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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笨笨女巫-第6章

小说: 笨笨女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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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呜……打杂、洗衣、煮饭还不够,她这个无助的女巫秘书又多了一项倍感艰辛的工作——当他的“吸盘”,完全无人身自由。  

以前的日子太优渥,手伸茶来,张口饭至,一切有魔法佐料,可这普通人的生活根本不是女巫过的,她连一座三公尺高的围墙都跃不到一半,活像只半死不活的蠢青蛙望墙兴叹。  

法术不灵光,逃又逃不出去,坐围愁城数豌豆,叹洗衣裤看云起,她是有史以来境遇最凄凉的女巫。  

蜘蛛网耶!就结在她的小脚趾头上,银晃晃的线微微抖甩,似在嘲笑她的无能为力,轻而易举地为五斗米折腰,自投半开的罗网寻不着出路。  

笨一点是籍口,再加上个蠢字便是无可救药,现在连撒旦王都懒得拉她一把,以免降低魔族的素质。  

“你的沙秘书好像很忧郁,你给人家排头吃?”夜夙换下医袍,继续做着行医济世的工作。  

“她在无病悲风月,命太好了。”瞧她在做什么呆事,趴在餐桌上抹花纹。而且同一片花纹抹了半个多小时,花早抹开了。  

“能容忍你女人不多,她真是不幸。”先致上诚挚的哀悼。  

“是我在容忍她,笨手笨脚的笨女人。”他有屋毁梁倾的准备。  

夜夙露齿一笑地剪掉缝线,“我看你倒是怡然自得,乐在其中。”  

“用不着拐弯抹角,我一向没喜欢过你,一个不请自来的墙角老鼠。”专钻缝隙的夜行盗匪。  

“可是你现在脾气好多了,没有咆哮地叫人把我扔出去。”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我只想扭断你可笑的颈骨当挂饰,如果你再给我越过那十万伏特的电墙。”对夜夙而言,那座墙简直是形同虚设。  

他花费数百万美金架设的电流墙像是摆着好看,挡得了三流杀手却电不死一个多事的外科医生,总是三不五时攀墙来串门子。  

当初,刻意把别墅盖在人烟罕至的郊外,将四周土地全纳在名下,用意就是闲人莫近,偏有人卯下劲要挑战安全设施,矢志当个“飞贼”。  

一次两次搞得保安人员疲于奔命,次数一多,他们也就不胜其烦地由着他去,省得有人起而仿效。  

他手上不过是十公分长见骨的小伤口,他就爱来拆拆缝缝的现手艺,真是闲得狗拿耗子气死猫,借道来看戏,也不怕死于非命。  

“上官,你的保全需要加强,连个外行人都可通行无阻,你的命还真是不值钱。”就算是一百万伏特的电压也拦不住他,智商高的人就是神佛难挡。  

一道墙算什么。  

“我会要求他们配枪,一有风吹草动就扣扳机,死活无论。”必要时的残忍是正当自卫。  

倏然一惊的夜夙猛搓挺鼻,“别这么无情嘛!我是为你的伤而来,当真要我死无全尸呀!”他不想喝水时有个处处漏水的身体,为人着想不该落个里外都是猪八戒吧!好歹留个一盎斯的旧情分,血浓于水,表表相亲。  

“少来浮夸,我还没吃了她。”眼含讥诮的上官锋道。  

“难得呀!牙软了咬不下口,打算吃素好养生……好、好,别瞪人,我噤口。”开不得玩笑的家伙。  

“还不滚。”他没忘记宝宝称赞过夙的外表。  

“又来了,动不动就要我滚,外头有多少人要你的命,难保下回换你来求我。”风水轮流转,总有他低头的一日。  

“嗯哼!”谁取得了恶魔之命?他不放在眼底。  

大饼人人贪食,有本事来叩门,地狱之斧高挂当头,锋利不见血,寒恻阴残夺魂快。  

在血腥的环境中成长,心软的人成不了大事,活在子弹口的日子游刃有余,以强悍之势御人乃是狂霸本色,他不在乎外在凶险,但凭一时痛快。  

要他的命没那么容易,先向撒旦报备。  

“老板,你是不是得罪很多人?”沙悦宝晃呀晃的晃到他面前。  

“包括你?”她学会了他的冷哼。  

“我还在领号码牌,数字太长记不住。”遥遥长龙皆是寻仇者,她拿着菜刀候着,大概西元二一○○年,才轮得到她。  

“宝宝,你要学着敬畏我。”上官锋冷笑一声,动作如电地搂她入怀。  

“尽使小人手段,你的手早晚废掉。”她会是带头放鞭炮的人。  

手受伤的人行动还那么敏捷,他根本没有痛感神经嘛!难怪不怕死。  

“好香,你今天用什么泡澡,薰衣草还是迷迭香?”很淡,不难闻。  

“是佛手柑加薰衣草,市面卖的品质好差,不如我自己动手做来得有味舒坦。”她突然想起茉莉花精也快用完了。  

“明天我叫人去采买一车,你把单子开出来,省得埋怨花材不齐全……”  

嗯?有笑声。  

夜夙连忙闭上嘴,那一眼横扫可是带着千军万马,他嫌命长才敢放肆。  

不过,有意思!值得冒险翻墙。  

“我哪有,你少乱冠罪名。”沙悦宝被他一揽就分心了,忘了先前要问什么。  

不能一心二用的人真可怜。  

“对对对,他就是这种人,明明自己杀人放火还大喊上帝有罪。”煽风点火纯属私人乐趣。  

“夜医生,上帝是有罪呀!你好像在幸灾乐祸。”沙悦宝一副理所当然的道。  

杀坏人、放烟火不致有错吧!  

嘎?夜夙闻言为之一怔。“呃,上帝是神,他不会做错事。”  

“才怪,神也会做错事,不然她怎会被钉上十字架,还自称我有罪。”她的错在于说谎。  

信上帝得永生,这是一句骗语。  

人要永恒的生命做什么?日复一日,周而复始他过着单调的养老生活,看起来美好其实痛苦,谁能做到绝对无私?连上帝都为了无法感化路西弗而将他逐出天堂,鸵鸟心态地维持假面的和平。  

曙光之子曾是她最宠爱的天使,只因理念不合而排除异己,造成人间多了个魔界,地狱的形成不就是由它一手打造的。  

如果路西弗不坠魔,人的心中将无魔唯有纯善。  

撒旦之名拜上帝所赐。  

信上帝若能得永生,亚当和夏娃就不会因为一个小小错误,而失去伊甸园的庇护,他们是最忠诚的信徒,神的胸怀真是狭隘,偷吃禁果又不是做什么无理不容之事,宽恕和体谅是神该有的气度。  

还是她的撒旦王有风度,只要信仰就赐予法力,不用永恒来引诱无知生命——他直接掠夺。  

我主撒旦,黑暗之王。沙悦宝在心中赞扬其美德。  

“那是那稣的宽容,为天下有罪的人背起十字架,绝非他个人的疏失。”夜夙纠正道。颠倒教义,她会被教徒打死。  

若在十七世纪,她铁定会以异教徒身份被烧死,冠以女巫之名。  

夜夙殊不知她就是名副其实的女巫,一个黑色信仰者。  

“随你编排,反正我不上教堂。”她上星芒台,祈求法力。  

沙悦宝对夜夙失去兴趣,警觉地压住正往她小腹探险的魔掌。  

“老板,你的手放错位置了。”  

“滑而无骨,细致如脂,引得我食指大动。”上官锋毫无愧疚地一按一放。  

“我又不是食物。”  

上官锋冷惊的一笑,“在我看来可口得很,你该抹净脖子送上来。”  

“尼古拉斯伯爵在欧洲,若你想吸血请向他请益。”那个老家伙曾经在她手背上咬一口。  

成为吸血鬼的要件是必须被吸尽身体全部的血,死后三日才会复活成为吸血一族,其间必须经由满月照射,还以完整的吸血体质。  

“宝宝,你似乎有很多有趣的‘见闻’未向我吐实。”既然有女巫,吸血鬼就不足为奇。  

“老板,探人隐私是件缺德事……”话未竟,一阵爆裂声突如天响雷。  

由天而降的一排杀手十数人,持枪朝着别墅内部横扫,随即,反应迅速的保安人员齐聚还击,枪声隆隆地互有往来。  

“夜夙,我要杀了你。”  

夜夙苦笑的望着只护着“秘书”的上官锋,他的确很该死,这招用滑翔翼侵入别墅的方法,就是他两天前刚用过的把戏,正好造福有心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是他失策了。  

看来他下回休想再进入别墅逍遥。  

“老……老板,你在流血那!”好多的血,她的衣服全浸湿成一片红艳。  

上官锋不当一回事的先看看她有无受伤,“夜夙,你还不给我滚过来。”  

“是,就来了。”他好卑微喔!  

一颗子弹不偏不倚地射进床窗内,掠过夜夙的发际来到沙悦宝胸前,眼看着就要发生遗憾。  

突地,像是罩着防弹玻璃似的,子弹反弹到灯座上,射落天花板上价值十万美金的水晶灯,而沙悦宝毫发无伤。  








“温柔点,我和你没有那么大的仇恨。”沦为看护的女巫秘书沙悦宝,从上任到现在已有两个星期,可是她从来没有接触到一件和秘书有关的工作,除了血腥和肮脏事。  

十四天来的日子可说是精采刺激,无一日冷场。  

自从夜大医生闯关成功以后,陆续有不知死活的“过客”来探病,手持各式武器将别墅洗礼一番。  

忙于应付的安理调来不少好手才遏阻住一波波的攻势,他们则由别墅迁入另一幢高级住宅,防护更为严密,简直是滴水不漏。  

“没事结一堆仇连累我,你还敢哼哼啊啊。”不留情的沙悦宝手一撕,连带撕下一块结疤的皮。  

上官锋闷哼一声,疼得牙快咬断了,“我这颗子弹是替你挨的。”他在讨人情。  

“我已经够笨了,你比我还笨。”哪有人拿身体会挡子弹,他真的没神经。  

“笨女人,你要煮人肉汤?”糊涂虫,皮掉在汤里还未觉。  

沙悦宝用镊子一夹丢弃。“还好你的命太贱,撒旦不收,子弹没留在胸膛。”刚好又有个现成的外科医生,及时抢救、缝合伤口后,留下一大堆消炎、止痛和退烧的药才被他一脚踢出去。  

这个男人肯定不是人,胸前破了个洞不用上麻药,直接以针线穿肉缝伤口,洒上消炎粉贴块纱布了事,简单得像只是擦破皮。  

通常受枪伤的人会发烧、虚弱不见,躺在床上动弹不得的等人伺候,甚至陷入重度昏迷。  

可他呢?一上完药就紧急调动底下人员,分配职务和操控公司运作,积极地下命令查出幕后主使者,还来回地走动怒斥保安人员的缺失。  

最不可思议的是,他还有力气揍夜夙的眼袋,分毫不差。  

“听来像是抱怨,你有家庭主妇的架式。”幸好她没受伤。  

“老板,我的女巫心脏很脆弱,请不要给我惊奇。”沙悦宝手擦着腰,像只茶壶。  

上官锋面上一凝,眼底有着残惊。“放心,我不会饶恕惊吓你的人。”敢动他的女人,是该给他们教训的时候。  

“杀无赦?”  

“游戏的乐趣在于逗弄,杀人的级数不够取悦我贪婪的心。”他说得嗜血阴狠。  

“你很无聊,我来帮你占占运势。”沙悦宝兴致勃勃地取来一堆玫瑰花瓣。  

“免了,我不想成为你的活动花圃。”他自个上着药,以免遭她二度毒手。  

连皮的纱布一撕可比子弹穿透还疼,且她不是一鼓作气地撕了它,反而慢条斯理地数着秒针,一寸一寸抖扯着拉撕,痛得人快断气。  

说她笨,在某些方面又精明得要命。  

大概笨在女巫天分吧!  

“老板,你瞧不起我。”她一副要翻脸的模样。  

“叫我的名字,乖。”他是瞧不起她……的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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