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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一地相思两处凉-第28章

小说: 一地相思两处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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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偶然的机会认识了马格。他是广告人,要找模特拍照,高高瘦瘦的海伦来了,站在一群靓丽的女孩子中,海伦像一朵还没有开好的花,旧衣旧裙,在阳光下细细的腿穿一双麻编的凉鞋,所有模特都穿了高跟鞋,只有海伦,是平底的凉鞋。     
  当然不会选中她。因为她小小的扁平的胸,像个没有发育全的孩子。     
  但马格要了她的手机号码。说不清为什么,第一眼看她的时候,有一种怜爱,像自己的妹妹,其实妹妹死了多年了,在十三岁那年的夏天,掉到河里,再也没上来。妹妹生前也是瘦瘦的,头发少很黄,只是眼睛很大,总是一脸神往地看着他。     
  马格有很多女人。各种各样的,逢场作戏而已,没有人得到过他的心,广告做得多了,美女见得多了,心渐渐地就麻木了。     
  而海伦,有让人心疼的地方。     
  再约她的时候,她在上课,大学四年级的学生,正忙着论文,但还是出来了,穿了肥大的牛仔裤,肥得可以把她装起来一样,梳了马尾,还是那双鞋,眼神是惊慌的。马格想,四年级的女生,还有这样的眼神,难得。     
  有事吗?居然这样问他。他笑了,没有一个女人这样问过她,她们像一只只豹,无时无刻不再吸引他,因为他的钱,一个有钱又有情调的老板,开一辆敞篷的奔驰跑车,足能让有些女孩子喜欢的。     
  海伦。他叫她,这是神话中的名字。真好。     
  吃饭的时候,她几乎一直是低着头的,好像不敢看他。马格想,怎么会有这种女孩子?现在?如此奢华萎靡的一代?     
  带她去买衣服,她还是怯怯的,不肯指一件,只说够穿。马格想,难得有这样不想掏干自己腰包的女人,心里就更喜,指了最贵的,海伦却拒绝着,那件不适合我。到底是选了一件白色的长裙,几乎垂到地,瘦瘦高高的她穿上,真好,像一朵白莲花,干净而纯粹,有些女人天生不适合金银璀灿。海伦就是,她像一朵朴素的花,珠宝金银在她身上,是多么不合适。     
  却没有想到,和她莋爱,却是那么狂。只有几次的引导,海伦几乎是无师自通,穿了黑色的蕾丝胸衣,她从不脱掉纹胸,黑色的长发垂下来,像一个女巫,那么瘦的身体,像一座煤矿,一座正在燃烧的煤矿,原以为,她只是一张纸,薄而脆弱,而她的疯狂,真吓住了马格。     
  马格说,海伦,你像一朵在大雨中承受风雨的狂野的花。     
  静下来的时候,海伦像一只猫,静静地在他身边,身体凉凉的,像蛇一样凉。马格奇怪,这个身体如此凉的海伦,怎么会如此狂热啊。     
  只是马格的身边依然美女如云。海伦有时来找他,片场在拍片,那个美女用纸亲昵的擦去马格脸上的汗水,海伦远远地看着,心里就疼,那种疼,是用刀割了肉,再撒上盐。     
  再见马格的时候,只是眼睛愣愣地看着他,手上冰凉的,唇也是凉的,他抱起她,轻轻地放到床上,然后和她莋爱。他想让她痛,让她叫,然后她没有。像一只沉默的鱼,在岸上的鱼。     
  完事后,她起来,在床前来回走,穿着黑色的蕾丝内衣,披头散发,像个女妖。她来回走,很多个小时,只是走。     
  海伦。海伦。马格叫着,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     
  她有一把刀,瑞士的军刀,是她父亲留给她的,那把刀,曾经杀过人,是凶器,因为母亲外遇,父亲把刀插到母亲的心脏,一瞬间,她同时失去父亲和母亲。但是刀留了下来。     
  没有人知道她的寂寞。她始终不敢相信爱情,所以,四年大学读完,到二十二岁,没有男人靠近过他,而终于走近她的男人,却身边美女如云。     
  爱上他,才知道,有些寂寞是口井,深不见底啊。     
  她去纹了身,在身体最隐秘的地方,是他的英文名字,除了他,没有人会知道的,而为了他,她甚至于可以放弃生命,纹身又算得了什么?那些痛,那些针刺的快乐,让她和莋爱一样,在飞啊。     
  马格看到的时候落了泪。为了他的泪,她也值了。     
  海伦,海伦。他轻声地叫着,你这个女人,为什么妖气重重?你前世欠我什么,为什么追到来世?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  
第70节:爱上你,爱上寂寞(2)       
  那一刻,海伦的眼泪像海水,落了一潮,一潮又来。     
  最爱的时候,总有泪水。马格说,没有哪一个女人像你,爱得如此销魂,爱到骨髓里。     
  海伦毕业的时候,马格说,到我公司来,做我的助手。海伦摇头,我怕自己会死掉,那些美女,我怕。     
  马格叹息,你让我好累。你这样的女人,为什么不能通俗一些,比如,你和我要珠宝,或者戒指,我都会给。     
  我不要,我要的,只是爱。海伦十指缠着马格的十指,假如有一天你不爱我了,我有一把瑞士军刀……     
  马格的心一惊,这样的女人,如此深情,如此让人窒息,不像曼丽,总是毫不在乎,甚至从来不问,爱与不爱?她只要快乐,只要钱就够了,这样的女人,多么轻松。     
  庸俗是快乐的。马格有时不再去给海伦租的小房子,总是出差加班,身边是俗气招摇的曼丽。     
  再回来,才发现,那个爱穿长裙白衣的女子,学会了吸烟。     
  她比烟花还寂寞。马格的心里一阵心疼,抱起海伦,极尽缠绵,没有哪一个女人,像海伦这样让人心疼。     
  海伦幽幽地说,烟是我寂寞时的情人,你不在的时候,它陪我,和它一起呼与吸,真好,很温暖。说的时候,马格看到海伦的眼里有泪光闪。     
  这样寂寞的女子,像一场烟花,怒放时是所有的光和热,冷了呢,马格想都不敢想下去。     
  马格还是和女模特私混,终于有一天上了娱乐版的头条,被人偷拍了镜头,那样的亲热与轻浮,马格看了都要心跳,多想那不是自己。     
  是那女模特要献身的,马格情难自禁,毕竟是男人。男人是抵抗力很差的猫,几乎没有免疫力,更何况,那个女人,真的很妖。     
  几乎把那天的报纸全买下来放到了碎纸机里,还是被她看到,发现她的时候,她正举着报纸,一个人在浴缸里,放的是爱尔兰的音乐,圣经一样,恩雅的《浮水印》。她的头发在水里漂起来,黑黑的,长长的,像一条条蛇,他怕起来,想去抱她,她却反身从身体下拿出了那把刀。     
  海伦。马格惊叫,不要做傻事。     
  她笑着,鬼魅地,然后扔掉报纸,我真希望自己是瞎子,还希望你是个贫穷的男子,除了我,没有女人要你,那有多好。说完,把刀一挥,割了手腕。     
  血,刹那染红浴缸了里的水,马格奔过去,撕了毛巾,傻孩子,你怎么可以这样?     
  等她静静地躺在雪白的医院里,天已经黑下来了,马格一直握着她的手,她的脸苍白似纸,薄而透明。     
  她却说,对不起。     
  好了的时候,海伦就搬走了。再也没提起,也有人问她手上的疤痕,她总是什么也不说,其实,说与不说,又有什么意义。     
  海伦想,一场恋爱,只留下一个痕迹。而爱过的一切,像阴天里长在角落里的苔藓,想起来,总是让人黯然。     
  对于马格,想起海伦,总是想起《过把瘾就死》中的杜梅,而他不是方言,那样把人的神经都要逼疯的爱啊,怎么可以让马格这样的男人承受?     
  只是也有了改变,不再喜欢那么张扬的女人,甚至胸部大的女人,甚至爱笑的女人,有一次过马路,看到一个穿了纯棉布戴着骨头项链的女人,也是细细高高的个子,一下就晕了,那种疼的感觉使马格明白了一件事,他曾经爱过,而爱过的那个人,只能是海伦。     
  三年以后,马格结了婚有了孩子,他还是愿意过那种通俗的、快乐的日子,只是不再有海伦的消息,有人说海伦去了南方,那么瘦的一个人,可以养活自己吗?     
  偶尔的一天,翻看一本杂志,却看到海伦的名字,写了一段感情故事,开始以为是重名的,后来看到那个故事,马格知道,那只能是海伦写的。海伦写道,年轻的时候,大概总忙着谈恋爱,想生生死死地爱一个人,就爱一个人,以为两个人就会天荒地老,也许是那时只想谈恋爱了,所以反而不知怎么爱了,等到明白爱是怎么回事了,却再也没有人可以爱了。但也明白了一件事,没有两个人的地老天荒,要说地老天荒,只能一个人把这场戏演下去吧。   
  很多年了,马格忘记了泪水是什么滋味,几乎是麻木的,甚至于莋爱,一切是例行公事的。上次掉泪是海伦的自杀,看到海伦在雪白的被子里面,人像一棵失了水分的树,于是哭了,没想到,那简单的几句文字,却又让他泪沾襟。也让他知道,是从海伦开始,他明白了恋爱,知道爱是那样的刻骨铭心缠绵悱恻,爱,也是那么寂寞。     
  马格多想告诉海伦,爱上了你,我才爱上了寂寞。     
→虹→桥→书→吧→。  
第71节:当爱情遇上爱情(1)       
  当爱情遇上爱情     
  他忽然问,你的项链,哪里买的?因为上面,刻着两个人的英文名字。而林张扬告诉我,那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名字。     
  一     
  家义走的时候对我说,小烟,等着我,我很快回来。     
  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大学毕业非要去当兵,而且是海军,这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我问为什么。     
  我们从八岁在一起,有人打哭我,吴家义就会帮我去打架,十几年过去,还在一起,即使不说爱情,也足够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你说,十岁的孩子有爱情吗?有一天他这样问我。     
  我笑了,怎么可能?十岁还是个小孩子。     
  小烟。他握住我的手,我就是从十岁爱上你,那时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这个女孩子。那时你穿一条格子裙子,梳着两条小辫子,耳朵后面有一颗痣,我总想去亲亲那颗痣。     
  是从那句话开始,我爱上了吴家义。那时,我们二十岁,然后他轻轻地吻我耳朵后面那颗痣,轻到近于我,但我还是心跳到不能遏制。     
  二     
  吴家义走后的一年,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和我合作的是一个颇有名气的摄影师,反正小报上总有他的绯闻,他拍过一两部电影,不是很红,但提起来人们都有印象,后来转行过来拍广告,许多有名的广告全是他拍出来的。     
  都说他脾气不好。因为不仅有才,人也长得帅,出手常常是大手笔,让很多美女追逐。我最烦这种人,宝玉似的,在女人圈里混,脂粉气浓到令人窒息,而且还十分娘娘腔。     
  所以,见他的第一面,别的女人十分雀跃地围上去,我仍在电脑上自己画图案,仿佛与我无关。     
  然后他转过头来问我的同事,那个小姐是谁?新来的吗?好清高啊,北大毕业的?     
  我头也不回,放自己的蜡笔小新看。小新对他爸爸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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