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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的失忆大小姐-第4章

小说: 我的失忆大小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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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的赔偿“拆迁款”,掏空了那家公司之后,她的任务就算完成,而雇主的目的,自然也就达到。
  当然,这样也有代价,春兰路那些老房子的屋主,或许会结束几十年的交情,或许会因为晚卖了房子就再也卖不出去,等等等等。
  只是,这些和她无关,不是吗?连亲人她都不在乎,陌生人,算什么?
  魏亦书很是疲倦的吐了口气,拿起放在面前的咖啡,一饮而尽。
  又过了好久,内线电话才响了起来,提醒她董事会的时间到了,魏亦书淡淡的说了句“知道了”,合上了文件。
  姚哲涛,你手里的15%股权,迟早会是我的,要海瑞姓姚,门都没有!
  
  子夜,1:00Am。
  魏亦书拖着浑身发酸的身体,顺便死命扶着林雪的腰,摇摇晃晃的从KTV里头走了出来。
  累,真是累!和人做生意陪人吃饭等等的,虽说已经是魏亦书生活的常态,但那么能喝的她还真是第一次遇见,这不,把她那特助都给喝倒了!
  “雪儿?!”她狠狠捏了一把林雪的脸,对方却一点没有醒来的意思,靠在她肩上模模糊糊说了句“你蛮像我老板的嘛”,又开始半醉半醒。
  得,这样子谁来给她开车送回家?
  拿起电话,只得拨通了沈乔的电话,没想到自己这便宜弟弟一听她有事倒是二话不说就往这里赶,魏亦书挂了电话后,又看了一眼把她当抱枕的林雪,叹了口气,索性搂着她坐在了自己车里。
  林雪又是不满的闷哼了一声,然后抓住了她的腰,把自己的脑袋垫在她腿上,满满足足的睡了下去。
  魏亦书皱了下眉,忍住了推开她的冲动。
  跟了她足足八年的林雪,她很是信任,也就是因为信任,喜欢女人的她才不会对林雪有其余的想法。感情这种事赢赢一颗糖,输可是输一间厂,风险太大,她不做。
  夏末的天气还不是凉快,女子均匀的呼吸又恨撂人情绪,魏亦书叹了口气,索性开了音乐,乘着沈乔还没来的这段时间,想起了下午的事情——
  下午的董事会换届,很明显,她依然是董事长。
  那份假的“春兰路投资计划书”让魏亦婷,魏子俊无话可说,虽然他们对自己掌权那么久也有微词,也又不敢真的把股份全卖给姚哲涛,真到那时候,持股55%的姚哲涛成了大股东,他们一家子不是要被赶尽杀绝?于是这般各自有小九九着,倒也算平衡。
  魏亦书又勾了下嘴角,那只老狐狸和她玩?多少也太老了些。
  就在这般思索之间,车灯已经亮了起来,沈乔开着那辆奥迪赶了过来,魏亦书挑了下眉,居然穿着睡衣?看来自己这便宜弟弟,对自己倒真是不错。
  “把雪儿送回去吧!”她开了车门,把依然睡得迷迷糊糊的林雪,往他车子里一放。
  “那你呢?”沈乔遂问了句,看自己这姐姐一身酒气,再开车……似乎有危险吧!
  “我去趟春兰路。”
  “啊?去哪里干吗?”
  “只是想看看,计划书做到现在,我都没去看过那里到底是什么样。现在人少,我正好能走一圈,那里这么旧这么拥挤,白天让我去,我都不去!”
  “姐,那你小心点!你喝成这样,还是拦辆出租车去吧!你这车,我一会让司机来开走它。”
  魏亦书笑了笑,很淡的说了句“ok”,直到沈乔的车子开走,才微微的摇了摇头。
  魏旗本来是要给他5%的股权的,如果不是自己说“你给他多少,我会让他难受多少”的话,魏旗也不会在最后改了遗嘱,老爷子看来很明白自己的特性——心狠手辣,说到做到。说起来自己这般对沈乔,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这便宜弟弟,居然还是那么单纯?
  她扬手,红色的taxi随即停在面前,下一站,春兰路。
  有些事,还是不想为好。
  
  【春兰路】
  
  破!这地方居然能住人?还能住那么多人?魏亦书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建筑,一幢不算大的房子被分割成了密密麻麻的单位,她一眼看去,只觉得像蜂巢似的,没有密集恐惧症都被吓出这病来了。
  还有这些,这些是什么?为民超市,小杨杂货店,十四馄饨店?怎么有人用那么俗气的名字做店名?
  魏亦书叹了口气,撇了撇嘴角:“算你们运气好,如果聪明早些卖了吧!谁会看得上你们?”只希望到时候这些居民合作点,狮子大开口的话,对双方都没什么好处。
  7cm左右的高跟鞋,突然在凹凸不平的街面上一拐,魏亦书一个重心不稳,身子朝侧边重重崴了一下,虽是及时调整了位置,然手上的戒指,却因这么一崴,滑了下来。
  原形的金属指环,一滚,两滚,然后进了唐昕的那家十四馄饨店。从透明的玻璃往里看,位置倒也不远,用树枝一勾,似乎就能勾出来了。
  她心里一紧,这可是那天订婚时候带上的戒指,这么重要的道具如果掉了,姚柯那里她怎么对付?可是这油腻腻的地面,她真么看,都怎么不想蹲下身来拣。
  可不捡的话,难道她昨天订婚今天就说戒指丢了?
  魏亦书一咬牙,最终还是决定拣了,身上这衣服,明天找姚柯去报销去!她慢慢的蹲下/身子,贴着馄饨店的玻璃门,又在外头折了一段树枝,慢慢的,慢慢的往里头勾着戒指。
  但,她没有想到,这个时候,脑袋后面会被人重重一敲。
  失去意识的前一刻,她似乎听到了这样一句话,“咦,是个女的?这么漂亮的女的干吗三更半夜偷人东西呢?”
  靠,小偷?她那么个大美女像小偷?!
  这是怎样一个近视眼说出来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相遇了,相遇了~~…v…~~
话说住一起就能干坏事啊,hoho~ 
                  【章五,换衣】
  唐昕确实有那么一些近视,但这并不妨碍她打量眼前的女人,更不妨碍她在此刻赞叹一下怀里人的手感。
  尤物、妖孽、红颜祸水、妲己、褒姒、杨贵妃,类似这样的词语一股脑儿的,随着魏亦书身上的冷水香水往唐昕脑子里涌,前一刻还怒气冲冲的心思,完全被这些乱七八糟的感慨给冲的一分不剩。
  没错,怒气,她前一刻还在不折不扣的生闷气。
  又是那个该死的梦,还是那个十几年了没看见过张什么样的女人,还是那个差些嘴对嘴的吻,断断续续的,折腾的她半夜三更的睡不着觉,只想下来吃碗小馄饨,然后就看见这女人拿着树枝往自己店里勾啊勾的,这活脱脱就是个女飞贼啊!
  可是,现在再看……这那么漂亮的衣服那么漂亮的脸,似乎,不像是为生活所迫出来做小偷的人吧!她虽然不认识什么兰蔻、迪奥、爱马仕,但是只看这女人身上衣服的质感,也知道不是便宜货了。
  一个富家女三根半夜来她店面,这是什么毛病啊!
  一咬牙,算了,叫醒了再说!谁让你半夜往我馄饨店里淘东西,不是小偷也有小偷的嫌疑!哼,误会最好,不然嘛……唐昕又露出了像佟湘玉那样的眼神,“这衣服穿上,我能去参加同学聚会了吧!”想起上午何茜对自己说的“每年一度同学会”,再想起那帮老同学们看向自己的,带着几分鄙夷几分可怜的眼光她就不爽,就好像馄饨店跟夜店似的,不就是和茜茜一样的工资嘛,拽什么?!
  她又再摸了一把魏亦书头颈里的项链,啧啧,如果是真的,不眼红死那帮有了个蒂凡尼戒指或者LV包包就成天在自己面前炫耀的了?!
  话说回来,怎么开了那么多年馄饨店,第一次遇见这种“小偷”呢?
  夜风徐徐,某个人完全没意识到,如果魏亦书哪算小偷的嫌疑,自己这刻,典型的强盗啊!
  “喂,醒醒,醒醒!”唐昕像是淘米似的摇了摇自己怀里的魏亦书,奈何后者一点都没有醒的样子。
  此刻正值半夜三点,偶尔有出租车经过街口,聚光灯照了照她们,见唐昕没有扬手招呼的意思,便按了下喇叭扬长而去。
  当第三辆出租车经过的时候,唐昕才意识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难道让她就这样等到警车过来,然后解释下自己为什么穿着睡衣,在自家店面前抱着一个昏迷的女人,手里还拿着……放在楼梯里的扫帚?看着魏亦书后脑上肿起来的一块,唐昕越发心虚起来,万一这女人被她打出什么问题来了,她这个算不算误杀?
  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某个凶巴巴的老板娘,被自己的假想吓出一身汗来。
  算了,先背回去再说!看这身上一身酒味,大不了早上起来就说她醉倒在自己店面门口,说不定还能得到一笔好处费!比如……衣服首饰都借自己一下?
  唐昕被她的小算盘乐得咧嘴笑了出来,却全然不知这一背,就背出她们之间的缘分来。
  很多年之后,唐小受总会苦着脸说,人呐,就得为自己的小便宜负责,可是神啊子上帝啊万能的主啊,她不过就是想要一身衣服去风光些的参加同学会,有必然让她从此都是被压的命?
  这,自然是后话了。
  
  把魏亦书背到家里后,唐昕才发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她这样子的小店,必然没有五星级大饭店一样的垃圾处理系统,也总有客人会随意把吃完的面啊馄饨里的汤往路面上一倒,虽然每晚她都用大量的清水来冲刷地面,但长年累月下来,路面上必然会有一层油。
  而她方才那一扫帚上去,魏亦书几乎是趴着倒下去的,前胸那里,也是一片湿哒哒油腻腻的污渍,方才在外头月黑风高的看不清楚,现在这样一看,怎么看怎么刺眼。
  还在昏迷里的魏亦书翻了个身子,似乎是不舒服,又似乎是冷了。
  唐昕皱起了眉头,脱,还是不脱?这件one price的小礼服看起来价格不菲,如果脱坏了她岂不是好几天白做?但是如果不脱,这样子躺在床上不说魏亦书会不舒服,只怕自己这床单啥的都要换吧?而且,如果这女人明天起来感冒了,医药费谁出?
  “冷……”昏迷中的美貌女子又小声抱怨了一句,眉头蹙了起来,一脸难受的样子。
  喵了个咪的,脱!唐昕心一横,豁出去了!到时候衣服没坏,就说自己送去干洗店了过几天再换给她,坏了就说她晚上自己摔坏的,谁让你半夜三更来我店里捣乱!
  还有,女人脱女人的衣服,那不叫非礼吧?
  魏亦书又翻了个身,领口那里,露出了一大块肌肤。
  唐昕只觉得自己嘴角发颤,姐姐你这是故意勾/引我吧!不然你怎么睡着的时候都知道我想干吗?
  
  手指触碰到那人脖颈处肌肤的时候,唐昕简直觉得自己快到天怒人怨的境地了。
  十四馄饨店里的招牌自然是馄饨,还是老板娘唐昕每天才做一百个的特色馄饨,虽然量不多,但长年下来,唐昕的手比起同龄的女子,确实是有些粗糙的。
  即使她的触感因为长年和食材打交道变得很敏感,却不能弥补没回她看着自己指尖而产生的遗憾感,粗粗的,笨笨的,就像胡萝卜似的。
  而现在,这女人的皮肤那叫怎么一个细滑紧致!
  有钱人好保养啊,唐昕看着小礼服下细腻的肌肤,还有白皙有透明感的肤色,更加加深了她明天一定要问这女人借衣服的主意!让你那么漂亮,让你那么漂亮还要来我店里,再来我店里刺激我,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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