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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大小姐驾到-第105章

小说: 大小姐驾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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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木恭敬鞠躬,朝陆莳千做了个请进的手势,他身后,赫然是梧桐城最大的宾馆,是各国豪富贵族们才有资格住居的地方!铁木作为秦国富豪的代表,当然有权利在里面选购房子居住。

众女顿时哀嚎了,那个丑女到底走了什么狗屎运,身边有那么多美男不说,还有钱!

陆莳千微松口气,被众女眼神凌迟的感觉可真不怎么样。

小紫龙俊尊巴眨着两只紫耀耀的大眼:“我可以和主人一个房间一张床睡吗?”不管在哪里,争取自己的权利总是好的,诱惑主人的路宛如长征,要一步一个脚印才行啊。

陆莳千在小紫龙的头上敲上个爆栗:“七个房间。”

铁木优雅鞠躬领命而去。

房间极大,各种设施一应俱全,秦国瓷器齐国水晶宋国羊驼地毯,各种奢华艺术品应有尽有,果然是招待贵宾的最好地方。

铁木安排妥当,陆莳千房间在最中间,左边是殇右边是卫墨,对面是司空云,离境和俊尊则被安排得最边上。

梳洗完毕,司空云便迫不及待地拉陆莳千去交易市场淘宝。

拍卖大会还有两星期举行,在此之前的几个月里,交易市场的散集可谓百花聚集,热闹纷呈。就着这次拍卖盛典,许多冒险者、商会都将自己的货物拿出来,什么装备啦,宠物啦,材料啦,等等等等,以期卖个好价钱。当然了,绝对存在不识货的卖家,把宝贝当成垃圾卖的情况发生。比如就有个傻瓜把魔石当成普通石头卖的情况发生,一颗三十万金币的魔石,硬被那人卖出了一银币的低价。是以,抱着和司空云同样心思来淘宝的人不在少数。只要眼光够好够犀利,在这里实现低成本发财的可能性绝对是有的,而且还很大!

陆莳千扫视几眼,发现交易市场的物品都很是低劣,多是些十几金币的一般装备,几银币到一金币的材料,品质一般般的幻宠。

装备有定价,一般装备为十几金币,青铜装则为五干至一万金币,白银装五万至十万金币,黄金装一百万至一千万金币,灵幻装价值则高达一亿金币以上。武器类价格还要高些,附魔多的则几倍几十倍价格基数地往上涨。

高端装备和低端装备从外表上看便是华丽和简单区别,而内在的不同,便需要强者才能感应出。交易市场上不乏有些青铜白银装当垃圾卖的,司空云都一一卖下来。遇到便宜魔核,各种普通材料,他都要讨价还侩一番全部买下来,全部塞进陆莳千制作的超大储物袋里。

这些钱,则都由陆莳千付。

陆莳千不由无语,他送了件灵幻装上拍卖大会,都成压轴拍卖品,底价都一亿了,他还剥削自己,好吧,好吧,算她欠他的。

司空云偷偷瞄着陆莳千,他喜欢她给他买东西的感觉。

路便的商人们都注意到她一一一个为男人花钱无节制的大款,正是他们绝好的顾客。

“过来看看过来看看,上好的装备,宠物蛋,材料,姑娘,过来看看吧!”一个小贩热情地招呼着。

他的样子,典型地尖嘴猴腮,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东西。

陆莳千草草扫视了下他的商品,都是些低等货,要价却高得很。正待离开,却发现货品角落,有块甚不起眼的黄色石头。心中一跳,探过神识观察,却是越看越心惊。

“妈妈,那个东西散发着好饨正的能量啊!”小猫惊讶地在心灵平台交流。

陆莳千点点头,那个东西,她算得上熟悉,那颗静静躺在空间里,把它带到这世界来的绿色石头,不是散发着一样的气息么?

好似发现了另外一肩探索未知的大门,陆莳千要得到那颗黄色的石头,她想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东西还可以,我就买这副手套吧。”陆莳千指着货物中间一只由驼毛编织的手套,这手套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就是比较漂亮上面的毛柔顺。

如果直接提出买石头,那小贩肯定把价格抬得老高。如果小贩是个老实人,陆莳千会直接付上数百万金币,但对这心思不正的小贩,让他赚一金币都是多的!

那小贩先是送去个鄙视的眼神,马上又热情地说:”你真是好眼光,这是上等驼毛编织的手套,只卖两个金币。“其实那东西,顶多值十个银币。

陆莳千皱着眉头,似乎在考虑,在抉择:“两个金币。。。。。。能便宜点吗?

那小贩生怕顾客走掉:“看在您这么喜欢它的份上,卖您一个金币怎么样,没有比这更便宜的了。”

陆莳千很犹豫:“这个手套光秃秃的,如果有个什么东西搭配也许我会买吧。”她站起身来,欲走。

那小贩急了,抓起手套和旁边唯一可当做“装饰”的黄色石头说:“好啦好啦您呐,我九十个银币卖给您吧,还搭送快漂亮石头,您真是赚大了。”那块石头,是捡到女儿送给他的,除了漂亮点,还真没什么用。

陆莳千不情不愿付了九十银币,接过手套和黄色石头:“算了,就当我吃点亏吧。”快速地把石头丢进空间手镯,拉起司空云便走。

那黄色石头,到底是什么?

五星帝国第五章出现情敌(二更)

回到宾馆,陆莳千拿出两块石头细心看起来。

绿色的那块,正是把她从游戏里拉过来的石头,自将它拉过来后,它就再也没有任何反应,一直静静呆着,但陆莳千却知道,它绝对有用。那么,黄色这块又有什么作用,它们到底是什么呢?

两块石头放在起不久,两块石头缓缓发出微光,一股平缓而宏大的力量贯注入陆莳千体内,不是魔幻力,但比魔幻力更精纯,更高级!那股力量游曳着,朝白那个幻兽源泉奔涌而去。

“小笨蛋,你从哪里得到土灵珠的?”白好听的声音传了出来,竟然是带着惊喜的。

“土灵殊?”陆莳千不解:“那是什么?”

“。。。。。。。”白沉默两三分钟才说道:“我拿着的那个绿色石头是青龙的本命水灵珠,青龙拿着的则是玄武本命土灵珠,玄武则拿着朱雀本命木灵珠,朱雀则拿着我的本命火灵珠,而金灵珠,则由我们原本的......主人掌管。”

原本的主人?白之前还有主人吗?那他也对他的主人像对她那么好吗?不知为何,陆莳千心中有些失落,但她并未表现出她的失落:”为什么要分散掌管?”

血红色的光圈亮起,一双手从陆莳千的背后伸出,紧紧抱住陆莳千,月华般的长发落在她胸前:“小笨蛋,你在伤心?”

陆莳千紧紧摇头:“不,没有。”

“你有,小笨蛋,你在怪我没告诉你我曾经发生过往事对吗?”宽阔的胸膛包容着陆莳千的身子:“你介意我有过主人?”

“我。。。。。。.”陆莳千低下头。

“小。。。。。。小笨蛋,你吃醋我很高兴,但我还是要证明下,我的前主人是个男的。”白亲吻着陆莳千的耳朵:“他是个很伟大的人,可是你知道,无论他多么伟大,他始终是个男人。”

白深深地看着陆莳千,眼里有着无尽缠绵爱意。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只有你才是我唯一的主人,而现在和将来的每一分每一刻,你都是我最爱的爱人!

陆莳千红了脸:“我没吃醋。”

白扳过陆莳千:“本命灵珠,就等于我们的力量之源,我的那颗就被封印在这个世界的虚妄之海上,拿着它的朱雀肯定也受难了,青龙被抓,可能珠子才遗落下来,我们四兄弟,有三个下场凄惨。不过,幸好我遇到了主人你。我们之所以分散拿着各自的灵殊,也是为了避免我们本休和灵珠都被敌人控制。”

陆莳千抚摸着白的脸,坚定道“我一定会帮你把珠子夺回来!”

白倾城妖娆一笑:“这些事我本想晚些告诉你,珠子,我也试过自己拿回。但那封印我的人在虚妄之海设下禁制,我根本无法踏入那里一步,那里危险重重,小笨蛋还想去吗?”

陆莳千压倒白:“去。”唇对唇,吻上他。

一直一直以来,都是白在帮她,不断不断地帮她,她帮白抛头颅洒热血一次又何妨?!

白回吻朝思暮想的红唇,才分别几日就这么想念,唉。

“我必须得进去了。”白艰难说道,天知道,他现在多想把小笨蛋探进体内,但他不能,要是是他的气息若叫敌人探查到,会将小笨蛋推入危险境地,他可以狂肆霸气绝天,但他绝不想叫小笨蛋有任何损伤。那个监视着这个大陆的叛徒,若他力量恢复,杀他比碾碎一只蚂蚁还容易,但现在暴露,他们不仅会遭受到敌人的连环追杀甚至有可能会害死小笨蛋。所以,他得忍,得等待机会。

陆莳千点点头,她理解他。

他们所面对的敌人强大无比,而她现在还是个小角色。

她快速地将两个灵珠放进空间手镯。

她叫出迅猛龙,凤鸟稽稍释放威压,尽管白控制气息的能力极为精妙不漏分毫,陆莳千还是让两兽混淆着房间的气息。从现在起,她要保护好他,保护好她的白!

刚做完这个,卫墨便来敲门,喊她下去用餐。

此时正是晚上七点左右,华灯初上,宾馆下觥筹交错,音乐轻慢,富豪贵族聚集一堂,借着晚宴的机会交流以寻求合作。

卫墨换上了一件水碧色的袍子,更显得他眼眉似画,俊逸非凡。狐狸眼睛里,单纯的眸光琉璃别透。

“卫墨,我说真的,我有个十分厉害的对手,跟着我,你可能会受伤甚至会死亡。。。。。。.”陆莳千是想劝他早早离开自己的,这么美好的他,她不想看到他出现什么意外,他的人生,应该是无比光明的!

卫墨抬起头,定定地看着陆莳千,打断她的话:”阿千,如果你赶我走,我就去死!”

单纯如他,心思是那般地玲珑,他怕她会说出那句叫他恐惧的话来。

他说得极为认真,极为坚定,黑发的卫墨,还是第一次这么鲜明地表明自己的态度!

如果赶他走,他就去死,没有她的人生,他过着又有什么意思?!

陆莳千顿时哑口无言,她确实被卫墨镇住了。

“阿千,别赶我走,不管你会遇到什么困难,遇到什么危险,我都想留在你身边,你看,我在努力成长着,就是为了陪着你,哪怕我为此而死,我也是幸福的。”卫墨拉住陆莳千的手,脸红成一片,这些话都是他心里的话,说出来,像表白。

陆莳千点点头:“我再也不说这样的话了。”

她感谢卫墨,能为她做到这地步,她再赶他走,决不能说她是明白事理,那是矫情,做作!

卫墨顿时笑开了怀!

“哎哟,这么情深意切,叫人家好嫉妒呢。”离境一扭一扭地走过来,妩媚地笑道:“人家也可以为你死呢,你要不要收了我呢?”

陆莳千冷下了脸,这家伙一天不抽皮就痒。

离境正想抓住陆莳千的小手,殇便如幽神一般飘过来,冷冰冰地挡住他意图不轨地手。

离境和殇,天生不对盘!

一行四人,热热闹闹地下了楼。

他们刚出现,便接受了众人目光的行礼。

很显然的,殇的冷,离境的魅,卫墨的似媚却又纯,三个绝顶优秀的男子,单独一站都是一块天地一个王国,更别说三个站在一起了,他们出来所形成的强烈风暴,吹得底下一阵寂静。

比身世,比尊贵,比富裕,在场男子哪个都不差,甚至连样貌都是一等的,但他们和这三人比来,恐怕还比不上人家一个手指甲。

说尊贵,恶魔之子,统领群魔,杀伐天下!比富裕,十万年前的神王,该有多少私藏?!比英俊,谁比得过卫墨浅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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