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我的北京往事 >

第14章

我的北京往事-第14章

小说: 我的北京往事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愣住了,这个牌子意味著什麽?──意味著这座房子现在空了,陈宇已经搬走了。

  ☆、第十五章(下)

  我有些失魂落魄,但只能转过身,往後走,钻进车里,离开这个地方,再也不会再来了。穿梭在街上,我没有灰心,这样反而让我更加想见他,於是,我转动了方向盘,去了他就读的那所大学。
  赵恩乾依然还在那里上班,并且已经不再是个普通的打杂,我在校园里找到他的时候,他正急著要去开会。
  我问他:“你知道陈宇在哪里麽?”
  他回头看了看我,皱著眉头急迫道:“我说你,怎麽这个时候有事啊?我现在要去开会,不能迟到的!你等我回来再说行不行?”
  我坚持道:“你先告诉我,他在哪里,不耽误多少时间的。”
  他似乎无可奈何,转过身来,告诉我:“陈宇已经是大四的学生了,交完毕业论文以後,他就去找工作了,早就不在学校了,你问我没用!”
  我明白了,我没有再问,转身就走。
  赵恩乾的声音在我身後响了起来:“喂!他是不是知道你结婚的事情了?你们是不是闹分手了?”
  我钻进了车里,却没有开车的动力,心情也很不好,扶住额头好一会儿,实在缓不过,就从兜子里掏出了香烟,叼在嘴边,再掏出打火机,点燃了烟头。
  一个下雨的夜晚,我在夜总会里买醉,我一口气灌了自己四瓶洋酒,但依然还没有醉,这让我很恼火,我想此刻就醉倒,可偏偏没有醉,也没有一个舞女、歌女来陪我。
  最终我离开了夜总会,冒雨钻进了自己的车里,缓缓开著车,在雨里冲,不知道要去哪里,眼睛一直盯著左右摇摆的车刷,盯著打落在挡风玻璃上的雨水,盯著外面朦胧的夜。
  我的车经过一个白色的身影,我的眼角余光在刹那间看到一个穿著白衬衫的大学生撑著一把陈旧的大伞,我下意识的想起了了陈宇,一个冲动,停下了车,无论外面雨下了多大,都打开车门冲出去,逮住了那个大学生。
  他握紧伞柄,又惊又困惑,喊了一声:“你干什麽!?”
  他不是陈宇,只是身影有点儿像陈宇,但即便是像一点,也总比没有见到好。
  我对他说:“雨下这麽大,你一个人要去哪里?不如我送你一程。”
  他看了看我的车,就马上跟我走了,非常大方。
  我扶著方向盘,缓缓开车,雨天的路很滑,不方便开太快。
  他忽然问我:“你喝酒了麽?”可能是闻到了我身上的酒精气味。
  我大度道:“喝了几杯,没事儿,我还很清醒。”
  他说了一句关心话:“晚上开车最好别喝酒了,我听说很多司机就是喝了酒才遇上了车祸这种事。”
  我就这样和他聊了起来,聊著聊著就忘了他的目的地,聊到了性生活,也就因为这个话题,我瞥了瞥他一眼,发现他的裤裆已经鼓起来了,暗示著需要发泄。
  我们互相不认识,但我还是把车停了下来,在车里拥吻,把他当做陈宇,爱抚他的身体,他也非常需要性爱,紧紧搂著我,接受我疯狂的吻。
  我撩起他的上衣,他的乳尖露出来,是暗红色的,就像屁股上的那个洞的颜色一样,充满著诱惑力,使我把持不住,立刻用舌尖舔了舔,还疯狂的吮吸起来。
  他低声呻吟,把腰挺得很直,暗示他觉得这样很舒服,而他的裤裆鼓得更高了。
  我一边舔他的乳尖,吻他,一边爱抚他鼓起来的裤裆,他的身体开始颤抖,因为快感而紧紧搂住我。
  我兴奋不已,把手伸进他的裤子里,摸了几遍,他的後脑勺往後仰,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我叫他也学著我这样做,他很大方的把右手伸进我的裤子里来,当一只温暖的手触摸到我的阴茎时,我的性欲完全爆发出来了。
  我们互相替对方自慰,快活无比,不过仅仅是这样做还远远不够。
  他按捺不住了,解开了裤头,把阴茎掏了出来,龟头是深红色的,看起来不是处男,而且看起来曾经做过那麽几次。我管不了那麽多了,含住了他的龟头,舔了一遍又一遍,他快活得很,低声呻吟著。
  最终,我也露出了我的法宝,他看了一眼,很惊喜,两只眼睛都跳跃著兴奋。我当著他的面自慰,他一直看著,一直看著,阴茎抬得越来越高昂。
  我让他坐在我的大腿上,掰开他的臀瓣,插进他的肛门,扶著他动起来,他开始放肆的呻吟,这让我很快活。
  一个小时以後,这场性爱结束了,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回头冲我笑了笑,可惜他不是陈宇,我没法挽留他,掏了掏兜子,大方的将一张两千多元面额的现金支票递给他。
  他也很大方的接了,折起来,放进了他自己的裤兜里。
  我送他到了一个小院的铁门前,他下了车,撑起伞,向我挥了挥手,就走了,拉开铁门走了进去,走进了一座老房子里。

  ☆、第十六章(上)

  第十六章
  我想,以後我只能这麽过日子了,这样的大学生满足了我对陈宇的思念,只要一有机会,我就会邀他们上床,而他们需要钱,我可以满足他们。
  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五年,整整五年,我不知道陈宇在哪里,北京太大,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才能见到他,我想,我最好还是学会将他忘记,我有一个很好的太太,我必须顾家,不能再想著已经破碎的旧爱。
  五年後的三月,也就是一九七四年的春天,唐宁从医院回来,心情非常好。我问她为什麽这麽高兴,她凑近我,贴著我的耳朵告诉我,她,怀孕了,是我的种。
  我就要当爸爸了!我高兴得不得了,把她抱起来,轻轻抛向半空,抛了一遍又一遍。
  她高兴著大叫,把我妈妈都吸引过来了。
  妈妈吓坏了,赶紧跑下来,严肃责怪我这样做太危险。
  我把妻子放下来,高兴地告诉妈妈,我说唐宁怀孕了,说妈妈要当奶奶了。
  妈妈激动得也停不下来,紧紧抓住了唐宁的手。
  接下来这几个月,唐宁再也不用干什麽家务活,连买菜这种事也不需要干,只舒舒服服的在家安胎,吃最好吃最安全的食品。
  而我却很辛苦,有空不能休息,还要跑图书馆帮她找安胎的图书,帮她买孕妇用的营养保健品,当一个孩子的爸爸,实在是不容易。
  第四个月的时候,唐宁的肚子才大起来,鼓起一个半圆,但还坚持打扮,穿著漂亮的孕妇装,跟著我妈妈出去游逛,晒晒太阳。
  因为妻子怀孕,领导特别宽带我,减轻了我的工作量,我一有空,也会亲自陪唐宁去逛公园,依长辈的话,丈夫陪著怀孕的妻子是妻子最幸福的时刻,生下的孩子也会更健康。
  每次轮到我陪唐宁去逛街,我总要牵著她的手,生怕她一不小心滑倒,这样就危险了,我必须替我的孩子著想,走在街上必须得牢牢牵住妻子的手。
  妻子唐宁在冷天的时候穿著黑色呢子大衣,把肚子盖起来,不让路上的人看到,我牵著她的手穿过前门大街时,她怀孕的肚子仍是被当过妈妈的妇女看出来了,三两个围著她,问她几个月了,问她怎麽安胎,还教她育儿经。
  我站在旁边看著,只是看著,什麽话也不说,女人的话题不是我能掺合的。
  但我没有想到,那些当过妈妈的妇女会突然望向我,夸我是个好丈夫,我忍不住有些受宠若惊,心里忍不住的高兴。
  她们聊完话,她和她们挥挥手,就跟著我一起走,走著走著,我就对她说:“她们说的也挺有道理,毕竟是生过孩子当过妈的,经验应该是不会错。”
  她用那种无可奈何的眼光看我,回话给我:“人家夸你一句你是好男人,你就把自己给卖了啊?”
  我回答:“哪这麽严重,我确实是觉得她们的话挺有道理的。”
  她轻笑,但那种无可奈何的神情仍是没有抹去,说道:“其实我比较喜欢听我妈妈说的,街上人说的多半是夸夸其谈的。”
  我说:“你只听我丈母娘的话,不听我妈的话?我妈生我的时候努力很多,不然不会把我生得这麽厉害这麽帅。”
  她依然忍不住在笑,无可奈何道:“好啦,你自夸够了啊,两个妈的我都听的,保证生个比你更厉害更帅的小子出来!”说著,还用食指摁了摁我的额角。
  失去陈宇以後,这一刻是我觉得比较幸福的一次,而让我这麽幸福的,竟然是妻子肚子里那一个正在孕育的小生命。
  到了八月份,那个很热很热的季节,可是我依然要穿著西装在公家单位与公司之间跑来跑去,办正经事情就是这样,离不开形象。
  也许,我天生就是个经商的好料子,自从爸爸把公司的领导权让给我,公司在我手上运营得非常好,绩效很不错,而单位里的领导自从知道公司由我管以後,就常常在下班以後,和我一起去吃个饭,偶尔也叫我带他去公司巡视一回,公司偶尔搞项目实施,他也会出席动工仪式,甚至出资赞助。
  我的事业越来越红火了,人生的路越走越稳。
  那一天,公司和另外一家企业谈判成功了,当天签下了合作协议书,这是可喜可贺的事情,所以在当晚,我和几个谈判员去了一家夜总会,在那里办了一个小型的庆祝会。
  “为今天的胜利,干杯!”
  七八只高脚玻璃酒杯碰在了一起。
  我高兴著,喝下了一大口酒,接著想抽一口烟,放下酒杯後,下意识地摸了摸衣兜。还没摸到我的香烟,我就看到他们当中有几个不约而同地掏出了香烟,都递给我。
作家的话:
看到这个突然下降的点击量,估计又是网站问题让很多人上不来吧?
想著现在大多数人都只啃文包,就还是……不计较了,反正总有人看的,这就行~
写文不就为了娱乐自己、分享给别人让别人享受娱乐嘛~
PS:谢谢姑娘送的小元宝~!>/////<

  ☆、第十六章(下)

  我非常高兴,笑著说:“哟!个个都准备好烟孝敬我了,是怕我没有烟抽麽?”
  一个谈判员递的香烟离我最近,说道:“老总,你抽吧,抽我的!”
  我看了看他,说:“这麽大献殷勤,是想升职是不是?可是我得说,一根香烟是没法升职的。”
  他笑了笑,自己圆场:“老总真是爱开玩笑,今天高兴,当然也要让老总高兴。”
  看他这麽会说话,我就不客气的接了他的香烟,夹在手指之间,又问:“打火机呢?”
  他立刻用他自己的打火机摁出了一个小火苗,凑近我,为我点燃烟头。
  包厢外面,突然间响起了男人的声音,有两个人在说话。
  第一个声音说:“你看,你说到烤鸭我就想吃了。”
  第二个声音回答:“这麽晚了,哪有烤鸭啊?”
  第一个声音说:“我才不管,是你提到的,你得给我买一只。”
  我不由愣了愣,第一个声音那样耳熟,我发誓即便是过去了五年,我也依然记得这个声音!立刻站起来,快步走出包厢,冲到门外,在门外,我看到了两个男人的身影,虽然他们都穿著白衬衫和西裤,但我依然认得他的後背,冲著他大喊了一声。
  “……陈宇!陈宇!”
  两个男人停了下来,一起回头,霎时,我看到了我思念了五年的那张脸,我激动不已,快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