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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私人生活史2-第7章

小说: 私人生活史2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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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成员之外的人包括年幼的孩子、“不分地位等级”的所有妇女,以及修士、修女和牧师;因为他们都是上帝的奴仆。此外,“任何主人都可以在城镇中鞭笞或殴打其依附者或奴隶而不算违背和平规约。”“生活在同一间房子里且归于同一个家庭权力统辖下”的奴仆们应该内部决斗,投诉和罚款则应该求之于主人,也就是说,房子的主人及那些宣誓遵守和平规约的人必须避免卷涉其中,除非打斗造成死亡。”我们在其他地方还读到这样的规定:“依靠主人而生的奴隶,不能作为其主人指控他人违反和平规约的证人。”换句话说,受公共法律管治的和平保护区域,一些地点被排除在外,也即,房子的免受攻击权尤其受到同一部公共法的保护。“攻击”这些房子中的任何一座(打破和闯入),都要遭到最高罚款的惩治,其量刑与惩治“公共”犯罪的量刑相同。皮卡迪、阿西斯、奥西以及瓦林科特等地成文于十三世纪早期的公共习惯法,承认了自我防卫权:某人在自家房子里杀死攻击者不会受到惩治。某人在房子里殴打房子的居住者,要受到40索里达的重罚。如果攻击者试图强行闯入房子,必须支付100索里达的罚款,如果闯入成功罚款数额则增加到200索里达。与私人住宅联系在一起的“以牙还牙”的惩治,我们可以在社区共同体对违反和平友好契约者的惩罚中看到:他的房子被摧毁。这是对等的报复,但是一种公共类型的报复。如我们在瓦朗谢讷很清楚地看到;对那些业已宣誓过“和平誓约”的人,当地授权行政官裁定是否将违反誓约者的房子夷为平地。因为这些干预其中的行政官员依据公共利益行动,因此他们也不会遭到偏见和仇视:“这种行为不会引起战争(即一所房子对另外一所房子进行报复,由一群亲戚朋友带领报复另一所房子的亲戚朋友)、仇恨或伏击;因为它是政府公义行动,是王家的行动。”
  在社会各个阶层中,我们都发现对公共与非公共的区分一直存在着。然而;公私之间分界线的确切位置则流变不定的;因为在封建时代尚没有关于私人生活观念的绝对标准。举例加以说明;我依据公社公证人的记录,来检视热那亚历史进程中的一段插曲。这种“公社”事实上就是一个“公司”;与商业公司不同,它是在有限的一段时间里根据私法的一种联合;它的成员是该城里各个大家族的主人,这些大家族的城堡塔楼并肩矗立,风在城堡之间来回吹习。各方签定协议授权给行政官,他们被称为“执政官”——从古罗马借用来的一种官衔名,带有明显的“公共事务”含义,因为执政官的职能是约束那些攻击性的冲动行为。1169年,他们试图结束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这场战争源起于两个敌对家族年轻人在海滩上的一次打架,已经火爆地持续达5年之久。热那亚城所有公民都被要求参加公开的和平宣誓,誓言打击任何制造麻烦的人。虽然执政官心血来潮没有把这两个敌对派系头领家的房屋夷为平地,但他们却命令卫戍部队占领了房子。他们还拟订了一系列公开的战斗:“在双方敌对家族的领头人中举行了6次战斗或决斗”,决斗拟在热那亚大主教宫殿的庭院里进行,大主教是该城的最高庇护人,身负“王权”,因此他的宫殿是公共性质的宫殿。然而,私*力反对公共权力的这些举措,“每一方的血亲和盟友”敦促行政官员另寻他法,召开一次调解会议。一个历史性的变化是:这个故事反映的不再是一种民间的和平,现在,整个热那亚城都变成了一个庇护所,一个由上帝和平之神统治的区域。这两个敌对家族头领每家门前都立起十字架; 在约定好的日期,大主教穿着正式法衣、带着圣物来了。这两个“敌对家族的首领”被要求按着福音书宣誓维护和平。有一个头领拒绝了,尽管他的亲族恳求着; 但他坐在那里不动,他不能忘记,他家族中“为战争”而死的成员们“凄厉的叫声”。最终,他还是被人们拖到圣经前,结束了这场仇杀。毫无疑问,这是私人复仇一个案例。但是这种停止和终结仇杀的宣誓,是私人模式的?抑或是公共模式的?
  让我转向意大利历史上另外一段插曲。(意大利人在思考法律逻辑方面处于前列,而且在意大利很早就雇用公证人,关于那里所发生的一切,他们的记录给我们提供了较为清晰的图景)。到十三世纪,一些家庭已经变得如此之大,乃至他们要占住好几个家庭。为了维系内部和平;他们采纳了所谓的consorteria,这是一系列的协议,根据它们,一个血亲团体像公社那样被组织起来;他们都为了同一个目的:“公共福祉和家族壮大。”根据这些协议,16岁以上的男子都必须进行和平宣誓。他们颁布了一个行为守则,设立一个“机构”负责管理公有基金;并选出一名被称为执政官的行政官员来维护“和平安宁”。这位执政官把他的兄弟子侄们定期聚集起来温习协议内容,以达到维护家族和睦的目的;在特定的时期,同是这批人聚集起来选举新的执政官。这样,我们就获知这样一种历史情境:公社是由几个部分或分支联合而成,每个部分都服从于另外一个的权威,它们确定无疑是私人的和家族控制型的,但很奇怪地又像管治更大家庭——也就是公社(每个家庭都是公社的一部分)——的虚假型公共权威。每个宗族犹如公社里的一分子,在宗族内部,权力源于成年男子的竞夺。宗族在组成宗族的更严格意义上的私人性单元(也就是家庭)当中渗透和确保和谐安宁。但宗族并没有试图通过暴力把其权力强加于任何单个的家庭头上,因为这样会引发激烈的反抗。
  只提及反抗,表明我们终于触及到最本质的核心,即基本的血亲团体,它是由丈夫、妻子、未婚子女和佣人组成的“家庭”。某个家庭在众多的家庭中选择通婚,张扬的、喧嚣的队伍穿过大街和广场。但这只是两个私人性仪式——其一是订婚,在新娘家举行;其二是婚礼,在新郎家举行——之间的一个程序,一个必要的、炫耀性的插曲。至结婚时,举行婚礼宴会的餐厅不是比卧室更少私人化吗?更不用提当晚让婚姻臻于高潮的婚床了。而且,女人在被她的父亲、兄弟或叔父的嫁出去之前,被要求提供一份表示她同意婚事的明确声明。但一些女人顽固地拒绝这么做,一家之主的权力因此面临障碍,遭遇到保护个人自主领域的深层次障碍。正当我们以为,我们行将从最私人化的方面抓住中世纪生活之时,它躲开了我们。因此,我们的研究必须要超越私人生活表面的界限,从私密的深处去分析个体的男人和女人、肉体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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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生活
乔治?迪比
  为了理解封建大家庭内部的权力结构;以及私人社交的习俗和礼节;我们应该从梦想——虚构的完美家庭的理想——和天堂——在另一世界中灵魂得救者的居所——开始。如公元6世纪《格列高利旅行记》一书中所描述的,根据萨尼尔夫修士的想象,经过炼狱洗礼而生还的灵魂最后来到一座“宏伟的白色房屋”。两个世纪以后,另外一位幻想家也设想了相同的情景:“河对岸隐现着一堵宽大的、高耸的和熠熠生辉的墙”。引述这段话的圣?博尼费斯诠释说:“这是天堂上的耶路撒冷。”这不是一栋房子;而是一座城市:这个隐喻不仅是政治的而且是都市的;它指的是一座城市;一座尽管已经衰微但却仍然以其难以胜数的刚刚崩塌毁坏的纪念碑让人心驰神迷的城市;一座与罗马人记忆紧密相联的城市;一个避难所,一个准备拥抱所有上帝子民的公共避难所。在卡洛林王朝的微型建筑图中,构成福音传道者形象的拱型建筑结构,让人想起的不是一所庭院而是古罗马广场的门廊。只有后面的部分是叠加在这个古老影像之上的房屋形象:罗马天主教教会仍然希望把天堂看作是一座巨无霸城市,然而,人们主要把天堂想象为一种房子。举例来说;在半圆形后殿拱梁之间的三角墙上;位于最高主宰耶稣基督的右边(善的一边)的图景是平静且有序的,与左边(罪恶苦难被投入地狱深处)明显的混乱无序形成鲜明对比。这种对比是建筑学上的象征:壁龛是通向和谐的空间;是通向主宰修道院和平的空间;这些上面覆盖着保护性屋顶的壁龛;被看作是集中进入一个公共住处的掩护物。在同一时期,克莱尔沃的贝尔纳用这样的语言呼唤天堂:“噢!多好的房子;比我们心爱的帐篷好多了。” 于是,天堂成为一栋建造坚固的住房;一个在人间旅行者的漂泊生涯结束之后可供定居和休息的地方——毋庸置疑是个寄居之所。
  关于牧师的想像先说到这里;下面我们看看骑士的想象如何。十三世纪晚期撰写的一个吸引了上流社会兴致的文本,尽管其建基于宗教话题之上,但其中却充斥的庭院精神几达受到天谴的地步。该文本的题为《天堂之庭院》(Court de paradis)。庭院在这里的拼写加上了“t”(法语通常的拼写是cour);这表明它来源于拉丁语“curtis”。当然,这同时也是“朝堂”(curia):上帝在万圣节“要上朝”,这是一次全体人员都出席的朝会。他召集他房子里的男男女女;他的使者穿梭于“宿舍,卧室和餐厅”之间。房子很大;像新式城堡那般被分成几个房间,每个房间分配给特定阶层的居住者:一个房间分给天使,另一个房间分给圣女;如此等等。朝会包括这个家庭的所有居民:耶稣基督的“喜庆天使们”凝视着它的主人,“喜庆”即表示举办一场宴会,在这种情形下则是指举办一种舞会。贵宾是圣母玛丽亚。舞会上有音乐和舞蹈;整个社会都被邀请加入歌唱。以这种纯粹的方式,天堂被描绘成分享快乐气氛的大家庭,一起唱圣歌,周围是主人和年长者,他们的职责就是使天庭充满欢乐。显然,天堂中神圣的景象——难以言表的欢乐气氛、天使美妙的唱诗歌声、普世的爱——在这里被世俗的景象玷污了。在这种世俗的景象里,犹如神赐的高贵之爱,不是通过安排上帝的选民而是飨宴君主的侍从建立起等级秩序。
  表现文学发展转变的诗歌可能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历史资料来源;十二世纪末之后,这种文学体裁残存下来的片段更加常见。在这些残存下来的诗作里,想象中的房子终于不再被视为天堂的镜像。最重要的文学著作里凸显出三个主要的印象:首先;理想的住宅需要围墙。的确,随着十三世纪的来临; 城堡围墙之内的人口密度减少了;城堡庭院变成个人利用的地方。其次,在这些创作给“年轻人”,也即未婚男子看的文学作品里,理想的住宅被描述得充满情爱色彩,它被描述为女性的保护区;女人们被看管起来,锁于深闺,这只能使得她们更加诱人。城堡之塔楼里满是曼妙少女。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当时人对自由恋爱勃发的狂想——在由圣康坦的多铎于十一世纪早期创作的作品里,这种狂想受到了压抑并被变为一种起源的神话,如同三百年后克莱格神父在蒙塔犹所做的一般。同样地,正统的卫道士们想象,异端派沉浸于秘密的自由恋爱,迷念夜幕下的幽会;然而,正统卫道士们的想象在这里充满着鄙夷轻蔑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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