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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螺丝人-第29章

小说: 螺丝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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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菜,推算之下,死亡时间的范围便缩小到晚上七点到八点之间。 
    当警方进行遗体解剖,光敏灵血迹反应等检验时,裘裘。拉莫斯刑警和洛贝特。马卡蒂刑警两个人在前往位在同一栋大楼内,死者弗兰哥的办公室调查。结果两人发现,和死者早有婚外情关系,而且时有争执的芮娜丝。席皮特躲在办公室里。两名刑警要求她一起回警局进行侦讯,遭到她的拒绝和激烈抵抗。由于没有逮捕令,刑警不敢强迫她,但是她突然开枪,击中马卡蒂刑警的腹部,伤势严重。席皮特开枪后想要逃跑,因此拉莫斯刑警开枪击中她的脚和肩膀,她倒地后遭到逮捕。 
    警方在死者弗兰哥的办公室里发现席皮特的右手义手,指尖还被检测出硝烟反应。席皮特在日本人经营的制鞋厂工作,她的工作是把橡胶鞋垫粘在凉鞋里面。虽然她的右手是义手,还是可以用来扣胶枪的扳机,因此即使是义手,他还是有可能用右手射击手qiang,杀死弗兰哥。 
    此外,芮娜丝。席皮特拿在手上的那把用来射击警官的手qiang,是S&W的六连发zuo轮手qiang,和杀死弗兰哥。塞拉诺的子弹弹道一致,而手qiang上只有席皮特的指纹。弹匣内剩下一枚点三八的子弹,把打偏的那一发算在内,对死者一共开了四枪,对警官开了一枪,子弹数目完全吻合。再加上她如果不是凶手,就不可能开枪袭警,所以席皮特被断定就是杀害弗兰哥。塞拉诺的凶手,并且被逮捕起诉。
 
    说完就站起来,照例又边踱步边说:“但是同时也给我们很多提示。” 
    这一天,我们没有叫艾刚来。 
    “比如说?”我问。 
    “弗兰哥。塞拉诺的尸体的所有状态,完全无法理解。”他说。 
    “你指的是哪个?他的左胸开了两个洞……” 
    “那个也是。但是首先是角度,为什么一定要从上方,以四十五的角度往下射击呢?” 
    我回应洁的问题:“死者弗兰哥是蹲着的,或者坐在椅子上。对了,应该是沙发上吧,而凶手是站着的。有什么不对吗?洁” 
    “实验看看吧,海利西。你到那张沙发坐下。”然后洁朝门口走去,说:“凶手开门进来,像这样拿着手qiang。如果是你,会怎么做?” 
    我马上站起来。 
    “对了,会站起来吧?”他说:“如果看见可疑的人当然会站起来。这样的话双方面对站着,射入的角度就不会变成从上面往下的四十五度。” 
    “如果是熟人呢?” 
    “对,这样的话,对方是熟人的可能性就高了。但就算不是熟人也无所谓,凶手可以用枪逼死者跪在地上。海利西,你跪下来看看。” 
    我照做。于是洁一直朝我走来,低头看着我:“这么一来,勉强呈四十五度了。” 
    “对。” 
    “但是,有必要紧贴外套吗?为什么不能这样开枪?” 
    洁把伸长的食指,靠近我的左胸说:“现在的距离大约是五十公分。这样的话,也许凶手怕会瞄不准心脏吧?” 
    “对,因为射击时会有反作用力。” 
    “不,zuo轮手qiang的后坐力很小。弹匣式的自动手qiang,弹壳会往旁边飞出去,造成一股向后的反作用力。但就算这样,这么短的距离下,后坐力不成问题。” 
    “嗯,也对。” 
    “总之,不仅没有必要把枪口抵住外套,凶手根本不能这么做。这样的话,握枪的手就会进入对方的守备范围内了。当然持枪者还是占优势,但要是手被抓住,互相扭打的话,就更不容易瞄准心脏了。既然决定杀人,从这里快点开枪比较保险。” 
    “嗯。” 
    “但凶手还是不顾危险,就算像这样相互扭打,还是把抢抵住左胸再射击。难道是凑巧成功的吗……?” 
    “喔,对啊!洁,凶手冒了这种危险,所以才有一发打偏了。” 
    洁听了沉默了一下,思考后说:“这还很难说,从这个角度想要开枪打跪在地上的被害人,结果打偏了,会打到墙上吗?” 
    “嗯,也对哦……”我说。 
    “或者凶手也跪着,这样和弗兰哥面对面?” 
    “嗯。” 
    “他没有理由这样做,而且这样的话,射入角度又无法成为四十五度了。总之,暂时假装是这样好了。接下来才是问题。凶手让枪口紧紧抵住弗兰哥的左胸,准确的射穿心脏了,对不对?” 
    “对。” 
    “那就下来弗兰哥会怎样?” 
    “应该会倒在地上吧,或者沙发上。” 
    “那你倒在地上看看。”洁要求,我就仰躺睡在地上。 
    “对,会变成这样。弗兰哥会仰躺在地上,像在睡觉的样子,然后凶手在开第二枪,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凶手又想把枪口抵住她的胸膛,像这样。” 
    他像是要跨坐在我身上弯下身来,然后用食指抵住我的左胸。 
    “你看,角度是九十度,不是四十五度。” 
    “对哦。”我也同意。 
    “一枪是四十五度,一枪是九十度的话,可以理解。因为击发两枪的话,这是很自然的。如果两枪都是从上往下四十五度的话,一定有什么必须如此的理由,到底是为什么呢?真的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嗯。”我在地上想了一下,然后说:“大概没有吧?” 
    “通常是没有。”洁肯定地说:“因为这是不自然的行为,这是其一。其二,我们把时间稍微回溯,为什么有开第二枪的必要?一枪就让弗兰哥毙命了呀。” 
    我爬起来,说:“那是因为担心。为了慎重起见,再补一枪。” 
    “担心什么?” 
    “担心也许没打中心脏……” 
    “那为什么冒着危险也要把枪口抵住胸部?为的不就是要一枪让他毙命吗?” 
    “也许凶手以为自己打偏了……” 
    “凭手感应该就可以知道,而且事实上也没有打偏。这个凶手根本没必要开两枪,但为什么开了两枪?” 
    “但是,洁,没有规定不能开两枪吧?为了慎重起见,而且当时还有点时间。开两枪的话,就不会有留下活口的危险。这样也许不够干净俐落,但可以确定对方必死无疑。这有什么问题?” 
    “不可能,那里是市中心,开太多枪是很危险的,会发出巨响,但这些因素在本案都不是重点,可以暂时不考虑。自动手qiang无论开两枪或三枪,所需的时间差不多。那么其次,为什么子弹的射入孔有两个,但子弹却有三颗?” 
    “咦?这样不行吗?” 
    “不是行不行的问题。你不觉得奇怪吗?想开三枪的话就开三枪也无妨,为什么刻意只开两个弹孔?” 
  我边往沙发一坐边回答:“我不懂你的意思,为什么这样不行?” 
    “我的意思是,凶手似乎有必须这么做的理由,而那个理由是什么呢?” 
    “有必须这么做的理由……是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想,这一切全部都是从同一个理由衍生出来的。子弹三颗,弹孔却只有两个。你听好,死者在第一枪就毙命,没必要开第二枪,但凶手还是开了第二枪,所以才有两个弹孔。” 
    “两个,也就是说,洁……” 
    “你也这么觉得吧!”他不听我讲完,抢着说:“开三枪留下两个洞,一枪就已经达到目的了,却还是开了两枪。因为这个凶手,有必要在尸体上开两个洞。” 
    “嗯嗯……一个不行啊……” 
    “对,而且超过两个也不行。” 
    “换句话说,一定要两个才行……?” 
    “对。而且这两个洞,都必须从上方以四十五度的角度往下,用手qiang射击才行。” 
    “但是,就像我们刚刚的实验,弗兰哥应该倒在地上。一般情况下,从上面对倒地的人开枪,射入的角度会变成九十度。若要弄成四十五度,就要把枪倾斜成这样才行。为什么呢?” 
    “嗯。” 
    “再者,这时候,凶手可能必须让枪紧贴在衣服,开出这个洞才行。” 
    “为什么?这是谜题。你认为答案是什么?海利西。” 
  我想了一下说:“给我一点时间的话,也许我想得出来。” 
    “那你就想想看。” 
  我想了一下,还是投降,“不行,现在我的脑子一片混乱。我想要在安静的气氛下慢慢想。” 
  洁听了说:“可以啊,你一定要想想看,提示多得不得了。” 
    “两枪都是让枪紧贴衣服的,这也是提示吗?” 
  洁点点头说:“对。这个凶手一定得让枪口紧贴衣服,或者应该说,凶手无法让枪离开被害人。” 
    “紧贴衣服射击的话,对凶手有什么好处?外套上会有烧焦痕迹,还会沾上*……” 
    “那倒无所谓。” 
    “今踢衣服射击的话,衣服上的贯穿孔,越接近内衣越大吗?” 
    “对。” 
    “那么,离开的话?” 
    “会越小,外套上的洞会变成最大。如果把枪离开衣服二十公分的话,马上会变成这样。” 
    “所以说……” 
    “但是这样也没关系,当时凶手应该想离开一点的,紧贴的话,因为qiang支构造不同,沾到*的方式也不一样。像这个案子,就因此查处凶枪是连发式zuo轮手qiang,所以当然还是要和被害人保持距离射击最好,但是凶手却没有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他一保持距离,洞就会变成三个。” 
    “变成三个不行吗?” 
    “不行。”洁说的很笃定。 
    我一直想,但是想不出理由。 
    “为什么不行呢……?” 
    “那就是提示。你找个安静的地方,利用这些提示好好想一想。” 

    被洁这么一说,我苦笑了出来:“我会想想看的。但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专家。我母亲很早就过世了,当时,很不可思议的,她身上没有出现尸斑。医生告诉我,医生告诉我那是因为整个身体的血液都凝固了的缘故。但是,*的尸体,但是*的尸体,尸斑往往是个关键。这次的案子,也因为在被害人死后才分尸,所以从尸体流出来的血液就变得很重要了。” 
    “你说的没错,海利西,令堂是病死的吧?” 
    “对。” 
    “病死和突然死亡,会出现这样的差异。” 
    “果然不一样吗?” 
    “不一样,病死的话,体内的血会迅速凝固。但是因为杀人等因素突然死亡的话,血液不容易凝固。即使凝固了,也会遭到酵素破坏。” 
    “嗯,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因此,*的尸体会出现尸斑,是因为体内的血液还在凝固的缘故。” 
    “原来如此。所以这种状况下,就算头被砍了,血还是会流出来?” 
    “会。” 
    “但是不会喷出来。” 
    “因为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而且和尸体的摆放姿态也有关。” 
    我点点头说:“但是经过三十分钟的话,就几乎不会流出来咯……嗯,但要是酵素破坏血液凝固,从被害尸体流出的血液,难道永远不会凝固吗?” 
    “没那回事,还是会凝固的。”洁说。 
    “需要多久时间?” 
    “八分钟左右,跟普通血液一样。” 
    “八分钟,蛮快的嘛。” 
    “是啊。” 
    “水和血,哪个快?” 
    “什么哪个?水通常不会凝固啊!” 
    “干掉的话?” 
    “血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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