如用我等一起去竹林山庄,大家在路上也有点照应。”

    那个白衣男子放下酒杯,缓缓地抬起头来,两个剑客不禁大吃一惊,心想:“此人究竟是文人还是武人?如果说是武人,那么其身材相貌比书生不要书生,文弱得就如一个女子;如果说是一个文人,为何又腰间佩戴长剑?”

    白衣男子淡淡谈道:“谢谢二位兄台的好意,只是在下目前有事,以后有空必将同行!”

    在岳霖书社,一个老夫子正在之乎者也高谈阔论,突然下面的学生议论纷纷,老夫子急忙用戒尺拍着桌子,但下面的学生的议论却越来越激烈,就是耳朵本来有些聋的此时也听得清清楚楚:

    “竹林山庄祭出《兰亭序》,如果谁能够在文比中获得胜利,将得到它!”

    “听说《兰亭序》是昔日王羲之在酒醉之后乘兴而作,当他酒醒之后,却再也写不出相提并论的书法作品,真乃人间绝笔呀!”

    “你去不去?”

    “怎么不去,就是去看看热闹也好呀!”

    在听筑酒楼,那个正在饮酒的白衣男子,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在问道:“兄台有什么心事吗?”

    白衣男子抬头一看,也不禁吃了一惊,心想:“自己也长得比较文弱,没有想到此人比自己还要文弱,简直就是女儿家了!”口中却不自觉回答道:“兄台怎么知道我有心事?”

    那个俊美如女子的脆声回答:“兄台肯定是剑侠,但对黄帝内经竟然不动心,显然是有心事?”

    白衣男子点点头,说道:“我的确有心情呀!”

    这时那个俊美如女子的绿衣男子则也叹了口气说道:“我也有心事,而且比你还重!”

    白衣男子不禁愕然,问道:“你有什么心事,竟然比我还严重?”

    绿衣男子长长地叹气,然后说道:“是我一个非常友好的朋友,从小我们一起长大,后来他竟然不辞而别!而且我至今也没有他的消息!”

    白衣男子则说道:“的确,你的心事与我相比,显然比我还要严重,我只是心静一团糟而已。”

    那个绿衣男子则叹道:“我等真是同病相怜,我现在也没有他的消息,心情糟糕极了,兄台能够与我们同路吗?”

    白衣男子说道:“正好,我等可以互相解闷!”

    那个绿衣男子说道:“我叫李清悠,兄台尊姓大名?”

    白衣男子说道:“在下白太!”

    竹林山庄背倚长竹山,一条宽约一丈的河把山庄三面包围,长竹山全部是七八丈高的楠竹,而河边则是两丈高翠竹,在长竹山与竹林山庄之间,则是非常浓密的观音竹。此时那两个曾经在听筑酒楼喝酒的白衣剑客和青衣剑客正在对观音竹指指点点。

    白衣剑客说道:“我觉得竹林山庄最让人难忘的不是遍山的楠竹,也不是河边沿岸的翠竹,而是这观音竹。”

    青衣剑客问道:“何以见得?”

    白衣剑客说道:“楠竹和翠竹都是嘴尖皮薄腹中空之物,而这观音竹虽然仅仅一丈高,远远不及它们高大,但它非常结实,就是竹林山庄的墙和地板也是它所做。”

    青衣剑客点点头,说道:“有理,但我还是欣赏河岸的翠竹。”

    这时白衣剑客突然说道:“兄台怎么也到了这里了?”

    原来白太也来了这里。白太说道:“我听说这里的竹林别具风味,于是就来了,正好听见二位之高见呀!”

    三人互相交换了姓名。白太知道青衣剑客叫庞武,白衣剑客叫孙浩。

    此时庞武突然神秘对白太说道:“兄台你可知道,文冠者可得《兰亭序》,武冠者可得《黄帝内经》,但最高奖赏不是这个,而是进入一间屋子里面?”

    白太此时也情不自禁问道:“屋子里面是什么物事?”



………【二百一、竹林夺宝(中) 庞武说道:“我也不知!” 孙浩问道:“看你样子是文武双全,你准备参加那项比赛】………

    二百一、竹林夺宝(中)

    庞武说道:“我也不知!”

    孙浩问道:“看你样子是文武双全,你准备参加那项比赛?”

    庞武也目不转睛望着白太。

    白太摇摇头,说道:“我是来看热闹的,两项都不想参加!”

    二人不由得叹息。

    七日后,夺宝大会开始了。白太只见大赛分为文赛各和武赛两个部分。文赛是在十个有天井的大厅里面进行。武赛则在外面空地搭了十个擂台。白太发现文赛和武赛都分别有几千人参加,而那些来得晚的,就只有在附近住下了。

    比赛开始了,孙浩率先上了一号擂台,对手是一个使棍的彪形大汉,名唤王虎。而庞武的则上了二号擂台,他的对手是一个身形高大的络腮胡子,使的三节棍,名唤史龙。

    王虎肌肉发达,棍子势沉力猛,有点少林棍法的味道。在王虎的刚猛凶狠的攻击之中,孙浩展开小巧挪闪之术,避开锋锐,仅仅偶尔还击,场面显得有些被动。

    史龙的三节棍却好象是庞武的克星,庞武的多次进攻都被史龙化解,还差点被棍击中。

    过了五六十招之后,孙浩突然露出一个破绽,王虎大喜,一招“横扫千军”向他扫来。

    孙浩却虚晃一招,脚下突然发力来了一个大旋转,宝剑已经指向他的背后背心之处,王虎只好弃棍认输。

    白太发现,孙浩面对史龙的凶猛进攻,虽然样子狼狈,但他的体力消耗却比史龙少得多,最终用体力优势击败了王虎率先进入第二轮比赛。

    庞武过了五六十招,还没有适应史龙的这种新式兵器,只有避开其锋锐,不断变换位置,一边游斗,一边观察。

    庞武直到百余招,才利用剑的速度,在史龙的三节棍挥动自己身边之前,突然爆发剑已经刺到史龙胸口的位置。

    庞武最终发现,与攻守自如的三节棍相比,剑的优势在于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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